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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论初探:服从教会是诸德的基础 作者:银色地平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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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12: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银色地平线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厅曾经发生这样一幕:中国观众在来自法国巴黎音乐学院的布菲教授的音乐会上大呼小叫,上窜下跳。中国观众此起彼伏的手机铃声、交头接耳声连成一片,布菲教授遇到如此俗不可耐的观众不得不中途退场,演出也被迫中断。
     华人自古强调秩序,重礼仪。华人前辈鲁国人孔子说礼,乃先祖之承受上天大道。并围绕“礼”为纲纪制定了一系列用于人与人、人与社会(父子、夫妻、君臣)等层面的规则和秩序。而后来的中国人却觉得遵守秩序的人都是没有主见的,不够聪明的。所以中国人特喜欢玩儿叛逆。把不懂礼貌也没有规矩的举止当作是一种刚毅的能力。社会现象暂不论,这次主要从谈规矩开始谈对教会的服从。基督信仰引领人类背己苦架跟随耶稣,走向生命的终极意义——永恒的天国,而今世的世界必然在人类的罪恶中走向终结;而当今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价值体系则是基于今世的世界的目标和享受,即孔子的所谓“未知生、焉之死”。由于这一对立的事实所导致的“凯撒”对基督信仰的干涉,这众所周知的原因。在中国,圣教会圣统和神权受到无端的贬抑,很多基督徒对教会神职的训导不以为然,对神职也缺乏应有的尊重。与神父年龄相仿的兄弟看神父如同哥们儿。老人则把年轻的神父当作小孩看待。表面上,这似乎是一种中国特色的民主或者平易近人。而结合本地文化以后,这实则也包含了一种俗化轻视圣统教会的因素。
     若望迦仙写的会谈录中,他把“谨慎辨别”说成诸德之母,需要通过顺从和弟兄间的商议来决定修道时的行为。在教会中,很明确:“谨慎辨别”的前提是教会的指引和神职的训导。
     基督新教走“唯独圣经”的道路,而离弃了主耶稣以圣死及宝血亲立的圣教会。显然他们对于天主救恩奥迹的认识欠缺是根本原因。但不知很多中国的天主教基督徒(只说中国的,因为其他国并非如此)是否真正思想过,自己不“唯独圣经”,那么然后如何呢?不“唯独圣经”,在跟随主耶稣的道路上,自己的意识系统当中谁是可靠指引和判断衡量依据呢?多数人很清醒:当然是遵从圣教会的训导!圣经说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础(弟茂德前书 3:15)。很多教友都知道,但不可否认的是,理性上认同这话的人却未必都在情感中情愿做到。圣教会的不可错误性,并不在于神职本人实践信仰当中的意识和举止。而是圣神确保的圣教会对于信理论理的定制,以及神职来自圣神通过教会赋予的训导权。不少人会说“神父也会犯错误嘛,教会不是也曾经有黑暗时期嘛。”先不说这样的表达有什么明显的肤浅之处。要强调的是,这个表达,只是一个伦理的表述,而不应当是自身理性衡量的出发点。也就是说,从伦理角度我们知道神父也是罪人,是软弱的人,会犯错误的人。但关乎信仰的实践和行动,却不可以以主教、神父也会犯错为基础。因为在这个逻辑当中,如果说我们如何行动的判断的前提包含了“主教、神父犯错的可能”,那么此时自己的理性和情感已经充当了实践信仰的第一指引,或者把自己的理性和情感抬高到与神权训导并重,需要分辨的位置当中去,这就犯下了厄娃在自己的理性中把魔鬼的引诱和天主的诫命放在一个平等对立面上来自我分辨后选择的罪!主教、神父在对教友的带领中:有很多训导都是关于如何理解圣经和认识教会的信理、伦理神学等。这点必须做到服从无庸置疑!但也包括实践信仰中的很多具体细节,诸如在生活中遇到的婚姻、工作、心理伦理问题、人基础于理性对天主创造的一切进行反馈的自然科学、哲学等等。在这些方面,人,特别是那些从事某专项研究的人,很容易以为自己比神父更有知识。但却不懂得面对基督的教会,生而为人最大的智慧就是服从!当一个教友,拒绝服从神父训导的时刻,他已经从服从自己的理性和情感而走上了“自我分辨”的错缪道路!这样的后果,可以说比基督新教的“唯独圣经”更可怕。牧人有打盹的时候,但在牧人打盹的时候,如果羊群说,看那个懒惰的牧人啊!不如我们自己出去吃草来饱足吧!跑出去的羊结果却是喂了狼!圣经说,耶稣基督就是教会至上的元首,而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就是在一切内充满一切者的圆满。(厄弗所书 1:22-23)这也是为什么西方多数国家把教会的神权置于国家意识架构、国家宪法之上的原因。难道他们不知道教会中的神职也会犯错?当然不是!
