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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辽宁杀神父分教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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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00: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告北镇市黑恶势力赵志国(原北镇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张力中的连桥,现因涉黑在押)、陈世峰(北镇窟窿台镇使用社主任)、贺连敏(窟窿台镇中学校长)、赵殿杰(原北镇市畜牧局长退休),(以下简称四人帮),勾结张力中(张三,北镇市百姓公认二大黑势力头头之一),采用盗窃鹅业公司帐目资金160余万元,伪造贷款200万,毒死胡宝平,打砸抢盗鹅业公司财产330余万元,虚报债权700万元诈骗等一系列黑恶手段,将鹅业公司2000万财产侵吞、瓜分,霸占的特大恶性犯罪事实。

背景情况  鹅企崛起

    我长子胡宝平,1960年生,系锦州市政协常委、锦州市天主教会主任、本堂神父。1994年,在政府“发展宗教自养,积极适应社会”号召下,在黑山县建成科技培训中心,在全国天主教、国家宗教局关注下推广科技致富。从山东等南方省引进法国朗德鹅、食用菌、宫廷黄鸡、小尾寒羊、夏洛莱种羊,建立繁育场。繁育的中华宫廷黄鸡,当年通过省级鉴定,填补东北地区优质肉鸡的空白,与沟帮子熏鸡联合,被省轻工业厅、锦州市政府评为科学进步及新产品一等奖和全国第七届农高会后稷金像奖。胡宝平又与中国农科院畜牧研究所联合,与锦州及邻近地区信徒和农户建立订单一体化产业经营模式近千家,直接服务社会,奉献仁爱。

    胡宝平10年努力(每年纯利40余万元),极大增强锦州教会经济实力,带动周边农村经济发展,难怪省、市教会领导,在悼词中称:“胡神父的不幸去世,使锦州地区教会自养事业倒退10年”。

   2003年1月18日,胡宝平创立北宁市闾山鹅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占70%股份,由于当时政策要求,又设胡宝刚、史宝良、毕昌奎三个未投资的挂名股东。经三年半辛苦创业,至2006年5月,鹅业公司拥有土地247亩,2500平方米彩钢屠宰厂,安装一套先进加工分解鹅体系列产品的自动流水线,500T冷冻库,40T速冻库,49间房产,各繁育厂,资产总额达2000万元,订单东三省养鹅户达近千家。自动化流水线投产后,年可创利税3000-5000万元,可解决几百农村人口就业。销路已联系俄罗斯、意大利等国家。鹅业公司被北镇市列为龙头企业和国家农业部列为重点扶持民营企业。

    北镇市政府已拟定给鹅业公司禽流感补助款100万元,农业部拟定给予1000万元政策扶助发展资金。

    鹅业公司,朝阳产业,蒸蒸日上,显现出蓬勃的发展动力。

红眼贼心  伸出黑手

    鹅业公司于2005年,二次从北镇市窟窿台信用社贷款各200万元,用于建500T冷冻库,2500平方米屠宰厂,用自有鱼种厂、八家粮库土地247亩抵押,抵押评估为1324.15万元,每亩均5.36万元。窟窿台信用社主任陈志峰扣好处费40多万元。陈志峰以监督贷款用途为名,派姚凤双(男)、姚芳(女)兄妹到鹅业公司任会计、出纳。

    陈志峰(后台赵志国)与姚凤双、姚芳恶意串通,里外勾结,利用姚兄妹管理财务章条件,盗取鹅业公司财务帐面资金160余万元(鹅业公司在窟窿台信用社立帐户)。

    陈志峰又利用姚氏兄妹,伪造鹅业公司200万元假贷款,全部私分,仍用原400万元贷款抵押手续。

阴谋败露  杀人灭口

    2005年末至2006年初,胡宝平发现公司财务问题,找老会计查帐确认。姚凤双、姚芳见事不妙,自动离职。胡宝平与赵志国、陈志峰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胡宝平多次对他人讲:“信用社这帮人太黑了,整去100多万,他们要害死我”。

