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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主教论坛管理员兄弟姊妹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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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7: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天主教论坛管理员兄弟姊妹的一封信
亲爱的主内负责管理主的论坛的兄弟姊妹们: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为主默默奉献自己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为主服务,为我们教会内的兄弟姊妹们服务,为寻求真信仰的外教朋友们服务,你们努力耕耘、建设主的论坛,努力传扬主的福音喜讯……但愿我们仁慈的好天主多多地降福你们!
虽然你们为主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我们都还不是圣善的,难免也会有做错的时候,也会有迷失方向的时候,有不太明了天主的旨意的时候,所以,我们在主的爱内都应该时常彼此提醒、彼此帮助、彼此勉励,是吧。
关于在本主内论坛出现的《披着羊皮的狼》和《神父强奸的修女,该怎么办?》之类的帖子,本人诚恳地给予提出自己的小小看法并愿意与你们交流意见。本来早已经看到了那两个帖子,因种种原因忙碌得没有及时发表自己的见解,故拖到现在才得已有一点点空闲来叙说此事以真诚表白己见。
本人认为:一、那有损我们教会神职人员或教友的名誉的帖子,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不应该公布于众的,因为,那或许是造谣、诽谤、侮辱和假见证,或是恶意的攻击、诋毁,属于发泄个人私愤式的,我们没有证据就不应该给人定罪和传播他人或许有的罪过,这不是我们众所周知的公义、正义及法律么?
二、如果你们有兴趣去调查真相并有了充分的证据证实了那的确是真实的,不是网民的故意造谣和诽谤的话,本人还是奉劝你们不必公开宣扬。我们想想我们的主耶稣是如何做事的呢?在那些经师和法利塞人捉住正在犯奸淫的妇女带到耶稣跟前时,想让耶稣定她死罪,按照梅瑟的法律把那妇女当众处死时,主耶稣却动了怜悯之心,反向他们说:“你们中谁没有罪就先向她投石头吧。”结果没有一个无罪的人,都羞愧地退出去了,不是吗?而我们呢?我们不都是大罪人么?有什么资格如此去评断他人和传播他人的似是而非的罪过呢?请各位管理员们深思……..
三、我们主内论坛的宗旨应该是为主做见证、努力完成主所交托给我们的光荣使命——极力传播福音喜讯!我们充当的角色应该是若翰先知的角色——为给那光做见证。但是,我们的论坛针对那诋毁我们教会神父名誉、败坏我们教会声誉的帖子却竟然公开宣扬而不给予禁止和删除,这实在不是在给光做证,而是在给黑暗做证。因为,若望宗徒说了“世人喜爱黑暗胜于光明”,你们也看到了,那两篇帖子的点击率多高、回复率多高!现在黑暗势力越来越猖獗,我们的责任是应该尽力散播光明,撒播爱,把我们已经认识并拥有的伟大的耶稣基督引荐给他人,使还没有认识他的人也通过我们而认识他,从而也能够分享耶稣给予我们的救恩,而不是到处散播黑暗、他人罪恶的事例。那立恶表的固然是他人走向基督的绊脚石,但那播撒绊脚石的人是不是也成了那阻碍人奔向基督的同伙呢?