     不少人更喜欢说“对教会不能盲从”,好像说这话就代表自己很有理性,甚至有超越教会的智慧。其实我想1517年的马丁陆德也是这个意思,因为“不能盲从”,所以造成了教会的分裂!所以“不能盲从”的依据是什么,是圣神?谁敢确保圣神在默示教会以前首先告诉自己去纠正教会?所以只能说依然是教会的训导,对,因为如果这个人说是自己的理性,又回到了“自我分辨”里。在1517年如果一个人能对马丁路德的异端非常了解,他应该首先更清楚圣教会对马丁路德的看法。教会不是只有一个神父,不是只有一个主教!如果某人一生因为某种原因只能见到马丁路德这位神父,那他怎么办呢?这就好比一个人生下来就是聋子和瞎子,无法听到主耶稣基督的名,无法看圣经,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请放心,天主不会难为人!圣经说,天主是公义的,天主不会给人加上无法承受的轭!(玛窦福音 11:30)。但人本可以做到认识并服从教会的训导,却在自己的骄傲中异想天开。与此问题类似的一个话题就是,关于中国“凯撒”所领导的天主教爱国会恣意践踏教会的圣统而在教会内造成的纷争和非法祝圣等事件,如果非法祝圣的神父做出相反信仰的判断怎么办?看起来这很棘手,其实很显然,这可以直接从圣教会对圣经的理解以及信理教义的制定中找到答案。就不要再试图寻找借口了。其实教宗牧函就非法神父有效圣事以及邀请各地主教与教宗共融等细节已经说得很清楚。作为平信徒的教友本不应忽视牧函胡乱猜测,非法祝圣的神父没有做出相反信仰判断,就不应人为的去以“非法祝圣”来否认他所行圣事的有效性。不应当逾越教宗牧函当中的训导去散布自己幼稚的观点。很多人自以为天主拣选的牧人有疏漏,或者象“默默祝福”姐姐那样自以为得到了圣神的特殊指引找出了她自己想象中的“教会病状”。之后陷入忧患而乱来一场!羊群要反思的不是牧人如何,而是自己的信心去了哪里?信主耶稣基督,就要相信圣神确保的圣而公教会,相信圣神指引的圣教会是在有形的世界中带领我们进入耶稣基督的至一团体。退一万步,就算在中世纪,神父说“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教友听了,也并不会导致灵魂失落以至于不得救,就像身披西服,脚穿拖鞋不会影响此人对主耶稣基督的信心一样。而在当时自作聪明地以“日心说”来讽刺挖苦圣教会圣统的人,到死也不懂得他们所坚持的“日心说”,与当今的宇宙学大爆炸理论如何的风马牛不相及。所以,就算神父在某些细节上没有做出人看起来更完善的表达,服从教会的训导,总会在天主的恩典中得到保守。但如果“自我分辨”,那代价可不是人能承受得起的!天主教教理892条当中指出〖信友们对这种普通的训导该「以宗教敬重的心情去依从」,这一依从虽然有别於信德的服从,但确是後者的延伸。〗。
     圣经说,爱超越一切,爱是诸德的灵魂。对于“自我分辨”现象,很多人会搬出“爱”这个词汇来当作自己完美的挡箭牌!一句“我是出于对教会的爱,对神职和其他教友的关爱”。以为用人所表达的“爱”来为自己辩护,反驳自己的人就会百口难辨,有理也得让七分!其实这些人只是出于对信理肤浅的理解。爱是天主的本质,人的灵魂是天主的肖像,所以人所表达的“爱”,也只是不完全的爱。就像人的灵魂有罪一样,人所表达的“爱”,也是可以包含罪的“一种情感”。因为人所表达的“爱”有肖似于天主爱的本质的特性,而且人所表达的“爱”和天主的本质的爱,都发音叫做“Ai”,所以在人们说爱的时候就会由于心理暗示,把人的“爱”和天主爱的本质混为一谈!所以这里有个“爱论”的问题,人断然不能神化自己有限的人性本质!当然断然不能神化自己的“爱”。人都是罪人,由于罪人所表达的“爱”只是天主的爱的一部分,而且是包含罪的“情感”。所以当中逻辑的不确定性是显然的。就像人无法完全读懂天主的旨意一样,某种程度上,只能用感性来反馈和表达。比如某人说,“我爱螃蟹”。只是表达了自己喜欢吃螃蟹。再比如某人求婚,如果对女人说“我很爱你,这爱是诸德的灵魂,在天主的旨意当中,你要嫁给我!无可推委!”听了这话的女人不跑才怪!很显然,用“爱”做挡箭牌的人,已经犯了把自己的人格“神格化”,把自己相对的“爱”绝对化的罪!爱是天主的本质,把人的“爱”绝对化的结果!已经把人有限的情感和分辨高抬到与天主的旨意等同的地步当中去!
