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0 10:17:13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4-2-10 10:23 编辑

小草 发表于 2014-2-10 10:03
猪话!
一个外国拿一张过期的签证想出国,海关人员讲:你签证过期无效,不能放行。外国人讲:大使没有宣怖 ...

这些话你将来跟天主讲吧!
看看天主重重地赏你,还是在地上写着:
第四诫:孝敬父母;第八诫:毋妄证

小草 发表于 2014-2-10 10:31:56

白痴!
若教宗任命、祝圣就能成为一个正权主教,那为什么天主教法典还要定一个四个月的就职限期?是天主教法典画蛇添足吗?天主教法典会画蛇添足吗?
你回答!不要转话题避而不答!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0 10:43:24

小草 发表于 2014-2-10 10:31
白痴!
若教宗任命、祝圣就能成为一个正权主教,那为什么天主教法典还要定一个四个月的就职限期?是天主教 ...

哈哈,本白痴只任一个死理,朱维芳是你们教区正权主教,已说得明明白白。贵忠贞信徒不认,咱也没法,余不多谈。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10 10:51:40

本帖最后由 贺兰散人 于 2014-2-10 11:03 编辑

小草 发表于 2014-2-10 10:03
猪话!
一个外国拿一张过期的签证想出国,海关人员讲:你签证过期无效,不能放行。外国人讲:大使没有宣怖 ...
小草对教宗本笃第十六提出批评:“直接而明确地告诉你,教宗犯了一个用错人的错误,用了一个会骗教宗的人当主教。幸好天主有眼,北京伪主教团的延迟批准,使朱神父的晋牧就职典礼超过了天主教法典的期限,使骗教宗的朱神父不能成为罗马公教的正权主教。”小草否定了教宗的任命,也否定了朱维方的神权和治权。

Dominus则说:“如果不涉及到治权为何教庭后来又任命了邵公呢?一个教区两个正权。”

很明显,小草和Dominus的观点不统一。小草否定一切。Dominus无中生有。但是喝过洋墨水的Dominus棋高一着,他承认朱维方的神权,否定朱维方的治权,却把邵祝敏推了出来,躺着中枪。

然而,我们说了都不算。教宗2007年发给朱维方的委任状有效还是无效,最终要听教廷的。朱公维方就职已经过去一年,教廷有过否定的言论和举动吗?如果没有,那就是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中国的伪忠贞。它们可以继续编故事,可是没有人证、书证的故事讲多了,就没有人相信它们了。最终的局面是,梵蒂冈不听蝲蝲蛄叫唤,肯定会延续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友谊,把协商任命主教的事业进行到底。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10 11:00:37

Dominus是日本空手道高手,一贯喜欢玩无中生有的把戏:教庭任命了邵祝敏,一个教区有了两个正权主教是无中生有,爱国是天主教的一端教义还是无中生有。老夫拭目以待空手道玩出第三、第四个无中生有。

Sincere 发表于 2014-2-10 11:04:59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9 07:52
是的,地球人都知道教宗不可能嘉许伪主教团,别听刘幼民忽悠。
刘氏说法,不值一驳。
...

公爵不厚道,人家老刘可是捧着热脸过来的。我们小区都传遍了,老刘都哭了。居民们纷纷反映,怎么能这样

对五保户呢?小沈阳:”这是为什么呢“?

Sincere 发表于 2014-2-10 11:10:25

老刘虽是个混子,但小区都传遍了,老刘都哭了。老刘下一步该怎么混呢?继续整容?问题是,老刘换了马甲大家也都认识你,小样还能天天见吗?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10 11:29:31

dominus 发表于 2014-2-9 17:24
如果不涉及到治权为何教庭后来又任命了邵公呢?一个教区两个正权。

小草对教宗本笃第十六提出批评:“直接而明确地告诉你,教宗犯了一个用错人的错误,用了一个会骗教宗的人当主教。幸好天主有眼,北京伪主教团的延迟批准,使朱神父的晋牧就职典礼超过了天主教法典的期限,使骗教宗的朱神父不能成为罗马公教的正权主教。”小草否定了教宗的任命,也否定了朱维方的神权和治权。

