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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法律有商量的余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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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15: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加入教会,但是我又想和离婚的信友结婚,难道家庭和教会的有些出入不能平和吗?真的很矛盾。听他们说,如果我是教外人,在世俗上很合法,但是,我要加入教会,就必须解除和他的关系。试问,我们不是爱的教会吗?我们也是真心相爱呀,难道真的就无从选择吗???
发表于 2009-12-4 1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先说“离婚的信友”:他(她)违背了当初在天主面前的承诺和誓言!将天主和自我之间的次序倒置了!若真是为爱天主的缘故,他(她)就不会走上离婚的道路!为了自我的缘故宁愿得罪“我们的天父”!

再说说您的困境:这位“离婚的信友”可以将“至高无上”的神放置在自己的“私欲”之下,难道你和他(她)结婚就会对你绝对“忠诚”???

另外你想加入教会,想称呼天主为“父”,那么:面对你的问题就是,在你心中“天父”是否排在“首位”??您若也和他(她)一样,将将天主和自我之间的次序倒置,那么您加入教会寻求的到底又是什么??

当“我们的天父”是首位的时候,个人难道不能做一些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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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22: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1# 慕道者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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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23: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并不是说两个相爱的人就可以随意结婚, 你要知道什么是爱,爱是不触犯法律的. 如果你要和一个离婚的教友结婚就违反了天主教的法律.(法典1085条) 天主教是不允许重婚的,也不许离婚,圣经上记载: 无论谁休妻,除非因为姘居,而另取就是犯奸淫; 凡娶被休的也是犯奸淫.(玛 十九,9).
你的这个案子有点复杂: 现作以下分析:
首先说你的婚姻: 1. 你是外教人,天主教法律对你无约束力,但如果你的前任丈夫是个教友 那你和他结婚时有没有到教堂请神父祝圣你们的婚姻并获得信仰不同的宽免?如果没有的话,你们的婚姻从开始就无效,双方都是自由人,只要找证据证明你们的无效婚姻即可.如果有的话,你们的婚姻是宽免婚配,若有正当的原因,可以请求教宗用伯铎特权撤销你的前婚,之后双方可另结新婚.你的前任丈夫就要找一个教友结婚, 但你要与一个教友结婚的话,会要求你领洗,从此你们的婚姻就成为圣事婚姻,再也不可以拆散.  如果你不领洗的话,也可以,但和刚才说的婚姻一样,要请求宽免.因为天主教人不可和外教人结婚,除非先获得信仰不同的宽免.
2.你是个外教人,你的前任丈夫也是一个外教人, 那你们的婚姻就叫自然婚姻, 这种婚姻在天主面前也是有效的婚姻,教会承认你们的婚姻,但可用保禄特权撤散你们的婚姻,但有几个条件: a,你要领洗入天主教, b, 是你的丈夫因着你领洗就要和你离婚,把你抛弃,你是为了保护信仰而用保禄特权撤销婚而另结新婚,而不是因着别的什么原因(如自己有外遇,被丈夫抛弃,就不可用保禄特权).c, 要询问你的前夫是不是愿意与你和好?如果他愿意与你和好,也让你领洗入教的话,就不可用保禄特权. 如果他不愿意,就算是他把你抛弃,你可以另结新婚.(法典1143条)
现在说说你要结婚的对像---离婚教友的婚姻: 1,如果这个教友是与一个外教人结婚,情形和上面的一样,看他们有没有在教堂结婚并获得信仰不同的宽免,如果没有,如上所说,他们婚姻无效,如果有,步骤按上面的着办.
2, 如果这个教友是与一个教友合法地结婚了,即在教堂请神父祝圣了.或按当地教会习惯结婚了. 那他们的婚姻是圣事,人间无权撤销,教宗也无权.那劝你死了这条心吧,或者等到他妻子去世.才可以和他结婚.就算他们到国家法院办了离婚手术也没有用,天主不承认.因为人间无权拆散一对天主所缔结的婚姻.也就是说两个教友所缔结的有效婚姻,按国法离婚等于白离,没有用,天主和教会都不承认国法离婚的效力.只能说他们俩分居了,他们的婚约一直存在, 永远离不了,除非一方去世.
你可按照我提供的情形,去适应你的案情. 看有没有找到一条能为你有用的.如果没有,就没办法.你就不可领洗.如果没领洗,你就不是教友,就不受教会法律约束.你可以自由离婚结婚.就向那些没有信仰的人一样.随意结离.把婚姻当儿戏,亵渎了婚姻的神圣性. 希望我的分析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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