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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天主教徒真的可以改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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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5: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主教徒真的可以改教吗?从在线论坛的回复和辩论谈谈个人认识
在前年,有人询问天主教在线,天主教徒是否可以改教?在线给出了回应。当时我看到了这个回应,一方面很体恤在线管理的忙碌劳累,并且深感钦佩,一个方面感觉回答的不足。这是一个很需要小心的回复。而在线答疑却在忙碌中勇敢地在基于基督真理的信仰范畴里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同时也根据了梵二的信仰自由法令(宣言)。
我当时看了不满意但没有提出任何质疑或辩驳,只是沉思了一阵子。但是我想,在线为什么不先谈谈什么是“改教”呢?什么是改教?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开始直接肯定,无疑会让天主教友们捍卫信理和法典,捍卫自己理解的忠贞信仰,会提出很多质疑和反对意见。在线的答疑和解释文字,以及银色地平线的驳论文字,我都会附在本文后面,同时可能也会在讨论中做些引用。
什么是改教?那么我们就要从这个“教”是什么开始谈。本来梵二的宗教信仰自由宣言是说的很清楚的一个:信仰自由。但论到“教”的时候,就复杂多了。尽管“信仰”这词也够复杂了。
这个“教”指的是什么?在线应该首先回答清楚。我试着做些个人的理解。提问者这个问题,从一定的广度上可以这样分:
1.       天主教徒可以改成(皈依、信仰、投奔等)其他宗教吗?这里取的是“宗教”――这是最典型的可能会被大家接受的问题描述。
2.       天主教徒可以改变信仰吗?(显然也包含了改成别的宗教信仰了);
3.       天主教徒可以改变教会(乃至教区)吗?
诸位,看起来貌似没多大意思,实际上意思大了。感谢在线多年的努力,网上有《神学辞典》,大家可以一边随着我的阐述,一边查阅神学辞典。
我们从3点来开始谈。也许很多人认为在线的这个问题答复,应该是在基督信仰当中的。因为说到宗教,完全可以狭义地认为就是“基督宗教”,也就是说在基督宗教的范围里面,脱离天主教会,而去皈依、信了某个新教基督团体,也就是现在有代表性的,比如圣公会,路德宗,浸信会等等;也可能是去皈依了天主教会信理部甚至无暇分辨的非天主教公教的基督信仰团体,如东方闪电,三赎基督,如安息日,耶和华见证人等;
现在先想想,这样可以吗?是否可以改教或者改信,等我把1点也谈完再开始论。
这个问题的典型意思,应该是1点的,天主教徒可以改成(皈依、信仰、投奔等)其他宗教吗?那么什么是宗教?“信仰”这个词在神学辞典解释的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甚至狭义了,(请见:http://www.chinacath.org/book/html/131/7427.html ),而宗教呢,则没法回避。我们看神学辞典,有相当多的内容,甚至都无从下手,不过好在神学辞典用六个种类归纳宗教界:
1)国际宗教(international religion):指跨越国界,普及于世界各地的宗教。「基督宗教」-- 包括天主教及新教、「伊斯兰教」--回教以及泛亚洲性的「佛教」为其典型教门。
2)民族宗教(ethic religion):指种族性极强的宗教,虽然具有世界性的影响,却难以普世化。如:「印度教」、「锡克教」、「犹太教」、中国的「儒教」、「道教」和日本的「神道教」均属此类。
3)国家宗教(state religion):指一国政府所法定的宗教。如欧洲诸国以「基督宗教」为国教。阿拉伯世界以「伊斯兰教」为国教。泰国与斯里兰卡以「佛教」为国教等。
4)民间宗教(folk religion):指由民间基层人口,所共同信奉的传统信仰与礼俗。所以世界各地都有「民间宗教」的存在。它的特征是民族性与文化性很浓厚,守旧与宗教的混合性也很强。更加上现代化潮流的冲击,新神格不断地出现,礼俗也不断创新。这些情况,可从全中国人的民间宗教的表现看出来。
5)新兴宗教(new religion):指由某一宗教组织家所号召,而成立的教团。由于社会危机、价值的否定、安全感的追求,使得某些原有教团的反动者,或自命神人的发明者创立一些新兴的宗教。像印度的「超觉静坐」、「基士拿精神会」;日本的「创价学会」、「天理教」;台湾的「新儒教」、「轩辕教」、「天地教」等。
6)类似宗教(quasi religion):就是将某些「主义」的意识形态绝对化,以致产生十足世俗化宗教的现象。例如:二次大战期间德国的希特勒政权,它的意识形态已被绝对化,成为党员的信仰,甚至具备教主、经典、信条、礼仪、信徒(党员)、神观(英明领袖)及世界观的条件,故称为类似宗教。
――――――――――――
这个时候,大家应该看清楚了,所谓改信宗教,也就是说无论改信佛道儒还是伊斯兰甚至是改信纳粹,都是改信宗教的范畴。
好。以此来看,是否可以改信仰这个问题就可以忽略了,因为完全可以被“宗教”一词包容。所以当在线答疑在按照宗教信仰自由宣言来回答问题后,如果有人问:
“天主教徒可以改信(皈依)伊斯兰吗?”,我们只能说,Yes!,可以改教信伊斯兰。
“天主教徒可以改信(皈依)一贯道吗?”,我们只能说,可以。
“天主教徒可以改信(皈依)奥姆真理教吗?”我们只能说,可以。
“天主教徒可以改信(皈依)东方闪电吗?”我们只能说,可以。
因为信仰自由,这不可更改。说到因为是人的尊严,我到不这么深刻理解,而认为天主上帝的尊严,基督和基督信仰的尊严更宝贵更高贵。但是确定地说,是否可以改教?可以!
可是在线答疑到底漏掉了什么?
第一:在线答疑因为直接针对回复问题,并没有说清楚:天主教徒改教是不正确的,也是不赞成的,更不是教会所能辖制的。
天主教徒改教,意味着什么?这一点我们还可以深入讨论,但在此我就不多讨论,总之,可以从几个词汇来思想:“背教”、“叛教”、“裂教”等。那么这意味着什么?
对于“背教”,神学辞典给了非常无力而简单的说明,并且对天主教教理法典相关内容,却基本没有提及。(请见 http://www.chinacath.org/book/html/131/7413.html
正是因为如此,天主教友的一位小将――坐不改姓,行不改名的“银色地平线”挺身而出,为捍卫法典和教理,对在线的答复进行批评。尽管这些批评的归纳,在线答疑已经在自己的说明文字中提到了。
地平线提到的问题如果不被支持,那么就有理由支持任何“背教者”、“叛教者”、“裂教者”了,而法典和教理的权威将受到严重的挑战―――而这个挑战却来自天主教内部,是很有意思的。