假如我们这些已经认识基督的人目前还没有认识基督,如果我们首先看到的竟是这些反面宣传、罪恶的事例的话,大家想想,我们还有兴趣去了解天主教会、去走近基督,认真地去了解耶稣是谁吗?我想,我们中估计绝大多数的人不会再继续了解主耶稣建立的圣教会,也听不进去任何正面的辩解的,为主耶稣的辩护将变得非常苍白无力了。我们中将有大多数的人不可能成为基督徒,我们也将会失去永生的幸福…….所以,我们要为那些还没有认识教会、还没有认识基督的兄弟姊妹们多多考虑周到了,为了他们灵魂的得救,恳请大家能够尽力避免、杜绝这些负面的宣传,转而极力为主耶稣做见证,多宣传些正面的材料,多宣传些好的榜样,让主的爱和光荣尽量充满我们主的论坛!
四、另外,我们也应该多为那犯罪的人考虑,假如那两篇帖子的内容是真实的话,我们也不能如此详细地公之于众,如果那神父被网络如此披露自己的罪恶,如此被羞辱,他怎么能面对身边的人呢?人人都会敌视他、躲避他,他会不会做出极端的行动呢?或许会自杀,或许会更加堕落并施行报复等等,我想,他悔改的可能性是非常的渺小…….那么,论坛将其罪过公之于众的结果是起到了——更快地把他们推到了地狱深渊呀。所以,我们作为主的门徒,是不是应该彰显主的仁慈,给罪人悔改的机会和空间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更人道些呢?既然我们都是罪人,主尚且已经宽恕了我们的罪过,我们为什么不能宽恕自己的弟兄给他们机会悔改呢?主说了,“你们应该仁慈,因为你们的天父是仁慈的。”请众兄弟姐妹们深思……..
另外,如果那两篇帖子的内容是造谣诽谤或者是夸大事实的话,那么,那发布帖子的人是触犯了法律了,是大罪人,(即使没有被捉拿定罪住监狱的话。)同样,那为之提供方便之门到处散播并帮助他们散播的人不也同样是有罪的吗?天主是至公义的,我们的一言一行将来都要到他的台前交帐,所以,我们一定要慎重啊,一定要小心啊,“落到至高天主的手中,真是可怕!”
五、有人说我们不张扬他们的罪恶就是包庇他们,更加纵容了他们继续大胆地犯罪,我认为不然,我们的教会难道没有主教吗?我们难道不可以私下解决先以柔和的方式规劝,如还继续犯罪的话,或者说甚至主教也包庇隐瞒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话,(但我想,我们教会内的主教一般都还是明智的,那不合主的心意的主教还是极少数吧。)我们也可以私下报案交给政府追究其法律责任呀。但是政府也是比较仁慈的,不可能任何一个犯罪者都完全公之于众,让众人都认识他是大罪人,而不给他们悔改的良好空间的。政府公布的大罪犯也都是非常典型的,屡教不改的、罪大恶极的类型。而我们的论坛呢?竟然公布那莫须有的,还点名道姓的如此详细的,还竟然是我们的主耶稣的珍贵代表神父们,哎,可悲呀…..这给我们的教会带来是多么恶劣的影响啊,这将阻止多少还没有认识主的兄弟姊妹们远离基督啊……
另外,我们不是有无所不能的天主在时刻等着帮助我们吗?如果我们都尽力为那立恶表的神父祈祷了的话,相信全能的天主如果愿意的话会改变他使他悔改的,如果天主不愿意改变他的心,使之改恶迁善的话,那么,我们还得把他们完全交给天主,因为他是审判者,最终主会给我们每个人算帐的,善恶必有报。主耶稣在默示录里说:“让不义的,仍行不义罢!让污秽的,仍旧污秽罢!让行义的,仍旧行义罢!让圣洁的,仍旧圣洁罢!记住!我快要来。我随身带着报酬,要按照各人的行为还报各人。我是阿耳法敖默加,最初的和最末的,元始和终末。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是有福的!他们有吃生命树果的权利,并得由门进入圣城。凡为狗的,行邪术的,奸淫的,杀人的,拜偶像的,以及一切喜爱撒谎并实在撒谎的人,都留在城外。”
