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楼主这篇文章中的其他各个段落或观点,我已经在我的那篇文章《论出神入化的普世主义价值观》中逐条逐项地进行了回复,这里就不再赘述或重复了,也免得admin重复审帖。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我的这篇文章中的相关楼层中查阅。
在此,感谢刘幼民的马甲吾从周先生对于拙文所做的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回复,因为他的回复促使我进一步地思考,并从而完善我自己的思想观点。就此而论,刘幼民先生对于本论坛有功劳,尽管他总是奇谈怪论、甚至有时候荒谬绝伦,但还是有些思辨、狡辩的功夫的,至少他是非常用心地进行了思考,体现了学术论坛的本质。所以,他的存在或参与,对于本论坛而言,或许是不可或缺的(假如没有他参与本论坛中的话,官方宗教管理部门对于这个论坛应该说是非常不放心的,所以即使admin对于他也好像总是要网开一面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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