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阅“基督教是正能量”之语,恕鄙人直言:何光沪先生实在是错得离谱!事关中华民族的主体性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未来,无法隐而不发,特随笔如下: 一.基督教教旨在本性上是排外的。这一点,在《出埃及记》的十诫中表述地明确无疑。“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第20章第3节)“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第5节)通俗地讲就是:不信基督者下地狱。 不言而喻,所有的西式宗教,都具有本质性的排外性。这一点,与西方文化的理性层面相一致。西方理性思维的基础方式是:首先设置一个完全封闭的起始域,其推论和论证必须在这个封闭的域中操作,结论也必须包含在这个起始域中。一个异体性因素进入,就可以造成整个体系的崩溃。这也就是说,西方文化的两大支柱,宗教和理性思维,在本质上统统是绝对排斥异己的。 目前在全球流行的说法,“西方文化具有极大的包容性”,是一个当代最大的误解和最大的政治谎言之一。 从欧洲的历史来看:基督教教派别之间的冲突是战争的主要渊源之一。直至当代,带有强烈宗教色彩的战争和冲突仍然频发不断。20世纪90年代,发生在欧洲腹地的南斯拉夫战争,以天主教、东正教和伊斯兰教划分冲突派别,直至今日,遗患无穷,触目惊心。 当代基督教趋于宽容,其根本性的原因在于:教会大大丧失了其政治权力和经济实力,更为关键的是:教会彻底丧失了其所拥有的军事力量。其标志性事件,是1870年9月20日意大利军队攻陷罗马城,几乎占有1/4意大利领土的教皇国就此覆灭。教会不但被剥夺了所有的军队,而且最终丧失了在各个教区内征收税赋的权力,并在法律上被禁止干涉政治。 但是,这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基督教的教旨,当然也就不可能改变其内在的排外性。 当今的天主教教会,仍然对福音教派毫不妥协,继续不遗余力地与福音教会纠缠历史上的纠纷,对此,任何人都不应闭目无视。 二.从基督教在世界上的传播来看。传教士之所以能够涉足世界的各个角落,没有西方国家以武力为后盾在全球掀起的殖民狂潮,根本就没有任何可能。也就是说,基督教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与其合理性与可接受性毫不相关。由于基督教本性上的排外性,和与当地文化的不相兼容性,在中东和非洲,基督教群体截然独立于当地社会,无论纠纷由何方引起,历来都是社会冲突的一个频发点。在南美,由于西方殖民者在地理上的彻底性占领,加之南美没有系统性宗教和文化的对抗能力,基督教群体占据居民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绝大多数,才免于此难。 对此,中华民族不能不引以为戒。 三.从政治上来说。基督教义不承认任何其它的政治权威。 在《马太福音》第16章第18节和19节中,有这么两句话,“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 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文中的“彼得”peter,希腊语的原义为岩石。这18节的文字在基督教会的权威释义为:教会的绝对独立性。而19节的涵义则再也明显不过:只有教皇掌握通往天堂的钥匙;而且,人间和阴间的事情也在其管辖之内。更有甚者,人间的任何权威统统被置于教会之下。最著名的操作性实例,当然就是“君权神授”的仪式。象征皇帝和国王权威的皇冠和王冠,必须由教皇或教主加冕于皇帝和国王的头上。一句话,教权高于世俗政权 基于基督教的这个基础性的教义,政教之争的隐患没有从根本上排除的可能性。 本文作者作为一个普通纳税人,在欧洲生活25年有余。亲眼目睹了:虽然有政教分离的宪法,教会仍然利用各种时机,持续不断地干涉政府的立法和行政政策。反对避孕工具和药物的发放;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奥地利红衣主教在美国时代杂志发表檄文,挑战当代自然科学的宇宙起源学说;公开反对进化论,在美国,教会团体甚至直接干涉学校的教科书撰写,要求把创世纪写进教材;在今天的韩国,基督教群体已经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政治团体;等等,等等。