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0:05:00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6 09:44
你别转移话题。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你给我解释解释
本来我们对这个问题不在一个频道,可以再找可以共鸣之处,但为了你的执著,我就勉为其难了。
我无为而民自化,是说:我们在上的宰制者若是以“无为”之心“政善治”,则民心自然归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是说:我们管理者若是清静自己的内心,而不“外本内末,争民施夺”,则民心就自然纯正。
《大学》说:“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0:13:01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6 09:41
可笑,对圣托玛斯您可没往好处想,那些炒股票跳楼的一开始都是往好处想的。 ...
老兄的执着,令人感动!还是先想一想,王大善人为什么被自科绝罚吧!只能说明,教会对他都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0:20:14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6 09:41
可笑,对圣托玛斯您可没往好处想,那些炒股票跳楼的一开始都是往好处想的。 ...
天主教神学认为,受到自科绝罚的犯人,在死后都不能上天堂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0:22:30
绝罚按不同程度分三种:
自我施行的绝罚;
教会禁止参与圣事的绝罚——同时神职人员亦不可为其举行圣礼;
教会禁止与信徒交往的绝罚——信徒们也要回避之。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0:26:51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0:22
绝罚按不同程度分三种:
自我施行的绝罚;
教会禁止参与圣事的绝罚——同时神职人员亦不可为其举行圣礼;
和你阿达探讨一个问题“教宗不能错误”是什么意思,对不对?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0:29:24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0:26
和你阿达探讨一个问题“教宗不能错误”是什么意思,对不对?
承蒙下问,不胜感激涕零!
以本人的些许理性,不想和受到“自科绝罚”的人物交流!
您提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修公爵早已解释!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0:42:05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0:29
承蒙下问,不胜感激涕零!
以本人的些许理性,不想和受到“自科绝罚”的人物交流!
您提的这个问题,根本 ...
小修何时给做的解释,还望指引,我自再到论坛,小修只是蹑手蹑脚,我今早见他在坛中,就发信与他交流,并为了他的大作做了回应,但他竟下线了。小修不是小人,可以探讨问题。再说,即使有解释也是他的,你自己不至于仰人鼻息,人云亦云吧,总会有自己的坚持吧。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0:50:39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0:42
小修何时给做的解释,还望指引,我自再到论坛,小修只是蹑手蹑脚,我今早见他在坛中,就发信与他交流,并 ...
你说的这个问题,教会自有解释,用不着我为你解释!对于这个问题,教会的解释就是权威!
“为什么教宗无错”、“这种事情发生的历史背景是什么”,教会的文献谈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以本人些许理性看来,教会对你没有办法了,本人也不会自不量力的解释太多。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1:01:57
梵二《教会宪章》
18 为了领导天主的子民并使他们不断地长进,主基督针对着全体的利益,在其教会内设立了各种职务。这些秉有神权的职员,为其弟兄们服务「使天主子民的各份子,也就是所有享有基督徒的真实地位的人们,都能够由衷地、整齐地共趋一个目的地,而达于永生。
本届神圣会议,步着第一届梵蒂岗大公会议的后尘,一同教导并声明,耶稣基督永生的牧人,曾经建立了圣教会;如同祂由父派遣而来,祂也把使命交给了宗徒们(参阅若:廿,21);祂要宗徒们的继承人,就是主教们,直到世界终穷作教会内的牧人.为使主教职保持统一不分,基督定立了圣伯多禄为其他宗徒的首领,并在他身上建立了信仰统一及精神共融的、永久可见的中心与基础(一)。对于罗马教宗首席权的设立、权限、性贸、与永久性,以及其不能错误的训导权,本届神圣大会,再次向全世信友提示其为应该坚信的道理。继续(上届大会)未竟的计划,本届大会决定公开地宣示表白有关主教的道理,就是和基督的代表(二)及整个教会的可见元首、伯多禄的继位者,共同管理着生活天主之家的宗徒们的继位者。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1:04:06
本帖最后由 adidas 于 2016-1-16 11:05 编辑
教宗用这「不能错权」时,其实是他以整教会的最高牧者和导师的名义,代表著整个教会宣佈某些当信的道理,而非他个人地发表「自己的」、「私人的」东西。他定断当信道理时,必须与整个教会的信仰吻合,才能运用「不能错权」。
这个「不能错」的训导权其实并非高过天主的圣言,梵二《啟示宪章》第10号清楚表明:「教会的训导权,并不在天主的言语之上,而是為天主的言语服务。」「不能错」的特恩只限於「信理」及「伦理」的范围,运用时不是教宗随随便便说句闲话也视作「不能错」的训导,而是要正式地,以决定的行动来宣佈该项教理,《天主教法典》第749条第3项就明言:「任何教义,除非是明显地如此决定的,不得视為以不能错特恩所决定者」。
忽悠
发表于 2016-1-16 11:10:47
忽悠 发表于 2016-1-14 07:59
楼主根据什么说我们的制度有问题?
