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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论说基督教三位一体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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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16: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黄河清 于 2011-11-30 19:26 编辑

“三位一体”常用来比喻三个人、三件事或三个方面联成的一个紧密不可分的整体,常与“三合一”、“一变三”等词汇混淆,前者如印度教的梵天、毗湿奴、湿婆与梵的关系,后者如道教的一气化三清。 在基督教中,把圣父、圣子、圣灵称为三位一体,也就是三个位格、一个本体;本体又称为本原、本质等。三位一体的上帝是哲学化的上帝,如果剥去哲学化的外衣,用通俗易懂的话说,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的上帝,其实就是三头上帝。一头是父、一头是子、还有一头是圣灵。

三位一体的重点是位格

位格和两个希腊词(prosopon,hypostasis)有关—第一个词(prosopon)原来的意思是“面貌”、“面色”,也是指演员的面具,和扮演的角色。位格的内涵,从另一个希腊词(hypostasis)得到了形上规定。这个希腊词的原来意义为“实体”、“实质”。不过在斯多葛主义的词汇里,这个词又有了演变,具有了动态性“实现”的意义,也就是存在的具体实现。按照此种内涵的规定,基督教的上帝是三位、有三个精神实体,却又保持在一个性体之中永不分离。
在宗教领域三位一体不是基督教的独创。希腊神话中冥府女王赫卡忒是夜晚、鬼魂、和魔法的女神,她也和岔路有关联。有三个头的赫卡忒雕像显示一头代表天空的鲁娜、一头代表大地的阿耳忒弥斯,另一头代表冥府的珀耳塞福涅,并放置在三条道路的交会处。
在佛教则用三头六臂代表佛的法相,被中国人熟悉的则有挪吒三太子的形象。所以中国人不排斥基督教三位一体的上帝,但是也不习惯希腊化的言词,对于中国的基督徒而言,三位一体的上帝,不过是换上白人形象的挪吒三太子一类可以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神话人物而已。
基督教的父子圣灵三个位格具体点说,父的位格就是创造的象征,子的位格就是拯救的象征,圣灵的位格就是令人认罪悔改,为子做证,对基督教徒施予管理、责备、引导、更新的内在力量的象征。
奥西里的碑文上有一段说:“塞拉比、伊西斯、侯鲁斯,从一神变为三神”。按一神多形的神学理论,即是三神是一,为一个神力的不同表现,神学术语称之为“三位一体”。


耶稣承认“父比我大”

在基督教的历史上,最先使用“三位一体”一词的,是拉丁教父特土良。他用“本体”(质,essence)来说明神性及神性所包括的一切,指圣父、圣子、圣灵拥有同一的本质,只是互相关系不同。在三位一体神学观念的形成过程中,历史上不断有一些基督教教派及个别人士否定此教义,有的更认定这不是基于圣经的错误主张,所谓的“三位一体”最多只是一个神学概念,而且不免有三神论的倾向。最早反对“三位一体”并在公元268年被教会剥夺了主教职位的是安提阿的保罗摩沙特,他主张上帝一位一体,耶稣为上帝之子,是在恩典的层次上,而不是在存在的层次上。不过保罗摩沙特失去的只是神职。文艺复兴时代的自然科学家,肺循环的发现者,神学家塞尔维特就没有这种幸运,他因为反对三一论,终在公元1853年被加尔文派日内瓦政府予以逮捕和处死。死的非常凄惨,根本没有人道可言。
根据《圣经》记载,耶稣并没有反对犹太人相信的独一真神;耶稣及使徒也都没有直接倡导三位一体的学说。按照福音书的记载,耶稣承认“父比我大”,基督升天时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上帝,也是你们的上帝”。显然耶稣没有神化自己,耶稣心目中的上帝,依然是犹太教的独一上帝,既是独一的存在,也是独一的位格。
耶稣除了讲过“父是比我大的”外,还讲过“我与父原为一”。
我与父原为一,是什么一?是本体为一,还是属性为一?或是行为为一?启示为一?目的为一?
    同样的意思还出现在《约翰福音》(14:10),耶稣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
    但在(14:28)中说:“你们听见我对你们说了,我去还要到你们这里来。你们若爱我,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乐,因为父是比我大的。”
    “父比我大”就意味着耶稣自承与上帝不等同。
   《约翰福音》(14:20)中说“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这里的“你们”是耶稣的12位门徒,那么就是十五位一体。约翰福音》(17:21-23)给了个清晰的解释:“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这里阐明了这种“一体”只是一种“目的上的合而为一”。

