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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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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1 22: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3-14 我是一个苦人
我是一名地上教会信徒。我选择了一名地下教友为终身伴侣,我们很相爱,我们在地下神父那里领了婚配圣事结婚了。现在我对教会感到好困惑、很迷茫。在我们教区(赵县教区),地上的黄神父、米神父 ----大部分神父都如此宣讲,(并说是主教让他们这样讲的)地上教会地下教会不能通婚。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结婚时亲戚朋友(教友)都不能帮忙,谁帮忙停神功、喊堂。我的父母已被停神功。并且要求我的父母和我断绝关系。我结婚那天真的很悲惨,本来是一件喜事,我一个人孤孤零零离开了家门,没有亲朋相送,在冷漠无情中开始了新的生活。我的父母整天以泪洗面,亲友们都离我们很远,好像仇人一样。天主啊!我们究竟犯了什么错?我们错在那里?难道这就是天主的道理?为什么?为什么?我不理解?我不明白?
[天主教在线] 回复:
针对您教区的问题,至少,根据您所陈述的,一些神父的宣讲已经和天主教的教规教义想抵触矛盾,属于个人性的毫无根据的讲授。
做为教友,可以反映给主教,或者教区长。要搜集可靠而更多的人证,大家集体签名后向上反映。
对于某些神父不依据教规教义而停止教友的圣事,我们认为教友可以上诉,或者是上诉给主教,或者给香港的代办,而且,在上诉期间,可以不遵守神父的处罚。这是做为教友的权利,是法律赋予上诉人的,是不可被剥夺的权利。
神父对于此种荒唐的决定,不仅有宣布处罚无效的义务,还有赔补当事人所受的名誉损失的义务。


2010-3-15 我是一个苦人
谢谢您们对我的同情,我很尊敬神父,因为他们是耶稣的代表,对他们所说的一切只有唯命是从。虽然我的遭遇很痛苦、凄惨。我被赶出家门。唉!没有办法,我去和谁说理去呢?我太懦弱了,我太渺小了,我举目无亲,四顾无人。谁能帮我呢?我到哪能伸冤呢?唉!没有办法,我只能承认我命苦,跟耶稣背这个沉重的十字架吧。。。。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教友对神父过度的尊敬和盲目的服从很多时候会造成神父的自大和专横跋扈,忘记了自己是天主子民的牧人的身份。一个本地教会不是某某神父的教会,也不是某某会长的教会。对于神父不和教规教义的生活,教友有权去禀告主教。
您可以找到本地堂口的会长,或者直接去找教区负责人,申明您的真实情况,请教区长做审断就可以了。


2010-3-15  我是一个苦人
我是一名教友,没有必要说谎。如果这是一个谎言,这个罪也太大了,因为关系到一个教区的名誉。如果您们不信任我?您们可以去我们教区调查、印证。因为这是赵县教区的朱家庄本堂黄钧廷神父、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亲自在弥撒证道中讲的,对我的处理也是他们所作所为。地上的教友也可以做见证。另外黄钧廷神父是我叔叔。我可以把我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告诉您们。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对待问题,我们首先要确定是否教友所说的属实,因为若是不属实,我们的探讨和答复就没有丝毫的意义。
我们所说的属实,并不一定意味着您是在说谎,比如,根据您这次说说的,是“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亲自在弥撒证道中讲的”,这是一种公开的讲道,并不针对个人。如果仅仅依据这个讲道就说神父已经处罚了您这是不对的。但是,从您的留言上来看,“对我的处理也是他们所作所为”,这句话并没有清楚说明到底是一种什么处理,不过,我们依据您的第一次提问,应该可以推断到是对您父母的停止神工的处罚。
我们的意思是说,这种情况有时很很复杂,更多的时候,一个关键字眼就会是法律偏向完全转变,所以,对于这类的提问,在我们不确定的情况下,我们一直都是很谨慎的。
当然,我们也会联系那地方的教友,仔细询问一下实际情况。天主教在线不愿意去碰触一些本地教会团体所发生的事情,但是,一旦有教友找到我们,我们也会竭尽所能的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


2010-3-16  若翰小兄弟
我替我是一个苦人说几句话
这简直太过分了,想把人整死啊。这不是天主的道理,这是魔鬼的道理。这也太横了,教会是以理服人,不是以权压人,这叫滥用职权。赵县教区的朱家庄本堂黄钧廷神父、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你们做神父太不够格了,你们不配当神父,你们真没素质、没水平。教会有你们这样的神父太给天主抹黑了。我就整不明白,为什么对待教友这样残酷?你们还有良心吗?你们这样做难道就不受良心的谴责吗?是谁教你们这么干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不希望引发大家对神父的一种普通敌视情绪,天主教在线已经开始插手调查此事,因为我们至少需要先知道事情的真相,然后才能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天主教在线不具教会内的立法和司法权力,请不要误会我们的行动是一种法律行动。我们只是试图通过教会内的正规方式获得事情的圆满解决。



