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5:53:17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15:35
老刘,信仰只有一个,圣传原是为圣经服务的,却成了人用自己的思想取代圣经,你看那些人对圣经知识贫乏也 ...
公明:
信仰是多元的,即便是基督教信仰也不例外。这一点在早期教会尤为明显,只是到了君士坦丁大帝那里,他老先生为了意识形态需要,强奸教会信仰,硬是亲自厘定圣经和教会信经,打击不同信仰者,杀的杀,关的关,流放的流放。
结果,基督教信仰趋于一致,与皇权紧密连接。
于是,现今的圣经还有多少属于耶稣教训?是不是在教会传承中隐匿了更多的信仰精神?
这才是历史,是凯撒与上帝不断较力的历史。基督教不一定对,天主教不一定错。谁是真理的化身?答案只在生活之中,不在生活之外。
nike
发表于 2016-1-21 15:53:52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15:51
你还真是个怪物,高唱道德经,为法轮功撑腰,还满口的上帝、圣灵。还照照镜子,什么是镜子,符合天主圣言 ...
哦,是这样的,自科绝罚的玩意是不是该宰杀?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15:57:36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5:49
公明:
信仰是多元的,即便是基督教信仰也不例外。这一点在早期教会尤为明显,只是到了君士坦丁大帝那里 ...
你看的挺清楚,也就是说屈服在君士坦丁下的信仰与基督所传的信仰有了大的偏差,或者说是两个信仰,只是哪一个是真理的化身却不确定。我这样理解对吗?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6:02:10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15:57
你看的挺清楚,也就是说屈服在君士坦丁下的信仰与基督所传的信仰有了大的偏差,或者说是两个信仰,只是哪 ...
不是偏差,而是根本不同,在君士坦丁大帝的手里,无论是圣经,还是公开的信条,都变成了为皇权服务的奴隶。
nike
发表于 2016-1-21 16:03:52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6:02
不是偏差,而是根本不同,在君士坦丁大帝的手里,无论是圣经,还是公开的信条,都变成了为皇权服务的奴隶 ...
此人说话,毫无逻辑、理性可言,你越解释,他陷得越深!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6:11:22
nike 发表于 2016-1-21 16:03
此人说话,毫无逻辑、理性可言,你越解释,他陷得越深!
能够认真对待自己信仰的人,无论如何都值得尊重。他会在不断的反思中打开自己的眼界。
nike
发表于 2016-1-21 16:21:18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6:11
能够认真对待自己信仰的人,无论如何都值得尊重。他会在不断的反思中打开自己的眼界。
...
汝观甚微,吾自叹不如也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6:24:44
nike 发表于 2016-1-21 16:21
汝观甚微,吾自叹不如也
真正的信仰者会在怀疑中不断的折磨自己,也折磨别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安宁。
nike
发表于 2016-1-21 16:33:54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6:24
真正的信仰者会在怀疑中不断的折磨自己,也折磨别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安宁。 ...
同意!
王大师这种,不大像!他是那种自以为是的!
狂妄和对自己信仰的不断探索,是两码事!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6:39:51
nike 发表于 2016-1-21 16:33
同意!
王大师这种,不大像!他是那种自以为是的!
狂妄和对自己信仰的不断探索,是两码事! ...
他是在折磨过自己之后,才会跑来折磨你们,他只要一生信仰耶稣,此生就不会有一天安宁,怀疑就是负罪,负罪之人如马丁路德,如尼采,最后有可能逼得自己发疯。
nike
发表于 2016-1-21 16:41:59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6:39
他是在折磨过自己之后,才会跑来折磨你们,他只要一生信仰耶稣,此生就不会有一天安宁,怀疑就是负罪,负 ...
哎,天主喜欢悔改的人,不喜欢畏罪的人!
好的!不再骂他了!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6:45:05
nike 发表于 2016-1-21 16:41
哎,天主喜欢悔改的人,不喜欢畏罪的人!
好的!不再骂他了!
是啊,信仰从来不是一件轻松之事。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21 16:56:25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13:37
你自己敢回答你提的问题吗?小瞧你啊,别让我小瞧。
陛人的问题都是有答案的。你若承认你愚蠢,不能回答,陛人立即公布正确答案。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21 17:01:04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13:45
那我问你,那些蓄养私生子的教宗是不是也是傅油者。那赞同同性恋的是不是也是傅油者?
...
是。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21 17:07:55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15:22
欣赏倒不必,我是从天主教中得的信仰。我所做的也是基督徒的责任。
你也就一弱智,还把自己当圣徒了,恬不知耻不要脸。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21 17:11:35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15:26
你不会也把中国的道,看作是邪门歪道吧?
蠢祸跟你说多少遍了,李耳是衣冠魔兽道。你眼瞎了?教会能出你个败类,中国也不是个个都是好人,出几个败类有啥稀奇?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21 17:23:14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15:26
你不会也把中国的道,看作是邪门歪道吧?
装X的:《装子》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老龇》第六十五章:“古之善为德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是不是邪门歪道。傻X,你不回答就证明李耳装粥是邪门歪道。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21 17:31:15
nike 发表于 2016-1-21 16:41
哎,天主喜欢悔改的人,不喜欢畏罪的人!
