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学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78|回复: 0

【转帖】庚子赔款与退款的国际交涉内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26 01: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史精华》2006年第01期   ■ 余育国

  1900年6月17日中国清政府与列强之间的战争正式爆发。紧接着,慈禧召集“御前会议”,下令颁布《宣战诏书》。一个女人以惊人的胆量,一改昔日软弱无能、投降卖国的形象,不顾国家实力,匆忙向列强发布战争动员令,让人委实难以理解,结果也可想而知。不久,大清国都城沦陷,朝廷逃亡,史称“庚子事变”。随后,清政府又答应八国“议和大纲”,被迫接受赔款要求。赔款按中国当时人口四亿五千万计算,每人一两,共计4.5亿两,分39年还清。也就是说,列强让每一个中国人都感受到了赔款的存在,蒙受了国家无能的耻辱。这笔巨款连本带息,总数达白银10亿两以上,相当于清政府年财政收入的12倍,史称“庚子赔款”。但列强似乎有“良心发现”,先后又对庚款进行了有条件的退赔。在这一赔一退之间,国际交涉纷纭繁复,揭开帷幕,审视内情,又让人感到对近代国际社会中,道义的价值,良知的分量,权力的作用,侵略的后果,委实难以评说。本文所能做的,也只能是对若干史实的具体交代:
  
  史实之一:李鸿章在中外交涉中深深感到,列强“虎狼群”,弱国无外交,唯有竭力磋磨,展缓年分,尚不知能否结束大清国的厄运。
  李鸿章是中国近代一些重要卖国条约的签订者,因此,国人对其十分痛恨。李本人又何偿不知道每次画押签订,必须使自己成为众怨所集,众怒所归!国人对清政府丧权辱国,也的确习惯迁怒于李氏。但时势可以造英雄,也可以毁英雄。李氏纵为“英雄”,可以平息国内祸乱,又如西方列强何,又如慈禧老佛爷何?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得看一看李鸿章如何临危受命,如何与列强交涉,其个人命运的结局又将如何。
  庚子事变,似乎“打”是慈禧,和也是慈禧;“成”是慈禧,败也是慈禧。战事一开,形势便朝着有利于列强的方向发展。慈禧害怕了,她的“联拳抗洋”、“以战促和”的决心愈发动摇。1900年7月8日,慈禧只好致电李鸿章,要求其马上来京,任命他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开始在为其日后和谈大臣的政治身份进行准备。慈禧想借这个三朝重臣、外交能手来处理直隶局势。12日,又命令他兼程北上,勿得停滞。7月21日,李鸿章自广州抵达上海,但又感到此次议和非同以往各次,极为棘手,实际上没有什么可谈,谈结局不好,不谈结局会更糟。如果和谈结果导致全体国人痛恨,弄不好慈禧就会使他成为替罪羊。于是便以“连日盛暑驰驱,感冒腹泻,衰年孱躯”为词,“难以迅即北上”。但不久,国都沦陷,朝廷逃亡,“两宫西狩”。慈禧再也等不急了,朝廷的电报再一轮一封接一封地到达南方,要求李鸿章北上与正在攻打这个国家的洋人议和。朝廷本来已将李鸿章由两广总督调任为大清国封疆大臣中的最高职位: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而慈禧的最后一纸任命是:“着李鸿章为全权大臣。”
  1900年7月17日,当77岁的李鸿章在广州登船准备北上之际,南海知县裴景福问他以何办法让国家少受损失,李鸿章叹道:“不能预料!唯有竭力磋磨,展缓年分,尚不知做得到否?吾尚有几年?一日和尚一日钟,钟不鸣,和尚亦死矣!”
