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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捯饬货”、马赖神父与《中国天主教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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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3 05: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3-2-23 06:05 编辑

                                                                    
    二〇一〇年,世界范围内爆发了天主教性丑闻,一些基督新教人士弹冠相庆,于是我写了一片护教文章:
     在文中,我以不可辩驳的事实指出:
    以这两年的中国(含两岸三地)天主教、新教比较为例,从浮出水面的报道来看,天主教界的性丑闻仅在香港发生一宗,而新教却多得多。
    比如,重庆市垫江县基督教三自会主任易亨明强奸监禁少女陈桂英达六年之久,后来东窗事发,被警方收监。再比如,2011年01月11日《基督日报》网站披露:香港基督教会的李国华在云南西双版纳开办“仁爱儿童之家”,却被揭发以物质利诱女孤儿进行不恰当的性行为,被判8年有期徒刑。又比如台湾桃园县中坜基督教门徒教会有个牧师唐台生,曾因对女教友性侵犯,于2003年遭判刑3年2个月,2005年2月出狱。唐牧师出狱后兽性不该,再次涉性侵11女信徒。于2010年6月再次被捕。还有台南神学院一名男学生4年前开始遭学长长期性侵,告知学校牧师后,校方要他闭嘴,让他耿耿于怀,最后想不开,于2009年末烧炭身亡。还有台湾神之子基督教会朱虹恩牧师,自称奉上帝旨意,只要信徒奉献金钱就可带他们「观落阴」,抢救阴间受难亲人灵魂;记者调查还发现,朱虹恩写书教女信徒帮未婚夫口手淫解决性欲。还有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牧师余成坤,因嫖娼被当地干警当场抓获。这些都是经新闻媒体披露丑闻。
    由上观之,仅在中国,天主教的“性丑闻发案率“就远远低于基督教,甚至近年来大陆和台湾还闻所未闻(老夫的数据来自公开媒体的报道)。
   但今天读到山雨来先生的一篇文章中指出:更可悲的是,一些变成谍报员的主教、神父,已经彻底背叛了信仰,心安理得地度着人鬼两面的生活。用教会的礼仪,欺骗、蒙蔽着天主教会的“热心事主”的教友。醉酒淫乱,排着号诱奸心地善良、头脑简单的修女和少妇。
    天呐,主教、神父“排着号诱奸心地善良、头脑简单的修女和少妇。”,这种文字只有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匪党污蔑天主圣教时用过,没想到今天“梵蒂冈的民工”山雨来先生也爆出这种猛料。
   我记得2011年中华殉道诸圣瞻礼那天,我在本论坛发了一篇文章《“捯饬货”、马赖神父与《中国天主教简史》》,山雨来先生还赞扬过我。今天重发,旨在与山雨来先生商榷,一个人该如何说话。            
                “捯饬货”与《中国天主教简史》
    沈阳南堂圣物组的书架上赫然摆着一溜晏可佳副研究员所“著”的《中国天主教简史》。我不知是宗教文化出版社摊派下来的,还是修女进的。但我切愿提醒广大神长教友,该书是一本地地道道的学术垃圾,毫无参考价值,糊墙可以,上厕所当手纸可以,但想用它当做教会史的参考书,就免了吧!
近年来,我国的“学术GDP”随着大好的经济形势突飞猛进地发展,据说现在每年的“论文”、“著作”发表量名列世界之前茅。但地球人都知道,中国的学术腐败现象也是极端严重的,剽窃、数据造假、枪手代写等问题层出不穷。
    3月25日,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彬彬在《南方周末》上撰文揭露著名“鲁(迅)学家”汪晖教授的博士论文涉嫌大段剽窃,引起学界强烈反响。
   需要说明的是,一般的学者“剽窃”行为通常是“大段抄袭”,这已经极为严重了,而晏可佳先生则是“整本”抄袭。也就是说晏先生的这本书中鲜有原创字句,全书都是用电脑的“粘贴”、“复制”功能做成的。大家不妨做个实验,随便在晏先生的书上摘下一段,用搜索引擎在网上搜一下,会呈现成百上千个结果,出自不同的作者的不同“著作”,他们大都和晏先生一样属于“文抄公”,生产学术垃圾。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老修啊,你的学历太低,且常年混迹于引车卖浆、贩夫走卒阶层当中,怎知学界的规则!人家晏教授写的是“XX简史”,属教科书范畴,不算抄袭。
   这个观点我也断然不能接受,且不说作为史学研究应该遵循“无征不信”的原则。即便是摘抄,也应摘抄史学界前辈的观点,而晏教授则是抄袭将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新闻媒体的内容。
   官办新闻媒体的稿件属于“宣传”范畴。它的特点是用词宏大、气势凌人,褒奖一人会把他捧上天,贬斥一人会将其踩入地,具有明显的舆论导向型。而史学研究属于“学术”范畴,应讲究严谨、客观。二者差别巨大。我在这里举一个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西林教案”,也就是“马神甫事件”来说明问题。
1856年,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会士奥古斯特.沙普德莱纳 (Auguste Chapdelaine 1814-1856,中文名“马顿”,后来被人错写成“马赖”,就被以讹传讹地流传下来)在广西传教时被西林代理知县张鸣凤所杀。史称“西林教案”。马神父为何被张知县处死?我比较赞同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的观点,他在《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中写道:
