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为亡灵奉献弥撒的误区 一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炼狱的存在,也正式基于这个道理,而新教是不承认炼狱的。活人为亡者祈祷也好,献弥撒也好,他的基础是建立于所有信主的人都同属基督奥体,既然是同属于一个身体上的不同肢体,那么可以互相帮助,这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必须正确理解的是:不可以把祈祷或献弥撒物化与量化,也就是说,不是献上一台弥撒,那么他就自动的获得多少赦免,如果这个理论成立的话,一台弥撒就够了,因为弥撒的果实是建立在耶稣救赎的恩效上,这恩效是无穷的,那么一台弥撒就足以拯救所有的炼灵了。之所以需要不断的奉献弥撒,是因为这也是一种祈祷行为,主耶稣说过:谁爱的多的获得的赦免也就越多。弥撒不是天堂的门票,弥撒恩效的最终分配权在天主手里。试想有两个人,同样拥有一万元钱,他们本来都想留着作为死后的弥撒献仪,当甲看到一个极需救助的人,他慷慨地把这些钱用于救济此人的燃眉之急,而他却失去了所谓的亡者弥撒钱,乙则自私地见死不救,把这钱留着为自己死后作弥撒之用,那么天主更悦纳那个人的行为呢? 天主是公义的,仁爱的!误以为弥撒做得越多就越早得救,却忽略其他因素,那是犯了一个物化与量化圣宠的错误,天堂的门票是【爱】而不是钱。献弥撒的同时也是活人爱德的体现,于亡者于己都有益的,必须再次重复强调:我们都属基督奥体的同一个身体。右手累了用左手帮它一把,没理由认为右手占了大便宜!这就是圣教会的公义性。 (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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