    2006年5月12日16时,陈志峰叫胡宝平去窟窿台信用社喝酒(喝酒为何不去饭店?)胡宝平与司机苏宇仿赴宴。做饭的是苏宇仿的妻子。其妻一个月前被聘到窟窿台信用社做饭。参加人有赵志国、陈志峰等9人。

    北镇市公认有二大黑社会组织,号称“南娄合,北张三”。张力中(张三)为其一,手下几十人,拥有沙场等企业多处,专干打砸抢营生。赵志国与张力中是连桥。两霸联手,在北镇呼风唤雨,无人敢惹,政府及公检法也畏其三分。百姓谈张三色变。张力中曾整死娄合一个手下人,给100万摆平。

    饭桌上,赵志国、陈志峰拿出一份合同让胡宝平签字。胡宝平拒签。陈志峰打胡宝平几杵子(陈到人民医院时亲口承认)。

    18时,我给胡宝平打手机。胡宝平在手机中失声嚎哭,泣不成声。司机苏宇仿接过手机对我说:“我大哥喝多了,没事,一会儿我送大哥回去”。(仅仅是喝多了吗?胡宝平酒量一向不低。)我知信用社这些人没怀好心,急忙叫我四儿子胡宝刚去窟窿台信用社看看。胡宝刚到时,只见苏宇仿和另一人正从用餐室往外拖胡宝平。三个人将胡宝平抬到另一屋的床上。此时,胡宝平脸色青紫,手指甲也是青紫色。其他人一律不见踪影(同场喝酒,一人醉倒,其他人能甩手跑开吗?)我二儿子胡宝顺赶到,急忙叫来窟窿台医院院长任振铎。任振铎看后说:“这个人没救了”(为什么胡宝平在医院鼾声一夜,此时任院长就说“没救了”?任看明白了什么?)胡宝顺叫来120急救车。同车去的人有胡宝顺、胡宝东(我三子)、胡宝刚、胡宝东妻、杨勇、姜老疙瘩、苏宇仿。行车途中,众人见胡宝平嘴角、耳朵流出血。120人员:“这人不行了”(他们看出了什么?)车到北镇市人民医院后不久,赵志国、陈志峰、赵殿杰(鹅业公司副经理)、毕志刚乘车也赶到医院(当胡宝平最需要帮助时,这些人都躲开了,却不肯帮抬一抬。人到医院,他们去还能帮什么忙?是否收拾好现场,到医院探听胡死活讯息。)

门诊诊断:脑出血?住院诊断:急性酒精中毒?脑出血意外?糖尿病?

现病史:1小时前大量饮酒,约2斤散白酒(亲属均不在酒场,谁说的喝2斤散白酒?)频繁呕吐胃内容物,显喷射状(刚酒后1小时,都喷出,还会酒精中毒吗)?呼吸困难,小便失禁,双瞳孔不等大,球结膜轻度充血水肿,口唇发绀,心动过速。

既往史:无高血压……。

CT:排除脑出血。

胡宝平5月13日6时50分死亡(抢救10小时)。

死亡原因:呼吸衰竭,循环衰竭(人死亡均如此)。

死亡讨论记录:均问号,未确定死亡病因。

胡宝平在医院的10小时,所有在场的人都清楚地看见,胡宝平全身青紫色,手指甲青紫色,七窍流血。这些主要症状,不知是医生惧于赵志国(张三)的淫威,还是有人明确施压,均未写入病志。某医师查体时说:“这个人病因很蹊跷”。陈志峰说:“他酒喝多了,明早酒醒就好了”(仅仅是酒喝多了?如此轻描淡写什么意思?欲掩盖什么?)

亲属给胡宝平穿寿衣时,胡宝平衣袋里只剩一个打火机,其他往来帐字条、现金、钥匙皆无。

离奇葬礼  强行火化

    06年5月13日至15日,胡宝平遗体在北镇市天主教堂停放三天。省内、邻省神父50多人,前来吊唁。我的亲友不多。赵志国、陈志峰及张力中手下20多人天天守侯灵堂,不请自到。我根本不认识他们。不知是谁给胡宝平脸上盖一块白布。我们掀开,立即有人又盖上。每当有人与我握手说话,这些人立即围上。更奇怪的事,窟窿台中学校长贺连敏,未经我同意,搬个桌子写礼单收钱,后礼钱不知去向(一个中学校长,未经委托,放下学校繁忙工作,跑到灵堂收礼钱,是何用意?谁安排的?为谁服务?)