  9月,李鸿章等上了一个“为款局急宜挽救,不可再失时机”的密陈奏片,大意是要朝廷向列强认错,以便与各国和议。9月8日,慈禧照允,以光绪名义颁发了“罪已诏”。14日,发布“剿拳上谕”,称义和团是“祸端”,“即著痛加剿除,以清乱源而靖地方”。正是这个谕旨,使日后《辛丑条约》的签订渐有端倪。
  11月初,李鸿章到达北京。列强联军照会李鸿章和庆亲王,提出议和谈判的6项条款:惩办祸首;禁止军火输入中国;索取赔款;使馆驻扎卫兵;拆毁大沽炮台;天津至大沽间驻扎洋兵,保障大沽与北京之间的交通安全自由。这严重侮辱大清国国家主权的6项条款,令李鸿章说出了列强犹如“虎狼群”的话,他也终于认识到弱国无外交,自己根本无法使大清国逃脱厄运。
  逃亡至西安的慈禧,在黄尘烈风中天天盼着李鸿章的“好”消息。虽然大清国于1900年夏天发生的巨祸慈禧难脱其咎,但李鸿章必须在联军的追究面前维护住慈禧的权力,他只有日复一日地“竭力磋磨”。“每当聚议时,一切辩驳均由李鸿章陈词;所奏朝廷折电,概出李鸿章之手。”李鸿章日理万机,忙得焦头烂额。一天,他在拜会英、德公使后回贤良寺的路上受了风寒,旋即病倒。故作拖延以“漫天要价”的联军沉不住气了,占尽“中国财力兵力”的“议和大纲”终于出笼。
  湖广总督张之洞联合南方的封疆大臣,力主不能在“议和大纲”上“画押”。刘坤一就认为这个大纲,“实与亡国无异”。只有袁世凯表示唯有“委屈应允”,全部接受列强所强加的条款。李鸿章对“不明敌情”却“局外论事”的张之洞十分恼火,他表示如果坚持不“画押”,谈判即刻便会破裂,结果只能是将大清国拖入无止无休的战乱——联军在京城屯兵数万,有随时扩大战争的能力;在这种内外皆危之际,高谈阔论并不能扭转危难。似乎只有袁世凯比较理解李鸿章的心情。李鸿章认为,在权衡国家利益与统治阶级利益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因此,只要能不把慈禧作为祸首惩处,其余条件不在话下。当各省在分配摊派赔款问题时,各督抚都纷纷说明困难,要求少承担或不承担,也只有袁世凯一马当先,主动承担摊派山东90万两。
  后来,“议和大纲”果然没有将慈禧列为祸首,也没有让她交出权力。于是朝廷给李鸿章回电:“敬念宗庙社稷,关系至重,不得不委曲求全。”1901年1月15日,李鸿章和庆亲王代表大清国在“议和大纲”上签字。国人即刻指责道:“卖国者秦桧,误国者李鸿章!”
  李鸿章闻之,咯血不止。他是有心爱国,而无力回天。他知道自己已经时日不多,便想尽快地结束谈判,而谈判结束的直接标志是联军撤出京城和皇室朝廷回京。可是,“议和大纲”签字后,联军并没有撤军的迹象。李鸿章已经没有力气与洋人争来争去了,他吐血已经使自己几近“濒危”。即使如此,病中的李鸿章还没忘给张之洞传话,说是电报每个字四角银元实在太贵,要他不要再发“空论长电”,凡事可以摘要发出,以节省经费。
  1901年9月7日,代表大清国与11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异常耻辱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的李鸿章,在签字回来后再一次大口地吐血——“紫黑色,有大块”,“痰咳不支,饮食不进”。医生诊断为:胃血管破裂。
  李鸿章在病榻上上奏朝廷:
  臣等伏查近数十年内,每有一次构衅,必多一次吃亏。上年事变之来尤为仓促,创深痛巨,薄海惊心。今议和已成,大局稍定,仍希朝廷坚持定见,外修和好,内图富强,或可渐有转机。
  难以想象就要离世的李鸿章在写下“必多一次吃亏”这几个字时会是什么心情。他毕生致力的“外修和好,内图富强”的愿望,此时说出来实在是一种前途渺茫下的伤心无奈。但于后世的外交不无启迪意义,只有自强,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
  远在逃亡地的慈禧复电李鸿章,言他“为国宣劳,忧勤致疾”,望他“早日痊愈,荣膺懋赏”。但是,李鸿章没有等到“荣膺懋赏”的那一天。1901年11月7日,这位大清重臣已处在油尽灯枯之际,他“久经患难,今当垂暮,复遭此变,忧郁成疾,已乖常度”。站在他床头逼迫他签字的俄国公使走了之后,身边的人大哭:“还有话要对中堂说,不能就这么走了!”李鸿章的眼睛又睁开了,身边的人对他说:“俄国人说了,中堂走了以后,绝不与中国为难!还有,两宫不久就能抵京了!”李鸿章两目炯炯不瞑,张着口似乎想说什么。身边的人再说:“未了之事,我辈可了,请公放心!”李鸿章“目乃瞑”,享年78岁。
  

  李鸿章死后两个月,梁启超写出皇皇大作《李鸿章传》,称:鸿章必为数千年中国历史上一人物,无可疑也。李鸿章必为19世纪世界历史上一人物,无可疑也。梁启超说他“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