2010-3-17 同情的路人 我对 3013说两句
如果你说的属实,那么问题真够严重的,因为影响太坏了。因为这是一公开的伤害,损害人的名誉,伤害的是一个群体,这是公开的错误,所以应该公开的道歉。这是必须的,否则就会臭名远扬,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他们的宣讲已经和天主教的教规教义相抵触矛盾,与教会的信仰背道而驰了,(地上教会地下教会不能通婚。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结婚时亲戚朋友(教友)都不能帮忙,谁帮忙停神功、喊堂。我的父母已被停神功。并且要求我的父母和我断绝关系。)这不是教会的法律、道理,这是在制造一种仇恨。这样的宣讲拆撒了许多相恋的男女,使许多家庭反目为仇。这样的处罚使许多教友蒙受不白之冤。既然错了就要承担责任 ,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他们公开道歉,解铃还须系铃人,冤冤相报何时了,冤家宜解不宜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公开对教友道歉是法律的规定,不仅有宣布处罚无效的义务,还有赔补当事人所受的名誉损失的义务。
如果一个领导人能够承认自己的错误,更会显出他们品格的高尚,因着他们的谦卑更会让人佩服。做人最怕自以为是,骄傲固执,执迷不悟。自己错了还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还为自己的错误找理由。这就是罪人的可怜与悲哀。你们看一看圣伯铎 、圣保禄二位宗徒 ,为自己的错误悔恨一生,备受历代基督徒的爱戴与尊敬。人如果能谦逊下来,象圣殿中谦卑的稅吏就好了。什么叫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悔改吧!天国临近了。虽然泼水难收,但是亡羊补牢还不算晚。
我希望天主教在线给予重视。对事实的真相给予澄清,最好与受害当事人接触一下,这样理解的会更真实。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谢谢您的关注,请看上面的回复。


2010-3-17 我是一个苦人
天主教在线您们好,我看了3026您们给我的答复,我在3026中说的是不那么清楚,因为我在3013中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在这里我在重复一次。
1、赵县教区地上教会的朱家庄本堂黄钧廷神父、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大部分神父都如此宣讲,(并说是王宠林主教[已故]让他们这样讲的)地上教会地下教会不能通婚。如果通婚必须在地上教会行礼,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结婚时亲戚朋友(教友)都不能帮忙,谁帮忙停神功、喊堂。
2、对我的处罚,父母已被停神功,让父母与我断绝关系,父亲不让我回家,我被赶出家门。
3、对地上教友的处罚,凡参与亲朋好友,很多都被停神功,被强迫喊堂。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今天上午我们沟通了现在负责赵县教区的高神父,已经知道了一些基本情况。我们简略的将其中的原因叙述如下:
一、赵县教区在婚姻问题上的态度始于一些非赵县教区的神父在赵县教区传教的结果,经过赵县教区主教(王宠林主教)与那些非赵县教区传教的神父们的主教沟通后,另外教区的主教同意让这些神父撤出赵县教区,但是部分神父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一直没有撤出。后来代办也给两教区主教写了信,事情都说的很明白。
二、基于以上的原因,已故赵县教区王宠林主教曾禁止那些非赵县教区的神父们在本教区施行圣事,王主教并在教区会议上给本教区神父们说:教友行圣事应该找本教区的本堂口神父,因为赵县教区都有本堂神父在服务。
三、一些赵县教区神父们的宣讲,一来可能是宣讲的不完全,二来可能是根据自己本堂口的实际情况做了某些变动,但是,禁止地上地下教友通婚决不是王主教的意思。
四、牧函后时期,在赵县已经不存在什么地上地下教会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那些非赵县教区的神父们与赵县教区的神父们之间的问题。
五、赵县教区历来的传统是:神父们禁止教友参与不被认可的教友们的婚礼。比如未经教区教长的豁免便与外教人结婚这样的案例,本堂神父便会禁止教友们去参加这样的婚礼。对于拒不服从神父的命令依然去参加的教友们,神父便给予处罚,处罚根据堂区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六、根据多方反馈来的消息,一些神父在婚姻问题上曾给予了很多教友们停止神工的处罚。我们为此深深的感到遗憾,希望这样的事情今后不再发生。
七、征得高神父的同意,这位教友可以直接去找高神父,向教区长述说具体真实情况,我们相信会有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
八、由于赵县教区的复杂情况,教友们不要轻易去判断什么,不要妄断对教友的处罚就是滥用权力,也不要轻易批判那些非赵县教区而在赵县教区传教的神父,毕竟我们对情况不甚了解。


