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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公明

修公爵的信仰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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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9: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3 16:31
还望兄弟对那些还不是太了解的事情多一些宽容,再多一些了解,假如是天主以另外的方式引导人行善,我们为 ...

我们要效法的是圣多玛斯研究性和创作力的性情,他的心智活力,使理性和信仰碰头的决心,对真理的爱好,健全的系统,以及在他身上,我们看到的「天主的学问」,和「在天主内生活」的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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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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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20: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adidas 发表于 2016-1-14 19:36
我们要效法的是圣多玛斯研究性和创作力的性情,他的心智活力,使理性和信仰碰头的决心,对真理的爱好,健 ...

或许是你真的不知道,天主是无需证明的,而多玛斯把天主置于可以证明,可以探讨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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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0: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0:06
或许是你真的不知道,天主是无需证明的,而多玛斯把天主置于可以证明,可以探讨的行列。 ...

您真是罕见的人才,说多了就多余了,我也就这个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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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0: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这个本事了,剩下的,就只有骂人了!为了不被禁言,我还是选择闭嘴!
王大善人,教会顶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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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0: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3 16:31
还望兄弟对那些还不是太了解的事情多一些宽容,再多一些了解,假如是天主以另外的方式引导人行善,我们为 ...

天地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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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20: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天主洪水灭世,火烧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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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20: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吾所以有大患者(我所以有强烈患得患失的心态),
为吾有身(因为我有自我的观念),
及吾无身(如果我抛开自我),
吾有何患(我还有什么理由患得患失)
。 ”(道德经13章)


你们既然与基督一同复活了,就该追求天上的事,在那里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边。你们该思念天上的事,不该思念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已与基督一同藏在天主内了;当基督,我们的生命显现时,那时,你们也要与衪一同出现在光荣之中。为此,你们要致死属于地上的肢体,致死淫乱、不洁、邪情、恶欲和无异于偶像崇拜的贪婪,为了这一切,天主的义怒才降在悖逆之子身上;”(哥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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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1: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0:47
所以天主洪水灭世,火烧五城。

兄弟不懂道德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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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21: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19
兄弟不懂道德经啊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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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1: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李耳不信上帝。
二,李耳不信上帝。
三,李耳不信上帝。

你如果真学过哲学就应该知道“自然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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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21: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19
兄弟不懂道德经啊

人把自己挺当回事,在天主的眼里呢?:“上主见人在地上的罪恶重大,人心天天所思念的无非是邪恶;上主遂后悔在地上造了人,心中很是悲痛。”(创6:5--6)。刍狗也曾挺高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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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21: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24
一,李耳不信上帝。
二,李耳不信上帝。
三,李耳不信上帝。

你对李耳的“道”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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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1: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5
人把自己挺当回事,在天主的眼里呢?:“上主见人在地上的罪恶重大,人心天天所思念的无非是邪恶;上主遂 ...

人是天主的肖像,不是狗,更不是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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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1: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5
人把自己挺当回事,在天主的眼里呢?:“上主见人在地上的罪恶重大,人心天天所思念的无非是邪恶;上主遂 ...

李耳眼里没有天主。道法自然。牠是自然神论,不懂上帝的仁慈,更不懂上帝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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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21: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28
人是天主的肖像,不是狗,更不是刍狗

你们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珠宝投在猪前,怕它们用脚践踏了珠宝,而又转过来咬伤你们”(玛7:6),应该不是真的给猪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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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1: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7
你对李耳的“道”有何看法。

道法自然,李耳自己说的很清楚,无位格。无意志。只是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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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21: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30
李耳眼里没有天主。道法自然。牠是自然神论,不懂上帝的仁慈,更不懂上帝的威严。 ...

这自然到底是什么意思,连道都要效法。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不是那大自然,天主说:“天主向梅瑟说:「我是自有者。」又说:「你要这样对以色列子民说:那「自有者」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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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1: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7
你对李耳的“道”有何看法。

太初有道
「太初有道、」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太初」意同於「先天地。」太初有道、若望謂道先天地而有、而非如老子所謂有物混成也。
「道」於希臘文為 Logos、拉丁文為 Verbum、中國舊譯為物爾朋、蓋拉丁文之音譯也。後譯為聖言。茲譯為道。「道」源於老子道德經。然老子雖以道先天地而生、為萬物之母、道之神性則未言也。若望之「道」乃天主第二位聖子、為聖父之顯身、與聖父聖道同為天主聖三、一體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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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21: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40
这自然到底是什么意思,连道都要效法。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不是那大自然,天主说: ...

你就是爱诡辩,自然就是自己有的,不需要天主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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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21: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43
太初有道
「太初有道、」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太初」意同於「先天地。」 ...

对李耳的道进行体系划分,那是近代学者的陋见,他们既没有达到老子的境界,也就对他的真意无法真正表达,而且连老子自己都说道是说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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