    这三天中,我因不知如何报案(不识字),向锦州市宗教局长李志辛、锦州天主教会副主任夏克佳、辽宁省天主教会裴主教要求报案(教会领导承诺,教会处理后事。)无人报案。

    5月15日,去北镇殡仪馆,浩浩荡荡100多辆车(不仅北镇,锦州都少见),我家只有一辆轿车。外地神父已返回,不知哪里来的这么多车?90%不明身份。

    我不同意火化。赵志国跑前跑后,力主火化:“必须火化,不火化不行,人都臭了”。(葬礼由教会操办,赵志国什么角色也不是,却利用其连桥张力中手下人多势众,控制葬礼)。胡宝平脸上仍蒙一块白布,将脸遮住(如何瞻仰遗容?)胡宝平脸色青紫,且七窍出血未拭净。有些人掀开盖布,旁边守侯有一个张力中手下马仔立即又盖上。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说:“这个人死因不明,不应火化”。赵志国、陈志峰上前恶狠狠地说:“你说的算吗?不火化抬你家炕头去”。(啥时信用社的业务扩展到火葬场?)就这样,在赵志国、陈志峰操控下,强行将胡宝平遗体火化。

    葬礼刚结束,100左右辆车和人全走光了。后来,贺连敏说拿收的礼钱请这些人吃饭去了。全场只剩下我和亲友一辆车,等骨灰。

    这是一场喧宾夺主,黑社会聚汇的葬礼。当时赵志国、张力中在北镇的势力,可见一斑。

狮口大张  图窃匕见

辽宁教区惧怕黑社会,拒胡宝平神父的母亲《72岁》与门外。这个和鬼打交道的重担放在一个七十岁的老人身上。

    胡宝平未婚,无子女,无遗嘱。我是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5月16日,我让副经理赵殿杰报案。赵殿杰说:“信用社正拉拢我呢。我要是给你证实,你给我多少好处?总资产1300多万(指抵贷评估1300万)都是你的,我只要这辆车”(胡宝平新买的本田轿车)。并让我的三个儿子签合同,由于三子胡宝东未在,合同未签成。此后,赵又要几次车(为何理直气壮白要别人的车呢?)

    当日下午,赵志国单独到我家,脸色阴沉。我说:“宝平死,得报案”。赵志国说:“不行,我这儿有200万,胡神父没签字。要是报案,我这笔钱没法处理”。(报案与贷款有何关系?)

    06年5月17日,陈志峰趁我不在家(我住在鱼种厂),撬开窗子跳进屋内,翻找公章未果(以后陈自述),拿走售药许可证(胡宝平配合养殖开的兽药店)。我回来后,到窟窿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管。

    06年5月中旬,苏宇仿被聘到窟窿台信用社,呆着也给钱。以后,信用社给苏宇仿夫妻买个楼。

    06年5月末,赵志国、陈志峰、赵殿杰、贺连敏(从此结成四人帮),到我家要欠款。我说:“胡宝平是你们拉去喝酒的,死在你们那里,你们有没有责任?”赵志国说:“我们责任是有,但不能赔偿”。我说:“那我也赔不起你400万”。

    06年6月初,赵志国找到我,说:“张老太太,宝平死了,欠信用社那么多钱,你整不了。我给你30万养老钱,给老四(胡宝刚癌症)10万治病,老三到我那去干,一年工资1万,你把鹅业公司给我,我能处理”。我严词拒绝。