目前,世界末日的征兆是越来越明显了,假先知是何其多!似是而非的歪理邪说也是越来越多了,异端道理是何其多,连那很多热心敬主的也被迷惑住而远离主的正道了,这真是魔鬼猖獗的时代!魔鬼临死挣扎而使劲招数的时代,主的真理被阻挡的够多了,光明被乌云遮盖的够多了,我们不能再为主增加忧愁和烦恼了,不能再给迷失的兄弟走向主基督的道路上铺撒绊脚石了。我们即使不说我们教会内部的黑暗和罪恶,魔鬼也会借着种种方式、种种人物来尽情地揭露和批判主的教会的,我们招架还来不及呢,竟然自己给自己增加重负,不成了魔鬼的帮凶了么?魔鬼们可真该偷着乐呢。哎,但愿主内亲爱的为主做工的论坛管理兄弟姊妹们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明了天主的旨意,努力做主所喜悦的事啊。
六、有人说:我们要勇敢面对教会内部的黑暗及罪恶,大胆承认并公布我们的罪过,是诚实的表现,实事求是的表现。我们不能光说光明的一面,把自己的教会说成非常完美无暇的,把那些无知的朋友哄到教会后,再给他们说,他们会大喊上当受骗了…….对此,我认为:此人的认识有所偏,做法也有所偏。我们作为基督徒,的确是应该诚实,撒谎就是犯罪,但是,我们要时刻明了我们的责任和使命是什么,我们宣扬的主题是什么,我们宣讲的主题是耶稣基督——我们人类的救主!我们应该想方设法引人归向和认识基督,使迷失的人获得救恩的呀,对那些能阻挡人认识归向基督的因素,我们是不是应该尽力避免的呢?暂时避而不谈,不等于撒谎隐瞒。当外教人比较了解我们的主耶稣及我们的圣教会的时候,在了解了主伟大的爱情并当他们也与主建立了一定的关系后,在明了主所建立的圣教会能给予我们人多么圆满的救恩之后,再给他们讲关于教会内部也有那么多的罪过及黑暗后,他们已经跟主建立了比较牢固的亲密的关系了也就不容易远离基督和远离教会了。或者说,即使我们不说,他们也会在了解教会的过程中遇到一些令他们不愉快的人或事,甚至是以上那两篇帖子所发的内容里那样的恶表,我们再给他们讲并为主耶稣辩护也不迟啊,到那时,他们有了一定的信仰知识了,就不会因某个人的恶表而远离基督了,因为他们到那时候自然会明了自己投奔的是谁,是全能的天主耶稣基督而不是那有罪之人和不够完善的教会。
俗话说“家仇不可外扬”,也是很有道理的,也是很人性化、很人道主义的。试想:如果那两篇帖子中提到的神父正好是自己家的弟兄,我们在外面是愿意或者应该极力传播他的罪过呢?还是尽量避而不谈,尽力维护他们的自尊呢?是给他们生存的空间呢?还是致他于死地呢?我想大家都会自然选择维护自己的兄弟,尽量说他们好的一面而避免泄露他们的罪过吧。同样,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天主的肖像,都是天主的儿女,将来升到天上都是亲兄弟姐妹,所以,我们在地上也应当首先以兄弟之情对待我们还没有认识的、或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们,相信,那才是我们的天父所喜悦我们的行为吧。你们说呢?
最后,我恳请亲爱的主的论坛管理员们能彻底删除那两篇帖子,我已经看到了,那两篇帖子的阅读权限受到了限制,当然是好的,但还是恳请能彻底删除为好,减少许多隐患。我也坚信这是主和圣母所喜悦看到的结果。
我已经说了很多了,但愿你们能够明白我的心意,但愿仁慈的主会宽恕我们的一切过犯,并赏赐我们他那属神的智慧及他那无限的爱情之火,让我们都能在他的爱内合而为一、彼此相爱,情同手足,并在他的的呵护下使我们稳步走天堂之路!愿天主永受赞美!愿基督的教会永受赞美!愿我们都能用我们的行实来永远光荣赞美仁慈伟大的天主!
让我们彼此代祷、彼此祝福,愿主的爱充满我们的心田、我们的教会、我们的论坛……