好的!不再骂他了!
他要是悔改了,就不会出现在此丢人现眼了。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21 17:57:38
脫理騰神聖大公會議
第四期會議 公元一五四六年四月八日
1501-1508 Council of Trent
一五○一 (A)論聖經與聖傳的法令。
脫理騰神聖大公會議,在聖神內合法地被召開的...永遠放在目前的是﹕要剷除錯誤,把福音的純潔性,保存在教會內,因為這個福音,先由先知們在聖經中所預許過,而由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天主之子,先親口予以頒佈,後令祂自己的宗徒們,向萬民宣講福音 (谷﹕十六,十五),作為一切令人得救真理的泉源以及倫理生活的紀律﹔同時,大會明察,這真理與紀律,定被包括在聖經內,以及在沒有書面(文獻)的口傳裡﹔這些口傳 - 聖傳是由基督口授而由宗徒接受(領悟),或由宗徒們自己,因聖神的默導,好像一手傳遞到我們手裡的﹔大會追隨了正宗教父們的芳蹤,以同樣虔誠的心情與尊敬,接納並尊重新約與舊約,因為新舊約作者,同是一個天主﹔接納並尊重那有關信理與倫理生活的聖傳,一如它們,或由基督所口傳,或由聖神所默導,代代相傳而為公教會所保存的一樣。至於聖經的目錄,大會認為,應列入本法令內,以冤可能有人懷疑,不知大會所接納的究竟是那些聖經。茲將聖經綱目,列舉如下﹕
一五○二
舊約是﹕梅瑟五書,即.﹕創世紀、出谷紀、肋味紀、戶籍紀、申命紀﹔若蘇哀書、民長紀、盧德傳,四卷列王傳,兩卷編年紀,厄斯德垃土,厄斯德垃下(也就是﹕乃赫米雅),多俾亞傳,友弟德傳,艾斯德爾傳,約伯傳,達味的一百五十篇聖一詠,箴言,訓道篇,雅歌,智慧篇,德訓篇,依撒意亞,耶肋米亞與巴路克,厄則克耳,達尼爾,十二小先知書,即﹕歐瑟亞、岳厄爾、亞毛斯、亞北底亞、約納、米該涵、納鴻、哈巴谷、索福尼亞、哈蓋、匝加利亞、瑪垃基亞﹔瑪加伯傳上,瑪加伯傳下。
一五○三
新約是﹕四福音,即﹕瑪竇、瑪爾谷、路加、若望四福音﹔路加聖史所寫的宗徒大事錄,保祿書信十四個﹕致羅馬人書、致格林多人前後兩書、致迦拉達人書、致厄弗所人書、致斐理伯人書、致哥羅森人書、致得撒洛尼人前後兩書,致弟茂德前後兩書,致弟鐸書,致斐賴蒙書,致希伯來人書﹔伯多祿書信二﹔若望書信三,雅各伯書一,猶達書一,以及若望宗徒的默示錄。
一五○四
但誰若對這全部經卷以及每卷聖經各部份,一如在公教會內所習誦的,並在古老的拉丁通用版本所包括的一樣,不認為是正典聖經,而去予以接納,而對上述的聖傳,明知機警地予以輕視,則應予以絕罰。
一五○五
為此,眾該了解﹕大會本身,在放下信理(信仰) 基礎之後,將按什麼次序,並向什麼道路前進,且在堅強信理(教義) 與在教會內重振倫理生活方面,最好將用什麼證據與協助。論聖經通用版本以及詮解聖經方式的法令。
一五○六
此外,本屆聖公會議認為﹕如果把有關聖經的一切拉丁版本,明白指出,那些版本,應被視為正式(正確)版本,那可能為天主的教會,獲益匪淺﹔(因此大會)規定並宣佈﹕這古老的通用的,為歷代教會所批淮應用的聖經版本,在公開朗誦、討論、宣講、說明各方面,都該被視為正式版本,且誰也不得以任何藉口,而敢(或)冒失地予以擯棄!
一五○七
除此以外,大會為了拘束人之妄恃逞能起見,通令﹕在信仰與倫理而有關講解基督道理的事理上,誰也不得自作聰明,按自己的私意,曲解聖經,相反(慈)母聖教會自古迄今所堅持的意思,因為對聖經的真意義真詮解的判斷,乃是教會的事﹔(且)誰也不得冒昧地詮解聖經而與教父們的意見相牴觸,一四三四縱然這些詮解,將永不公然問世|(也在禁止之列)......
一五○八
而且,大會願意對出版(聖經)的人們,也同樣予以規則﹕因此規定﹕以後聖經,最好是以這古老通俗的版本為正式版本,出版時,要詳加校對,在末獲正權力人(主教)的審查批准之前,誰也不准出版聖經,或設法出版有闕聖經的任何書籍而沒有作者之名,而且這種書籍,將來誰也不准出售,也不得私自予以收藏......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21 18:05:40
装X的,陛人严正警告你,圣经是圣神大公教会确立的。也就是说《圣经》本身就是大公教会神圣传统不可分割的部分。你既然胆大包天拒绝圣神大公教会。就不要恬不知耻的读诵我神圣大公教会的《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