耶和华在基督教中只是一个虚名

在耶稣之后的几百年间,使基督教徒感到非常困扰的问题就是:耶稣是谁?由基督教徒写作的福音书,耶稣询问门徒:“你们说我是谁?”当时各色人等的回答起码有五种:耶稣是木匠约瑟与玛利亚的儿子,耶稣是弥赛亚,耶稣是先知里面的一位,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耶稣是僭越者。其实,耶稣的询问应该发生在耶稣死后,是基督教徒群体的对信仰进行的追问,耶稣如果只是木匠约瑟与玛利亚的儿子,信仰他岂不是自我嘲弄?耶稣如果是犹太教的弥赛亚,那他至多是那个时代的人类代表,或者只是一位伟大的犹太人领袖,只能是百分之百的凡人,而不是超人,更不是神人,信他不如信上帝,况且早期教会在弥赛亚问题上遭遇过犹太人坚决反对,此路完全不通!但是要完全脱离犹太教也有困难,毕竟耶稣及其门徒都是犹太人,他们留下的言论追循的还是旧约传统,耶稣甚至信誓旦旦地发誓说:“就是天地都废去了,(犹太)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也许是受耶稣称呼自己是“上帝之子”的启发,神化耶稣就成为基督教徒在教会早期的自发行动。有趣的是在旧约中,“上帝之子”的称谓使用非常频繁,上帝与“上帝之子”之间没有神性联系,以色列是“上帝之子”,大卫是“上帝之子”,天使也是“上帝之子”。可以说依照犹太人传统,“上帝之子”并不是太尊贵的名号。好在基督教徒的活动越来越集中于希腊文化区域,与犹太人世界天天都在拉开距离。在希腊文化区域,上帝与“上帝之子”有着神性联系的关系,这是多神论传统发挥的作用。基督教徒应该感谢希腊文化,没有希腊文化背景,基督教的造神运动肯定会全军覆没。
基督教三位一体的信仰是渐进性发展起来的。基督教徒必须顾忌耶稣的信仰宣誓,“就是天地都废去了,(犹太)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犹太教最重要的教义,在于只有一位上帝,即无形并且永恒的上帝。他愿所有的人,行公义,好怜悯,因为上帝按照他的形象造人,所以人都应该有尊严且受到尊敬地对待。而犹太教的典籍是《塔纳赫》(圣经旧约)。在犹太教基础上,基督教一位上帝的外在形式没有改变,而其内在形式则一分为三有了三个位格,一位是父,一位是子,一位是圣灵。
三位一体在理论上过了一千多年至今也没有说清楚,主要原因是这个理论在整合耶稣和上帝两神并立的矛盾时,不断遇到新的问题。在七世纪之前,基督教的精力集中在寻找适当名词,说明对耶稣的信仰,而在七世纪后,基督教的精力就转移到了怎样说明解释这些名词的工作上。三位一体神学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牵扯到早期教父在希腊思维影响下对这个问题的思考,甚至是对圣经的改动,如马太福音第五章,耶稣施洗上来后的那句话—“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古拉丁文版这句话是—“这是我的爱子,我今日生你”。坚持三位一体神学的在改动这句话时,没有改完全,在希伯来书中这句话仍然是---“这是我的爱子,我今日生你”。如果上帝之子是被上帝生了出来,那他就是另一个独立的个体了,上帝在位格上可以是多,在性体上却必须独一。否则,耶稣这个降生为人的上帝,就有被打回原形依然是人的可能。耶和华原本是犹太教的上帝。犹太人信仰独一的上帝不仅意味着在它之外没有其他的上帝,而且在它之内也是一,不是多,它本身没有部分,是完全统一的整体。耶稣才是基督教的神,耶和华在基督教中只是一个虚名而已。通过“三位一体”两神、或是三神并立的矛盾在表面上似乎解决了,可是不能细究。一旦细究问题马上暴漏:三位一体是有一个实体,还是有三个实体?如果是前者,上帝只能是耶稣,玛利亚就是生神者,可是;如果是后者则是三神并立,父≠子  子≠圣灵  圣灵≠父,三个位格就是三个意志中心,三个权力中心。

