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学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修公爵

公爵论法典(之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12 17: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草 发表于 2014-2-12 16:15
光屁股!井底之蛙!
邵公在正权主教准许下就职若向你申报吗?

玉强会长

你先是不承认朱公有主权,后又不承认朱公有治权,那么邵氏从哪个教区正权主教手里获得有限行政权呢?再者,会长不是说是教宗说的:朱公只能治上,邵氏才能治下吗?教宗的指示从何而来?出示证据!不要把种罂粟与种玉米混为一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17: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主教法典403条3项:-如圣座认为适合,可自动任命具有特殊代行权的助理主教;助理主教有继承权。
405条:
1项-助理主教以及辅理主教所有义务和权利,由下列法律条文及任命诏书规定之。
2项-助理主教及403条2项所言之辅理主教,在治理整个教区上协助教区主教,且当其不在或被阻时代替之。

可见,助理主教的治权并非只有经过正权主教的委任这唯一的途径,也可以根据任命诏书的规定而具有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18: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散人 发表于 2014-2-12 17:38
玉强会长

你先是不承认朱公有主权,后又不承认朱公有治权,那么邵氏从哪个教区正权主教手里获得有限行政 ...

光屁股!你又造谣了,我什么时候承认朱有治权?
光屁股!邵公的治权是从温州教区正权那里准许的!
光屁股!教宗的指示当然是从教宗而来,用你审核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12 18:33: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4-2-12 17:40
天主教法典403条3项:-如圣座认为适合,可自动任命具有特殊代行权的助理主教;助理主教有继承权。
405条: ...

今天凌晨我写这个贴子时,已料到p会来这一手,但陈介夫神父对本法条只字未提。吾不能学伪忠贞造法。只想请教p,代行权代理了谁的权力,望不吝赐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12 18:41: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4-2-12 21:24 编辑
小草 发表于 2014-2-12 18:30
光屁股!你又造谣了,我什么时候承认朱有治权?
光屁股!邵公的治权是从温州教区正权那里准许的!
光屁股 ...


老草先生葫芦里有这样一丸药,就说邵主教的治权是林主教给的。这样的话,邵实际上就成了林主教的助理主教,现在温州的正权主教应该是邵。是这个意思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18: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散人 于 2014-2-12 18:45 编辑
小草 发表于 2014-2-12 18:30
光屁股!你又造谣了,我什么时候承认朱有治权?
光屁股!邵公的治权是从温州教区正权那里准许的!
光屁股 ...

玉强大会长

教宗如果按照你的意思,命令朱公只负责地上,邵氏专负责地下,那你的教宗就变成了和你一样的土豪,只知道种玉米、种罂粟了。于是就有了玉米主教和罂粟主教的区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19: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2 18:33
今天凌晨我写这个贴子时,已料到p会来这一手,但陈介夫神父对本法条只字未提。吾不能学伪忠贞造法。只想 ...

既然你有“先知”的能力,那你就预料一下本人如何回答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19: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散人 发表于 2014-2-12 17:38
玉强会长

你先是不承认朱公有主权,后又不承认朱公有治权,那么邵氏从哪个教区正权主教手里获得有限行政 ...

竹叶青讲你:
你喜欢用偷换概念的伎俩跟别人玩,并且乐此不疲。
比如:
1、歪曲概念,改变一些概念的适用范围等具体内涵,加上自己的言论重新塑造成一个容易推翻的立场,然后对这一立场加以攻击;
2、混淆是非,把假的搞成了真的,转移对方的注意力,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3、断章取义,从对方真正的言论中选取有误导性的段落,哪怕被别人当场识破,也决不认输;


反正你是一个胡扯者,你想怎么讲就怎么讲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19: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草 发表于 2014-2-12 19:17
竹叶青讲你:
你喜欢用偷换概念的伎俩跟别人玩,并且乐此不疲。
比如:

玉强大会长

竹叶青就是香茗,是很有名的叛教者,她的言论也被你奉为教义了?呵呵,你还是不要转移话题。

你说教宗命令朱公只负责地上,邵氏专负责地下。我断定这是你在自己的裤兜里摸出了的玩意,不仅完全不合逻辑,而且有中伤教宗的意味:教宗就是这样分裂天主的教会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19: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2 18:41
老草先生葫芦里有这样一丸药,就说邵主教的治权是林主教给的。这样的话,邵实际上就成了林主教的助理主教 ...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20: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修公爵!邵公会无治权吗?

还有鬼话可讲吗?
你的耳光还是你自己打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20: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草 发表于 2014-2-12 19:43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玉强会长

你说教宗命令朱公只负责地上,邵氏专负责地下。我断定这是你在自己的裤兜里摸出来的软玩意,不仅完全不合逻辑,而且有中伤教宗的意味:教宗就是这样分裂天主的教会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20: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散人 发表于 2014-2-12 20:35
玉强会长

你说教宗命令朱公只负责地上,邵氏专负责地下。我断定这是你在自己的裤兜里摸出来的软玩意,不 ...

