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9 00:09:48

公爵讲法典及教会史(三)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4-2-9 00:13 编辑

      上网发现 “罗马天主教徒”老草先生的一些言论与圣教法典完全南辕北辙,不觉怵目惊心。善意地提醒一下老草先生:   一、老草先生连写带摘抄一段与圣教法典完全相反的文字,挂在网上,让我们先欣赏一下这段奇文:“你睁大眼睛看吧!没有就职典礼的教宗教会也不承认是教宗……司提反二世*752.3.23-752.3.25.*历任教皇中在位最短的一个,只有仅三天,因为中风突然离世.由于在位时期太短,使他未能在死前赶及进行就任仪式,使得一些天主教历史书籍不承认司提反二世为教皇…..”   当然了,我们都知道老草先生并不是真心关心当选教宗后就罹患脑中风而安息主怀的斯德望二世,而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老草先生的第一句话“没有就职典礼的教宗教会也不承认是教宗”就是一句地地道道的、彻彻底底的、完完全全的谎言。因为圣教法典第〇三三二条第一项明文规定:“故此当选教宗者,如已是主教,其接受的当时即获得此权力,如当选者尚非主教,应立即祝圣为主教”。   教宗的选举程序,本是教会的机密。但一些电影如《若望保禄二世前传》、《好人若望二十三世》、《教皇诞生记》中能大致描述教宗产生的过程,当选举人团(现在是枢机主教团)在圣神的默感下,选出一位票数较高的候选人时,枢密团长会去询问该候选人,你愿意接受这项使命吗?如果候选人回答他愿意,那么从那一刻开始他便是教宗了,天主便会在他身上开展奇妙的工程!这是教会法典所规定的,教宗的就职典礼只是礼节性质的,甚至教会法典都未提及。   至于《草氏法典》所云:“没有就职典礼的教宗教会也不承认是教宗”,则徒增笑耳!近现代的教宗都是从枢机团中产生的,在西斯廷圣堂当选后,即刻成为教宗,接受完枢机弟兄们的祝贺后,会到专门的更衣室中,罗马一家裁缝铺的师傅们在那里已经准备好大中小三套白色礼服,教宗会选择最合身的一套穿上,然后走上阳台,接受伯多禄广场上信众的祝贺。此时,枢机执事会向全世界宣布:我们有新教宗了!他是某某某。全世界各地神长、教友一片欢腾。当然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中国还有一位神奇的老草先生,非要等到教宗就职大典之后才承认有这位教宗,并要代表整个教会说此悖逆语言,真是可笑之至!      至于老草列举的斯德望二世教宗不被一些人士承认,则是另外一个原因。我们知道教宗在圣秩上是永恒之城—罗马的主教。历史上的当选为罗马主教的二百六十余位教宗中,绝大多数本身已经是主教,所以他们当选为罗马教区主教后,只是从原来的教区或领衔教区调至罗马教区而已。“调动”的时间以应允为罗马主教的时间为准,不再需要其他圣事为补充。      但教会史上有曾两位司铎当选为罗马主教,其中的一位便是罗马城德高望重的斯德望神父。教宗圣 Zachary去世后,斯德望神父当选为罗马教区主教,由于他当时只是一位神父,所以需要举行主教级的晋牧圣秩圣事,方可成为罗马教区主教。但斯德望二世没有等到这一圣事的举行便去世了,终成憾事。所以有的人不承认他,但并不是《草氏法典》所说的“没有就职典礼”,而是缺乏圣秩圣事。      二、对于温州教区正权主教朱公。老草先生首先对荣休教宗本笃第十六提出批评:“直接而明确地告诉你,教宗犯了一个用错人的错误,用了一个会骗教宗的人当主教。幸好天主有眼,北京伪主教团的延迟批准,使朱神父的晋牧就职典礼超过了天主教法典的期限,使骗教宗的朱神父不能成为罗马公教的正权主教。”      并在《草氏法典》中罗列成为教区主教的法条:“井底之蛙!你知道什么叫过期无限吗?你能拿过期的签证出国?若是罗马天主教教徒天主教法典若遵守吗?一个产品若十道工序流程才是一个合䅂的产品,才做九道工序的产品会是合格的产品吗?你知道吗?一个天主教主教的产生:一选举(教宗直接任命也可以),二、教宗批准,三、祝圣,四、就职典礼。”   并依据《草氏法典》作出判决:“朱神父的晋牧就职典礼不是罗马天主的就职典礼,他会是一个罗马天主教的主教?”   实际上老草先生大概没有读过天主教法典,圣教法典第〇三七五条第二项指出:“主教们一经祝圣,就同时接受圣化、训导及治理的职务”。也就是说,朱公在接受主教的圣秩圣事后,即可成为温州教区的正权主教。对于温州教区的事情,我一窍不通,但多年前叛教分子楚霖义峰写过这样一段文字:   “范明敏在中国公开推销“越南模式”;苏格兰枢机在西安向数千教徒公开宣称传达教皇的祝福并鼓励大家忠于伯多禄圣座。特别值得警惕的是,教廷一方面准备与中国谈判,一方面却毫不手软地在温州秘密任命朱维芳、邵祝敏为地下的主教与助理主教。请注意,就在教廷代表团在北京谈判的同时,朱维芳到了上海,并在不久之后回到温州,自称主教。”在另一段文字中,义峰说是金公鲁贤主教秘密祝圣了朱主教。    叛教分子的说法得到了圣座国务卿贝尔托内枢机的证实,在他公布的中国大陆主教名单中,朱维芳主教赫然在上,是为温州教区正权主教。这就出现了新的问题,天主教法典与草氏法典发生冲突,教廷与中国最正宗的罗马天主教徒老草意见不合。怎么办?建议老草将自己的意见写下来,呈请教省总主教背书,上报教廷裁决。但善意地提醒老草,对教宗的指控不要罗列在内,因为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未完待续)