2010-3-20  aq 赵县教区的问题很严重
赵县教区的问题很严重,主要是因为所谓的署理高保金两面三刀,口是心非.混乱都是他制造的,是他鼓动王冲林为他的主张签字呐喊,而高保金躲在后边成了好人.尤其婚姻问题.他都能私自拆看别人的信件并大量复印,他还有什么事不敢做.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所说的已经超出我们所能答复的范围了,无论是赵县教区的具体情况如何复杂,以牺牲教友利益的方法似乎是值得商榷的。我们多么希望中国的教会能够正常起来,至少拥有一个健康而有效的体制,不至于成为信友们的裁判所。


2010-3-20 我是一个苦人
我是一名地上教会信徒。我选择了一名地下教友为终身伴侣,我们很相爱,我们在地下神父那里领了婚配圣事结婚了。现在我对教会感到好困惑、很迷茫。在我们教区(赵县教区),1、地上教会的朱家庄本堂黄钧廷神父、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大部分神父都如此宣讲,(并说是王宠林主教[已故]让他们这样讲的)地上教会地下教会不能通婚。如果通婚必须在地上教会行礼,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结婚时亲戚朋友(教友)都不能帮忙,谁帮忙停神功、喊堂。2、对地上教友的处罚,凡参与亲朋好友,很多都被停神功,被强迫喊堂。3、对我的处罚,父母已被停神功,让父母与我断绝关系,父亲不让我回家,我被赶出家门。我结婚那天真的很悲惨,本来是一件喜事,我一个人孤孤零零离开了家门,没有亲朋相送,在冷漠无情中开始了新的生活。我的父母整天以泪洗面,亲友们都离我们很远,好像仇人一样。天主啊!我们究竟犯了什么错?我们错在那里?难道这就是天主的道理?为什么?为什么?我不理解?我不明白?
一、关于我婚姻的问题,我也找过已故赵县教区王宠林主教解决。主教问我有结婚证吗?我说有。主教问我是明媒正娶吗?我说是。主教问我你们都愿意吗?我回答我们都愿意。主教说有效,那还闹腾什么。
二、我叔叔赵县教区朱家庄本堂黄钧廷,在他父亲过周年的时候,回到家里向整个家族发号施令,我结婚谁都不许送。说我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如果不在地上教会补礼,命令我的父母就是我活到八十不在地上教会补礼,你们都不要认她。家族中谁要认她,整个家族都要和他断绝关系。并说你们地下教会不听教宗的命,不听命跟信异端张素敏(母亲教)一样,是裂教。不知道我叔叔朱家庄本堂黄神父,做的对不对?说的对不对?是否是天主的道理?为什么对地下教会如此的仇视?
我叔叔朱家庄本堂黄神父,在朱家庄也宣讲同样的道理(地上教会地下教会不能通婚。如果通婚必须在地上教会行礼,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结婚时亲戚朋友(教友)都不能帮忙,谁帮忙停神功、喊堂。)地上教友质问他,你讲的是不是天主教的道理?你的爱在哪呢?地上教友地下教友结婚时互相帮忙,谁也不听他,地上教友们不听命,为什么没有处罚教友,停教友的神功?为什么在家族中就可以专横跋扈?为什么同样的事,处理的方式有这么大的不同?是不是软的欺硬的怕?作为一个神父怎么可以这样没有原则?
三、我们赵县教区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关于我的婚姻问题找他解决。他说你们不听命,你们在地下教会行礼婚姻无效,你们可以各走各的道,可以从娶从嫁没罪。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现在我都有小孩了,难道我们的婚姻无效?
我的母亲找他解决我们的婚姻问题。他说你们不听命,你们不听教宗的命。你们谁参加你们闺女的婚礼就是背命都要停神功,我的母亲哀求说,孩子的父亲没有参加我闺女的婚礼不要停他神功。米神父说没参加也要停神功。我的母亲哀求说,不要停我们的神功,米神父说你和你闺女断绝关系我就给你们开功。母亲说我就一个闺女,我就是有十个闺女我也做不到。现在父亲把我赶出家门,不认我,不让我回家。
