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牧函》第8部分:“中国主教品位”中,教宗重申了教会纪律:
“从宗教层面讲,设立一个“独立”于圣座的教会,与天主教的教义是不相容的”并对主教们提出了几点很具体的要求:
①“…竭尽己力,不惜代价去卫护教会的共融与合一”;
②“在建立教会的共融和传教大计上,主教是第一位负责人及推动者”;
③“主教们有责任保护及推动信友教义上的合一”;
④“主教们该克尽自己的宗徒职责、在众人前为基督作证”;
⑤“ 管理职务的宗旨是特别为了教会共融的成长,就是建设一个和谐的团体,一起聆听宗徒的训诲、分饼及祈祷,过兄弟般的团结生活”;
⑥“一个人接受了圣事的祝圣,保持着与主教团的首领及其它团员的圣统共融,就是主教团的一份子”
⑦ “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
在亚洲新闻刊登的《保定教区地下主教安树新蒙席成为当地爱国会成员》一文中提到:“没有任何人要求主教们从爱国会出来”。
其实教宗在《牧函》中就特别提到了:虽然⑦提到的:“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是写在“事后追认”的部分,但这也是对所有主教们的要求,更是要求主教们用行动来走出矛盾,落实《牧函》第7部分提到的“基本教义”及上述的①—⑥点,这些段落是要求“主教们”脱离“爱国会”原则的具体指导。
从现状来看,中国的大部分被认可的主教们并没有完全遵守教宗对他们的要求,为他们祈祷吧,我们的信仰就是坚信有天地之间的大主宰,我们更坚信向天主祈祷的力量!
同时:对主教们不遵守《牧函》的错误行为,邀请众主内一定要规劝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