忠爱主及主的教会的女仆————佳音
20091116

发表于 2009-11-17 05: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为:一、那有损我们教会神职人员或教友的名誉的帖子,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不应该公布于众的,因为,那或许是造谣、诽谤、侮辱和假见证,或是恶意的攻击、诋毁,属于发泄个人私愤式的,我们没有证据就不应该给人定罪和传播他人或许有的罪过,这不是我们众所周知的公义、正义及法律么?

二、如果你们有兴趣去调查真相并有了充分的证据证实了那的确是真实的,不是网民的故意造谣和诽谤的话,本人还是奉劝你们不必公开宣扬……
佳音 发表于 2009-11-16 17:32

你完全可以把以上这两条归纳为一条,即:不管是不是事实,都不要公开与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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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05: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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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05: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作者对天主子民、教会内罪恶的态度:(也是受到天主默启的一部分)


http://www.ccccn.org/bbs/viewthread.php?tid=3498&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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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05: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仆人 于 2009-11-17 05:46 编辑

人们总说“家丑不可外扬”,但丑的就是丑的,能掩盖得了吗?盖住了就不会再出丑了吗?

“家丑外扬”决不是令人愉快的事情,但讳疾忌医更令人不能容忍,后果更为严重。教会神职的严重世俗化是客观存在的,讳莫如深并不能掩盖事实本身,反而助长了这种风气。无神论的共-产党现在大力反腐,你看看电视、报纸、电脑上到处都是对政_府官员的违法犯罪的公开、曝光。放在过去,按“惯例”这类“负面报道”是很难见诸媒体的,这无疑是一个大胆的举措,一个明显的进步。是实事求是的回归,也是一种自信的表现。公布出来,就是为了让公众监督自己的工作,表明其态度是认真和积极的,不是敷衍塞责,而是找出了症结、重点,已经开始并将继续把打击、惩治工作做好、做细。由此,公众应该为之叫好。


那我们这些有信仰的人、有更高精神层次追求的人应该怎么做呢?


严斥格林多人的乱伦行为 

5:1 我确实听说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且是这样的淫乱,连在外教人中也没有过,以至有人竟同自己父亲的妻子姘居。
5:2 你们竟还傲慢自大!你们岂不更该悲哀,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除去吗﹖
5:3 至于我,身体虽不在你们那里,但心神却与你们同在,我好象亲自在你们中间一样,因我们的主耶稣的名,已判决了行这样事的人;
5:4 当你们聚会时,我的心神也与你们同在,以我们的主耶稣的大能,
5:5 将这样的人交与撒殚,摧毁他的肉体,为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上可以得救。


——(格林多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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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7 09: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仆人兄弟您好!
如果我们的仇人故意捏造一些相似那两篇帖子的内容来诽谤我们、诋毁我们,在各天主教论坛发放,而论坛管理员不分青红皂白就给保留下来并公布于众了,您想想看,我们自己的心情会是什么样的?那论坛管理员的做法公正吗?正义吗?我们都知道:撒谎者是有的、造谣诽谤者是有的,您难道可以确定在我们以后的人生路上不会有人诽谤我们吗?

在我们的周围不是充满着撒谎不实者及骗人着吗?.......

我们是不是都应该换位思考一下呢?

我们是不是应该加大宣传主的福音喜讯而尽量不去纠察别人的过失呢?我们的罪过及毛病还改不过来呢,哪有资格一直去追查别人的毛病、过犯呢?

反面材料说的多了势必掩盖了主耶稣的光明,我们都应该明了自己的使命是什么,和摆正自己的位置,我们不是天主耶稣、不是判官、不是大圣人,朋友,别把我们宣传主的福音的论坛变成宗教法庭了........

愿主垂怜我们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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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7 09: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完全可以把以上这两条归纳为一条,即:不管是不是事实,都不要公开与张扬!!!




小仆人 发表于 2009-11-17 05:19


我是认为尽量不要公开,我们应该尽量效法主耶稣仁慈,多给罪人悔改的空间,并且,神父基本上代表教会,如果把所有有大罪的神父所办的恶事都公开的话将给我们的教会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就等于更加大了外教朋友认识主耶稣及加入圣教会的阻力,会给人造成很大的误会,对我们教会的误会及对天主的误会和不理解及对我们神职人员的蔑视,也更对福音真理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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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7 09: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们总说“家丑不可外扬”,但丑的就是丑的,能掩盖得了吗?盖住了就不会再出丑了吗?