一旦出现社会动荡,政府行政权力遭到削弱,教会重新强力涉足政坛,不仅仅是一个可能,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现实! 非常值得重视的是:在这个地球上,不存在统一的世界性政权,但却有统一的世界性教权。这一点,希望各位三思。 四.从社会秩序的层面而言。基督教教义的本性是反家庭的,与中国社会的主体秩序结构直接冲突。 在基督教的教旨中,反家庭伦理的教义几乎处处可见,作者不在这里赘述,只引述《路加福音》第14章26节的一句话,“到我这里来的人,若不恨他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子女、兄弟姐妹、甚至他自己的生命,他就不可能成为我的信徒。” 当然,在基督教教义中也不乏维护家庭的文字。但是,在耶稣是人类唯一救世主的主体框架下,家庭当然只能处于这个最高神圣权威的附属品的地位。弑父、杀兄、灭子、甚至为了耶稣而放弃自己生命之类“骇人听闻”的教义,当然也就是这个宗教的逻辑性语言。任何其它只言片语,都无法掩盖基督教的这个本性。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传统的主体性结构是以父子为核心的上下尊卑伦理秩序。无论这个伦理秩序有多少弊端,这个结构自周朝起始,历经商朝灭亡后的分封制、战国以下的中央集权制和辛亥革命之余的一党制,一直延续至今日,仍然是中国社会的主体性秩序。 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充满中国学术界的一个论调是: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已经被边缘化。恕我直言:这是一个百分之百的错误论断。论证儒家文化依然是中国社会的主体,需要大量的量化实证,超出本文范围。但是,反驳这个论点的一个简单论证,可以以一个反问显示这个论点的谬误性。如果说儒家文化已经被边缘化,那么,什么文化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主体?我确信,没有任何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这里,请允许我借用冯军旗先生的博士论文做一个侧面论证。冯先生在他的《中县干部》一文中,以大量经验性事件和数据实证:中国政治机器以双环模式运行,规则和关系;两环的关系是:以关系运转规则;而这个运转规则的关系,则是以儒家的亲亲伦理为核心。实可谓一针见血,一语中的。事实上,这也正是中国数千年来社会的主体运转模式,只是规则这一环,具有不断变化的时代色彩而已。直接冲击一个社会的主体秩序,后果无法预测。1840年以来,在西方文化以武力强行介入后,一百七十余年,腥风血雨,中国社会依然无法圆成辛亥革命斗士的期望,仍然处于所谓的“转型期”。文革十年,中国社会伦理倒置,人际关系乱象纷纷,不但足以显示主体社会秩序遭受冲击的后果,而且强烈地鉴照出:这种救世主型宗教所具有的巨大危害性。 从文化的视角来看:以本拉登为代表的基地组织,和今天猖獗一时的伊斯兰国,统统是西方文化与当地文化剧烈冲突的畸形怪胎。 五.以文化的层面为视角。西方的理性思维以分解对象为模式,造成整体与部分的二元性对立,无法为人类提供最终答案。 看看西方文化理性层面的前缘性代表--自然科学的现状,即可一目了然。科学发展的一个模式,就是原有理论模式被一个新的模式取代,任何一个理论模式都没有可能拥有绝对的普遍适用性。原因在于:理论的价值在于其所覆盖的经验性事实。只是,人类不可能观察到宇宙中所有的经验性事件;另一方面,一个理论体系也不可能参照所有的经验现象,否则将失去其可操作性。集合是西方理性思维创造出来的的最简单的组合体。罗素的集合悖论不容辩驳地证明:即使是这样的组合体,人类也没有任何可能堆积出来。结论再也明显不过:为人类提供一个最终答案超出了西方文化理性层面的可能。 而追求确定性是人类的本性。基督教的信仰性和权威性恰恰补充了西方文化的这个缺口。 在法律的层面上来讲。西方文化自古希腊以来,即以个人和个人的权利为社会运行的基础。在这样的社会中,法律也就成为调节人与人之间行为的主体工具。但是,其一,法律运作的主体模式是界定个人权利的边界;其二,法律运作的终极是法庭的裁决,而法庭裁决的游戏结局是零和性的胜负。因此,法律不具有社会的亲和力与凝聚性功能。 对于基督的共同信仰,也就成为欧洲社会的主体性亲和力和凝聚力,甚至在高度现代化的西方社会,仍然是无可取代的伦理权威。 从以上的简述不难看出:这就是为什么,宗教信仰与理性质疑这两个看似截然对立的元素,却构成了西方文化和社会的两个基础性支柱。 如果说基督教具有“正能量”的话,对于西方社会来讲,此言极是。