  史实之二:英人赫德,担任中国的海关总税务司,认为“加于中国的和议条件,都应当是切实可行而又公平合理”的。这一主张,几乎为后来的和议定下了调门。
  赫德系英国人,自1863年起一直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职近半个世纪,他凭借海关在中外关系中的特殊地位,利用外国人和中国雇员的双重身份,周旋于清政府和外国驻华使馆之间,大搞秘密外交,成为中外交涉的重要角色。在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后的议和过程中,赫德又一次发挥了导向性作用。
  1900年6月,义和团进军北京,围攻外国使馆,海关总税务司署和同文馆咸遭焚毁,海关行政陷于停顿。英国曾讹传赫德的死讯,《泰晤士报》刊登了他的讣告。然而,赫德避难于英使馆,非但幸免于死,而且还在围困中悉心研究中国局势,构想善后和谈的途径和方案。其主张有别于其他帝国主义侵略者。首先是反对瓜分中国,呼吁列强尽快结束战争,“接受中国所愿承担的赔偿”。他认为“唯一可行的方案是先让现存的朝代维持原状,到中国人民感到它的政令不行时,才由他们自行解决”。其次是认为“加于中国的和议条件,都应当是切实可行而又公平合理”的。这一主张,几乎为后来的和议定下了调门。
  8月22日,赫德宣布复职,迅速重掌海关。鉴于赫德长期在中国任职,并一直为清廷所倚重,总理衙门留京总办舒文急忙函致赫德,请求他出面酌议和局,“俾使宗社转危为安,京城生灵不致同归于尽”。并且乞盼赫德“订期约同中堂诸公往拜各国大臣”,探询各国态度,“设法斡旋,以救眉急”。赫德成了处于危亡之中的清王朝眼中的一大救星。为“副圣主恩遇之隆”,赫德便以清王朝的拯救者自居,申呈总理衙门:“办理此事欲有成效,最宜急早开议”,建议速奏派庆亲王奕匡为全权大臣入京主持和议。他认为,庆亲王是清廷亲贵,曾任总理衙门总办15年,“久办交涉事件,各国大臣均与和睦”,由其出面议和最为妥当。赫德四处打听庆亲王的下落,但“很难找到他”。9月3日,终于催回了庆亲王,可又得等待延迟进京的李鸿章,“天天巴望着他到来”。为了打开和议局面,赫德一再劝说庆亲王担负议和全权大臣的使命,并奏请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立刻回銮”,以便稳住局势,速开和议。
  直到10月14日,赫德和庆亲王、李鸿章进行初次磋商,决定照会各国公使。赫德为全权大臣起草了《照会拟稿》和《议和大纲》条款样本。之后,清政府和各国议和的照会、信函等文件都一一转交给赫德拟复。赫德还抓住一切机会,先后向总理衙门呈递了8份《节略》,对清政府议和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一系列建议,要挟清政府“最要者系各国所索倘可照办,立即应允,毋庸辩论”,“俾期速将应办之事早日完结”。在赫德的反复劝导和敦促下,全权大臣毫无二言,只有“静等谈判,准备开一次会即答应一切条件”。
  总税务司一方面在幕后策划清政府的议和谈判,另一方面又忙于在各国公使中奔走斡旋,敦促早日开议,充当清政府与各国公使谈判的牵线人。9月6日,庆亲王初次拜会各国公使,试图开始谈判,赫德即事先致函领袖公使大日国(西班牙)钦差驻扎中国全权大臣葛络干,叮嘱“第一次访问时最好不谈公事或者提出要求,以使庆亲王安心,以后的会谈自然可以更圆满”。但是,由于各国同床异梦,每个国家都想推行各自的政策,在对华谈判上难以协调。俄国公使提出由各国联合担保贷款,以便一次索清赔款总额,声称这是“中国偿清债务的唯一办法”。德国劝诱中国驻德公使“以借总债归还,一了百了,免致为是”。英国则不同意中国再举借外债来偿付赔款,担心联合担保借款“若告成功,则以后贷款国或不免以取消部分债务为饵,强迫中国割让土地,或竞签订特别条款许予独占利益”。为了维护英国在华的最大利益,赫德“尽力劝说各国使馆接受分期摊还赔款的方案”,使“所有债款将以量入为出的办法拨付”,这样可以避免中国的财政危机,消除列强对中国实行财政管制的可能性。在赫德的倡议下,英国公使萨道义明确表示英国“不参加为中国借款提供国际联合担保”,主张采用中国出具保票、分年摊还的偿付办法。
  但德国仍坚持强硬态度,照会各国,要求清政府首先惩办祸首,并以此作为各国和中国开始外交谈判的先决条件,致使开议一再拖延。赫德久居中国,了解中国传统文化,重皇权而轻国权,认为惩凶就等于惩治慈禧皇太后,所以,惩凶“应该作为谈判的最后一个条件,现在却作为第一条提出了,这是一个错误”。他当即在各国公使中斡旋游说,“尽力做打破这种野心的工作”,挽回了和谈迟迟不能开议的僵局。在赫德的纵横捭阖下,各国代表的意见渐趋一致,终于达成了与清政府和议的联合照会。