    2006年6月上旬,四人帮、赵忠义(乡干部)接管鹅业公司,不让我和儿子们进去。他们连续半个月将鹅业公司当时出纳李宏友围住,让许多“债权人”持条入帐。张力中等黑社会人员(过去大部分不认识,没来往)前来报帐。例张力中100万(后改为104万),陈志峰8.65万,贺连敏45万(后改为41万),赵殿杰30.7万,后期,史宝良15万,刘春涛20万,葛雷48万,韩宝顺35万,姚凤双6万等60人。其中,锦州天主教会也报24.3万元(后查证不实)。强行入帐的实质是伪造帐目。入帐结束后,四人帮带10多人强行拿走入帐帐册。

2006年6月中旬,我被迫到北京上访,下旬回来发现八家粮库2台变压器(价值60多万)、高压泵2个(价值1.2万)、锅炉房普通泵7个(价值2万)、屠宰车间14个泵(价值4万)、木材(价值7万)、鱼种厂浅水泵1个(价值2000元)丢失。深水井被石填满。我到窟窿台派出所报案。接待警察把我训斥一顿:“我给你看那玩艺啊,你别找我”。不给受案。(企业被盗为何不管?是否警匪一家?)

    2006年6月末,鹅业公司总部(在窟窿台镇)的财务帐册、原始凭证全部被盗丢失。我报案。窟窿台派出所仍不管。北镇市公安局介入,后告知我:“财务资料丢失,是窟窿台信用社所为”。(鹅业公司尚未破产,我这个继承人还在,胡宝平三个弟弟还在,三个挂名股东还在。窟窿台信用社陈志峰盗走全部财务资料有何权力?有何道理?有何用意?步步紧逼,为所欲为,欺人太甚。)

    2006年7月,四人帮二次到锦州找宗教局局长李志辛,市天主教主任郭术民,到沈阳找裴主教、金佩献主教,要求将鹅业公司转给信用社。教会相关人士均未出手续。

    2007年2月(正月十七),李志辛,市主教副主任夏克佳给我送年礼,说:“我们把鹅业公司卖了,给你500万,别的你就别管了”。我拒绝。(鹅业公司若是负债累累,资不抵债,一块臭肉,这些大人物还会千方百计,绞尽脑汁要它吗?只有唐僧肉,才会吸引妖魔鬼怪。内中的黑洞太深了。)

申请破产  群魔乱舞

    赵志国、陈志峰们技穷后,又祭起最后一个法宝。2007年4月16日,北镇信用联社以债权人身份,到北镇法院申请鹅业公司破产(其明知鹅业公司贷款抵押土地评估1324.15万;明知彩钢屠宰厂2006年4月24日评估407.5万;其明知自己召集张力中等黑社会人员拼凑的注水债权仅957万元,鹅业公司资足抵债,却企图依赖人际关系把水搅混,混水捞鱼,瓜分唐僧肉。

北镇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表现如下:

    1、该案由民二庭审理。主管民二庭的刘思芬副院长挂帅,滥用职权,封亲大舅哥赵殿杰为鹅业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赵掌握公司印章、执照,剥夺了我的继承权、处分权、诉权,不受理我的申请);封贺连敏为债权人会议主席;加上赵志国、陈志峰代表申请人信用联社参讼,四人帮完全掌控了此破产案。民二庭李维凤、佟德华、王秉余法官成了傀儡,事事请示刘院长。

    2、刘大院长违反《破产法》,未采用随机方式(轮侯、抽签、摇号),从管理人名单中产生,而是点名指定北镇市银丰会计师事务所的三人(至今不知姓名)为管理人。亦违反《破产法》,未将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向债务人,债务人的企业登记机关送达。决定书和受理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亦未公告。

刘思芳院长由此完成了一边倒的破产案组织工作。

    这三名管理人未尽《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职责,领取赏钱(工资)成为四人帮的帮凶,成为债务人的杀手,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利益:

    (1)管理人从申请人手接受了鹅业公司财务资料(反常)。《破产法》规定财务资料应由债务人交送。管理人未向法庭提出异议。

    (2)管理人接管鹅业公司全部财产,未作任何接管清单。从未找过我及儿子。至今我们不知其三人姓名。

    (3)管理人未作任何决定,鹅业公司继续,还是停止营业。

    (4)管理人未调查鹅业公司财产情况,未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5)管理人未决定鹅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只雇4名打更人员。

    (6)管理人未给鹅业公司任何人日常开资。

    (7)管理人于2007年7月30日查封了鹅业公司全部财产,贴封条(尚未破产,为何查封?)