然而,对于中国社会来讲,这个“正能量”则是莫须有的。 在中国儒学中,阴和阳为非体性的无形之道,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分阴阳,但不分割对象,从而免除了西方文化理性层面无可逃脱二元性悖论,自然而然地创造出了一个一元性最高答案。这个最高答案就是:万事万物是阴阳合和的一体之体。这个一体之体的运作模式,人人熟知:阴和阳之间的依存和制约式的盛衰变化。但是,这个变化以阳动、阴以阳动而动为机制。 在社会和社会秩序的层面,这个阴阳一体之体表现为君臣一体,父子一体,夫妇一体,一言蔽之:上下一体。同样,主导这个上下一体之体的秩序的,则在位居上方的阳性之道。 如此,儒学合理性与权威为一体,理性与伦理一体,理性与社会秩序一体,为世界文化之唯一独创。这是为什么在中国社会无从产生和发展出西方式宗教和法律体制的文化原因。 一个外来文化在异乡它地的自然传播,脱离不了一个基本性的规律,或说前提,即:补充当地文化之缺。 以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为例。佛教在中国的传播范围大大超出土生土长的道教,原因何在?道理其实十分简单。撇去儒道两家的种种异同不谈,两家均为现世之学。儒家讲社稷的昌盛和家族的繁衍,道家讲的则是修身养性。来世之说空阙如如。当然,流行于民间的萨满教不乏来世和轮转之语。只是,萨满教太粗俗,上不得台面。佛教的核心教义是来世,同时拥有可登大雅之堂的深奥哲理。其传播超出道教,理所当然。 中国社会,有儒学当家,没有西方社会的理性和法理遗留的缺阙。如果没有西方文化的武力介入,没有西方文化对中国传统社会秩序以武力为后盾的冲击,基督教根本没有在这片黄土地上蔓延的可能性。 这一点,看看当今中国南、北方乡村基督教蔓延的不同程度,可以为一证。中国的黄河流域和长江中部流域,乡村以族为居的程度大大低于江浙一带。就中原因,很可能与秦始皇扫荡群雄之后的“不许族居”的政策有关。而当时的江浙地区,尚处于秦始皇帝的长鞭莫及之处,宗族制度因而得以较为完整的保留。正是基于此,基督教在中国南方乡村的蔓延阻力重重。 再看看台湾近百年基督教传播的盛衰历程,也足以显示:儒学文化的真正回归,可以有效地阻止基督教在中国社会的扩张。有意者,可参阅一下台湾辅仁大学社会学系的调研汇集《天主教在台湾现况之研究》。 结论:从文化的层面来讲,基督教对于中国社会来讲,是一个莫须有的元素。 六.结束语。传统的儒学和儒家社会,经过数千年的晶体化(crystalization)过程,积淀了诸多弊病与缺陷,这是无可置疑的。面对西方民族的强大挑战,儒学和儒家社会必须变革而生存,否则,必然陷入又一场鸦片战争式的灭顶之灾,这也是无可质疑的。但是学习西方,要学的只能是中国社会的真正所缺。导致中华民族败于西方国家的,主要是两点:结构分析型的理性思维方式,无此,则无以发展自然科学;另一点则是,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发展自然科学,当然与基督教毫不相关。至于西方国家的权力制约机制,以不同社会利益集团在议会里对权力和利益的争斗为基础模式,有其内在的巨大缺陷。中国社会如何形成一个与自身主体社会秩序相互兼容的制约机制,是一个含量巨大的论题,无法在本文探讨。但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 那些把基督教与西方民主扯在一起的“理论”,实在可以说是罔顾历史事实的天方夜谭。议会制度是西式民主的机制性核心,而议会是国王、贵族和平民三方权力与利益之争的直接产物。当然,教皇产生于教会的选举制度。但是,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代,这个选举制度与含盖社会各个阶层的议会机制,具有本质性的不同。民主机制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是:不存在一个至高无尚的权威体,否则,毫无权力制约机制可言。而基督教正是建立在耶稣的神权之上,与民主机制在本质上不相兼容。 综上所述,无论从任何一个层面来讲,基督教对于中国社会,都是一个十足的无用之物,一个纯粹的莫须有的元素。最后,请允许我以50后学哲学出身的同代同仁的身份,直接向何光沪先生进一句白话。作为一个学者,不能穿上道袍研究宗教。以批判性的眼光对待所研究的对象,才能推导出具有学术价值的学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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