dominus 发表于 2014-2-9 12:21:08

妥协了什么?

dominus 发表于 2014-2-9 05:57:27

就职礼和主教是否有效无关,主教是否有效来自于祝圣是否合法有效。但就职礼涉及到主教治权的行使问题,如果被批准的主教没有在法典指定的日期内宣誓就职,将失去其相应的治权。换句话说,如果是一位正权主教,他将失去管理教区的治权,其管理行为亦无效。
陈介夫神父在法典注释中这样解释法典382条:
382 条-1 项-被提升的主教在依法就职前,不能行使委托
于自己的职务;但能行使受提升时在该教区已有之职务,但应遵
守409 条2 项的规定。
注释:教会法典对教区主教及本堂神父特别规定,必须正式
就职方能行使其职务;而且未正式就职而执行治权行为,其行为
无效。因此本条特别强调,被提升为主教者,未就职前,禁止行
使委托于自己的职务。不过,当事人未被提升为主教前,在该教
区已担任某职务者,在未就职前,可继续执行。如辅理主教,在
教区主教在位时,以副主教或主教代表身份所享有之一切职权及
代行权,于教区主教出缺时,仍可继续行使(409 条2 项)。因此
上述辅理主教,如果被提升为教区主教,在正式就职前,得继续
行使其副主教或主教代表之职。

本人只解释这点,不拟参加多余讨论。

自由 发表于 2014-2-9 07:03:36

但教会史上有曾两位司铎当选为罗马主教,其中的一位便是罗马城德高望重的斯德望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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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补充上有关另一位的资料,以作为参照。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9 07:54:57

dominus 发表于 2014-2-9 05:57
就职礼和主教是否有效无关,主教是否有效来自于祝圣是否合法有效。但就职礼涉及到主教治权的行使问题,如果 ...

朱维芳到了上海,并在不久之后回到温州,自称主教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9 07:57:39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4-2-9 07:59 编辑

dominus 发表于 2014-2-9 05:57
就职礼和主教是否有效无关,主教是否有效来自于祝圣是否合法有效。但就职礼涉及到主教治权的行使问题,如果 ...
朱维芳到了上海,并在不久之后回到温州,自称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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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叛教分子在五年前写的。那一年出版的刘德崇修士的《重负与使命》一书中,朱公作序,上面签名,主之老仆朱维芳。在此前赫然画着一个十字。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9 09:57:59

dominus 发表于 2014-2-9 05:57
就职礼和主教是否有效无关,主教是否有效来自于祝圣是否合法有效。但就职礼涉及到主教治权的行使问题,如果 ...

法典尚有一句:”除为正当阻碍所限外“被提升为教区主教者应该在法典指定的日期内宣誓就职。那么,朱维方是否属于有正当阻碍所限,不能如期就职的一个案例呢?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4-2-9 10:42:53

如果一个人正被追杀搜捕还就什么职?
其实反过来也一样,有的“主教神父”我们说他无效,等他有效了我们就说他非法,等他合法了就说他长得不帅……其实就是不想听他的,
但是回头想想,为啥不听你的?因为你没有听天主的。这年头当神父是越来越不好混了……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9 10:54:31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4-2-9 11:23 编辑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9 09:57
法典尚有一句:”除为正当阻碍所限外“被提升为教区主教者应该在法典指定的日期内宣誓就职。那么,朱维方 ...