  1901年3月22日,公使团专门委派英、法、德、日4国公使组成赔款偿付委员会研究中国财源,以摸清中国偿付能力的最大限度。伺机操纵议和谈判的总税务司赫德乘机抛出他精心策划的赔款方案,在筹措赔款财源和磋商赔款偿付办法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赔款谈判期间,赫德殚精竭虑地致力于“研究如何开辟财源”。在清政府方面,赫德以总理衙门属员的身份出现,竭力为清政府出谋献策,罗掘赔款财源,预定清偿办法。他呈称,《议和大纲》第六款所议赔款问题,“关系中国进出年项,不得不早为查明设法办理”。进款当将各省地丁、厘金、盐课、常税逐细查明;出款则将各省每年办公费用逐款查明,每年必须筹出约3000万两还款之巨数。并要求由海关经办赔款。力陈甲午战后四笔对外借款,“均由总税务司经手办理”,“历办三年,于应还之款并无贻误,于自主之权亦无妨损”;此次抵偿赔款务须“仍拟委办”,极言“如此办理,似不致将来有割地之患,亦不致有借词代管国政之累”。而偿款办法,“最妙者系中国不借洋款,只按年付银若干,如此办理,约须定为五十年,还本带利,每年少则二千万两,多则三千万两”。这一分期摊还赔款方案,旨在把战争赔款转化为长期债务,并由关税担保,以加强海关对外债的控制,维系中国海关的外籍税务司制度,同时杜绝国际共管中国财政的局面。赫德充分估计了海关的地位和作用,意识到清政府和列强都非借助海关履行赔款义务不可,因而不容许各国撇下海关不顾而采取其他办法,力图把庚子赔款与中国海关搭上钩。
  对北京公使团来说,“在关于中国的一切事情上,没有一个活着的人比赫德爵士更有权威”。赔款偿付委员会向赫德咨询中国的赔款财源和最佳偿款办法,赫德提交了一份意见书,提供中国财源的全面资料,阐述他对庚子赔款最好偿付方式和担保办法的见解。总税务司的赔款意见书是北京公使团取得的最可靠、最富有权威性的报告,几乎为争论不休的赔款谈判敲下了定音。各国议和代表认为这是偿付赔款的“最佳方案”,并普遍接受下来。清政府开具四厘息赔款保票,分别交11国收执。保票款项分39年付清,即从1902年逐年还至1940年为止。赔款按复利计息,45000万两的赔款,连本加利总数共达98223万余两。这是列强对中国的空前巨额勒索。尽管如此,赫德提出的赔款办法,客观上避免了列强共管中国财政的灾难。
  史实之三:在中国使臣梁诚的反复交涉下,美总统在国会正式宣布退还部分庚子赔款:“援助中国厉行教育,使此繁众之国度能渐渐融洽于近世之文化。”
  

  综合各种史料记载,在订立《辛丑条约》后,美国在对华问题上的表现及其某些做法,与其他各侵略国有不同处。经过多次谈判交涉,美国首先同意把经过核算后多收之赔款退还给中国;1921年,美国又带头把尚未偿付之欠款全部退还,以此带动了其他各受款国,纷纷也把未收之赔款退给中国。美国所持的这种“与众不同”的立场,也确与他们所遵行的建国理念(平等、公正)和理想主义的外交理念(民主、和平)有关。同时,美国能够率先把其攫取的不义之财“退还”中国,尽管有想法有目的,在客观上无论如何是对中国有益的。当然,这也是中国人反复交涉的结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出使美、墨(西哥)大臣的梁诚,他也是美国庚款退还的实际经办人。
  梁诚(1864—1917),原名巫旭,字一衷,广东番禺人。自幼受到良好的家教,1875年随清廷所派第四批留美幼童生赴美留学,时年仅12岁。1878年,入麻省安度华学校及安姆赫斯学院就学,后因中美“交恶”提前回国。回国后即常年在清政府外事系统任事。1885年随张荫桓出使驻美、西(班牙)、秘(鲁)使馆任馆员,后升参赞,因负责向美政府交涉“限制华工入境”案有功,甚得张荫桓赏识。1894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失败,又随张荫桓等政府要员赴日议和,回国后被授予直隶候补道官职;后入李鸿章幕府任“洋文文案”。庚子后,梁以首席随员身份随醇亲王载沣依约赴德“谢罪”,德人有意侮辱清使,以报德使克林德在义和团运动中被杀之怨,由于梁诚交涉得当,得以免去德人要求载沣向德皇行跪拜礼的耻辱。1902年,随贝勒载振赴英参加英皇爱德华七世加冕典礼,至此,梁的外交声誉日隆。同年夏,梁诚首次以独立外交官身份自“记名道”加三品卿衔出使美、西、秘三国大臣,翌年3月抵美;入秋,改兼出使美、墨(西哥)大臣。1904年底,清政府令梁诚向美交涉,要求以“关平银”偿付赔款。为此梁诚多次走访美国国务卿海约翰,晓以利害;海约翰果然为他打动,但仍以各国须保持一致为由予以拒绝。但海约翰谈话间说出“赔款原属过多”的话,梁诚抓住时机一面要求美方带头核减赔款数目,一面驰报清政府,建议全力向美交涉,要求他们把所谓多余的部分予以退还。1905年1月19日(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十四日),清政府外务部接到梁诚的呈文,备述关于还银交涉的困难,并且告以美方有“庚子赔款原属过多”的表示,建议与其无休止地在“还金还银”问题上作无望的交涉,不如“因势利导,趁风收帆,乘其一隙之明,藉收已失之利”。
