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0:47:29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0:43
天地不仁
所以天主洪水灭世,火烧五城。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0:53:16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0:43
天地不仁
“吾所以有大患者(我所以有强烈患得患失的心态),
为吾有身(因为我有自我的观念),
及吾无身(如果我抛开自我),
吾有何患(我还有什么理由患得患失)。 ”(道德经13章)
“你们既然与基督一同复活了,就该追求天上的事,在那里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边。你们该思念天上的事,不该思念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已与基督一同藏在天主内了;当基督,我们的生命显现时,那时,你们也要与衪一同出现在光荣之中。为此,你们要致死属于地上的肢体,致死淫乱、不洁、邪情、恶欲和无异于偶像崇拜的贪婪,为了这一切,天主的义怒才降在悖逆之子身上;”(哥3:1--6)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19:24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0:47
所以天主洪水灭世,火烧五城。
兄弟不懂道德经啊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1:08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19
兄弟不懂道德经啊
请指教。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24:15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1
请指教。
一,李耳不信上帝。
二,李耳不信上帝。
三,李耳不信上帝。
你如果真学过哲学就应该知道“自然神论”。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5:41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19
兄弟不懂道德经啊
人把自己挺当回事,在天主的眼里呢?:“上主见人在地上的罪恶重大,人心天天所思念的无非是邪恶;上主遂后悔在地上造了人,心中很是悲痛。”(创6:5--6)。刍狗也曾挺高贵的。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7:43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24
一,李耳不信上帝。
二,李耳不信上帝。
三,李耳不信上帝。
你对李耳的“道”有何看法。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28:50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5
人把自己挺当回事,在天主的眼里呢?:“上主见人在地上的罪恶重大,人心天天所思念的无非是邪恶;上主遂 ...
人是天主的肖像,不是狗,更不是刍狗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30:57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5
人把自己挺当回事,在天主的眼里呢?:“上主见人在地上的罪恶重大,人心天天所思念的无非是邪恶;上主遂 ...
李耳眼里没有天主。道法自然。牠是自然神论,不懂上帝的仁慈,更不懂上帝的威严。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33:49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28
人是天主的肖像,不是狗,更不是刍狗
“你们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珠宝投在猪前,怕它们用脚践踏了珠宝,而又转过来咬伤你们”(玛7:6),应该不是真的给猪狗吧!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34:11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7
你对李耳的“道”有何看法。
道法自然,李耳自己说的很清楚,无位格。无意志。只是自然规律。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40:36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30
李耳眼里没有天主。道法自然。牠是自然神论,不懂上帝的仁慈,更不懂上帝的威严。 ...
这自然到底是什么意思,连道都要效法。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不是那大自然,天主说:“天主向梅瑟说:「我是自有者。」又说:「你要这样对以色列子民说:那「自有者」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43:30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27
你对李耳的“道”有何看法。
太初有道
「太初有道、」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太初」意同於「先天地。」太初有道、若望謂道先天地而有、而非如老子所謂有物混成也。
「道」於希臘文為 Logos、拉丁文為 Verbum、中國舊譯為物爾朋、蓋拉丁文之音譯也。後譯為聖言。茲譯為道。「道」源於老子道德經。然老子雖以道先天地而生、為萬物之母、道之神性則未言也。若望之「道」乃天主第二位聖子、為聖父之顯身、與聖父聖道同為天主聖三、一體不分。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46:40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40
这自然到底是什么意思,连道都要效法。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不是那大自然,天主说: ...
你就是爱诡辩,自然就是自己有的,不需要天主造。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51:45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43
太初有道
「太初有道、」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太初」意同於「先天地。」 ...
对李耳的道进行体系划分,那是近代学者的陋见,他们既没有达到老子的境界,也就对他的真意无法真正表达,而且连老子自己都说道是说不清楚的。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52:16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33
“你们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珠宝投在猪前,怕它们用脚践踏了珠宝,而又转过来咬伤你们”(玛7: ...
刍狗不是狗,是假狗。天地对待万物就像对刍狗一样。谈不上爱也谈不上憎,没有差别,曰:齐物论。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54:21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51
对李耳的道进行体系划分,那是近代学者的陋见,他们既没有达到老子的境界,也就对他的真意无法真正表达, ...
你说说:李耳之道是个啥东东?愿闻高论。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57:10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51
对李耳的道进行体系划分,那是近代学者的陋见,他们既没有达到老子的境界,也就对他的真意无法真正表达, ...
老子自己都说道是说不清楚的,因为是错误的所以不好说清楚,说的太清楚了怎么忽悠人呢?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58:03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46
你就是爱诡辩,自然就是自己有的,不需要天主造。
为什么不能把老子所感悟出来的道与天主的道相关联。这个世界只有一个创造天地万物的天主。或许天主也对耶稣传到中国之前的华夏,有些许的启示。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4 21:58:54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4 21:51
对李耳的道进行体系划分,那是近代学者的陋见,他们既没有达到老子的境界,也就对他的真意无法真正表达, ...
3:1 在上主天主所造的一切野兽中,蛇是最狡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