我的母亲跟他理论,说我们村有一桩圣事婚姻,男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离家出走,女的又找了一个外教人结婚了,在教会中立了一个很大的恶表,我母亲问米神父为什么没有停他们家的神功?米神父解释说女的是被人给骗了。重新结婚和他家人没关系。难道她重婚和的家人真没关系?
还有一桩怪异的婚姻,外教一个年轻的男子死了,家里给他买了一个死去的女子,让两个死人结婚,搞迷信。我母亲问米神父教友能不能参加?米神父回答说能没事。米神父说教友参加迷信活动没事?这是每一个教友耳熟能详的十诫中的第一诫,这是十诫中最大的法律。我真的不懂教会法律。
四、都是婚姻问题为什么赵县教区米神父、黄神父处理的方式有这么大的出入?为什么对地下教会如此的仇视?对我们的处罚如此的不公平,我们究竟触犯了教会那一条法律?如何我们触犯了教会的法律我们心甘情愿受罚。让我们死也死的明白。说我们地下教会不听命,不听教宗的命,我们怎么不听命?怎么不听教宗的命?这个帽子扣得也太大了。到底是谁不听教宗的命?不听天主的命?难道被政府认可领证的主教神父就是天主的教会?他们出的命就是天主的命?教会和社会就是不一样,我们浑身是口,到哪里去讲理?我们满腹的冤屈,到哪里去伸冤?在这件婚姻事件上,到底是谁触犯了法律,违反了法律?难道就许米神父、黄神父遥山放火,无法无天,伤天害理。无人说,无人管,天理何在?
五、现在我们在精神上、心灵上受到很深的伤害,名誉受到非常严重的损害。真可以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整天被人嘲笑、蔑视,在人前我们抬不起头来,一个教友被停止神功,是多么的痛苦?你们经验过吗?孩子找对象都成了问题,说他们家是被停神功的。很多教友都不和我们往来,不说话,象仇人一样。我们主动和教友说话,他们都代答不理的。这一切都是米神父、黄神父给我们造成的。我的心是多么的痛苦,象撕裂、粉碎了一样。没有人同情我们,没有人可怜我们,我们没有说理的地方。我的冤屈、痛苦向谁去诉说?我是多么的苦-----我是多么的苦-----我生不如死你们知道吗?
六、这是天主教在线给我的答复:因为赵县教区地上教会的朱家庄本堂黄钧廷神父、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的宣讲已经和天主教的教规教义相抵触矛盾,与教会的信仰背道而驰了。是他们违反了法律。公开的错误,所以应该公开的道歉。公开对教友道歉是法律的规定,不仅有宣布处罚无效的义务,还有赔补当事人所受的名誉损失的义务。
七、我谢谢普天下教友对我们的同情与关心。不要在用强烈的言辞攻击地上教会,因为在主内我们都是兄弟姊妹,我们亲如手足。信仰自由,我们应该互相尊重。如果我们的冤案在教会内得不到尘冤昭雪,在教会内得不到解决,在教会内没有说理的地方。那就算了。我只能承认我命苦,跟耶稣背这个沉重的十字架吧。。。。我相信有一天天主会给我们伸冤的。
因为我太懦弱了,我太渺小了,我举目无亲,四顾无人。谁能帮我呢?我到哪能伸冤呢?我对教会已失去了希望。我只有把希望寄托在天主教在线真理的平台,教友的慰藉。用舆论为我们伸冤。希望在线能和我们实际接触一下,了解事件的真相。坚持正义,主持公道,为我们伸冤。如果你们把我们抛来抛去象皮球一样。那就算了。我只能承认我命苦,跟耶稣背这个沉重的十字架吧。。。。我相信有一天天主会给我们伸冤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首先,我们希望您去找高神父请求解决,不要相信一些人的留言说高神父两面三刀,只有接触以后才能知道。
若是您找过高神父以后,事件还没有获得解决,而且高神父的论调也是一样,那么,我们便可以将您的案件呈递给教会法庭请求以法律手段来解决。
希望您能听我们的建议,先去找高神父。当然,自己要学会怎么才能给自己找到一些证据,比如录音。
最后,我们补充一句,无论如何,您的婚姻是有效的。


2010-3-20 过路人 回应 “我是苦命人”两句
你知道你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吗?
根据教会法1108 条1项-结婚惟有在证婚教区教长或堂区主任,或此二人之一所委托的司铎或执事,以及二个证人前举行,结婚方为有效。
按你描述的,为你征婚的不是你的教区长或你的本堂神父或你“丈夫”的本堂神父,或他们的委托人,所以根据教会法,你们的婚姻是无效婚姻。也就是说,在教会面前,你们不是夫妻。