     与“自我分辨”类似的就是部分“神恩主义”现象,“自我分辨”中把爱当作挡箭牌,部分“神恩主义”者直接把圣神当作挡箭牌,对于这些人而言,无论自己做什么都冠以圣神的引领。和爱一样,圣神的引领,同样无法在人有限的逻辑内所把握。所以,这些人往往会依靠自认为的“舒服的感觉,奇妙的体验”来作为判断和衡量。更往往会排斥圣教会的训导!或者把自己得到的“个别启示”置于教会的训导之上或与之等同,未经教会认可甚至从未与神职探讨过可能性,便拿来与他人分享达到彰显自我的意图。圣经玛窦福音16章15-17节当中当中耶稣指出人之所以认识主耶稣基督的前提是圣神的感动,无庸置疑,这是绝对的!但既然已经受洗重生加入教会,就应当以受圣神所指引的圣教会的训导为根本前提!私人的个别启示,只是对个人的启示,来建立个人。如果是关乎教会的个别启示。那就需要呈报给教会寻求探讨解决。关于“神恩主义”之前探讨过多次,不再重复。
     倍受东方人和少数西方环保主义者、娱乐名流簇拥的戴安娜,她经常公然表示自己对同性恋的理解、接受甚至认可。并以对抗圣公会、对抗英国王室的条规和律法为豪!被公众冠以“爱”和“宽容”的名词,实则只是一种不成熟的叛逆和沽名钓誉的恶表!同性恋本身已经严重相反天主的旨意,在这之下谈什么认可和接受的可能性,只是罪人的一相情愿!公众阻塞王宫大门的鲜花,实则是长满棘刺的仙人掌!是刺向英国女王的利剑!令我佩服的君王不多,但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其中之一!这位年迈的老太太,面对自己所爱的那些不明事理的公众充满讽刺、挖苦的眼神和斥责的语调,依然能保持镇定自若的笑容,亲自走出王宫大门去面见他们。至少,这是地平线本人所没有的勇气!她面对误会以及逼迫时所表现出的宽容和忍耐让我深深的感到自愧不如!真让我万分钦佩!在我心中,中国没有一个领导人能与她相提并论的!
     傅天娜说过,撒殚也可以穿上谦逊的外衣,但它不懂得如何去服从!所以在人们谈“爱”,谈“宽容”之前,若没有对于圣教会的服从这一前提秩序,一切只是徒劳惘然。本文自开头便是围绕秩序和规矩的问题铺开。圣经关于教会说,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哥罗森书 1:18)。关于家庭说,男人是女人的头,女人是为男人而被造(格林多前书 11:3,11:9)。关于婚姻说,人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于妻子二人合而为一(创世纪 2:24)。这并不是中国人肤浅理解的所谓“父权文化”或者其它的什么主义,而是天主给人定的秩序。倒是华人固有的“孝道”,需要来重新定义。天主给人定的秩序当中,服从教会就是人在有形的世界当中顺服、跟随主耶稣的前提。是人的灵命在主耶稣基督内得以成长的前提,是一个人得到最大自由、并成全自我的最小条件。
发表于 2010-5-6 18: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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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9 06: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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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9 09: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会谦卑,学会服从。在教会中服从是个硬道理。我们必须服从合法的长上的教诲与领导。因为天主赐予他们权利来管理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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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9 10: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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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9 12: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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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1: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与神父年龄相仿的兄弟看神父如同哥们儿。老人则把年轻的神父当作小孩看待。表面上,这似乎是一种中国特色的 ...
醍醐 发表于 2010-5-9 06:30



    不劳而获,你那一只眼睛看见神父不劳了,难道就你一个人在劳动了,神父为了人灵的得救每天的感恩圣祭的准备,每一台讲道,每次给人行圣事,或者做一些公益活动等等很多很多,不胜枚举,这些都不是劳动吗,恩想上的劳动者不是劳动者吗?再说了神父还单是精神上为人服务的,在物质上也一样为人服务。你不要无差别的乱攻击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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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1: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醍醐 说神父是靠人供养的,是一个不劳而获的人,这样的人就没有能力高人一等,那么我问你,所有的官员是不是都靠着人民来供养的,如果是的,那么他们为什么就能高人一等呢,如果不是,那么他们都是你一个人养的吗?真是可笑!!我们的神父一样是要劳动的,他们不是不劳而获的,正因为他们劳动了,他们理应得到别人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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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2: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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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5: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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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6: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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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6: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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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6: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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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7: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在位的不一定是皇帝,在下的确有可能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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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7: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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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2: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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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7 14: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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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19: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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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6 09: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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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6 19: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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