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ang公明 于 2016-1-25 09:01 编辑
圣经赏析:依靠主还是点燃自己的火把
圣经中有:“你们中凡敬畏上主的,应听他仆人的声音!凡于黑暗中行走而不见光明的,该依靠上主的名字,并仰仗自己的天主。看哪!凡你们点了火,燃了火把的,必要在你们所点的火焰里,在你们所燃的火把中行走!这是我的手所加于你们的,你们必倒卧在痛苦之中。”(依50:10--11) 在黑暗中行走的人,辨不清方向,心中不免恐惧,必要有所依靠,最好的方法就是经上所说的“该依靠上主的名字,并仰仗自己的天主。”我们能理解依靠上主的名,但什么是自己的天主呢?就是你所理解、你所认识、你所信靠的天主:“你们不知道,你们是天主的宫殿,天主圣神住在你们内吗﹖谁若毁坏天主的宫殿,天主必要毁坏他,因为天主的宫殿是圣的,这宫殿就是你们。”(格前3:16--17)所以,人当洁净自己,依靠天主,因为天主就是人的光“在他内有生命,这生命是人的光。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决不能胜过他。”(若1:4),耶稣又说:“我身为光明,来到了世界上,使凡信我的,不留在黑暗中。”(若12:46),还有:“耶稣遂给他们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片刻。你们趁着还有光的时候,应该行走,免得黑暗笼罩了你们。那在黑暗中行走的,不知道往那里去。几时你们还有光,应当信从光,好成为光明之子。」”(若12:35--36),如何才能找到真正的光明呢?耶稣在的时候有光,片刻之后,光就不在了,世界变成了黑暗,人就只能在暗中摸索,但耶稣却为我们留下的那隐藏的火种,让那些名字记载在生命册上的人有所依靠,他派遣圣神感动圣徒,写下那些生命的福音,这福音真的是火种、是油、是光明,经上说:“你的言语是我步履前的灵灯,是我路途上的光明。”(咏119:105),天主的话有生命,就印刻在《圣经》中,要想在黑暗中开启灵眼,驱散黑暗就要把天主的话:“不是用墨水写的,而是以生活的天主圣神;不是写在石版上,而是在血肉的心版上。”(格后3:3)。但是“审判就在于此:光明来到了世界,世人却爱黑暗甚于光明,因为他们的行为是邪恶的。”(若3:19),为什么他们会这样呢?那是因为人就是人,是天主以地上的泥土造成的,在没有找到真光前,黑暗是这人身的霸主:“因为,这必腐朽的肉身,重压着灵魂;这属于土的寓所,迫使精神多虑。”(智9:15),但人就是人,都如同雅各伯一样,要抓住,要掌控,他们更相信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因此人为的在自己于天主之间增添障碍,在人与天主之间的唯一中保之间还要打入无数的楔子,当做自己辅助的保护,增加安全系数,却不知,这不是天主的旨意:“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你制造任何彷佛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出20:3--5)。这就是人在黑暗中给自己所点燃的火把,而这些没有依靠天主的话,而随从人教训的,“你们必倒卧在痛苦之中”。因为“这是我的手所加于你们的”。 “天主竟这样爱了世界,甚至赐下了自己的独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至丧亡,反而获得永生,因为天主没有派遣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而是为叫世界藉着他而获救。那信从他的,不受审判;那不信的,已受了审判,因为他没有信从天主独生子的名字。审判就在于此:光明来到了世界,世人却爱黑暗甚于光明,因为他们的行为是邪恶的。的确,凡作恶的,都憎恶光明,也不来就光明,怕自己的行为彰显出来;然而履行真理的,却来就光明,为显示出他的行为是在天主内完成的。”(若3:16--21) 真正的光明来自天主的圣言,它是我们步履前的灵灯,是我路途上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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