作为有关神父,他们有责任保护婚姻圣事的神圣性。明知你的婚姻无效而无动于衷才是他们的失职。

至于你说的已故王主教对你的答复有两种可能:
1.你理解错了他的意思,因为你们婚姻的无效性是根据教会法,而不是某人的规定,主教不能大过教会法。
2.他认为你们的婚姻是在2007年7月教宗牧函之前,因为那时中国教会享有一特权:在中国可以不遵守教会法规定是婚姻仪式。问题是,教宗在牧函中已经收回了此特权,所以如果你是在2007年7月之后结婚的,那么你们的婚姻就是无效的。

如果你们当初是出于无知而犯此错误,天主是仁慈的
如果是明知故犯,那受到了处罚,这也是你先犯法在前,并且这还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希望你不要再感情用事了!抱怨他人对你的事情没有任何好处!为了自己的灵魂,为了你的父母家人,为了所有爱你的人,赶快找你的本堂神父商讨补救你的无效婚姻问题吧。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指出的问题似乎是这个事件中的关键点,不过,我们只问您一个问题:既然您认为那些神父们施以处罚的理由是基于法典1108条第一项,就是认定那些外来的神父们没有主教或者堂区主任的委托,而且2007年7月牧函以后那些外来教区的神父的特权已经收回去了,因此他们所施行的婚配圣事无效。那么,依据您的这种理论,黄、米神父等,就只能处罚2007年7月牧函以后所发生的婚姻案件,而不能处罚牧函之前的,因为既然有效为什么还要补礼或者处罚呢?但是,若是有对2007年7月牧函之前对教友的此类类似处罚,是否就意味着这类处罚根本就不是基于法典1108条一项,而仅仅是基于本地神父与外来神父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呢?


2010-3-21 过路人 对天主教在线疑问的回答
对于“天主教在线”对我上个帖子“回应苦命人两句”中提出的疑问回答如下:
1. 首先我引用法典1108条和教宗牧函说明的是婚姻的有效性,有关神父对她们的处罚是因为她们的婚姻无效而处罚,所以法典1108条和处罚只能说存在间接关系。
2. 你说的很有道理,如果这个事情是发生在在牧函之前,那么黄,米神父就没有权利处罚当事人,因为她们的婚姻是有效的。
3. 我曾经询问过赵县教区相关负责人,他们告诉我,在牧函之前绝没有对类似情况进行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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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23: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3-21 过路人 对天主教在线疑问的回答
对于“天主教在线”对我上个帖子“回应苦命人两句”中提出的疑问回答如下:
1. 首先我引用法典1108条和教宗牧函说明的是婚姻的有效性,有关神父对她们的处罚是因为她们的婚姻无效而处罚,所以法典1108条和处罚只能说存在间接关系。
2. 你说的很有道理,如果这个事情是发生在在牧函之前,那么黄,米神父就没有权利处罚当事人,因为她们的婚姻是有效的。
3. 我曾经询问过赵县教区相关负责人,他们告诉我,在牧函之前绝没有对类似情况进行过处罚。

其实,这个问题我们一直避免展开讨论,就是因为所涉及的问题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地上地下教友通婚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神父处罚某个教友的问题,而是赵县教区外来神父与本教区神父之间的矛盾冲突问题。
我们之所以不断地提醒大家不要过早的下判断,是因为我们对赵县教区的事务知之不多。
您所谈及的依照法典和牧函的精神得来的判断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摆在我们眼前的事情却不是完全能够凭借法典、牧函、处罚等等手段就可以解决的。我们在此指出一个想象中的实际上的矛盾和困难:赵县教区教长一开始就坚决回避地上地下这个说法,他认为在赵县教区已经没有地上地下之分了,根据牧函精神已经是合一的了。但是事实上呢?事实上并没有在精神上达到合一,甚至神父处罚教友就是因为教友接受了地下神父的领导和证婚。所以,一方面否认地上地下之分,另一方面却在实际操作上加以区分,这种做法应该说不是很厚道的。那么,我们再接着推理,若赵县教区的一部分地下教友不愿意公开,或者说不愿意加入他们所认为不合法的公开教会,按照牧函的精神,教区教长是否有权强迫他们公开,是否有权命令他们一定要接受地上教会神父的领导并接受他们的圣事?显然是没有权力这么做的,因为教区教长怎么可以强迫别人的良心接受他们所不能接受的呢。因此,我们也可以这样自问:若是这一部分地下教友从良心上不能接受地上教会神父的领导和圣事,而外来教区的地下神父又不能在赵县教区牧养他们,那么,这一部分地下教会的信友们就注定要被抛弃吗?要注定成为牺牲品吗?这难道是牧函的精神?难道这没有侵犯天主教法典所赋予的教友有权获得牧养的权利吗?
出于这个考虑,我们才让当事人找到赵县教区的负责人看看是否有可行的解决之道。
另外,天主教法典第1108条一项,不仅仅说:“结婚惟有在证婚教区教长或堂区主任,或此二人之一所委托的司铎或执事,以及二个证人前举行,结婚方为有效”,这第一项还没有完,后面的是:“但144条、1112条1项,1116条及1127条2至3项的例外规定,不在此限。” 而144条谈及的就是一种公共错误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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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2 16: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将发布在答疑上的一个网友留言转到这里

