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大量新教人士如神的女儿123等,和天主教内的基粉(基督教粉丝)如常青天佑、萧、王公明等人在本论坛兜售因信称义的道理。我用了“兜售”而非“宣讲”,是觉得她们宣讲的“因信称义”与宗徒们所宣讲的似乎风马牛不相及。老夫资质驽钝、才疏学浅,大道理我是听不懂了,愿意就某具体案例请教诸位。 话说某年香港爆发了“艳照门”事件,人们对于某位女主角大跌眼镜,为什么呢?她在事件未爆发之前,向人宣扬她乃基督徒(当然是新教,香港的演艺界多新教人士,政界多天主教人士),蒙主恩召,已经得救云云。并屡屡演讲,告诫中学女生,洁身自好,如同她本人一样冰清玉洁云云。 那么老夫的问题就来了,她在领洗后是否成为义人?她的“旧我”是否被钉在十字架上? 然而,她在读圣经、祷告的同时也与陈冠希老师(此处省略100字)。那我的问题又来了,与陈老师淫乱的,是“旧的她”还是“新的她”?如果是“旧的她”,她为何不向民众解释,都是“旧我”捣乱,新我仍然是贞洁烈女,标准“义人”? 她与妳们一样,是标准的基督徒,似乎与本论坛的天主教徒不同。用你们的话说;你们信的是神,我们信的是圣母;你们听神的教诲,我们听人(教会)的教诲等等吧。 再请问,假如,在与陈老师淫乱之时兴奋致死。请问,此时,相信上帝的她是否会上天堂?她会对上帝说什么?说,上帝啊,都是“旧我”捣的乱,信你老人家的“新我”是标准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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