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善胜恶的义正言辞、嫉恶如仇让老夫佩服得五体投地。阁下有如此纯正之信仰、眼里容不得砂子之决绝态度,环顾普世天主圣教,也实属罕见。 比如,阁下认为昆明总主教区的主教是非法的,那么整个教区的神父们因为“顺从了“山寨”,也就是脱离了和昆明教区合法(这里指《天主教法典》)长上之间的共融关系!也就没有隶属关系了,只能说:曾经是昆明教区的神职!”。如今您再次确认:“跟随他的神父们,当然也是脱离了葡萄树的枝条,迟早的结果就是:“丢在外面而枯干了,人便把它拾起来,投入火中焚烧。” 也就是说,当局强加给昆明总主教区一位非法主教,阁下就把整个昆明总主教区的神父们“绝罚”了。当然,阁下的理由看起来也颇有些道理,神父们没反抗,没殉道,而是顺从了。所以,该被“绝罚”。 阁下这么多日用各种颜色字体,用无数个问号问了老夫若干问题,而且那一串问题竟问了三遍。那老夫只问你一个问题,万望不要推却: 一九三七年三月十九日,先教宗比约第十一发布了《预许救主(Divini Redemptoris)》通喻,宣布了某组织完全不合基督的精神,比日后的“爱国会”甚于千倍万倍。该组织后来还取得了政权,但这个政权却未得到授权,这种非法性甚于一个非法主教千倍百倍,因为马主席毕竟接受九位主教在天主台前举行举行完整的圣秩礼仪的祝圣,但他们的首长既未按照古老的礼仪被傅油,也为经过选举产生。这个政权还屡屡违反“道德秩序”,比如干涉国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按照《天主教教理》第二二四二号:若执政当局发出的指令违反道德秩序的要求、人的基本权利、或福音的教导,公民依照良心有责任不予顺从。若执政当局的要求违反正直的良心,则在服务天主与服务政治团体的区分上,得到拒绝服从政府的理由。「凯撒的,就应归还凯撒;天主的就应归还天主」(玛22:21)。「听天主的命应胜过听人的命」(宗5:29)。 好了,假如你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里,你会怎样? A、象利比亚“过渡委”的做法。 B、流亡海外。 C、殉道。 D、苟且偷生。 E、苟且偷生还奢谈忠贞、信理。对别人品头论足。 很简单的选这题,希望您能明示一二。 当然了,如果阁下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里,还有许多衍生出来的问题。我并不需要阁下回答,下列问题仅供思考: 比如生育是天主降福的事情,但该政权却严重干涉人的生育权。阁下是按照圣经、教理的训导生育还是听从这个政权的。 再比如,按照天主教法典第一零八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男子满十六岁,女子未满十四岁,可以结婚。但该政权却将将法定结婚年龄提升六岁。请问,阁下及阁下的子孙后代是遵守圣教法典还是遵守政权的婚姻法典。 当然了,您只回答我的主问题就可以,以阁下信仰之纯正,理论之高深,对丑恶之愤慨应该不是难事。这也是我昨天晚上问你的问题。后被我删掉,但看到阁下兴致之高,老夫把它再拿出来,也好让天主教在线的广大神长、教友见识您的信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