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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1968年圣座和SSPX对圣秩圣事产生严重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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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SSPX的“明知故犯”并以下犯上宣布宗座的礼仪宪令“非法”
我在整理80年代神学院老教材的时候,发现在“七件圣事”油印教案中有一节“神品的因素”,讲的是比约十二世教宗在1947年11月30日颁布《圣秩圣事》(Sacramentum Ordinis)宗座宪令中,规定祝圣执事、司铎、主教的圣事的“质料因”和“形式因”。
1.1、祝圣执事的质料因是主教把一只手覆在领品人的头上,形式因是覆手之后念的一段经文:
“Emitte in eum, quaesumus, Domine, SpiritumSanctum, quo in opus ministerii tui fideliter exsequendi septiformis gratiaetuae munere roboretur.”
上主,我们求你遣发圣神于他们,使他们因圣神七恩而得以强化,忠实执行服务的工作。(借用罗国辉神父译文)
1.2、祝圣司铎品的质料因是主教默默无言地把双手覆在领品人的头上,形式因是这遍经文:
“Da, quaesumus, omnipotens Pater, in hunc famulum tuumPresbyterii dignitatem; innova in visceribus eius spiritum sanctitatis, utacceptum a Te, Deus, secundi meriti munus obtineat censuramque morum exemplosuae conversationis insinuet.”
全能的圣父,我今求你授予这几位仆人司铎的圣职;求你在他们心中兴起圣德之神;使他们由你接受这项辅助的职务,以生活的实践,表示行为的检点。(借用罗国辉神父译文)
1.3、祝圣主教品的质料因是主教双手覆在受祝圣人的头上,形式因是覆手后念的一段经:
“Comple in Sacerdote tuo ministerii tuisummam, et ornamentis totius glorificationis instructum coelestis unguenti roresantifica.”
赋予你完整的司祭职,并以圣油带来的全部荣耀圣化你。(修成铁试译)
这篇教材,我在自己的视频作品《以前的礼仪,也会出现荒腔走板的事情》、《为什么我主张礼仪语言由拉丁语改成本民族语言》都有提及。
后来在查资料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十分炸裂的消息:梵二以后,教宗保禄六世遵从大公会议为引导礼仪全面改革所颁法令的指引,在1968年6月18日再次颁布《圣秩圣事》宗座宪令,将这一圣事的“形式因”经文变动,这些经文稍后展示。但该宪令结尾处注明:
我们切愿这些指令及规定,于现在及将来都得以坚持并生效;在必要程度下,前任教宗们所颁布的宗座宪令或法令,甚至一些值得特别注意或可修改的规定,均属无效。
这一条让我十分震惊,因为既然我们修院在礼仪改革之前用了比约十二世版的经文作为教材,想必当时教区圣六品、神父、主教都是用的这些经文。而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教会青黄不接,不但需要圣主教;还将文革前的老修士们圣了神父;当时的圣召还比较“旺盛”,礼仪改革前最少两届修生圣了铎品。难道他们的圣秩圣事无效?想到这里,我给神学院的院长神父发了微信,报告我的“最新发现”。
院长神父回复说:我们的圣秩圣事应该有效,因为我们在80年代根本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甚至梵二的文件都不知道,神学院到了九四年才开始接触梵二文件。按照法律的原则,因为不知道后法,所以前法一直有效,一直到了解后法为止。
听了神父的说法后,我脑海中突然闪现“明知故犯”这个词,进而闪现了SSPX,他们会不会不遵循保禄六世的礼仪宪令而导致圣秩圣事无效呢?于是我赶紧上网查了一下,这一查不要紧,人家不但视保禄六世教宗的宗座宪令如敝履,还声称宗座颁布的经文“非法”,所以这个消息就炸裂了,你说我的无效,我说你的非法,到底谁是谁非?修师傅想给大家掰扯一下。
今天修师傅就展示一下当时的冲突。
二、教宗保禄六世的改革
根据梵二的礼仪宪章,特别是第二十一条:
经文与仪式务必使其所指的神圣事实,明显地表达出来,并尽可能使基督子民容易了解,而且能充份地、主动地、以团体的形式参与其中。
教宗保禄六世颁布了新的《圣秩圣事》宗座宪令,对对于执事和司铎品,保禄六世版改动不大,拉丁文的些许差异,修师傅分辨不出。
2.1 执事的经文是:
Emitte in eos, Domine, quaesumus, Spiritum Sanctum, quo in opus ministeriifideliter exsequendi munere septiformis tuae gratiae roborentur.
2.2司铎的经文是
Da, quaesumus, omnipotens Pater, his famulis tuisPresbyterii dignitatem; innova in visceribus eorum Spiritum sanctitatis;acceptum a te, Deus, secundi meriti munus obtineant, censuramque morum exemplosuae conversationis insinuent.