  从这时起,梁诚便把其活动的重点转到要求美国减收赔款上。但在所谓“还金还银”问题上,仍伺机待进。经过了近3个月的不断努力,“退款”一事似乎有了眉目。1905年5月13日,清政府外务部接到梁诚的一封呈函,其中首先告知退款交涉“似可图成”。他透露:在交涉过程中,美方曾探寻,一旦把款退还中国,中国将作何用?梁诚当即严词拒绝说:“减免之项如何用法,则是我国内政,不能预为宣告。”美方提醒说:一旦交涉成功,巨额款项退回,朝内乘机巧立名目、中饱私囊者肯定大有人在。所以他忠告清政府,确实应该在钱到手前即明确宣告此种退还之款的用途,并具体建议只能用作“设学游学”(即后来所说的“兴学育才”)之用。梁认为,应该这样告诉美国政府:
  此项赔款一旦归回,将作为广设学堂、遣派游学之用,美国政府既喜得归款之义声,又乐观育才之盛举,纵有少数议绅表示异议,而词旨光大,必受全国欢迎,此二千二百万金元断不致竟归他人掌握。在我国,以已出之资财,造无穷之才俊,利害损益已适相反……再说,按年赔款,各省摊定此二千二百万元者,合则见多,分则见少,即使如数归还民间,未必获益,与其徒资中饱,起交涉之责言,何如用来满足紧迫需要,定树人之至计也。
  果不出梁诚所料,当时位居北洋大臣(分管外交)要职的袁世凯看到梁诚的呈函后,立刻提出利用退回之款“整饬路矿”问题。但清廷外务部似乎是识破了袁氏的真实意图,但又不好力驳其议,于是在1905年6月1日,分别给袁世凯及梁诚各发了内容相当的复函。大意是,袁的意见虽然有道理,但限于当时的种种原因,不能贸然地向美方提出此问题,以免“因疑生阻”。
  这期间,海约翰病逝。接着,美国务卿一职由路提继任。路提也是“同情”中国的美国要员之一,与梁也有私谊,接任后“退款”交涉继续进行。但中美之间又发生了许多不利事件,诸如美人虐待华侨事件、中国收购美华开发公司合同修建粤汉铁路事件、广东镰州杀死美教士事件等,罗斯福总统遂搁置退款之事,直至1907年初,仍无消息。其间,梁诚继续多方活动,招待记者,到处演说,游说国会议员,请求他们支持中国的合理要求。据说在舆论压力之下,惹得路提也十分不满,态度竟大幅度改变,坚持不肯退款。于是梁诚又绕开路提,疏通与其交厚的新任内政部长格斐路与工商部长斯特劳斯,向总统密申前议,该二人于1907年4月请罗斯福总统重核美军实际费用。罗斯福与梁诚及路提会商后,同意重核,并答应不久即可有结果。
  正当梁诚极力交涉的关键时刻,事情却突然出现了逆转:由于梁诚在交涉“退款”过程中始终只字未提袁世凯的主张,致使袁的图谋最终没有实现,迁怨于梁。1907年四五月间,他突然接到外务部来电,召他“迅即回京供差”。但梁诚“隐忍将事,不令功亏一篑”。回文表示:“候赔款议妥,得有照会作据,立即定期起程”。外务部却坚持他于7月4日交卸。1907年6月15日,梁诚接到美方正式照会,说中国最后应赔款之数,基本上已有结论,即“仅照收美金十一兆(按即一千一百万),……其余原定所开之数,即行减免,毋庸贵国担任付给”。
  可能是梁诚认为事情已有了基本的把握,他应该在回国前把他在美交涉的前前后后原原本本地直接向清廷最高当局——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作出历史性的交代,于是直接向他们上了奏折,实际上也是把他此前在美所作的交涉作了一个总结。在梁诚离开美国的当天,国务卿路提通知他参加会谈,从中得知罗斯福总统已决定将美方所得的半数庚子赔款退还给中国。梁诚离职后,遗缺由伍庭芳接任,又经过一些对具体枝节的交涉,终于作了最后的决定。
  1907年12月3日,美总统在国会正式宣布:“我国宜实力援助中国厉行教育,使此繁众之国度能渐渐融洽于近世之文化。援助之法,宜将庚子赔款退赠一半,俾中国政府得遣学生来美留学。”1908年12月31日,国务卿路提正式通知其驻华公使柔克义:“总统于1908年12月28日的实施法令中指示,赔款之退款从1909年1月1日开始。”同时不忘给梁诚前公使一份函件,告诉他退款办学的交涉,实际上已经获得最后成功。几天后,美国国务卿正式通知中国驻美公使,退款从1909年1月1日起实行。到1921年,中华民国外交部训令驻美公使施肇基向美国政府要求把庚款余额全部退还。美国参众两院议员洛奇、麦祺等人,从这时起3年间在两院先后分别提出退还庚子赔款。到1943年1月,中美两国签订了《中美条约》,“美国政府认为1901年9月中国与各国政府在北京签订的议定书(即《辛丑条约》)应予取消,并同意该议定书及其附件所给予美国政府之一切权利(包括受赔权利)应予终止”。其他国家也相继同中国政府签定条约,将庚款问题一笔勾销。