老刘啊!
你若瞎掰能治精神病的就继续瞎掰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20: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草 发表于 2014-2-12 20:43
老刘啊!
你若瞎掰能治精神病的就继续瞎掰吧!

玉强会长
你不敢承认自己说过的话吗?

教宗命令朱公负责地上,邵氏负责地下。我断定这是你从裤兜里摸出来的软玩意,不仅完全不合逻辑,而且有中伤教宗的意味:教宗就是这样分裂天主的教会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12 20:57: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4-2-12 21:24 编辑
dominus 发表于 2014-2-12 17:40
天主教法典403条3项:-如圣座认为适合,可自动任命具有特殊代行权的助理主教;助理主教有继承权。
405条: ...


     大忽悠啊,在上一贴中你为了否认朱公的治权,而用就职礼大作文章,可谓煞费苦心。今天我们继续聊就职礼和治权。我们假设邵公有特别代行权,但假如他没有按圣教法典的要求,在教区主教和参议会前宣布就职,请问,他的特别代行权是否会受到限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21: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2 20:57
大忽悠啊,在上一贴中你为了否认朱公的治权,而用就职礼大作文章,可谓煞费苦心。今天我们继续聊就 ...

你不用假如别的,干脆像光屁股一样,"这是从裤兜里摸出来的软玩意",拿出教宗的任命书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21: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2 20:57
大忽悠啊,在上一贴中你为了否认朱公的治权,而用就职礼大作文章,可谓煞费苦心。今天我们继续聊就 ...

你不用假如别的,干脆像光屁股一样,"这是从裤兜里摸出来的软玩意",拿出教宗的任命书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2 22: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ominus 于 2014-2-12 22:21 编辑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2 20:57
大忽悠啊,在上一贴中你为了否认朱公的治权,而用就职礼大作文章,可谓煞费苦心。今天我们继续聊就 ...

法典381条1项-教区主教在委托给自己的教区内,拥有一切为尽牧职所需的,直接的正职权,但依法或由教宗法令所保留于教会最高权力,或其它权力的案件除外。
这里说的很清楚:或其它权力的案件除外。
天主教法典403条3项
§ 3. Sancta Sedes, si magis opportunum id ipsi videatur, ex officio constituere potest Episcopum coadiutorem, qui et ipse specialibus instruitur facultatibus; Episcopus coadiutor iure successionis gaudet.
§3. If it appears more opportune to the Holy See, it can appoint ex officio a coadjutor bishop who also has special faculties. A coadjutor bishop possesses the right of succession
显然这个代行权是直接来自圣座的任命,第三项根本就没有提及此特殊任命的治权来自教区主教。
法典404条1项-助理主教本人或代理人,将宗座任命诏书出示给教区主教及参议会,经秘书长在场记录在案后,即告就职。
小修,你自己去看陈介夫的法典注释,看看这个就职是否能影响到治权的有无。再有,助理主教就职有时限吗?法典没说。那么,很显然,教区主教的就职与助理主教的就职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3 00: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散人 发表于 2014-2-12 10:11
天主教传统:依法治教。到了中国,处处可见的却是法不责众,教商结合,山头势力,自以为是。呜呼哀哉。阿门 ...

  你说的这种情况难道是教廷自己故意放纵的吗?恰恰相反,这是因为政治强权故意破坏和阻碍教廷的有效治理权,然后再扶持一大批不听教廷的非法教职来破坏整个中国教会的实际运行状态。
  正因为这样,你现在才能做为一个旁观者幸灾乐祸的嘲笑中国天主教。
  当然某些人很无知,看到你说了一些实话,就愿意和你套近乎,实际上是把你这个俗人的地位高扬于天上。但我对于你这种人的态度是,就算你经常说出各种有利于天主教的实话,但只要你的心理上对天主教有敌意,那么我永远不要高看你一眼,你只不过就是被天主所激动而来到这里说话的一个无意识工具,你对于天主教会来说又有何实际意义。圣经中的天主还利用了更多的世俗人物和国家力量,那又能什么样,天主创造了万物,对于那些将来被毁弃的废物而言,利用一下又算得了什么,那原本是天主的权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3 06: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4-2-12 22:17
法典381条1项-教区主教在委托给自己的教区内,拥有一切为尽牧职所需的,直接的正职权,但依法或由教宗法 ...

请你赐教:http://www.tianzhujiao.org/view-42598-1-1.html

主题
听众
积分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9:35: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取消回复通知


这位主教是教宗钦定的温州教区正权朱主教,他是温州教区爱国会主任,他参加了中国天主教第八次代表大会。
他讲:教宗明知道我参加爱国会是爱国主任,还封我做正权主教,这就说明教宗承认爱国会。”
我明知道他这句话是不对的,可是觉得他这句话还是符合逻辑的,还是他这句话真正是符合逻辑,还是老草这个农夫对什么是逻辑不懂?
请大家指教!



相关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天主教学术论坛 discuz已被腾讯收购,本站已无法再保证客户信息安全,请在发表信息时三思。

GMT+8, 2024-12-22 13:3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