妄公明:留恋毛泽东时代。不患不富唯患不均。
忽悠
发表于 2016-1-16 11:11:07
忽悠 发表于 2016-1-14 07:59
楼主根据什么说我们的制度有问题?
妄公明:留恋毛泽东时代。不患不富唯患不均。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6 11:38:45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1:04
教宗用这「不能错权」时,其实是他以整教会的最高牧者和导师的名义,代表著整个教会宣佈某些当信的道理,而 ...
梵二是大邪教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1:41:20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1:04
教宗用这「不能错权」时,其实是他以整教会的最高牧者和导师的名义,代表著整个教会宣佈某些当信的道理,而 ...
你的交流的态度是非常好,像基督徒的行为。
那么我们再来说我们曾经探讨过的问题,我想请问:“凡胆敢说,不可受生的天主,或祂的一部份,从玛利亚出生者,予以绝罚。”
这是西敏熙第一式信经(a.351)──公元三五七年由理博教宗签署 ,这算不算是教宗的论断,那么那些说玛利亚说“天主之母”的人是想表达什么意思?他是天主性体的母亲,还是那属肉身的奴隶的身体母亲?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6 11:43:24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0:05
本来我们对这个问题不在一个频道,可以再找可以共鸣之处,但为了你的执著,我就勉为其难了。
我无为而民 ...
一派胡言
3:10 正如经上所载:『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3:11 没有一个明智的人,没有寻觅天主的人;
3:12 人人都离弃了正道,一同败坏了;没有一人行善,实在没有一个;
3:13 他们的咽喉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的舌头说出虚诈的言语,他们的双唇下含有蛇毒;
3:14 他们满口是咒言与毒语;
3:15 他们的脚急于倾流人血;
3:16 在他们的行径上只有蹂躏与困苦;
3:17 和平的道路,他们不认识;
3:18 他们的眼中,没有敬畏天主之情。』
民若能自化,自正就不需要天主道成肉身,为世人赎罪了。请您不要再玷污基督的宝血了。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6 11:45:06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1:41
你的交流的态度是非常好,像基督徒的行为。
那么我们再来说我们曾经探讨过的问题,我想请问:“凡胆敢说 ...
你真的很无聊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6 11:48:30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1:41
你的交流的态度是非常好,像基督徒的行为。
那么我们再来说我们曾经探讨过的问题,我想请问:“凡胆敢说 ...
异端邪说的危险
6:3 若有人讲异端道理,不顺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健全道理,与那合乎虔敬的教训,
6:4 他必是妄自尊大,一无所知,患有辩论和舌战之癖的人;由此而生出嫉妒、争吵、谩骂、恶意的猜疑,
6:5 以及心思败坏和丧失真理者的口角;他们以为虔敬是获利之源。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1:48:31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6 11:45
你真的很无聊
教宗不能错误,而教宗曾说的话他们却要反对,自相矛盾,应该不是无聊吧?论证问题而已。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1:50:54
arahatta 发表于 2016-1-16 11:48
异端邪说的危险
6:3 若有人讲异端道理,不顺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健全道理,与那合乎虔敬的教训,
6:4 他 ...
我不是想争辩,而是要论证那些人为的迷信不是出于天主。
adidas
发表于 2016-1-16 11:51:16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16 11:41
你的交流的态度是非常好,像基督徒的行为。
那么我们再来说我们曾经探讨过的问题,我想请问:“凡胆敢说 ...
很无聊,特别具备“自科绝罚”的气质,教会这么做就对了!
我佛慈悲,普度众生!去吧!可以信其他教派,新教也比较合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