这里面的分歧到底在哪里?如何才能处理好这个问题?
我认为,首先,要明确,正如银色地平线说的:是的,你有改教的自由,但是那是犯罪。
其中的对话如下:
在线管理问:那你的结论是什么?天主教徒没有改教的自由?
地平线回答:“我写的文章开头就说了,人有犯罪的自由吗?人有背叛天主的自由吗?当然有啦!不过,当然要为自己的自由付出代价!”
显然,从天主教(基督宗教)的普遍伦理说,地平线的回答是相当清楚的。如果一开始在线管理的答疑不回避这个问题,直接说清楚,那么就应该不会出现争执了。
第二点,到底《宗教信仰自由宣言》的意义和作用何在?
众所周知,以今天的伊斯兰信仰为代表的宗教信仰,尽管受到天主教会的极度尊重,但是仍旧是不允许改教的。从极端信仰者们来说,改教者必死。甚至在伊斯兰信仰者所在地盘,经常还残害攻击基督徒,杀死皈依基督信仰的阿拉伯人等。
这一点是当今文明中的污点。而天主教大公教会发出法令,宣布信仰自由的意义,是本身要解除一个最大的恐怖行为:不可以因为信仰的改变,摧残、打击、戕害一个人或团体、种族、民族、国家,更不可以取人性命。因大公教会相信天主的大能,相信基督真理对人类的吸引力,终极吸引力,所以宁肯失去群羊,也不因此以任何损害的方式对待“背教”、“叛教”、“裂教”者――这就是教会的仁慈,是真理宗教和真理信仰的特征!
但这并不是说,教会绝罚了有关人士,也是无所谓的。绝罚意味着禁止他们以天主教会的名,或者占据这天主教的圣堂,管理者天主教的财产,更不允许他们行弥撒礼仪和天主教内的管理!
在最初教会的发展中,人们总是面临着一个最大的威胁是:如果信了基督,可能会丧失生命,总会被威胁不准信仰基督;而教会发展到一定的权威之后,国家治理和道德层面,必然性地是在教会的管辖或影响下的。这个时候很容易因为一个不信者、背教者、巫术等严厉处罚他们。而在经过了文艺复兴之后,尤其是马丁·路德和亨利皇帝的裂教影响下,很多的争斗让教会痛苦不堪,因为杀戮的都是天主的子民。
当美国经历了两次大觉醒运动后,终于越来越坚定地实践了“政教分离”,教会和政府都共同为民众的福祉而工作,但各有个的领域,教会要牧灵,指导政治,但不会强制政治;政府以基于基督信仰的真理追求天主上帝的公义和爱,制订法律,执行法律,进行政治。政府不能宣布自己信仰某一个宗教,而对其他宗教信仰者进行戕害―――这就是基于基督信仰来的“政教分离”。
尊重人的选择,不侵害他们的身体、生命、利益;这是一个理性的决志。但基督徒应该怎么做?教会说的很清楚!基督徒应该努力地让他们归信基督,但不是用伤害的方式。
在神学辞典的“宗教”解释的最后,一段话,天主教很自信地说明这个世界的秩序和方向:
“如果人不封闭自己,如果他不仅仅意识到罪咎,在宗教中找到离开自我、趋向天主的自由,这种导向天主的途径就是人素称所谓的「宗教」。宗教就是人走向天主的行动,而天主也走近人,并且以各种助力牵引人走向祂。在宗教中,人说,「主,把父显示给我们」(若十四8),因为只有如此,人才能获得满足。”
第三点,回答“天主教徒能否改教”的一些建议:
首先的回答,在前面做了些阐述,就是要明确告知:
“你有改教的自由,这是天主赋予人类的,因为你可以自由选择,甚至可能性的犯罪,但你改教是错误的,这是你人生方向的错误。”
在很多宗教信仰中,有种特点,就是你可以多次甚至无数次背叛或离开这种信仰或宗教,比如儒教道教佛教等,你爱信就信,不信也不会有教义教理要求人为行动制裁你;佛教的出家人,佛陀也用了个象征性的数字7次还俗和出家来说明,而即便超过7次了,僧团也不会武力制裁,而只是不共羯摩(诵戒等),不共住(最初的不共住是清洁者离开住处去他处,而不是驱逐)。