Dominus则说:“如果不涉及到治权为何教庭后来又任命了邵公呢?一个教区两个正权。”

很明显,小草和Dominus的观点不统一。小草否定一切。Dominus无中生有。但是喝过洋墨水的Dominus棋高一着,他承认朱维方的神权,否定朱维方的治权,却把邵祝敏推了出来,躺着中枪。

然而,我们说了都不算。教宗2007年发给朱维方的委任状有效还是无效,最终要听教廷的。朱公维方就职已经过去一年,教廷有过否定的言论和举动吗?如果没有,那就是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中国的伪忠贞。它们可以继续编故事,可是没有人证、书证的故事讲多了,就没有人相信它们了。最终的局面是,梵蒂冈不听蝲蝲蛄叫唤,肯定会延续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友谊,把协商任命主教的事业进行到底。

小草 发表于 2014-2-10 11:42:19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0 10:43
哈哈,本白痴只任一个死理,朱维芳是你们教区正权主教,已说得明明白白。贵忠贞信徒不认,咱也没法,余不 ...

你讲:“国务卿贝尔托内枢机的证实,在他公布的中国大陆主教名单中,朱维芳主教赫然在上,是为温州教区正权主教。”
你想用枢机的公布来证实朱公的正权,可能枢机对中国大陆消息不灵通,不知道朱公未就职以为他就职了才公布的名单中有朱公。退一步说枢机若知道了还公布,这是枢机人的决定和法典有冲突,连白痴也知道人的决定与法律有冲突时,人若服从法律,小法与大法冲突时小法服从大法。只有猪不知道妄想用人的决定来推翻天主教法典。
我也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朱公只有主教的神权,没有主教的治权,有神权有治权才是正权主教,所以老夫讲朱公不是正权主教。

Sincere 发表于 2014-2-10 11:43:04

老刘,你不但说了不算连参考价值都免了吧,你本来就是无神的郊外人士。普世公教会的内部事务,不劳无神的郊外的且不怀好意的关心。

Sincere 发表于 2014-2-10 11:57:51

荷兰散人:最终的局面是,梵蒂冈不听蝲蝲蛄叫唤,肯定会延续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友谊,把协商任命               主教的事业进行到底。

Sincere:这充分表达了你们合唱团的追求世俗的心声,你虽然很卖力嗓音很嘶哑但唱的很离谱,建议合唱团再重新排练。

没什么事了,都下去吧。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10 12:38:35

小草 发表于 2014-2-10 11:42
你讲:“国务卿贝尔托内枢机的证实,在他公布的中国大陆主教名单中,朱维芳主教赫然在上,是为温州教区正 ...
土地主,你乱喊乱叫没有用处。梵蒂冈不会听你的,你热爱的中国也不知道你是那一根葱,结果朱公维方会一直管着你们直到回到天家。大家和你聊一聊不过是逗你玩,准备听你讲下一个故事。

Sincere 发表于 2014-2-10 12:43:09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10 12:38
土地主,你乱喊乱叫没有用处。梵蒂冈不会听你的,你热爱的中国也不知道你是那一根葱,结果朱公维方会一直 ...

梵蒂冈会听你的?你看看论坛谁会听你的?:lol地平都远离你了,不然他会更孤立。:Q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0 13:47:07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4-2-10 13:49 编辑

小草 发表于 2014-2-10 11:42
你讲:“国务卿贝尔托内枢机的证实,在他公布的中国大陆主教名单中,朱维芳主教赫然在上,是为温州教区正 ...

老草:枢机人的决定和法典有冲突,连白痴也知道人的决定与法律有冲突时,人若服从法律,小法与大法冲突时小法服从大法。只有猪不知道妄想用人的决定来推翻天主教法典 。
+++++++++++++++++++++++++++++++++++++++++++
本爵: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这个权利,你虚伪、狡诈、愚蠢的面目将会更清晰地展现在人的眼前,你将身败名裂。这与你当初一心想树立的“忠贞形象”拉开越来越大的剪刀差。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10 14:46:00

小草 发表于 2014-2-10 11:42
你讲:“国务卿贝尔托内枢机的证实,在他公布的中国大陆主教名单中,朱维芳主教赫然在上,是为温州教区正 ...