  各国退款不少是有条件的,过去不少人认为,其本质是由军事侵略改为文化侵略。现在看来,这一史实还可以从另一角度审视。这里也不妨以美国的退款为例:
  

  1906年3月6日,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白宫向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建议,用清朝政府的“庚子赔款”在中国兴学和资助中国学生来美国留学。美国伊里诺大学校长詹姆士也要求美国政府采取措施,通过吸引中国留学生来,造就一批为美国从知识和精神上支配中国的新的领袖。1906年他给罗斯福的一份备忘录中亦声称:“哪一个国家能够做到教育这一代中国青年人,哪一个国家就能由于这方面所支付的努力,而在精神和商业上的影响取回最大的收获”,“商业追随精神上的支配,比追随军旗更为可靠。”在明恩溥等人的推动之下,罗斯福总统向国会提出了赞助中国教育的咨文。1908年6月23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根据罗斯福总统年度咨文中的要求,准将美国庚子赔款退还中国,作为资助留美学生之用。
  1909年6月,北京设立了游美学务处。这就是清华大学的雏形。1909年8月,内务府将皇室赐园——清华园,拨给学务处,作为游美肄业馆的馆址,学务处在史家胡同招考了第一批学生,从630名考生中,录取了47人,于10月份赴美。1910年8月又举行了第二次招考。400多人应考,最后录取了70人。这些学生在美国学习期间,为寻求救国之术,有的人专攻政治学,直接学习和了解西方的政治理论及政治制度。如胡适在1910年通过了庚款考试,为不辜负家中的期望,他进了不收学费的康乃尔大学农科,但不久就弃农学文。他选修了“美国政府和政党”的课程,旁听美国教授们代表民主党和共和党的辩论会,积极关注美国总统大选及多种政治集会。他对社会政治团体和社会政治活动十分热衷,参加了由留美中国学生成立的“政治研究会”,当选过康乃尔大学学生会会长,作过70余场政治性演说,也加强自我政治训练,熟悉了美国民主政治动作的程序。
  胡适这种情况很具有代表性。本来在庚款留美的学生中,80%的人要学习理工农医专业,只有20%的人学习社会科学。但更多的留美学生因较长时间生活在美国,且又有救国愿望,于是对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观念非常感兴趣。如1926年去美国的任之恭,先后攻读电机工程和物理学,并于1931年在哈佛大学获得了物理学博士学位。他后来回忆在美国的学习生活时说:
  我在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持续读了七年书,这使我第一次直接接触西方文化。来自一个有丰富文化遗产而社会和政治结构却极其脆弱的国家,我对西方的哲学和政治制度特别感兴趣。五四运动以后,我在中国听到许多方面的事情,来美国后,我被实际亲眼看到的关于社会和政治的观念深深地感动了。我钦佩大多数民主理想与制度、司法体制和美国政府的预算平衡结构——这个国家最好地体现了林肯著名的宣言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的各个方面。
  从任之恭的回忆可以看出,在一定程度上,美国对中国留学生的培养,催生了中国的五四运动,促进了中国的近代化与现代化。留美的中国学生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学习了现代科学知识,在20世纪初,他们则在传播民主、法制等现代政治观念过程中,起到了先导性作用。其中有少数人,如胡适,真的成为了美国式民主的追求者,他们的思想对“五四”时期有极大影响,主张全盘西化,而西化的主要内容是美国化。就连共产党的创始人李大钊和陈独秀,也曾一度主张全盘西化。
