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作《先知小考》
当圣经被翻译成汉语后,原文和译文歧义最大的一个词大概就是“先知”。按照中国人的理解,很容易将“先知”理解成“占卜先生”、“预测大师”,一个能预知将来能发生什么事情的人。
而圣经的原意在90%的情况下是“代…某某人说话”、“代言人”的意思。它的希腊原文为ΠροΦητησ,转换成拉丁文拼法为prophetes。它的词头为pro,意为“替”、“为某人”之意。如拉丁文的诸圣祷文:
…Sancta Maria, (启:)圣玛利亚
Ora pro nobis (众:)为我等祈!…
整个单词ΠροΦητησ(prophetes)的意思,按照《古希腊语汉语词典》的解释为:①代言人,解释神意的人,宣讲神谕的人;②文艺女神的解释人,诗人;③解释者;④解释圣经的人,宣讲神意的人,讲道者…
这个词的词意内涵就太广泛了,如洪磊先生女士是外交部的prophetes,他代表我们的党和政府发表抗议、谴责等不痛不痒的话语;著名笑星赵本山老师是“蚁力神”的prophetes,他代替王奉友“忽悠”广大养殖户和消费者,使他们倾家荡产;蒋雯丽是三聚氰胺奶粉的prophetes,她替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
在宗教层面上,“prophetes”的主要职责是做神的代言人,这个职业在各原始宗教中几乎都存在。如影片《与狼共舞》中印第安苏族人的那位“圣者”; 《匈奴王阿提拉》中那个丑陋的小女巫。他们都声称神给了他们这样那样的启示,再把这种启示给自己的同胞。
在天主的选民中,也兴起了众多的先知,他们是天主所特选的人,蒙受天主的默感,宣告天主的旨意与民众,因此,先知的话就是天主的话。如旧约时代的梅瑟、农的儿子诺书厄、厄里亚、依撒意亚等,犹太神学家们将记载先知言行的书籍称为先知书,她的地位仅次于法律书(既梅瑟五经)。由于先知书也是来源于天主,她在以民的生活中也有崇高的法律地位。
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玛22:40
耶稣对他们说:「我以前还同你们在一起的时候,就对你们说过这话:诸凡梅瑟法律、先知并圣咏上指着我所记载的话,都必须应验。」路24:44
按照我的理解,先知是将天主的信息向选民输送的端口;而司祭则是将选民的信息向天主输送的端口。当然有的先知兼任司祭,如厄则克耳。
在旧约时代,尽管有诸位先知的谆谆教诲,可天主的选民并没有按照圣言来生活。于是,圣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们中间;我们见了他的光荣,正如父独生者的光荣,满溢恩宠和真理。若1:14
基督是最大的先知,因为他是天主的自我通传,耶稣曾说:
“我没有凭我自己说话,而是派遣我来的父,他给我出了命,叫我该说什么,该讲什么。我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所以,我所讲论的,全是依照父对我所说的而讲论的”。(若十二,49-50),
我们的信理神学称每位领洗者,都分享了基督的三种职务,其中便有先知之职。由此可见,现今每位信徒们也都是先知。我们要勇于宣讲福音,才能不辜负“先知”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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