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08:57:30
alan0281 发表于 2013-11-27 22:56
我之前的跟帖被教友和神长们留意到,并且提出过我在其中说法的不严密和错误之处。我很感谢他们。在此作一点 ...
无论如何你说出了自己的观点,虽然是一些牵强的道理。其实问题很简单:谁主张谁举证。因为信天主的人不能证明有天主,所以没有天主的判断自然成立,继续辩论就是制造一个伪问题消磨时间。
李犇
发表于 2013-11-28 09:02:05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08:57
无论如何你说出了自己的观点,虽然是一些牵强的道理。其实问题很简单:谁主张谁举证。因为信天主的人不能 ...
老兄,你的观点是可以理解。但是在教徒看来,信仰天主是无需证明的。并且也不是谁都能看到直观的证明的。“耶稣说了,我们就信了”。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09:10:25
李犇 发表于 2013-11-28 09:02
老兄,你的观点是可以理解。但是在教徒看来,信仰天主是无需证明的。并且也不是谁都能看到直观的证明的。 ...
你说的不错,信仰什么无须证明,只要自己相信就好。但是有人非要把自己的信仰对象说的像真的一样,那他就遇到了问题:请举证。否则就是瞎说。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11-28 09:32:52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09:10
你说的不错,信仰什么无须证明,只要自己相信就好。但是有人非要把自己的信仰对象说的像真的一样,那他就 ...
信仰的本意,是崇敬仰慕敬畏的意思。是人的精神支柱。就ok了:)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09:48:44
李犇 发表于 2013-11-28 09:02
老兄,你的观点是可以理解。但是在教徒看来,信仰天主是无需证明的。并且也不是谁都能看到直观的证明的。 ...
若强调谁主张谁举证,
无神论是无需证明的。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0:00:35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09:10
你说的不错,信仰什么无须证明,只要自己相信就好。但是有人非要把自己的信仰对象说的像真的一样,那他就 ...
瞎说八道或胡编乱造等等,用词不太妥当。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0:04:55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0:00
瞎说八道或胡编乱造等等,用词不太妥当。
推荐采用:
大放厥词。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0:13:19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11-28 09:32
信仰的本意,是崇敬仰慕敬畏的意思。是人的精神支柱。就ok了
还要福传,
大放厥词。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10:41:39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09:48
若强调谁主张谁举证,
无神论是无需证明的。
无神论不是主张,而是不主张,是对有神论主张方的否定。有神论主张方如果拿得出毋庸置疑的举证,无神论自然破产,反之,也会自然壮大。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0:53:26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10:41
无神论不是主张,而是不主张,是对有神论主张方的否定。有神论主张方如果拿得出毋庸置疑的举证,无神论自 ...
有神论和无神论都没破产,皆大欢喜。呵呵!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0:57:56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11-28 09:32
信仰的本意,是崇敬仰慕敬畏的意思。是人的精神支柱。就ok了
还应传福音,
要大放厥词。
李犇
发表于 2013-11-28 11:09:55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09:10
你说的不错,信仰什么无须证明,只要自己相信就好。但是有人非要把自己的信仰对象说的像真的一样,那他就 ...
哈哈,老哥哥,同意你的观点,你好可爱啊!如果一个人不信天主而也能做到“与人为善”、“宽容”等等的话(尽管我差很远),也是很好的事情啊。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1:25:14
李犇 发表于 2013-11-28 11:09
哈哈,老哥哥,同意你的观点,你好可爱啊!如果一个人不信天主而也能做到“与人为善”、“宽容”等等的话 ...
宽容可爱?
与人为善?
呵呵瞎说。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11:57:32
李犇 发表于 2013-11-28 11:09
哈哈,老哥哥,同意你的观点,你好可爱啊!如果一个人不信天主而也能做到“与人为善”、“宽容”等等的话 ...
我坚持无神论,但是更喜欢百花齐放。有神论在人类文明史上做出的贡献,可用卓绝二字概括。
李犇
发表于 2013-11-28 12:01:43
本帖最后由 李犇 于 2013-11-28 12:03 编辑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1:25
宽容可爱?
与人为善?
呵呵瞎说。
这位兄弟,在人的一生中,不是所有人都会接受基督信仰的,那么如果一个人对宗教产生怀疑就不正常吗?这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而喜欢基督文化的人就更难能可贵了。我说“吾从周”可爱,是因为他的学识和直率。对于一个非教徒来讲,这不过分。
出神入化
发表于 2013-11-28 14:13:18
请基督徒网友们参考敝人(不才)的主题贴文:
NO.2:天主实有是无须证明的直接肯定
http://bbs.chinacath.org/forum.php?mod=viewthread&page=1&tid=11807
另外,圣师托马斯.阿奎那(也翻译为”多玛斯“)有关于上帝(天主)存在的五点证明(请基督徒网友们自己到网上搜索,应该能够找到,如果找不到的话,可以回复敝人,敝人告诉你们),更是可以作为参考。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14:19:15
出神入化 发表于 2013-11-28 14:13
请基督徒网友们参考敝人(不才)的主题贴文:
NO.2:天主实有是无须证明的直接肯定
愚蠢!托马斯.阿奎那是逻辑论证,而非客观证明。其中的区别,马教确实没有本领区分。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8:25:11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11:57
我坚持无神论,但是更喜欢百花齐放。有神论在人类文明史上做出的贡献,可用卓绝二字概括。 ...
有神论有神。
请教:无神论有什么?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28 18:44:17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8:25
有神论有神。
请教:无神论有什么?
无神论有人啊,是人创造了上帝,创造了真善美,创造了自己的文化,创造了地狱和天堂。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9:07:41
自由 发表于 2013-11-28 18:25
有神论有神。
请教:无神论有什么?
有神论有天主亦有人;
耶稣是真天主亦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