2010-3-22 同情的路人  给赵县教区的忠告

赠送给赵县教区一副对联,可怜!可怜!真的好可怜!惨啊!惨啊!真的太惨了!横批惨无人道啊!这样整能整出人命来,整出人命谁来负责任?这样逼能把人逼疯,逼疯了毁了你全家。和外教人能,和其它宗教能。为什么地上地下教会就不能结婚?地上地下教友结婚究竟犯的什么罪?办喜事别整成办丧事。这也太狠,这也太横,这也太不讲理了,这也太冷酷无情,这样做和中国历史上的暴君有什么区别?这也太残暴了。现在的地下教会真不容易,来自政府的管制,来自教会的迫害,真的要把人欺负死了,压的让人透不过气来。对待地下教友象严冬一样的残酷。为什么如此仇视地下教会?错了就错了吗。为什么要为自己的错误找理由?这叫执迷不悟。希望赵县教区给我们交一个满意的答卷。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被同一块石头绊倒的人是最愚蠢的人。跌倒了在爬起来,重新做人。做一个有人性的人,做一个有人情味的人。做一个有天主之爱的人。不要让地下教友成为你们泄愤、报复的工具,做事不要太绝了,非得致人于死地,这样做不是基督的精神,这叫缺的啊!赵县教区真是一个有报复的好青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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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2 19: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解决好,尽快解决两个问题,这个是个典型的,还有一个是
http://www.ccccn.org/home/space. ... do=blog&id=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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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2 20: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再补充一些了解到的消息。
赵县教区其实目前地下教会人数并不是少数,一开始由保定教区的一些神父负责他们的圣事,因为这些神父的老家都是属于赵县教区的。五年前,保定教区的神父就已经撤出了赵县教区,目前仅仅留有一位老温神父,而温神父的老家就是在赵县教区。
保定神父撤出后,来了一些山东的神父,他们自称属于地下教会,但是因为他们没有主教,没有归属,所以就在赵县教区扎根了。也许正是因为这些神父没有归属,王宠林主教对他们也无从下手。
至于为什么王宠林主教已经被教宗认可了,是合法的主教了,可是地下的教友们依然不能接受赵县教区公开教会的神父们的圣事呢?我们认为可能有如下两点,一来是脸面情绪的问题,长时间的对峙后需要另外一个长时间的转变和接受时期,二来是他们有神父给行圣事,也就没有绝对必要进公开教会的堂了。
这是为什么公开教会的神父会处罚那些教友们的根本原因:只要有外教区神职人员,或者说地下教会神父在赵县教区的存在,赵县教区就无法合一。只有这些外教区神父全部撤出后,教友们不得不领圣事,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进公开教会的堂了。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了,王宠林主教是已经被合法的主教,凡跟随服从王主教的神父也是合法的,参与他们的弥撒和接受他们的领导是没有任何错误的。但是,另一方面,赵县教区的领导人也应该设身处地的为那些绝大部分是地下的教友们想一想,在未达到心灵的转变之前,以外在行政性处罚试图达到合一的目的,是否有些急功近利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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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2 21: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下教会的神父,是不是神父?主教有没有责任去关怀和理顺这些问题?采用惩罚教友和全家的方法来让教友拒绝地下神父?不必勉强说辞啊。如果是司铎们的问题,在教会内处理,不是肆意乱来,肆无忌惮地惩罚教友,驱逐教友,这是哪门子道理?

或者大家还可能想起来所谓的祝圣主教关于圣事合法和有效的问题,这个时候,什么都不顾了,拿无辜的羔羊开刀?

即便有外来的神父在本地居住又如何?地下教会的神父到底怎么看这些驱逐教友家庭的神职们,你们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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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2 21: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纯粹是被权力和金钱蒙蔽了心窍,被魔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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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2 21: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一句直白的话说:地盘的问题么!地盘的问题未必是面子问题吧?共融?友爱?一家?司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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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2 22: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便有外来的神父在本地居住又如何?地下教会的神父到底怎么看这些驱逐教友家庭的神职们,你们知道吗?

