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玛窦在中国,穿僧衣,借佛法来传教,使不明就里的中国人,以他为西洋和尚。后来,他发现,在中国真正有地位的是儒教,于是,他又脱下僧衣,换上儒服,以儒生自居,还将儒家传统的“天”和“上帝”结合起来,当作基督教里的“天主”。这一套做法,左右逢源,使他很快就进入中国上层,终于见到了中国皇帝。
强调孔子和耶稣同源,主张儒教与基督教相通,这既是基督教进入中国的“适应”策略,也表达了利本人的大同信念。为了接近中国士大夫,他先做的,不是传播《天主实义》,而是刊印《交友论》,书中采录了柏拉图《律西斯篇》、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普鲁塔克《道德论》、西塞罗《论友谊》等有关“友谊”的论述,再用中文写成格言百则,表达了一种平等的“友谊”观念,让生活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压力下的士大夫们耳目一新,广为传抄,许多明人笔记里都有著录。 用汉语传教,利玛窦是我们所知第一人,以科学传教,成为基督教的传统。可是到了现代,在见识上无人超越利玛窦。这可能就是基督宗教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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