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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从历史与人性看仇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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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0 17: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刘幼民 2011-03-17 09:12:39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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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捅破一层窗户纸的说道:“‘仇官’心态,最终倒霉的不是官员,而是老百姓。”翻开中国历史,仇官是中国历史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因为“仇官”而导致的农民起义、市民斗争、工人运动也是推动中国历史前进的重要动力。可以说,仇官心态是对中国历史的一个折射,反映出的还是现实存在的问题。

上溯至春秋战国五百多年间,呈现的既是“礼坏乐崩,天下大乱”的状态,那么诸侯争战与社会转型问题就显得格外突出,官民对立的斗争就被以上问题遮掩。毛泽东在《贺新郎.读史》中有“盗跖庄蹻流誉后”之语,盗跖是春秋时的农民起义领袖,《庄子·盗跖》言其“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 庄蹻(jué)是战国时楚国农民起义领袖,《韩非子·喻老》言楚庄王时,“庄蹻为盗于境内”。 毛泽东在官民冲突中,立场从来都是倾向于仇官的一方、反抗压迫的一方。

从春秋战国之后,历经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九朝,官逼民反,仇官者的主体基本都是农民。到了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仇官者的主体中又新添了市民阶层。工农兵学商中的工人、知识分子、商人及军人的一部分都可以归入市民阶层的阵营。

在中国的历代统治者中,公开赞誉、支持仇官者的大概只有毛泽东一人,他的经典言论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

造反是仇官的激烈化、公开化、战斗化的表现形式,结果只能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如果造反有理,仇官自然更加有理了。

仇官者说:我们仇官为什么不仇西门豹?不仇包拯?不仇况钟、海瑞?不仇于成龙?不仇石瑛?不仇焦裕禄呢?于是仇官就被解释为只“仇”昏官和贪官了。如果遇见的是好官自然会万民拥戴了。

想想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是不是也与仇官心态有关呢?

李君如所说:“‘仇官’心态,最终倒霉的不是官员,而是老百姓。”也是实情。中国人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又说: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斗。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官官相护,富人一般也和官府勾结,所以一般百姓仇官、告官、穷人仇富告富是不大可能成功的。即便老百姓被逼上梁山,也无外乎是造反失败被砍了脑袋,又或者是造反成功坐了江山。可是今日的造反派一旦坐了江山,就变成了明日的贪官污吏、为富不仁,又成为新的被仇视对象。这个问题不是私有制的问题,而是人有其天然的自私性,不论是个人、还是团体、国家,他们做什么事情都是受利益的驱动。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卑劣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动力;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的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73页)毛泽东的革命常常是在向人的自私本性挑战,他的成功在于此,他的失败也在于此。尤其是对文革而言,毛泽东已经正确地发现了权力异化的问题,却不能正确地解决权力异化的问题。

不能否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性本善、人人可以成佛的理念占据主流位置,所以五千年来老百姓虽然一直“仇官”, 同时又期盼着“青天大老爷”的出现,然而偏偏都是江山代有昏官出,而清官却凤毛麟角,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悖论。结果是没有见着谁成了佛,见着的都是着了魔的人。只要人一做了官,便逐渐变得“欲壑难填”,以至“为所欲为”了。在文化大革命中掌了权的造反派,其嚣张程度常常远胜过被他们打到的“走资派”。“子系中山狼得意便猖狂”说的是某些人,还是某些人的天性呢?毛泽东作为一位大国领袖和杰出的政治家,在他还没有掌握中国的政权之前,已经感受到了权力异化的压力。1949年3月23日,中央领导乘车从西柏坡前往北平的路上,毛泽东兴奋地对周恩来说:“今天是进京‘赶考’的日子,进京‘赶考’去”。周恩来笑着回答:“我们应当都能考试及格,不要退回来” 。毛泽东说:“退回来就失败了。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毛泽东显然知道,“权力趋向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李自成就是由腐败走向失败的一位典型的历史人物。

可是毛泽东把李自成的腐败和刘青山、张子善的腐败归之于他们没有战胜外在的糖衣炮弹的袭击,所以毛泽东花了毕生的力量与阶级敌人进行斗争,他以为通过不断发起运动,与阶级敌人斗争,就可以从人民中间塑造出全然无私的共产主义新人,就可以达到反修防修的目的。然而,这正像是堂吉诃德与风车作战,却不知道共产主义的真正敌人,是人的自私本性与动物本性,而不是阶级敌人和他们的糖衣炮弹。恩格斯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能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与人性程度之间的差异。”(《反杜林论》)

动物世界也有它们的头头脑脑,人与动物都有生存欲、性欲、权力欲和贪物欲等,区别在于动物的欲望很小,一般只以饱食为限,而人类则会巧取豪夺,而且贪婪无度。就像民间人士所说:是人就贪,权大大贪,权小小贪,无权不贪。“人永远不能摆脱兽性”,所以小布什认为,唯有把统治者“关进笼子里”使他们的权力得到有效地限制,才不致害人,才不会以强凌弱,才会使弱小者安居乐业。

毛泽东的“造反有理”、“反潮流”的理论如果只作为思想解放的标志,其正面意义不容小觑,有人把毛泽东比做是中国的马丁.路德不是没有道理。马丁.路德发动了西方的宗教改革,高举“因信称义”的旗帜,让西方人不再迷信罗马教会的权威,而是自己阅读圣经,自己理解圣经,自己拯救自己。毛泽东在文革中打出了的则是“造反有理”、“反潮流”旗帜,他提倡“你们都要关心国家大事”,要勇于怀疑和独立思考,他允许个人理性反对社会集体的客观化理性和教条,用个体的自觉解构社会共有的意识形态。可是“造反有理”一旦成为一种政治实践的常态,那么它的破坏作用就会远远大于它的建设作用。因为造反虽然有理,可是以暴易暴、以恶制恶,结果是“冤冤相报何时了”, 最终倒霉的肯定还是老百姓,在专制政治下,国家“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政治运动不仅不能限制执掌政权者拥有的权力,在反方向上还会赋予执掌政权者更大的权力。

回到中国的历史,官与民的关系就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在根本处它们是对立的,而且权力神圣,为了不影响权力的正常发挥,被关进笼子的总是民众。所以谭嗣同总结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 被关进笼子的民众,眼看着笼外的统治者醉生梦死、花天酒地、任意招摇只能是先是羡慕、后生嫉妒、然后仇官、造反去了。

可是,“仇官”心态既然只是封建专制社会特有的一种现象,那么我们只要结束了封建专制社会的统治,让人民拥有了真正的权力,让人民可以自由选任他们信任的人物为他们服务的时候,人民还会“仇官”,还会自己造自己的反吗?

毛泽东正确的提出了问题,却没有正确的解决问题,他甚至考虑过让人民享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四大自由来限制官僚体制中的权力异化问题,可是,人民的权利拿什么作保证?或是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才能得以实现呢?或许人民更需要的是选举任免权,而不是没有选举任免权做保障的言论权。
发表于 2011-3-30 19: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刘幼民

仇官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人民对上帝赋予人民平等的基本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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