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遭引产孕妇家门口曾被挂“卖国贼”标语,张艺谋所生三子女办理户籍证明时出示了结婚证及出生证明,符合上户的要求,手续合法,不涉及违法行为 滨湖区计生局人士表示,如今后发现当事人在涉案年度有新的收入证据,他们将依法撤销原《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重新作出征收决定。 “毛主席的外孙女孔东梅,在去年(2013年)终于和泰康人寿董事长陈东升可以结婚了,两人同居15年(属于“试婚”),养育三个子女(属于“试育”)后,陈东升终于离婚了,终于和孔东梅结婚了。”
非法同居十五年,还有了三个孩子,才“奉(三)子成婚”,我们想一下,就不算“非婚生子”,就按照“事后婚生子”,其中至少有两个,属于“超生”了,那就应该可以上交“社会抚养费”了吧。
张艺谋的收入有多少,似乎众说纷纭;但是,毛泽东的外孙女婿陈东升的收入有多少,那查起来比张艺谋简单的多了,他的公司全部在那里,他的资产全部在那里,他的收入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按照正规报道,他的资产是“百亿”了。
张艺谋,就这点收入,相比较陈东升,简直就像一根毛,张艺谋被罚748万,那么,陈东升呢?这么好的“罚款”机会,我不知道,北京计生局,有没有兴趣? ——张艺谋被罚,给我等P民带来一堆疑问,提出来,请大家解惑:
1. 张艺谋被罚好像是由网络炒作引发的。于是,我想:此前无锡市为什么不罚张艺谋?是当地相关规定原本早就成为一纸废文,很少执行或根本不曾执行,还是这些规定原本就不得民心,不能代表民意,而自觉停止执行的?如果这些都不是,难道是有关部门玩忽职守?如果是玩忽职守,现在是否对玩忽职守者进行了处罚?
2.看来开始“松动”的计生政策(比如“单独二胎”、比如多年来一些医院接生并不要“准生证”,比如很多人超生并不再被牵牛拆屋,等等),可经这样一炒作,从此伟大的计划生育政策又有“收紧”的可能了,我等P民又可能被强征一项不可思议的巨额的“社会抚养费”。这是我等P民大家心甘情愿炒作起来的,能怨谁呢?
3.无锡市的这样重大举措会不会刺激更多的富人和高知人士移民国外呢?(据说有的国家还鼓励多生),如果张导这类的爱国人士,从此都跑到外国去生育,然后再回国来过日子或赚钱,他们的一大堆孩子在中国生活,我们也会向他们征收巨额的“社会抚养费”?如果不征收,那么,中国人难道就不如外国人了?
4.据悉,具体数额需根据张艺谋2001年、2004年和2006年的收入及无锡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职工年平均收入)决定。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政策规定还是法律规定?如果是仅仅是一项政策,那么在法治社会,究竟应该按政策罚款还是按法律处罚呢?它具有多大的约束力?此前无锡市所有超生都是这样执行的吗?以后所有人都坚持这样吗?即便能够始终坚持,那这种“征收”有足够的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吗?无锡市人民群众真正同意了吗(或者说能够真正代表民意吗)?
5. 计划生育的目的之一好像是解决贫穷问题,而无锡这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如果被全国各地效仿,结果不是更利于贫困人口超生吗?因为按照这个政策,一穷二白的人,无论生多少,你也无法惩罚到他。这是遏制“越穷越生”的局面,还是恶化这种局面呢?
6.按照这种惩罚模式,会不会引发更普遍的低龄超生?因为,每代人开始都是低收入或无收入者。如果先生几个孩子再工作获得收入,你就无法对他实施处罚。
7.张导当时给孩子上户时,无锡市有关部门为什么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为什么要等到这个时候来征收?还想收“滞纳金”?是不是有设套之嫌?再说,你事先不通知,现在收“滞纳金”合乎法律和行政程序吗?如果各地都用这种办法对待老百姓,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呢?
最后,希望张导不要学某些富人和明星移民国外,你一定要挺住,不要移民!即使你那天移民了,也要做个爱国华侨,多拍几部歌颂计划生育的电影啊!
——以上,是本P民说的屁话,大家不要放到心上。如果无锡市想“跨省”,我现在就“认罪”,以求轻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