这方面的情况我们所知不多。
牧函中一段是这样说的:此外,面对一些教区近年来发生的问题,我认为有本份提醒大家教会法律的规范,就是每位圣职人员必须隶属一个地方教会或者一个修会团体,并需在与教区主教共融中执行其职务。仅在有正当理由时,一名圣职人员才能在另一教区执行其圣职,且需经两位主教事先协议,即所属教区和前往服务教区的主教。
这就是他们的最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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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2 22: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过路人对我是一个苦人和对天主教在线的回击。这一定是高神父的手笔。他们这样回答,天主教在线请您们想一想受害教友找他们去解决问题会不会得到解决?赵县教区还为自己的错误找理由,强词夺理。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啊。就你们懂法律,别人都是法盲啊,你们的智商这也太低了。这叫越抹越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你们的水平太低。你们遇到高手了。天主教在线明察秋毫本来不想管这件事情,因为这是一个带有色彩、争议的话题。我很钦佩天主教在线回答问题的专业水平,言之以理,动之以情。给足了你们赵县教区面子,可是你们赵县教区不买账仍然骄傲自大,执迷不悟。强词夺理。是你们自己咎由自取把事情闹大了,这就叫自找苦吃。你们这样做激起了民愤,耶稣说怜悯人的人是有福的,你们没有怜悯、慈悲的心肠,没有丝毫的悔意,这是丧尽天良啊!这就叫骄者必败。天主从高位上推下权贵。贬抑高傲的人。另外地下教会的教友怎么会违背良心参加被政府认可、领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神父、主教的圣事?这不是面子的问题。这是信仰原则的问题。即使地下教会神父都走了如果根本问题解决不了也不会合一的。关于这件婚姻事件,我叫你们赵县教区一招。赶紧公开赔礼道歉,越快越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则会臭名远扬,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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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00: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赵县教区的忠告:不要仗势欺人,也不要以劫掠为荣。当你们赵县教区雄纠纠气昂昂(高宝金神父主帅、黄钧廷神父先锋官)去征服大夫庄地下堂口是时候,你们失败的很惨。你们的决心很大,必须拿下大夫庄教堂。你们动用了国家的、教会的势力。政府来了十多辆警车、轿车。本来想强占大夫庄教堂。但结果如何呢?为什么你们没有占成?为什么你们失败了你们应该做一个深刻的反省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啊!你们口口声声美名其曰拿着教宗的牧函搞合一,但结果如何呢?大夫庄堂口没有合一反而分裂了。给大夫庄堂口的教友造成了几代都化解不了的仇恨,差一点没闹出人命来。这个责任谁来负?本来是一个合一的堂口,我就整不明白你们是搞合一去了还是搞分裂去了?你们还向政府告发温神父,对神父恐吓威胁,这就是你们所作所为。我想如果你们有执法权的话,会不会把地下神父该崩的崩,该判的判?为什么你们如此仇恨地下教会?这是不是一手那红旗,一手拿圣经,传的什么教啊?人昨有祸,天昨有雨啊。你们做人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有的人活着别人不能活。世界为一个人的死去而悲伤,却因着一个国家的灭亡,一群人的死去,敌对势力的毁灭而欢呼雀跃。世界上没有一个坏人却做了这么多的坏事。我们都在同一个天空下生活,天主造太阳光照义人也光照恶人,所以你们应该象你们的在天之父一样成全。做人啊千万不要自以为是,骄傲固执,执迷不悟啊!做人不要心胸狭小,一定要宽宏大量啊!你们看一看柔顺、温良的小白兔和小山羊。兔子急了蹬鹰,羊急了顶人。人怕逼,马怕骑。狗急了跳墙。千万不要仗势欺人,欺人太甚。做事情不要做的太绝了。做事留点余地,给自己留条活路。希望你们借着这桩婚姻事件对自己不公义的行为向受伤害的无辜的教友道歉,纠正不正确的心态。最后请听吾主耶稣在玛窦福音中所讲的比喻。
莠子的比喻 

