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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以善胜恶

(三)让一切都呈现在阳光下——对非法祝圣的观察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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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10: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花雨清风 于 2011-8-5 10:21 编辑

hzs0918  既然是事实,却有不能完全判定。试问这是什么逻辑?  发表于 8 小时前

客观原因会影响一个人地主观行动,比如同样杀人:有抢劫杀人,有自卫杀人!正因为有这种的缘故,教廷对这些参礼主教的处罚声明使用了“推定罪责”,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作出解释。而没有直接绝罚了这些参礼的主教。
事情过去近一个月了,这些参礼的主教用行为表现了他们是否忠贞,有的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反对神父教友对他的劝告,继续使用主教的职位开圣事。有的痛苦流泪,恳请教宗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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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22: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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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23: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8-5 10:18
hzs0918  既然是事实,却有不能完全判定。试问这是什么逻辑?  发表于 8 小时前

客观原因会影响一个人地主 ...

我赞同你的观点,但请你晒晒他们在非法祝圣后的行为。记得应该是具体行为
好让我们清楚的了解真实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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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00: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年有一个词语非常的诡异,就是“非法有效”,如果是非法祝圣按照法典1382条已经自科绝罚了嘛,怎么还非法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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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梵蒂冈中国问题委员会告中国天主教友文告》中更是明确指出:“每位涉入事件的主教理应向圣座汇报并找出方式向司铎和信友澄清自己的立场,重新宣誓效忠教宗,协助他们克服内心的痛苦,为立下外在 的坏表样作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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