(8)管理人未经过市中院、擅自指定本所—银丰会计师事务所(自管自评、身兼双职)作出鹅业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资产5,727,755.17元,仅是原二个抵押评估报告1324.15万元的43%(除却土地增值因素,还有新建06年4月24日新评估屠宰厂407.5万元、500T冷库及设备、投产二年40T速冻库及设备、锅炉房及设备、49间房屋、库存物资尚未参与评估。572万元的超低评估值是禀承了谁的旨意?明目张胆弄虚作假,拼命为四人帮、刘院长宣告鹅业公司破产提供依据。)

    (9)管理人于2008年4月3日公告发包鹅业公司鱼种厂、八家粮库土地247亩。2008年发包给张力中手下黑干将陈大山(涉黑在押)。陈大山将八家粮库30多间房拆除,拉走全部建筑材料,拉走价值80万元垫囤石,将粮库大门卸下拉走,将二个大汤锅(价20多万),用吊车卸下拉走。我报窟窿台派出所,派出所不管,我找110巡警,110未来。

    (10)管理人于2009年2月将鱼种厂、八家粮库土地发包给高宝发(高三、陈大山在押)。高宝发将生产线链条卸下拉走一车,将鹅挂勾全部拉走,将打包机2个(价值58万),管线(价值40多万)拉走,将速冻库冷冻机破坏,将设备拉走。

    高宝发与陈大山都以承包种地为名,行破坏盗窃之实。(这些明抢暗盗都是发生在管理人雇佣的4名打更人眼前,都是在管理人07年7月30日查封之后,管理人是放任还是默契?承包到期,为何不验收?不报案?)

    我向窟窿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不管。

    (管理人在接管之后,雇佣4人,在鱼种厂、八家粮库打更。上述二次失盗,价值达250余万元之多,管理人承担何种责任?如不破案,就应管理人赔偿。)

    (11)2009年4月22日,高宝发带7个人和车到鱼种厂拉土装袋。我阻拦。当天晚10:30分时,高宝发带一辆轿车、一辆面包车到鱼种厂。十多个人用镐把将六间房玻璃全部砸碎。我报案,窟窿台派出所再次不管,多次报案,一次未管。反而,第二天高宝发诬告我将高宝发、肖金红夫妻打伤(当天为何不报案?)。窟窿台派出所这次却快速出动了,4名警察不由分说,用手铐扣上我,踢我,掐我,直接把我拉到拘留所,还告诉管教:“找几个厉害女的,好好教育教育她”。将我拘留七天(拘留期间,我血压210,冠心病复发)。高宝发是黑社会干将年轻力壮,还有另7人。我是70岁老妪。我如何能打伤他们?(未有病志)窟窿台派出所只为有钱有势人服务,哪怕是黑道的,却一次未为我出过警。我出来后,窟窿台派出所拒绝给我拘留手续。我找北镇公安局。5月中旬公安局才给我4月22日拘留证复印件。我被拘后,高宝发等10多人进住鱼种厂,将地全部种上,达到了目的。这就是管理人发包的结果。我行政告诉。北镇公安局赔我2000元。

    3、2007年4月,民二庭李维凤法官到鹅业公司查封。同去的还有四人帮。法官执行公务,四人帮同去执行的是什么公务。那时,四人帮是一手遮天,出入无人之境。

    4、2007年7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让我和北京律师进屋。庭内除法官外,全是四人帮的人控制。真正的债权人反而不敢吱声,听之任之。真假债权人所申报的9,572,317,70元债权和锦州教会24.3万元,计9,816.002.30元。作为刘院长御封的鹅业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赵殿杰一一笑纳,全部认可。我上交法庭“重整申请”。法庭不采纳,说:“你交晚了”(正是时候)。

    5、民二庭未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可由一名债务人参加),将我彻底排除在外。

    6、2007年9月7日,北镇市法院依据管理人提交的资产负债率制发(2007)北民二破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宣告鹅业公司破产,张贴公告。从此得意地完成了鹅业公司破产的流水作业。

7、2007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我和律师被允许进庭,但不许说话。管理人又宣布一组新的数据:资产1075.2万元,负债1203.5万元。(怪哉!宣告破产后,又将破产的依据,资产。负债数据大大的变更,又不撤销破产载定,北镇法院为什么反复无常,程序混乱?)