朱公维方就职一年多了,梵蒂冈不反对就是认可,这和你说的猪没有半点关系,因为朱公不需要向你交代,梵蒂冈也不需要向你交代,朱公不追究你们一伙编造故事的责任,已经是博大胸怀了。

panpeter 发表于 2014-2-10 16:03:28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0 09:24
亲爱的潘兄弟,圣座对于味增爵朱维芳主教的神权及治权说的可谓一清二楚。先是委任其为永嘉教区正权 ...

  问题主要不是出在前两次就职形式上,而是出在第三就职形式上面。
  一个人对于同一个法律问题的自我表态,都要以最后一次为准。而朱维方的第三次就职形式却冲突于前两次就职形式的权力来源,而第三次就职形式无论如何在教会内部不可能算是合法的,甚至是非法的,教廷又根本不可能通过默认态度来完成这种非法行为的合法化,最多可以被教廷赦免其非法责任,以便恢复前两次就职形式的合法性。
  合法行为才可能通过默认诚态度表示为合法,非法行为却不可能一样的通过默认态度达到合法化。

panpeter 发表于 2014-2-10 16:10:33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10 11:29
小草对教宗本笃第十六提出批评:“直接而明确地告诉你,教宗犯了一个用错人的错误,用了一个会骗教宗的人 ...

  问题主要不是出在前两次就职形式上,而是出在第三就职形式上面。
  一个人对于同一个法律问题的自我表态,都要以最后一次为准。而朱维方的第三次就职形式却冲突于前两次就职形式的权力来源,而第三次就职形式无论如何在教会内部不可能算是合法的,甚至是非法的,教廷又根本不可能通过默认态度来完成这种非法行为的合法化,最多可以被教廷赦免其非法责任,以便恢复前两次就职形式的合法性。
  合法行为才可能通过默认诚态度表示为合法,非法行为却不可能一样的通过默认态度达到合法化。
  如果非法行为能通过所谓的默认态度达到合法化,那么,当一个人非法杀人报仇抢劫却没有被追究时,这种行为岂不是自动合法化了,而在实际上,当非法行为还没有被追究时,并不等于非法行来本身的自动合法化,最多只是表示非法行为本身还没有被正式审判而已。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0 16:33:08

panpeter 发表于 2014-2-10 16:10
  问题主要不是出在前两次就职形式上,而是出在第三就职形式上面。
  一个人对于同一个法律问题的自 ...

不知所云

panpeter 发表于 2014-2-10 16:44:27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0 16:33
不知所云

  是没话可说吧。
  如果第三次就职是非法的,那么前两次就职的合法性相应抵消,你能明白这意思吗?因为第三次就职是忤逆于教廷的意志。
  比喻一下,以国共对战的年代,如果一个人以前两次加入国民党,第三次却加入共产党,这一个人还想呆在国民党阵营里吗?是不是说,只要国民党不反对,那么这一个人的国民党身份就依然有效。按法理,只有这个人去向国民党求得法理赦免之后,他原有的国民党身份才可能正常恢复。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10 17:08:41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4-2-10 21:25 编辑

panpeter 发表于 2014-2-10 16:44
  是没话可说吧。
  如果第三次就职是非法的,那么前两次就职的合法性相应抵消,你能明白这意思吗? ...

   面对中国人的神逻辑,老夫确实无话可说。
   我教教你在学术论坛说话的规矩:在你说第“三次就职非法”之前,应该说依据圣教法典哪条哪款,朱因为开了一个大会宣布自己是主教,所以他连主教也不是了。如果你能找到这个法条,(而且必须是自科罚的法条),你就说。没有,不要自说自语,因为教会法典没授予任何一个平信徒立法权和司法权。不知老夫的话你是否能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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