而社会传统中的很多犯错,经常则用“事不过三”。

这一点,天主教会因为法典和教理的明确阐述,偏向了忠贞不渝,而没有给出能否随意出入和信仰天主教。天主教会这一点,在中国的这个地盘,在福传上适得其反地,包括很多教友都排斥陌生人(含未信者、不信者等)进入教堂或参加教会活动,除了没动武,算是比较恶劣了。
即便搞烧香拜佛的佛教寺庙,也是你随时来随时去,你要磕头?多多益善;你要捐款?多多益善;你要犯罪?阿弥陀佛;你还不信?回头是岸。
另外,有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改教动机”。为什么改教?
因为爱人、家庭而改教,这一点有很多实际的例子;南斯拉夫当年的种族屠杀也是有代表性的,非基督徒的丈夫能对妻子下毒手,连腹中的婴儿都剖出来刺杀。这一点也是天主教会(基督)非常关注,强调婚约中,夫妻的信仰要求的一致。这一点,必须是由神父、教友帮助做很多工作,而不能是像在线答疑一样,看起来公平合理,直接说明是否可以。要知道,别说是信仰内的人士都可能不会遵守你说的一些条件,非基督信仰者,管你的话算是个老几?你说要尊重基督徒的信仰活动,他们就尊重了?
改教动机如果是,认为天主教不是真理,没有真理,不代表真正的教会,而改信其他宗教,彻底抛弃天主教和基督信仰,那么尽管这也是他的自由,应当明白的是:“我说你不可以改教,你就不改吗?”
这一点,在世俗社会中比比皆是――一个无知者都可以说出来:“我就要这样,你能怎么样我?杀了我吗?”也许因此可能很多人为此付出了代价,就是死亡的代价,但是更多的理智者只能为此放弃、哭泣、祈祷。这个时候的人问你:“天主教徒可以犯罪吗?”你是否可以按照良心律或者自由理智的神学理论回答“可以”呢?
你应当告诉他:“你这是错误选择,但我不会因此去伤害你,而只能盼着你能回头,不要犯罪。”当遇到这位背教者正在实施犯罪的时候,也许你的选择,就是毫不犹豫的制止――这就很明显了:他背教本身,没有受到任何的对待,这是他的选择;而他无论何时,如果在实施犯罪,我们不能允许。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天主教会,尤其是中国的教堂等,被当局无神论者控制和打击,结果在信仰和牧灵方面,越来越令人关注,很多教友可能会看到新教基督徒福音团体,很是火热有趣,信理上又很接近甚至符合天主教教理,那么就想去新教团体聚会。这不一定是改教,而是串门聚会参加活动而已。但如果你真的因此要退出天主教会,因为聚会的团体要求你这么做的时候,你就要三思了,我建议你是:至少请你的神父同意。最好是请你的主教同意。神父主教通常会很认真问清楚之后表示是否可行。当然你最好能尊重这些命令,否则就是背教。
发表于 2012-1-15 17: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新教徒在改新天主教的时候会有其他新教徒给他说你这是在犯罪,希望你能悔改,但同时一位天主教徒会对他说你这是在皈依真理,哪有罪可言?反之,一位天主教徒愿意改信新教,我们给他说你这是在犯罪,希望你能醒悟,而新教徒则会说,你这是找到了真正的真理,犯的哪里的罪呢?是他们教会定了你的罪,但天主爱你。
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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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5 18: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这个 我们可以参阅《神学辞典》关于背教的论述:
(一)概念说明:背教apostasy一词指一个已经领洗的基督信徒完全(内在地和外在地)背弃他从前所接受的信仰;背教不包含那些只是在行为上放弃实践基督徒生活的人。但背教并不一定意含背教者必须接受另一种信仰以取代基督宗教;他只是开始一段由他自己所策划的非基督宗教的生活方式而已。

(二)传统上背教一直被视作一件非常严重的罪行;直到十九世纪,才有一群神学家对此提出质疑。他们强调,必须分清楚背教的主观及客观两方面。客观上,没有一位公教信徒能有足够的理由放弃他的信仰;但主观上,如果他真诚地相信他的信仰是不完善的话,他可以(即便错误地)这样做,而且应该这样做。

对这问题,另一群神学家却提出相反的意见:一位公教信徒即便在主观上也不能有任何合理的理由以扬弃他的信仰,因为假如他善尽宗教上的责任,并因此而生活于恩宠的状态中,天主必会保护他免陷于此错误。