    8、管理人于2007年12月13日制发通知书,张贴公告,限定我于2007年12月20日之前搬离公司(鱼种厂),从此,我无家可归,70岁高龄颠沛流离至今。(民二庭和管理人此时已经将鹅业公司的全部财产卖给张力中。价格以张力中能够承受的价格为准。)

    北镇市法院刘恩芳院长导演的这场由四人帮操控,胡宝平继承人排除在外,非法董事长里应外合,管理人为虎作伥的破产剧,就这样乱哄哄稀里糊涂落幕了。北镇市的黑势力真能操控全盘啊!

峰回路转  力挽狂澜

    我捧着破产裁定书,悲痛万分,欲哭无泪,万般无奈,到锦州中院下跪。唐慧萍院长看见,听取了我的哭诉,将刘思芳院长叫到中院,严肃指出赵殿杰没有资格担当鹅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股份),张素兰是胡宝平唯一法定继承人,是大股东,不能排除破产案之外。

    唐院长委托计晓秋(中院立案庭长)通知北镇法院中止审理此破产案。从此中止了二年。

    2007年7月22日,鹅业公司召开原股东会议,新股东会议,董事会会议,均一致决议,由我担任董事长,负责全面工作。由于破产管理人不批准,加之北镇工商局告知我,变更法定代表人需交10万元手续费(这是四人帮设的又一关卡)。鹅业公司登记未变更。但由于锦州中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中止了刘思芳院长和四人帮的胡作非为,才使得我家未再死人(我四儿子胡宝刚于07年9月病逝。)

张三犯案  省厅督办2008年,张力中一伙在阜新与人争夺沙场,故意杀人犯案(此前已有一条人命)。

    2008年6月20日,辽宁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张力中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例列为省打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并上网。

    2008年7月,赵志国涉黑被捕,张力中潜逃,被公安网上通辑。张力中团伙多人落网。张力中买鹅业公司也就此打住。

    赵志国、张力中黑社会组织的翻船,对鹅业公司破产案起了极大的震撼作用。四人帮成员表面不再嚣张,却在暗中继续做着侵吞鹅业公司的黄粱美梦。

重新开庭  新瓶旧酒

    2009年11月24日,北镇法院民二庭重新开庭,召开债权人会议。令人不解的是,北镇法院尚未制作新的裁定书,撤销2007年9月7日第4号破产裁定书。原裁定书仍有效。既然已宣告破产,又为何重新召开债权人会议?民二庭在程序上严重违法。宣告破产后的债权人会议有效吗?我不知刘思芳院长在想什么,想干什么?为什么乱审乱判?是否一定要将鹅业公司彻底瓜分才罢休。

    此次开庭,撤销赵殿杰的鹅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但未见文字),增补我代表鹅业公司参讼(也未见文字)。法庭让我确认债权。我当场确认的债权约560万元。回来后又减少30950元。民二庭当庭宣告,对未确认的债权,由我在10日内向北镇法院起诉,如不起诉,后果自负。《破产法》第五十八条:“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破产申请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究竟由谁起诉?本条未释明。依据《破产法》第四条规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未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诉法》规定由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从未见债务人起诉债权人。双方对登记债权发生异议,当然应由债权人起诉。民二庭却命令我起诉几十个未被确认的“债权人”。我的财产全部由管理人接管,我拿啥起诉?这是民二庭给我设立的一个大难题,是悬在我头上一把刀。如我不起诉,或无钱起诉,民二庭就可判全部申报债权有效,即宣告破产有效。