耶稣给他们另设了一个比喻说:「天国好像一个人,在自己田 撒了好种子;
但在人睡觉的时候,他的仇人来,在麦子中间撒上莠子,就走了。
苗长起来,抽出穗的时候,莠子也显出来子。
家主的仆人,就前来对他说:主人! 你不是在你田地 撒了好种子吗?那麽从哪 来了莠子?
家主对他们说:这是仇人做的。仆人对他说:那麽,你愿我们去把莠子收集起来吗?
他却说:不,免得你们收集莠子,连麦子也拔了出来。
让两样一起长到收割的时候好了;在收割时,我要对收割的人说:你们先收集莠子,把莠子捆成捆,好燃烧,把麦子却收入我的仓库 。」
你们一定要有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容忍和宽宏大量。信仰自由,谁也不要干涉谁。我们应该互相尊重。没有必要争论不休,互相攻击。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不管谁是谁非,天主是我们最终的公义的审判者。所以我们应该彼此相亲相爱,携手共建基督仁爱的国度,把基督圣善的芬芳洒向神州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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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01: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年级学生 于 2010-3-23 02:10 编辑

呀,太霸道了吧?

睁着眼睛做瞎事,

懒得申报,

不合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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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01: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年级学生 于 2010-3-23 02:34 编辑

地上地下教会不能结婚?就是这样严重处罚?

那么地上如果转入地下,是不是要被判刑?

匪夷所思,

疯狂,

如果事情是实在的,他们错的没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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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02: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年级学生 于 2010-3-23 02:32 编辑

地上的黄神父、米神父 ----大部分神父都如此宣讲,(并说是主教让他们这样讲的)
============
好厉害,主教难道错的也是对的?

如此直白简单的教会道理需要很困难的理解?

我从没接触个地下主教,接触一个地下老神父都是座一天一夜的车。

奇妙的是,我在老神父手里办告解会流泪,而我长期熟悉的神长手里办是没感觉。

我努力过N次,还是不行,后来没办了。

公开的某些主教,老感觉他们身上缺乏灵气,让人产生不愿意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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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07: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案件的一个明显的疑情,就是当事人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地下教会,地下教会的神父。而在线通过交流获得的信息,被询问的赵县的神父却不承认有地下教会。这个差距多大!

将地下教会众口一词抹杀?然后将地下教会神父说成是“非赵县教区的神父”。是的。赵县教区的神父,一定在爱国会登记了是吧?不登记的都不算数是吧?

恶劣的惩罚教友威吓教友的行为,是极为不足取的!这简直是恶霸和地头蛇行为。不但这一件个事件,从多个事件来看,现在很多地方的神职人员素质修养和行为,都需要注意。作为主教都是怎么带领的呢?主教都做了哪些工作呢?拿故去的主教来做无理惩罚教友驱逐教友和全家的理由,也算是个死无对证了?可真是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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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12: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廷山高皇帝远,目前局势也比较混乱模糊,既然是有些神父主教们都可以采用中国式手法上瞒下哄,个人觉的信徒可采取良心做事。世界天主教为一家,现在的交通,信息这么方便,到处可以找到教会组织完成灵需求,如果在他们身上看不到灵气,如果他们觉的获取别人尊重无意义,不甩他们不就的了,他们算老几,也算不了几,有什么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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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12: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自古就是汉奸大本营,奴颜婢膝的风骨是有传统的,让人惊奇的是,号称有基督力量为支撑的,其傲骨竟然比不了很多为坚持正义公正的普通民众,翻翻天天更新的新闻,看看为争取,捍卫权利甚至帮助别人捍卫的普通民众,让人不禁为这些蛀虫深感失望,你们还配领导信徒?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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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13: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5楼:
至于为什么王宠林主教已经被教宗认可了,是合法的主教了,可是地下的教友们依然不能接受赵县教区公开教会的神父们的圣事呢?我们认为可能有如下两点,一来是脸面情绪的问题,长时间的对峙后需要另外一个长时间的转变和接受时期,二来是他们有神父给行圣事,也就没有绝对必要进公开教会的堂了。


也有可能并非是这2点的原因,或许更主要的原因是:

1、即使认可,但是否就是“共融”的?这要打个大问好:是否是王宠林主教和他的团队接受了“违背教会信仰核心原则”的条件,而教友们不接受呢?

2、根据你们提供的材料,我个人认为王宠林主教和他的团队在处理“合一”的事情上是缺乏爱德的!一切的一切都没有以“人灵得救的至上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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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17: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过路人对我是一个苦人和对天主教在线的回击。这一定是高神父的手笔。他们这样回答,天主教在线请您们想 ...
同情的路人 发表于 2010-3-22 22:42

之所以需要去找赵县教区的负责人是必须的,此举用意有二,第一、尊重赵县教区,教区内部事务内部处理,解铃还需系铃人;第二、若要上诉就必须要过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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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21: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已经不是地上,地下的问题了,这简直是【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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