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幼民
发表于 2010-8-2 10:48:57
qwe123
发表于 2010-8-2 10:56:06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8-2 11:02:46
qwe123
发表于 2010-8-2 11:26:32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8-2 11:36:43
牛有财
发表于 2010-8-2 11:49:25
qwe123
发表于 2010-8-2 11:53:50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8-2 14:46:41
qwe123
发表于 2010-8-2 14:59:32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8-2 15:17:36
qwe123
发表于 2010-8-2 15:39:12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8-2 15:56:52
admin
发表于 2010-8-3 01:28:34
你如果不是“学术论坛”的站长,我就不会说你:“我写错了,你却发现不了这个笔误,只是盲目迎合, ...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8-2 07:18 http://bbs.ccccn.org/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问题和站长分不分清你说的什么"价值评定“或”因果评定“无关,我一直还没有展开对你所说的”价值评定“或”因果评定“的讨论,就是说,无论你坚持什么”价值评定“,还是坚持什么”因果评定“都还不是我们讨论的内容,而是目前你做事的方法问题。你自己写错了,就该坦然的承认错了,我当然也不会追究什么。可是,做人不该把自己本来的错误转嫁成别人的错误,甚至还倒打一耙,这不仅不是做学术的方法,甚至连文痞都不如。
我们一直讨论的就是”做学术是否可以无道德“的问题,因为这和对你曾经的禁言有关系。你做有关天主教独身制度的研究没有人干涉你,你发表了个人意见后也没有人怎么样你,甚至你将文章发表出来后我们也没有因为你的观点与天主教会的观点不同就封了你的文章。不过,到头来,你自己证明的观点就要强迫别人都来接受吗?如果你强迫别人接受你的观点,那么,你不也是涉及到了道德领域吗?若是你说,我没有强迫别人接受我自己的观点,那么,你又为屡次以”天主教独身制违反人性“做前提呢?你以此”伪大前提“加上凶杀案的事件当作小前提,所得出的结论就是”因果评定“?
你的辩驳,只能显示你内心道德感的缺失和在逻辑面前的无知。
我的上一句话,是因果评定而非价值评定。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8-3 07:15:25
离题之辩,仅为呈私,与公甚远,辩之无益,到此为止。
夫 乐 有 适 , 心 亦 有 适 。 人 之 情 , 欲 寿 而 恶 夭 , 欲 安 而 恶 危 , 欲 荣 而 恶 辱 , 欲 逸 而 恶 劳 。 四 欲 得 , 四 恶 除 , 则 心 适 矣 。 四 欲 之 得 也 , 在 于 胜 理 。 胜 理 以 治 身 则 生 全 以 , 生 全 则 寿 长 矣 。 胜 理 以 治 国 则 法 立 , 法 立 则 天 下 服 矣 。 故 适 心 之 务 在 于 胜 理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8-30 17:04:33
在我看来,雷鸣远比白求恩更有思想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