庭审会场随意走动,抽烟,进出,庭内一批人,走廊一批人,无人管理。

五笔善款  一分未见

    2006年6月末,赵殿杰跑来通知胡宝东:“农业部下来人了,让你在家准备接待”。省畜牧厅张晓英告知胡宝东:“你们的款已经到了”。中午12时,赵殿杰又告知胡宝东:“农业部的人走了”。2005年,农业部考查时,将闾山鹅业、五丰米业、尹家熏鸡、宏伟集团、旺发公司五家,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部扶持的重点项目。农业部这次来后,其他四家均得到1000万元政策扶持款,唯独闾山鹅业未得到(当时并未起诉破产)。

    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北镇信用联社、窟窿台信用社给张力中贷款1000万元用于窟窿台市场改造和房屋开发(我怀疑挪用)。

北镇市政府拟给鹅业公司100万禽流感补助款,北镇科技局发的金像奖奖金20万元,双文明奖15万元,北镇畜牧局发的30万元奖金,均未见到。

报案请求  敬请侦办

    1、请省公安厅督办此案。理由是张力中、赵志国涉黑犯罪的又一事实。可并案查处,彻底清查张三团伙罪行。张三团伙在北镇存在已久,其在逃未捕,余党未尽。北镇人心有余悖。北镇公安不适合办此案,千丝万缕关系。

请锦州市公安局主办此案,北镇公安局回避,以防漏风。

    2、请调查窟窿台信用社假贷款鹅业公司200万问题。

    3、请调查赵志国、陈志峰、姚凤双、姚芳盗窃鹅业公司帐面资金160余万问题。

4、请调查四人帮于2006年6月接管鹅业公司期间,所丢失的80余万物资问题。

    5、请调查陈大山盗窃鹅业公司物资130余万元问题。

    6、请调查高宝发盗窃鹅业公司物资100余 万元问题。

    7、请调查张力中、陈志峰、贺连敏、赵殿杰、陈大山、史宝良、刘春涛、葛雷、韩宝顺、姚凤双、苏宇仿等人用假债权申报,实施诈骗的问题(共计700万元左右)。

8、请调查农业部给鹅业公司1000万元扶持款问题。

    9、请调查北镇市政府拨发鹅业公司禽流感补助款100万元、北镇科技局所发35万元、北镇畜牧局所发30万元流失问题。

    10、请调查胡宝平死亡真正原因。

         

敬礼!   

注:“债权人”陈大山、葛雷、涉黑在押,张力中在逃。

                                                  

                                                报案人:张素兰

                              

                                     v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发表于 2011-8-2 00: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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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08: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你的遭遇但是你写的东西也应该主意下别人的感受,大陆辽宁杀神父分财产,让我们辽宁人看了是什么想法呢,让外地人看了是怎么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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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2: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推测,这是一位神父办的家族企业,成败与教会无关,所以出事之后教会无从管起。这个事件对全国教友都是一个教训。神父不应以个人名义办自己的家族企业。可以协助家人办企业,但法人一定要是属于家族,而不应属于神父。这个神父的安全防范意识及企业的组织系统都如此薄弱,难怪轻易被人算计。即使冤情深似海,恐怕当今朝廷也没有谁会为一个因经济纠纷被毒死的神父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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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3: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可同情,但我不懂胡宝平是神父还是企业老板?如果是神父那么‘三个愿’是什么?如果是企业老板与教会有关吗?

补充内容 (2011-8-3 14:11):
作为神父要做好本职工作,不该搞付业。你把精力都放在搞付业上,那有心去做牧灵工作。不务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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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17: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也是金沛献和郭树民与政府合谋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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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19: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也是金沛献和郭树民与政府合谋杀的
++++++++++++++++++++++++++++++++++++++++++你应该去公安局报案啊,郭神父还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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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2: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早就觉得胡神父死的蹊跷,很多神父也这样觉得,但是没有人想去调查真相到底是什么!本身作为教会的神父就不该经商的,神父搞企业赚的钱,是归他家还是教会啊?他的死唯一可确定的是“和信仰没多大”关系,胡是当地的爱国会主任。他的死就两种可能:一,酒喝得太多,病死的;二因为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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