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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了原罪才能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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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17: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慈善邀请让中国的富豪们顿时失去了高贵的身段,丑态百出——有些拒绝邀请,有些反复确认是否“劝捐”,害得千里迢迢来中国推动慈善事业的美国富豪反复解释。我们要问的是:平常在各种场合热衷于高调慈善的中国富豪们这次为什么害怕“被慈善”了呢?有评论(南都9月6日社论《不要让慈善成为中国富豪的一门生意》)道出了真相——原来慈善对中国的富豪们是一门生意,也就是说慈善是商业推广的一部分(背后的动力是更大、更多的商业利润),而非本源意义上无求回报的慈善事业。

    那么,中国的富豪们为什么把慈善当生意来做,而不是把慈善作为回馈社会的善举而为呢?我觉得这是中国的富豪们尚没有“超越原罪”所致。第一、中国富豪们的财富里面包含了很多原罪成分。比如,第一桶金来路不正,比如,经营的过程官商勾结,再比如,经营方式厚黑化,甚至暴力化,等等。其实,问题还不在于财富是否“原罪”,而是这些“原罪”对于中国富豪们不是“过去时”,而是“现在进行时”!让如此行进在“原罪”中的富豪们把财富的50%回馈社会,就像让饥饿的人捐出口中的食物一样,在一定意义上,这是“不人道的”。

    对于超越了原罪的巴菲特,捐出99%的财富对他的生活没有影响,而对于没有超越原罪的中国富豪们捐出50%就等于生生地剥他们的皮肉。因为他们尚在冲破道德束缚,唯目的论的财富饥渴期,你给他们讲“真”慈善无异于“对夏虫语冰”。第二、中国富豪们的意识中缺乏“赎罪意识”。富人慈善和普通人慈善不论在东西方都有区别。后者更倾向于为善,前者更倾向于赎罪;后者叫做“抚恤同类”,前者叫做“回馈社会”。这样“定义”的结果,盖茨和巴菲特即使捐出了全部身家,美国社会也不会把他们树成“神”。

    更重要的是盖茨和巴菲特自己也不会把自己树立成神。因此,巴菲特说他的慈善比起那些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去做义工,或把自己的早餐捐出去的人,不值一提,因为这些普通人才是真正“克己利人”。其实,富豪们捐款应该是赎罪,而非博得盛名。因为,你先是取之于社会,你的“取”即使完全合法,在情理上也从别人手上“拿走”,在某种意义上是“剥夺”。把这些原来“剥夺”来的财富回馈给社会,帮助那些更需要的人,你的行为通过“转移支付”具有了一定的“公共性”,于是,你内心得到了“效用补偿”,你超越了“原罪”。

    而超越了原罪,你就有资格成为真正的慈善家!

    我不知道中国的富豪们能否认同我的上述论证,如果不认同,那么他们一个方面继续原罪,另一个方面继续做慈善这笔大买卖;如果能认同,他们尚有希望走出财富积累的第一个阶段,通过去除贪婪和超越原罪回归人性本真,这样,他们就可以愉快地接受盖茨和巴菲特的邀请,成为真的慈善家。其实,我们中国也有一句古话:那些钱你不是捐给别人的,你是捐给你自己的。这句话的包含意义与“超越原罪”相仿佛。“礼,失诸朝,求诸野”,只是传统被主流抛弃,又不愿向民间寻找而已。
发表于 2010-9-12 00: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文章真是莫名其妙,看了半天不知道楼主在提倡什么,有一个感觉,楼主的意思是富人的财富都是有原罪的,慈善是可以赎罪的,花够了一定的钱,原罪就没了,就可以超越原罪,成为和比尔盖茨、巴菲特一样的人。
楼主受西方基督徒的毒害太深了,一切都用钱衡量,一切都可以用钱来赎买,除了钱你们脑子里还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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