  另外,1911年初,利用庚款而专门为培养赴美留学生的清华学校正式成立。在此后十多年间,据统计,由清华派出的留美学生就达1000多人。1928年8月17日,清华学校改名为清华大学,罗家伦出任校长。那一年开始公开招考留美公费生。由于这样的一种特殊的经费来源和运作模式,清华从创建伊始,在诸多方面就已经具备了自己的一些特别的优势和办学条件,也因此而有别于国内的其他大学。国外的历史学家评论道:“清华其成功的一大秘诀是,当其他院校求助于军阀政权不稳定的施舍时,清华的年度预算是有保障的。美国用心良苦的教育计划,成效卓然。当年清华学校毕业、新中国建立后成为学部委员或科学院士、为大家所熟悉的有:竺可桢(1910年)、侯德榜(1912年)、戴芳阑(1913年)、金岳霖(1914年)、茅以升(1916年)、叶企荪(1918年)、张钰哲(1923年)、梁思成(1923年)、周培源(1924年)、江泽涵(1927年)、王力(1927年)。这还不是全部。他们在学成后的几十年间,成了中国学术界最闪亮的明星,他们的言传身教,又深深地影响了后来者。同时,美国人还在中国建立了12所教会大学,这其中包括赫赫有名的燕京大学。1949年掌管“清华基金”的杰出教育家梅贻琦先生到台湾后,又利用这笔款项创办了新竹清华大学。
  史实之四:日本在近代历史上是中国的一大外患。在庚子事变中日本获益多多,对赔款的退还却不积极、不配合,包藏祸心。这一点不能不为中国人永远记取。
  甲午战后,日本标榜“脱亚入欧”,把加入列强行列视为其国家的第一目标,因此在庚子年,以“各国将大兵派往天津,日本亦不得不调派兵员赴该地”作答,先后派出了达2.2万多人的日军参战,成为八国联军进攻天津和北京的主力军。日本此次出兵是它有史以来第一次参加国际部队,意在通过与列强的合作来显示自己的国力,进一步增强其对中国的影响,实现其“掌握东洋霸权”的野心。
  日本在这场联合侵华战争中,不但残酷地杀戮中国人民,而且在所到之处大肆抢劫,如在攻占天津后抢银23万余两,在通州抢银129400余两。攻占北京后更是肆无忌惮,日军抢在各国之前先是从户部银库搬了291万多两银子送到日本使馆,继则从户部的缎匹库和颜料库抢劫无数绫罗锦缎,还洗劫了内务府仓库所存的仓米和全部银两。据统计,日本的抢劫共达367万余两。日本的这些抢劫基本上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他们所抢劫的银两、武器、粮食大部分归于国家,其中留给侵华部队的银两为21万余两,占总额的7%,交给日本中央金库193万两,占总额的66%,其余的则归陆军省支配。
  日本侵略者不但重视战时抢劫,更看重战后的战争索赔。1901年4月10日,日本第一个提出了它的索赔要求,其政府要求为47574000日元,民间赔偿要求为250万日元(此数系日本政府在当时的初步估计),合中国海关银35577000余两。各国向中国索取款的总数大致确定后,日本又看到其他国家所提出的要求高于它的要求,后悔当初所提出的数目太低,因此,当5月间各国讨论中国赔款的利息时,日本反对将利息定为4厘,坚持要求按5厘的利息计算。日本的这一要求除了英国表示同情外,其他列强均表示反对。无奈之下,日本只好放弃这一要求。赔款总额确定后,列强又将这笔赔款按当时各国所要求的数目,按比例进行了再分配。1901年8月达成了分配协定,日本在庚子赔款总额中所得赔款本额占中国庚子赔款总数的7.7%。根据和约第六款第十三号附件甲所载的金银比价,1海关两合1.407日元,中国对日庚款数为106854177日元。
  各国在确定了各自的所得数后,又与清政府就赔款是属于银本位还是金本位的问题进行了争执。本来按条约规定,中国应付与各国海关银,但在银价日益下跌的情况下,帝国主义国家感到按银付款对他们不利,于是便以条约中规定有海关两和外币比价为借口进行讹诈,无理坚持赔款为金本位赔款。在帝国主义压迫下,1905年7月,清政府被迫承认向列强的赔款为金本位赔款,同时还答应向列强各国支付1905年以前所欠各国金镑之亏损。据此,中国对日本的庚款部分也便改用英镑来支付,按9763日元折合1英镑的比价支付。此外,中国另付与日本1905年以前的所谓“镑亏”724487日元(514916关平两)。日本还得寸进尺,无理要求中国今后的对日庚款部分“按期以电信汇票购镑汇交驻扎伦敦日本总领事接收”。
  

  1914年帝国主义两大阵营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协约国集团为了拉拢中国参战,向中国提出了缓付5年庚子赔款并免加利息的条件做诱饵。日本由于也参加了协约国集团,在庚子赔款问题上只得采取与英美一致的步调。1917年12月1日,日本同意中国将对日庚子赔款缓付5年。1922年底,中国对日庚款暂缓5年的期限已满,于第二年3月,日本国会通过法令,决定把庚子赔款余额(72108776日元)移充“对华文化事业”之用。据此,日本制定了“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并在外务省设立了文化事务局,掌管有关对华文化事业的事务性工作,另外还设置了对华文化事业调查会作为咨询机关,审议对华文化事业。这年底,日本主管对华文化事务的官员出渊胜次等与中国驻日公使汪荣宝等进行了非正式磋商,大致商定,将此后的庚子赔款等用于中国所办的文化事业为主,如在北京设立图书馆、人文科学研究所,在上海设立自然科学研究所,并每年拨出30万补助中国留日学生经费,此外如再有余款,在适当地点设博物馆、在济南设医科大学、在广东设立医学院及附属医院等。1924年2月6日,中日双方正式签订了《关于以庚子赔款办理对华文化事业之协定》,共9款,决定由中日双方各出10人组成评议委员会。日本以所得庚款每年380万元投资对华文化交流演讲及互派学生旅行费、留日中国学生补助费等。
