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和友愛是支撐教友團體的兩個支柱。為此,我曾經說過:“愛的教會也是真理的教會,首先是指忠誠於救主基督交給我們的福音。(……)但是,天主子女的家庭若要生活在合一與和平中,就需要有誰在真理中保護這一家庭、並本著睿智和權威性的辨別領導這一家庭——這就是宗徒蒙召履行的使命。由此,我們涉及到了重點。教會是完全屬於靈性的,但是,教會有其架構,就是宗徒的繼承。其職責是保障教會始終生活在基督賜予的真理內;並由此產生愛的能力。(……)宗徒及其繼承人們,是(基督)交付給教會的真理寶庫的權威護衛者和見證人。同時,他們也是愛德的分施者。這二者,是不可分離的。(……)真理和愛是來自天主的同一恩寵的兩面,借助宗徒的職責,一直被護守在教會內,直到今天,傳給了我們”30。
為此,梵二大公會議強調“尊敬及愛德亦應延伸在社會、政治及宗教問題上,持有和我們不同意見者及作風者身上。我們越和善而友愛地深入瞭解其思想方式,越容易和他們交談”。但是,大公會議繼續告誡我們:“這和善與友愛不應使我們對真理及美善,變成模棱兩可”31。
考慮到“耶穌(建立教會)的初衷”32 充分顯示出,某些由國家建立的、與教會體制無關的機構,淩駕于主教之上領導教會團體的生活,是不符合教會道理的。根據教會的道理,教會是宗徒的,梵二大公會議也重申了的這一點。教會是宗徒的,“因為它的起源,是「建立在宗徒們身上的」(弗 2,20);因為它的訓導,是宗徒們親授的;因為它的體制,直到基督的再度來臨,教會都是由宗徒們通過其繼承人——與伯多祿的繼承人共融的——主教們訓誨、聖化和管理的”33。而且,在每一個地方教會,“教區主教是以主的名義領導託付給他的羊群,而他是以本有的、正權的及直接的牧人身分做的”34。就國家層面上,只有合法的主教團才能給其國內全體天主教會團體制定有效的牧靈指南 35。
上述機構所宣稱的宗旨,落實“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和民主辦教原則”36,與教會道理是無法調和的。而天主教會自古的信條就是“至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
綜上所述,牧者和平信徒們都要牢記:宣講福音、要理講授和愛德事業、禮儀和文化活動以及各種牧靈選擇,都只屬於主教和他們的司鐸。他們永遠傳承宗徒們在聖經和聖傳中傳播的信仰。為此,不能接受任何外來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