“家丑外扬”决不是令人愉快的事情,但讳疾忌医更令人不能容忍,后果更为严重。教会神职的严重世俗化是客观存在的,讳莫如深并 ...
小仆人 发表于 2009-11-17 05:43

您说的那些也只是我们共党政府抓的几个典型,极少数的例子罢了,如果要追究的话,恐怕是很多的,俗话说:“十个官九个贪”,他们都是无神论者,活的就是现在及享乐今生的态度,所以,更很难找出几个真正的义人,连我们这些信仰天主的,知道善恶到头都有报,有全能全知的天主时刻在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还难保一天不犯罪呢,更何况那无神论者呢?我们只是罪大罪小的区别,但是人家还知道证据确酌了才公开的,而我们的论坛却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就公开我们主耶稣的代表——神父那似是而非的罪过,是不是非人道也、非正义也?更是非仁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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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6: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佳音的好心是明显的,不过说得可能不太清楚。
凡涉及任何个人的法津责任的相关言论,都不可以私自随意传播,除非经过公开证明的事件才能报导传播,不管任何媒体都一样要遵守这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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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0 23: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佳音姊妹的善心,好心应该理解。但是我们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实事求是】,不是隐恶扬善。当然具体到某人,需要证据确凿;妄证之事,在今天,并不稀奇,谨慎是必须的。对团体,对个人都是伤害。包括福传,都要【实事求是】,不然就是好心办坏事。实事求是应该是教会的准则。不然就不是天主真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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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05: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主教教理(第八诫)
2464.第八诫禁止在对别人的关系上歪曲真理。这项道德规定来自神圣子民的圣召,要作天主的见证,而天主是真理,天主要真理。违反真理的罪,就是以言语、以行为表示拒绝致力於道德的正直:是对天主根本的不忠,因此破坏盟约的基础。
2477.尊重别人的声望,禁止对他们可能造成不当的伤害的态度与言语。下列情况使人成为有罪的:
——武断,就是没有充分根据而当以为真,甚或默认,近人在伦理上的缺失;
——诽谤,就是无客观健全的理由,揭发别人的缺点与过错给不知道此事的人;
——诬,是以违反真理的言词,伤害别人的声望,使人对他作出错误的判断。
2489.遇到任何要求提供资讯或传播的情况时,应以爱德与对真理的尊重为答覆的原则。别人的好处与安全、私生活的尊重与公益,都是足够的理由,对不宜公开的事保持缄默,或使用谨慎的言词。为避免坏榜样,经常需要更严格的谨慎。任何人都没责任给没有权利知道的人揭露真相。
2492.每人都应对他人的私生活有合理的保留。传播负责人在公益的要求,与私人权利的尊重之间,应保持合理的平衡。对投身政治及公共活动者之私生活的资讯干预,如果侵犯了他们的隐私与自由,是可谴责的。
2497.基於职业的关系,新闻工作者在资讯传播上,有责任服务真理,及不侵犯爱德。他们应以同样的关心,努力尊重事实的本身,及尊重对人的批判该有的限度。他们要避免造谣中伤。
2511.「圣事的秘密是不可侵犯的」。职业的秘密应该遵守。为别人有害的秘密,不应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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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12:37: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lxdr123 发表于 2012-7-20 23:53
佳音姊妹的善心,好心应该理解。但是我们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实事求是】,不是隐恶扬善。当然具体到某人,需 ...

想念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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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 11: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是俗话还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呢。出现这种事情不管无神论造谣,还是真有其事,但肯定是无风不起浪,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不管事实真相怎么样,人们都应该提高警惕,约束自己的行为,在现实的风俗里,有些人故意外着暴露装,去见神职人员,这不是在引人犯罪吗?神职人员他也是人,也有肉欲。既然事情已经传出,人们提高警惕就行了,关于报不报道,只要新闻界遵守事实就行,每个人做事,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如果真有其事,就算教会的新闻不报到,政府也会使劲宣扬,甚至夸大其词,让人们更加迷茫。在这个乱世,我们只要求事实。如果是事实,我们就要引以为戒,以后不要出现这样的事情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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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 16:5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jm2012 发表于 2013-3-3 11:25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是俗话还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呢。出现这种事情不管无神论造谣,还是真有其 ...

建议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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