   一个二傻子读一遍天主教法典都能看出来Pominus、老草、Josephli等人在此瞎忽悠。虽然我对温州教区的内情不太了解,但依据圣教法典,朱主教祝圣、就职没有任何问题。
   一则、朱公是在2007年11月被圣座委任为主教的,我们注意到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温州教区德高望重的老主教林公尚且健在。如果当时林公没有荣休的话,依据教会法典朱公只能被任命为助理主教或辅理主教。如果他被委任为助理主教或辅理主教,根本就不涉及就职一说。所以我们看到2009年林公安息主怀后,朱公也随之就职。
   二则、教会法典对主教就职的规定如下:主教就职时,在其教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将宗座诏书出示参议会,由秘书长当面记录(第三八二条第三项)......主教就职礼极宜在主教座堂内,有圣职人及民众在场与礼仪行动同时举行(第三八二条第三项)。傻子都能看明白,主教就职礼的必要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当着参议会诸位参议司铎的面,宣读宗座任命诏书。至于是否应该搞个万人空闲的大型典礼,法典没有硬性规定,只是用了一个建议性词汇“极宜”。不搞这样的庆典,也没问题。实际上早年忠贞教会的主教们大多没条件在主教座堂搞这种庆典(主教座堂被爱国会占有)。
    再回到这个话题,朱公在被秘密祝圣后,回到教区召集一下司铎弟兄,先做对圣座效忠的宣誓,再宣读宗座委任诏书,这就是就职典礼。至于共党和浙江省两会搞得“就职典礼”,完全是画蛇添足之作。
   三则、如您说的“受阻”。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9 11:01:13

温州天主教教商结合之后,教会内部的纷争就与钱权发生纠葛,与是非、善恶、信仰离得越来越远,前景堪忧。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9 11:07:36

朱维方:圣名文生
1927年生于浙江省永嘉县;
1939年入宁波小修院;
1954年10月6日,于上海徐汇大修院毕业并领受铎品。
1955年回温州教区从事牧灵工作,数月后因信仰被捕,在农场接受劳动改造;
1971年获释后,便秘密从事牧灵工作。
1982年第二次被捕;
1988年出狱,先后在龙港堂区和温州总堂工作。
2007年11月,获教宗委任为温州(永嘉)教区正权主教;
2009年1月,由开封主教高宏孝秘密祝圣为主教。
2010年12月23日,由汉中主教余润琛主持公开就职。


这个简历似乎不全。

檫亮眼睛 发表于 2014-2-9 11:09:10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9 10:54
一个二傻子读一遍天主教法典都能看出来Pominus、老草、Josephli等人在此瞎忽悠。虽然我对温州教区的内情 ...

哈哈。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9 11:17:09

本帖最后由 贺兰散人 于 2014-2-9 11:18 编辑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9 10:54
一个二傻子读一遍天主教法典都能看出来Pominus、老草、Josephli等人在此瞎忽悠。虽然我对温州教区的 ...
小修,说实话,你讲的还是不太清楚。如果按照朱维方简历提供的信息,朱维方的祝圣与就职好像都存在超过法典时限的问题。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9 11:21:44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4-2-9 11:23 编辑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9 11:17
小修,说实话,你讲的还是不太清楚。如果按照朱维方简历提供的信息,朱维方的祝圣与就职好像都存在超过法 ...

0379

除为正当阻碍所限外,被提升为主教者,接到宗座诏书后,应在三个月内接受主教祝圣礼,并且应在其就职以前为之。
+++++++++++
台州教区徐吉伟主教曾受阻达六年之久。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9 11:30:04

本帖最后由 贺兰散人 于 2014-2-9 11:33 编辑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2-9 11:21
0379

除为正当阻碍所限外,被提升为主教者,接到宗座诏书后,应在三个月内接受主教祝圣礼,并且应在其 ...
”正当阻碍所限“是很有利的强调。在中国一位多次被囚的宗教领袖,想要按期就任谈何容易!dominus、老草、Josephli一干人等,这个时候突然进入太空,全然无视在中国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

dominus 发表于 2014-2-9 11:32:23

本人不否认朱公的祝圣有效,也不否认不能公开就职的可能。但若因正当原因不能公开公开就职而秘密行之因此而获得了教区的治权,又为何在多年以后弄个宣读伪主教团的公开就职呢?这到底是第一次秘密就职的补充还是修正,请修家法典解释一下。

Sincere 发表于 2014-2-9 11:52:18

dominus 发表于 2014-2-9 11:32
本人不否认朱公的祝圣有效,也不否认不能公开就职的可能。但若因正当原因不能公开公开就职而秘密行之因此而 ...

:)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9 12:09:01

本帖最后由 贺兰散人 于 2014-2-9 12:18 编辑

dominus 发表于 2014-2-9 11:32
本人不否认朱公的祝圣有效,也不否认不能公开就职的可能。但若因正当原因不能公开公开就职而秘密行之因此而 ...
直截了当的理由:与官方达成了妥协,方能公开就职。其中不乏教廷默许的因由。但是不能因此否定朱维方是温州合法的正权主教对教区拥有合法治权。

dominus 发表于 2014-2-9 12:20:09

本人现在问的是朱公到底有几次就职?是一开始秘密就职然后几年后依伪主教团之程序再次公开就职,还是以前受阻根本就没有秘密就职几年后再公开就职?

贺兰散人 发表于 2014-2-9 12:24:23

dominus 发表于 2014-2-9 12:21
妥协了什么?

从地下步入地上,最终在不合教义的爱国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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