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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既非向东,亦非向西,而是向内;因为在我们的灵魂深处,藏蕴着神圣的本体,那是我们真正的家园。”这句话出自民国著名学者吴经熊先生。 吴经熊(John Wu Ching-hsiung,1899年3月28日-1986年2月6日),圣名若望,字德生,是近代史上颇有影响的哲学家、政治家、法学家和天主教学者,今日治政治史、法制史和宗教史以及研究《圣经》翻译的学者们绕不开的人物。 吴经熊博士1899年出生于浙江宁波,父亲吴葭苍是本地银行的总经理、商会首任主席,吴经熊是她第三个孩子,也是幼子。 吴经熊幼时接受私塾教育,六岁启蒙,学习儒学经典,九岁始学英文,后亦跟随耶稣会神父学习法语。用他的话说:“我用英文思想,却用中文感觉,这便是我只写汉诗的原因。有时我也用法文歌唱,用德语开玩笑。” 1916年,吴经熊入读沪江大学,与徐志摩同窗。吴经熊本来志在科学,但在一次化学实验事故后,他对自己的前程产生疑问。在徐志摩的提议下,他二人前往天津北洋大学学习法科。次年,吴经熊转入在上海成立不久的中国比较法学院(即东吴大学法学院),注册名为“若望·吴”。吴经熊是班上最小的同学,但出人意料的是,在校3年,吴经熊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1920年,他以全级唯一的“最优等”毕业生的荣誉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这个学院除了法律科目外,还有宗教课程,院长亲为他们讲解《圣经》,吴若望深深爱上了它。就在这一年,他首次与基督有了接触,并在循道宗教会受洗。 1920年夏毕业后吴经熊赴美求学和从事研究工作,并于1921年获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是的,您没看错,吴经熊博士仅用一年就完成了美帝法学院的“硕博连读”课程并取得博士学位。由于所攻读的5门课程均获得“A”的优异成绩,加上他在东吴法学院接受英美法教育的学分获得承认,他最后获得法律博士学位(JD),年仅22岁。在美国的学习经历为吴经熊跻身世界法学名家奠定了基础。 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院长贝茨、国际法教授迪坚逊、法理学教授达克等人的举荐下,吴经熊接受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的资助前往欧洲访学,师从德国法哲学家施塔姆勒。旅欧期间,吴经熊以法语发表《国际法方法》《成文国际法》和《论自然法》3篇论文,以德语发表《法律哲学中的认识问题》,以英语发表《霍姆斯法官的法律哲学》,引起美、欧一流法律学者的注意和回应。1923年,吴经熊受哈佛大学法学院之邀回到美国,又针对时任哈佛法学院院长庞德的法社会学理论写作了《论庞德的法哲学》一文。这些学术成果后来被收入他的文集《法学论丛》,使吴经熊成为享誉国际的中国法律人。 1924年,吴经熊载誉归国,执教于东吴大学法学院。3年后,他被任命为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推事。他怀着激动的心情向霍姆斯分享这一消息:该法庭可以判决上海一切的国际纠纷,除非被告是条约国公民,即享有治外法权的公民。用别的话说,我将会裁决双方都是中国居民的案子,也可以裁决原告是外国人但被告是中国人的案子,我是一个外国人的总督!我将有大量机会来做法律领域创造性的工作了。我可以试着将中国法律霍姆斯化了! 1929年秋,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和西北大学法学院分别邀请吴经熊赴美讲学,于是他从代理上海临时法院院长任上辞职,再赴美国。 不久,由于妻子患病,他于1930年辞去哈佛的教职,在上海开始了律师职业,设事务所于威海卫路。他在律师界如鱼得水、风生水起,时人报道:(吴经熊)主持正义,依法保障人权,闻上海诸名人及大公司,知吴氏执行律务,皆争聘之为顾问,从此东吴之校友中,又产生一名法家之大律师矣。 吴经熊的律师业务为其带来巨额财富,他在自传中如此回忆:“上海人都已知道我是深谙法律的法官,所以,一听说我自己开业了,就蜂拥而至,争当我的客户。仅在开头的一个月里,我就收到了如此之多的案子,我的收入就不少于4万两银子——几乎相当于4万美元!” 