原罪在说什么

基督教的原罪说,才是属于基督教的创新制作,同时也是整个基督教理论和实践得以立足的基础。三位一体是原罪说的自然延伸,如果没有原罪说,基督教创始者就没有任何必要去做一件天怒人怨的事情。
《圣经-创世纪》中记载,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始祖亚当夏娃,并且使他们安居在伊甸园中修理看守与其他动物共处。这时的人类,在伊甸园中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与天地为一、与上帝为一、与万物为一,没有自我意识与价值观念。上帝告诫亚当:“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可是园中魔鬼化身的蛇却引诱夏娃:“你们不一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
创世纪是犹太人的精美作品,里面充满了犹太人的聪明智慧。人类始祖亚当夏娃的故事,在犹太人那里是为了肯定上帝的仁慈与宽大,因为上帝知道人是有限存在,犯错误在所难免,如果上帝拒绝原谅亚当与夏娃并且惩罚他们的后世子孙与上帝的仁慈格格不入。所以犹太人相信独一的上帝,却不以为人类有原罪,更不相信不信上帝就是罪,一个人是否为义,不在于他相信的是什么,而在于他的行为是否正当,犹太人拉比宣称:“只要你做正当的事,不相信上帝也可以”。
基督教却独辟蹊径,由保罗说出了:“罪恶借着一人进入了世界,死亡借着罪恶也进入了世界;这样死亡就殃及了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保罗为耶稣找到了一个可以扮演的更重要的角色:“这耶稣曾为了我们的过犯被交付,又为了使我们成义而复活。我们既因信德成义,便是借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上帝和好了。 借着耶稣我们得因信德进入了现今所站立的这恩宠中,并因希望分享上帝的光荣而欢跃。”“正如因一人的悖逆,大众都成了罪人;同样,因一人的服从,大众都成了义人”。
如果要问基督教的原罪在说什么,答案很简单:基督教的原罪是说世界可以没有耶和华,却不可以没有耶稣。耶和华的创造使存在物出现,却没有实现存在物的完善。不完善的存在使人类遭遇灾难,生不如死的苦恼使圣经里的约伯谴责上帝:“强盗的帐篷兴旺,惹神的人稳固,神多将财物送到他们手中”。原罪说是人类的神话,但是它却有着一个人类异化堕落的现实背景,人类对于人类堕落的不满,使人类期望有一位上帝在创造了世界之后,继续工作,不要休息的帮助人类解决生存中的危机。而耶稣这个救世主的出现,恰恰可以满足一部分人希望上帝持续介入人类历史,实现人类社会正义和人类社会完善的愿望。
基督教的动机,是善良的,甚至可以说,基督教正确的提出了人类生存的部分问题,可是基督教的原罪说却有不合逻辑的矛盾问题难于解决。
按照基督教的说法,人的存在分为两个部分,灵魂与肉体。人的灵魂不是自有的,也不是有形之物。人的灵魂是人存在的根本,是上帝的赋予人的礼物,有上帝的形象存于其中。人的父母给予后代的只有他们的肉体。原罪也被称为罪性,罪性污染的是人的灵魂,奥古斯丁说:“不论是有罪的不信者,或是蒙称义的信徒,他们生的都是有罪的儿女,因为他们同是出自堕落败坏的本性。”
对这种观点基督教内也有反对者,著名的有伯拉纠(約 370~418 年),伯拉纠說,上帝直接且个别的创造每一个灵魂,灵魂并不遗传,每个灵魂都是无罪的,不受污染的,因此根本沒有原罪的存在。 伯拉纠认为受造的灵魂,沒有一个与亚当的罪有任何直接的关联。亚当的罪对人类唯一的影响,只是作了一个坏榜样。伯拉纠及他的教义,在 418 年的迦太基会议(Council of Carthage)中被完全否定了。
可是,人们依然可以质问:人的灵魂既然是在人们怀孕时由上帝赋予的,“罪性就在人的灵魂里”。情景就可以是这样的:在人们怀了宝宝时,上帝就跑来送礼,礼品是人的一副灵魂。可是这是被罪性污染的灵魂,已经是致命的毒品,却由上帝之手给了人间宝宝。于是宝宝要死了。如果说毒害宝宝的责任不在上帝,因为上帝的礼品(灵魂)是被父母的罪性污染了。于是,质问者提到中国毒奶粉事件,三鹿集团这位中国奶业的上帝,承认它的奶粉有毒,但是这个毒是在三鹿集团生产线之外被养牛户添加的。那么是谁之罪呢?中国法律判定三鹿有罪。因为三鹿集团事前明知收到的奶液成分里有了三聚氰胺,是有毒物质,却罔顾他人生命安全,继续加工出售自己的产品,最终造成对人命的无可挽回的伤害。同理,上帝也明知灵魂受到罪性的污染,还要把它作为礼品送人,人类宝宝要死了。按照基督教的意思,可恶的是谁?是宝宝的父母?还是赋予人类宝宝有罪灵魂的上帝?

上帝是人类的创造

圣经告诉我们:亚当和夏娃在违抗上帝旨意,吃禁果之先,与动物一样,没有自我意识,没有价值判断能力,只有在他们吃了禁果后,他们才眼睛明亮,知道自己赤身裸体。
  人是在违抗上帝后,才能跃出动物界,真正成为有别于他人,有别于自然,有别于上帝的个体,有了精神自由的意识。可是动物只会服从上帝。或者说,不会吃禁果的,就是动物。
  人不比动物聪明,而是比动物调皮,知道反抗上帝。反抗上帝的就是人,服从上帝的就是动物。这也是由圣经启示出的真理啊!但是,人类既然反抗上帝,为什么又要发明宗教,重提服从上帝的问题呢?我们都知道:动物不信宗教,可是却服从上帝。这里发生了悖论问题,人类反抗上帝,却用信宗教表明了他们对上帝的归顺;动物服从上帝,却不接受宗教的虔诚。
  上帝就是这种悖论的产物,而基督教通过它对的三位一体上帝的信仰,更是把这样的悖论精致到了:因为荒谬所以信仰的反理性的程度。当然,这也仿佛也是说,信仰不需要理由;被信仰的东西是不可以问为什么的。用理性的立场来审视上帝之类的东西,谁会相信它的存在呢?

转自:http://bbs.kxwsl.com/leadbbs/announce/announce.asp?BoardID=1&ID=257030&aupflag=1&anum=1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0 22: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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