  《中日文化协定》签订后,北京政府教育部在1924年颁布了《庚款补助留日学生学费分配办法》,规定各省按众议院议员名额,确定留日生人数。但中国学术界则从一开始就对日本的“对华文化事业”持反对态度,教育界不少人士认为此举是“似是而非之退还赔款”、“似是而非之合作”。4月27日全国教育会联合会退还庚子赔款事宜委员会等11家国内学术团体,筹划决定并管理日本以庚子赔款办理文化事业之一切事务。全国教育学术团也发表宣言,主张中日合设文化事业理事会,理事人数中日各半,别设理事长一人,由中国人充之,这是最低之限度,并提出如果日本不能容忍这些办法,将决不参加此种事业。留学日本的中国学生早在日本初议退回中国庚款、用于“对华文化事业”时,就群起反对。1923年6月26日,留日学生总会发表宣言,认为日本对在日中国留学生的补助包藏日本文化侵略之祸心,不能接受。7月,留日学生又发表宣言,指出:“日本对华文化事业不容中国人参加意见,只为日本帝国利益打算,全不计及中国人本身之利益,这分明是日本在中国大陆上实施殖民政策之前驱或附属事业而已。”
  1925年5月4日,《中日文化协定》在北京换文,在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下日本稍作让步,同意组织中日协商总委员会。该委员会虽由中方10人,日方10人组成,委员长也由中国方面充任,但日方规定该委员会的职权不得超出日本法令范围,对于事业的计划、规定和管理3项权限,将来如有计划,仍须经过日本帝国议会协赞后始能生效,日本外务省的文化事务局仍然有最后决定的实权。由此可见,这个总委员会不过是一个处处得听命于日本的虚设机构而已。有鉴于此,5月9日,全国教育联合会庚款委员会通电各省教育会,明确表示反对《中日文化协定》。6月3日,教育界19大团体发表宣言,反对日本文化侵略,坚决要求取消协定。8月17日至23日,中华教育改进社在太原召开会议,通过了《拒绝日本、英国以庚款行使其侵略主义之教育文化办法案》。1926年6月,中华改进社又向北京政府提议,以日本文化事业办法有损我国主权为由,请求交涉废止。8月6日,教联会发表对日庚款特别宣言,认为中方所选定的中日协商总委员会中的中方11名委员,多数迎合日本意旨,号召国人不承认他们的所做所为。8月13日,日本秘密将原中日协商总委员会改名为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21日,在东京开会,中国委员江庸参加会议,国内教育团体表示,不能承认日本庚款的非正式退还。教育改进社通电留日学生就近监视江庸的行动。
  尽管知识界坚决反对日本的对华文化事业,但北京政府屈于日本的压力,不但继续支付对日庚款,而且也任由日方打着退还庚款的旗号来从事“对华文化事业”。从1923年底到1937年14年间,中国共付给日本赔款达45731181日元,加上青岛公有财产及制盐业补助国库券,中国实付与日本的赔款数额占庚款的99%,而在这些费用的支出中,由中国人所用部分,仅有留日学生之补助和中国学者学生之访问费用,两项共计不到整个庚款的19%。日本将庚子赔款用于所谓对华文化事业只不过是一种幌子而已,它虽想以此博得中国人民的好感,但却掩盖不了其侵略实质。从日本设立的处理庚款等项的机构来看,1923年4月成立了“对华文化事务局”,直属外务省,局长由亚洲局长兼任;12月又设立“对支文化事业调查会”,会长由外务大臣充任,其委员多为日本政府、议院、银行及大学的要员。此外日本在华设立的各项所谓文化事业机构,也无一不是处于日方的完全控制之下。中国对日认款所有预算,都须由日本国会逐年通过,完全由日本操纵,这与有的国家将退还庚款指定专项用途是有本质区别的。如美国的退还虽不是无条件的,但其所指定的条件也只是要中国必须将所退庚款用于教育事业,中国对其所退之庚款有很大的自主权;而对日庚款的使用权操在日本手中,使用去向最终还得服从于日本的利益。
  
  责任编辑齐玉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天主教学术论坛 discuz已被腾讯收购,本站已无法再保证客户信息安全,请在发表信息时三思。

GMT+8, 2024-12-4 00:5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