除此之外,他还兼领其他社会职务。1933年的一份报纸记载:计其每月收入立法委员一职可得三百五十元,工部局(即租界当局)顾问月薪五百两,东吴法学院院长薪三百元,共计已达千三百余金,律师收入,犹不在内,以此巨资,在常人当可生活愉快,然博士以交游广阔,且家中人口繁多,故尚露拮据之状也。但当律师每晚都要出去应酬, “物质上说是最好的,从灵性上说是最坏”的时期,吴经熊博士遂歇业从政。 1933年,吴经熊受孙科之邀担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同年,出任“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副委员长。吴经熊与张知本、马寅初等7人受命起草宪法草案初稿,其中吴被举为主笔人。1933年5月底,吴经熊完成《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初稿》5篇214条,是为“吴氏宪草”。次年3月,宪法起草委员会经过讨论,以吴氏宪草为蓝本,增减修订提出《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初稿》。此草案后来又经数度修改,终于1936年5月5日由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公布,史称“五五宪草”。 1937年8月,在日军进攻上海的时期,吴经熊读到了纽曼枢机(Cardinal Newman)文章里的话,平生第一次对公教教会产生兴趣,觉得自己的心灵被猛地拉进了一个毫无所知的领域,逼迫他将眼睛从外部世界的苦难转向灵魂深处的罪与不幸。他感受到一种狂喜,一种被基督接纳的狂喜,好像自己成为但丁的朝圣同路人,从地狱出发,经过炼狱,来到了天堂。当时他正因写作反对日本军国主义者而受威胁,因而暂避一位天主教徒朋友家里。在那里,他做出了成为一个公教徒的决定。此后的一系列经验,使他的妻子和孩子们都皈依受洗。 1940年,吴经熊和妻子儿女移居意大利罗马,并同时出任中华民国派驻圣座之公使。 他对自己1933年加入立法院后“辉煌”的政事风云并没有详细叙述,仿佛它们都只是灵修道路上的小插曲。在他政事中他最满意的“公差”是出任梵蒂冈公使。这项任职遭到不少人反对。他的朋友反对他,觉得梵蒂冈不过像重庆北碚那么大,而吴经熊在立法机关已经做了好几年外事委员会主席,这个职务未免显得轻了些。不了解他的朋友也反对,认为吴是一名天主教徒,在梵蒂冈与祖国之间或有倚轻倚重之虞。这些问题对于吴经熊都不存在。在他心里,如果能去梵蒂冈,他甚至愿意当秘书或副手而根本不在乎职位。至于一名天主教徒到底应该忠于哪方,他毫不犹豫地认为,天主教徒在公共服务中的首要义务就是要尽对祖国的义务,就是要忠于祖国。在这一点上,对上主的爱和对祖国的忠诚是统一的。所以最后,中国外交史上第一次有了一位天主教徒代表一个非天主教国家的公使。他称自己的外交宗旨是“爱的外交”。(而非战狼外交) 1949年,受聘出任美国夏威夷大学中国哲学之客座教授。1950年,出任美国新泽西州西顿哈尔大学法学教授。1966年,移居台湾,出任中国文化学院(今中国文化大学)教授。1986年2月6日,逝世于台湾,享年八十七岁。 大陆教友对吴经熊的理解恐怕还是他翻译的圣经。有趣的是他翻译圣经是蒋介石、宋美龄夫妇促成的结果。抗战时的经济压力让吴经熊一度打算重操旧业,做法官赚钱。但是某一天蒋夫人宋美龄接见了他,提醒他曾经翻译过的某些篇章给蒋氏夫妇留下了好印象,他们都盼望有一个真正准确、可读的译本,表示愿意支持他翻译《圣经》。吴经熊起初拒绝了,他说:“我是按《圣经》来活的,不是靠《圣经》而活(I live by the Bible,but I do not live upon the Bible )。”但后来蒋宋美龄先生用圣经金句说服了他,这样学贯中西的吴博士翻译出了十分文雅的《新经全集》和《圣咏译义》,他本人最喜欢圣咏第23首: 主乃我之牧。所需百无忧。令我草上憩。引我泽畔游。吾魂得复苏。吾魂得复舒,仁育一何周?更为圣名故,率我正道由。虽经阴谷里,主在我何愁?尔策与尔杖,实令我心休。(心休,得安慰的意思。)燕我群敌前,感尔恩施优。灵膏沐我首,玉爵盈欲流。慈惠共圣泽,长与我为俦。行藏勿离主,此外更何求。 还有第107首: 浩浩其天。渊渊其渊。 心感我主。仁泽绵绵。 谁宜咏此。普天群贤。 群贤伊何。主所矜全。 蒙主救赎。脱身凶恶。 自东自西。自南自北。 祁祁众圣。无思不服。 相聚而歌。抒其心曲。(P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