(三)在两派不断的争辩下,梵一大公会议(1869-1870)乃出面调停:「那些藉信仰(天主恩赐)而信奉公教真理的人们,和那些盲从人的意见而迷信假宗教的人们,二者处境,截然不同:盖前者,既在教会的训导下,接受信仰,那就永远不会有任何正当理由(justa causa)去变更信仰,或疑惑所信的真理」(DS 3014, 3036)。

但梵一并没有使争论平息下来。争论的焦点现在集中在所谓「正当理由」上。「正当理由」到底只意谓客观的正当理由,还是亦包括主观上的解释呢?梵一对此问题没有提出明确的说明。第一次大战(1914-1918)之后,一般的倾向是愈来愈看重主观的理由。

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及普世基督教协会(WCC)都强调人的尊严及宗教自由的精神,因此今日基督宗教的神学对背教的主观方面渐渐地发挥一种新的态度,此一新态度一方面包含今日人文科学对人更丰富的了解,另一方面也促进对非基督宗教的救恩价值有更积极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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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9:0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石激起千重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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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5 21: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该文章作者观点:
首先我们知道在基督信仰的教会,统称为”基督宗教”.从基督宗教的领域,很难说是改变了宗教或者信仰,我们无法认为说”由信天主(上帝,神,基督)而改信基督”,但是当一位天主教徒改教到东正教或宗主教类的呢?改信到已经皈依天主教的圣公会的教会呢?这显然是内部的一个问题。即便是内部的问题,也是很复杂。这就出现信仰问题的古老话题。

有新教信仰到天主教信仰,这可能可以认为是一种进深,一种更完美的皈依。而新教信仰,尽管很多基督徒认为自己信的就是“教”,实际上这个“教”是什么,他们是说不清楚的。于是很多人认为和宣称,自己信仰的是基督,不是“教”,这就是一个很有教理教养的信仰者。因为信仰基督、信仰天主,是普天之下人类所有人都具备十足的权力。没有人或者一个什么团体可以宣称他人不准信仰天主、上帝、基督,不准有这种心意和追求。

对于真理,不单单新教信仰团体自己宣称,而所有非基督信仰的任何信仰或者宗教,实际上都是以真理的名义在广播的。任何人都可以宣称自己是真理、信靠的是真理、掌握的是真理。天主教会也早就提到了关于不全备的真理这类的观点。

因此对于新教团体的活动,宗座根本无暇分辨,迄今为止,我只知道教廷曾经审判了关于李常受召会是否是异端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并非在圣教会的领域知道的,而是在召会的某些早期资料了解到的。据说教廷法庭判定李常受的召会信仰并没有违背基督信仰原则,这很了不起。也就是从信理上认为不应当判定李常受召会(国外称家庭教会,地方教会,小群,等)为异端或者邪教等。

后来我也同一位新教的神学院院长讨论过问题,最后他说“李常受的召会,是极端”,而他最终没有说他是“异端”。可是新教是互指异端的!这位院长曾经规模性公开发行了基督信仰的异端这类书籍。

但圣座法庭或者信理部,也许没有办法在大公教会之外,审理任何基督信仰组织(团体)是否符合基督信仰和教会信理。这也意味着有很大的难度,也许无法确信他们的信仰从根本上不能偏离基督信仰和教会信理。因此在对于回答教友这个问题上,很可能需要从多个方面去考虑。

目前,在中国大陆,新教基督徒(团体,甚至从美国都能找到支持和源头)很多极端宣扬诋毁天主教者。我向来认为这就是敌基督言论(或行为)。但也有很多新教基督徒和天主教徒一样,用宽容合一的心态。可是新教几乎大多数的团体在聚会布道的时候,传道人偏偏将天主教当作假想敌,盲目无知地攻击天主教,这是一件不幸的事情。

但我是赞同天主教徒有空也去新教聚会的,去参加活动,去融入,但要坚定信仰的立场,为美好的教会作见证,而不是背教,不是裂教,不是攻击天主教会。天主教大公教会,是基督信仰宗教权威教会。神职和教友必须以最初的和最大的爱心,保持信仰的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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