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学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风行者

╋“爱国”是妄用爱德的行动!从圣经一直说到老聃。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3-4-10 01: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1795936297 发表于 2013-4-8 12:16
"爱徳大于一切''本是出于圣经,为什么要归给徐神父呢,难道马英灵和雷世银不也说过?
世俗的爱往往因罪变 ...


不过,汪公以生命为念虑不搞焦土抗争的做法绝非小聪明和妥协,乃是超越国家观念的大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4-10 09: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 发表于 2013-4-8 13:16
这种说法当然有原因:
徐神父的反方辩友认为“爱超越一切”错误。


教宗本笃十六说:「 如果基督徒有爱而没有真理,别人或会欣赏他的善意,或许也有助于社会生活,但不会起基本的作用。这样,世人不会真正觉得需要天主。 」
显然,爱并非超越一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4-10 10: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4-8 14:29
徐神父说,当教会发生冲突和予盾时,''爱德大于一切''。

教宗本地十六世说:「 如果基督徒有爱而没有真理,别人或会欣赏他的善意,它或 许也有助于社会生活,但它不会起基本的作 用。这样,世人不会真正觉得需要天主。没有真理,爱德的范围便缩成一个与人脱节的小圈子,不能与别人分享知识,分担工作,一起策划全人类的发展,并参与其建设的过程。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4-11 11: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圣经的道理,任何情况下都是爱最大,即使被侵略时对于国家而言也是如此!不 过,显然中国人不懂得爱,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家台湾治理的如此符合民主道德,中 国却不肯归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1 11: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风行者 发表于 2013-4-10 01:11
请问,他干嘛去了?

我哪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4-11 11: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4-11 11:15
我哪知道。


刘幼是爱国五毛的导师,这个节骨眼上他到是逃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1 14: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4-8 08:13
爱德对于每个人都重要。徐神父的''爱徳大于一切''正确。

此“爱”使死亡临到整个人类。吃果子的动机是“恶之爱”恶的意志乃是一种失序的运动,向低级的爱,悖逆至高的爱。是理性被造物的灵以自身权柄和美善为喜就被骄傲所吞噬的结果…人类理性被天主创造及赋予,在本体论上都是善的,因为上主是所有一切的全是善之主宰。
上主赐予一切理性存在相对的自由意志,希望天使和人自由谦卑将他们的造物主作为至善来爱,吃果子是存骄傲之动机即悖乱的意志将上主之外的来作为至善来爱…任何一种爱的对象都可以是善的但如果对其至爱失了秩序,则这种爱就不是善而是“恶之爱”
正当爱的秩序基础在于必须爱“至善”先于一切,超过一起(包括国家主义)将“至善”
作为目的,为“至善”之故而爱                                         奥斯丁
     实在,认识你就是完美的正义;承认你的主权,就是不死不灭的根源。(智15: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1 16:4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4-8 16:21
嗯,天主是爱,要珍惜耶稣用生命,与我们定的爱的约定。

爱超越一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4-11 23:58: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 发表于 2013-4-11 16:40
爱超越一切!

理智里,爱的行动却要在认识真理之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4-21 15: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1795936297 发表于 2013-4-11 14:19
此“爱”使死亡临到整个人类。吃果子的动机是“恶之爱”恶的意志乃是一种失序的运动,向低级的爱,悖逆至 ...


在神学辞典关于爱的三趋向里说明,爱德只在天主与人之间运行,与爱国的爱护完全两回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4 15: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到近人,那么也包括国家里的人,我们总是不可避免的需要涉及其中的罪人,爱德的表达而言,在「近人」之中「罪人」的适用态度,《神学大全》指出, 以罪人的本性方面来说,应该用爱德去爱他们。可是,他们的罪过反对天主,是享受真福的阻障。所以,以他们反对天主的罪过方面来说,按照路加福音第十章二十六节的话,所有的罪人,甚至于自己的父母和亲戚,都是应该憎恨的。因为,在「罪人」身上,我们应该憎恨他们是「罪」人,而爱他是能享受真福的「人」。而这就是用爱德,为了天主而真正地爱他。恼恨一个人的恶,等于喜爱他的善。所以,这种完善的恼恨,也是属于爱德的。 并且,《神性大全》更指出,如果他们堕落在很重大的罪恶里,而已无法救治的话,我们就不应该再向他们表示友谊的亲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天主教学术论坛 discuz已被腾讯收购,本站已无法再保证客户信息安全,请在发表信息时三思。

GMT+8, 2024-5-5 17:1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