保禄六世教宗改动较大的是主教的祝圣经文,教宗启用了一份非常古老的经文,那便是第三世纪初叶、一份名为“罗马希玻律的宗徒传承(Traditio Apostolica Hippolyti Romani)”的文献中,传承的源自古代的祝圣经文,这经文至今仍大部份用于科普特礼及西叙利亚礼的晋牧仪式中。全文如下:
Et nunc effunde super hunc Electum eam virtutem, quae a teest, Spiritum principalem, quem dedisti dilecto Filio Tuo Iesu Christo, quemIpse donavit sanctis Apostolis, qui constituerunt Ecclesiam per singula loca,ut sanctuarium tuum, in gloriam et laudem indeficientem nominis tui.
现在,求你在这位被选者身上,倾注你的德能,就是领导之神,你曾将这神赐给你的爱子耶稣基督,他又亲自将这神赋予圣使徒们,他们便到处建立你的教会,作为你的圣所,以永远光荣并赞颂你的圣名。(罗国辉神父译文)
保禄六世教宗解释道:东西方教会所沿习的,覆手礼及祝圣的经文很明显地赋予圣神的恩宠,并留下神印,致使主教们能卓越地、有形可见地延续基督的导师、牧人及大司祭的任务,并代表基督行事
三、比约十世司铎会的反驳
对于保禄六世的宗座宪令,SSPX当然提出反驳意见,特别是主教祝圣的经文,大家上网随便一搜就有很多。
比如Calderon神甫的一篇大字报在中写道,圣座的圣秩圣事改革是“毫无争议地非法”,因为:
第一、没有教宗有权废除罗马礼仪传统,更不要说发明一个与所有天主教传统决裂的仪式。
第二、现代主义教义的蔓延戕害着信仰,而违背教会共同利益的决定不能具有法律的力量。
所谓的罗马希玻律的宗徒传承经文真伪难辨,即便被证明是真的,也是不合法的,因为没有教宗有权打破教会的礼仪传统。,新礼仪的厘定当然是非法的行为,无论是教宗还是来自天堂的天使。
再则说,梵二之后的新礼弥撒都被我们SSPX宣布非法,圣秩圣事岂能独善其身?
另一份大字报则认为主教祝圣经文不提“主教”二字,这是在干啥?
https://novusordowatch.org/2013/06/unholy-orders-invalid-bishops/
还有的大字报问:“比约十二都没用,你为什么用?”还有指出Spiritumprincipalem用词不确切以及其他拉丁文用法错误等。总而言之,保禄六世的做法不合我意,是为非法。
四、修师傅的意见
我不禁想起银灯台当年从外网搬的另一份大字报,他说东方教会采用的金口圣若望礼仪时间长,内容丰富,而我们经常使用感恩经是第二式的“新礼流弊弥撒”,这样的话我们与东方教会越走越远,东正教人士对拉丁教会的礼仪流弊恨之入骨!
实际上第二式感恩经底本也是来自“罗马希玻律的宗徒传承”,圣希玻律(St.Hippolytus)大约出生在170年,是三世纪著名神学家,由于他当时咬定教宗圣塞莱斯定(St. Callistus)为异端,于是在主历218年“当选”为罗马主教,成为那时候的“董关华”。但天主的恩宠促使他的18年后与罗马正权主教修和,最终他和教宗圣彭谦(St. Pontianus,175-235)一起为主致命,成为圣人。
他留下的礼典成为梵二后第二式感恩经和祝圣主教经文的来源。那么如何看教宗宣布“前法”无效,以及SSPX宣布“新礼”非法?
1、SSPX借口比约十二世的经文是传统,而反对保禄六世恢复圣希玻律的经文,简直是本末倒置、是非不分。
从圣比约五世教宗开始,教会的礼仪改革就提上日程。但当时是也,誓反教与欧洲各世俗君王内外夹击,圣教宗无法完成宏愿,只做少许迈进。基本上是根据教宗依诺森三世(1198-1216)时代的弥撒经书。
后来,由于所发现的许多礼仪文献,大家对东、西方礼尚未形成之前的初世纪的礼仪传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此外,对教父的研究不断进展,古代教会杰出的教父,如圣依勒内(S.Irenæus)、圣盎博罗削(S.Ambrosius)、耶路撒冷的圣济利禄(S.Cyrillus Hierosolymitanus)、金口圣若望(S.Joannes Chrysostomus)等的教导不断被挖掘出来,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完成了圣比约五世纪教宗的夙愿。
由是观之,保禄六世的选用的经文更为传统。
2、对于SSPX的歪理邪说,我们援引1988年7月2日先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签署的、绝罚勒菲夫总主教以及他非法祝圣的主教的《天主的教会(Ecclesia Dei)》自动敕令的内容:
若所谓“传统”相反于罗马主教及与之共融的世界主教团所拥有的普世牧职,是不能自圆其说的。当其与耶稣基督将唯一羊群委托牧放的伯多禄圣座丧失共融时,便不可能忠于传统。
也就是罗马天主教会最高阶的传统是与伯多禄继承人共融,其他各种巧舌如簧的理由,恐怕誓反教说的动听一些。
3、SSPX判定宗座的礼仪经文非法,真是扫帚写家书——说大话,分不清大小王。教宗拥有普世教会礼仪法律的立法权而非被绝罚勒夫菲尔总主教,一个下位的法律执行者说上位的立法者“非法”,这本身就够荒诞的。
所以,只能是SSPX的礼仪无效,而不可能是普世教会的圣事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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