    至于杀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Auguste Chapdelaine),至今仍是一笔糊涂账。马氏是1856年2月29日被广西西林代理知县张鸣凤所杀的。直至法国公使查问,张鸣凤仍然矢口否认,说根本没有这回事。致使广西按察使和两广总督到了1858年初还信以为真,据此回答法国公使和上奏朝廷。
    1844年10月订立的中法《黄埔条约》规定,法国人只准在五口通商的双方“议定界址内”活动,“法兰西无论何人,如有犯此例禁,或越界,或远入内地,听凭中国官查拿,但应解送近口法兰西领事官收管;中国官民均不得殴打、伤害、虐待所获法兰西人,以伤两国和好。”
   马氏1842年起,便到西林传教,《黄埔条约》订立后仍不离开,这是违反条国人解送领事的条约义务。直至现在人们仍无法确定马氏确有该处死刑的哪些罪。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观点,中方无疑理亏。
   也就是说,马神父所犯的错误是到非通商口岸传教,令地方政府大为火光。史学界也大都持这种观点。比如任延黎先生主编的的《中国天主教基础知识》中写道:“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规定,外国人可以在各个通商口岸建立教堂。但不准进入内地传教。传教士往往违反条约规定,潜入内地传教。于是,在广西西林、江苏青浦、松江、浙江定海、湖南衡州等地都发生了教案。其中以西林教案影响最大,1856年(咸丰六年)潜入广西西林传教的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的马奥斯多(又名马赖、马子农)及25名教徒被知县张鸣凤逮捕,并将马神甫和2名教徒处死。(《中国天主教基础知识》,宗教文化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P220)”需要说明的是,任延黎先生在这本书中混淆了“马赖”和“马子农”,这是不同的两个人的名字,在后面我还要专门讲述。
    史学家顾为民先生在其所著《中国天主教编年史》中写道“2月29日,法国天主教传教士马赖(Auguste Chapdelaine)潜入广西传教,在广西西林被知县张凤鸣(原书如此)所杀,是为西林教案。(《中国天主教编年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4月第一版,P371)”
    也就是说,史学界的观点是马神甫到广西传教,有悖于中法《黄埔条约》的精神,但并未举出马神甫的其他“斑斑劣迹”。
    2000年10月1日,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册封马赖神父和其他119位在中国为天主教而殉教的人士为圣人期间,国内的媒体、学者、爱国会开足马力批判梵蒂冈的这一行为。其中某大报在2000年10月06日第二版发表了署名“甄实(这个笔名显然是“真实”的谐音)”的文章《马赖与第二次鸦片战争》,列举了马神父的四大项“劣迹”。晏教授的《中国天主教简史》原汁原味地抄了下来,在其书中的170页写道:
1852年,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的神甫马赖,擅自潜入中国内地湖南、贵州、等地活动,1855年又潜入广西西部偏僻地区西林县进行非法传教活动。在传教过程中,马来破坏当地风俗,勾结贪官强盗,勾引奸淫妇女,留下斑斑劣迹。广西壮族自治区许多历史档案中都有记述。马赖视祀奉祖先的风俗为异端,严令受洗的教徒拆除家中的祖先神位,不准上坟拜祖,还规定教徒及教徒子女必须娶嫁教徒,因而造成许多家庭、宗族纠纷。为扩展教会势力,马赖曾多次潜往贵州,通过当地教徒与黔桂边境的土匪拉关系,利用他们来扩大自己的势力,左右地方绅士及官员。为收买土匪为自己卖命,马神甫通过贿赂地方官,强行干预司法,将杀人凶手土匪林某犯无罪开释。西林定安等地的群众揭发:马赖违反天主教戒律,常带来一个年轻漂亮的寡妇曹某传教,实际上是他的姘妇;此外马还千方百计引诱长相姣好的妇女入教,时常单独和这些妇女在一起鬼混。教徒结婚时都是由他做结婚弥撒,而他就利用这种机会奸污新娘。
    当然,晏先生在抄袭《马赖与第二次鸦片战争》时,并非一个标点都不差,而是简单地“捯饬”一下,形成了一件“捯饬货”。
   “捯饬货”是文物市场的术语,就是文物贩子将假货经过处理后伪造成“文物”。晏先生用鼠标将报纸上的东西“捯饬”一下:比如改变个别句子的顺序,合并一两个句子;也简单地打几个字,比如将“绿林”改成“土匪”,将副词“往往”改成“时常”。
   唯一原创的句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许多历史档案中都有记述。”,其原意显然是说自己所写的是多么权威。但这句话纯粹是画蛇添足。既然有档案记载,为何袁伟时、任延黎、顾为民诸公及《人民日报》评论员“甄实”都没列举出来。
   “捯饬货”终归是假货,而且假的无比拙劣。比如 “甄实”和晏先生都提到:“教徒结婚时都是由他做结婚弥撒,而他就利用这种机会奸污新娘。”原作者“甄实”显然不知天主教的“弥撒”为何物,建议“甄实”、晏可佳二公到天主教堂观礼一次“婚礼弥撒”,就知道神父能否有机会“奸污新娘”了。实际上稍微对天主教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如果编故事说神父奸污妇女,就编神父“听告解”的时候下手,这样才不至于让人笑掉大牙。
    那么马神父到底做没做什么“斑斑劣迹”呢?建议晏先生读一下戚其章、王如绘所编的《晚清教案纪事》(东方出版社,1990年6月第一版)第27页至33页关于西林教案的详细记述,由于篇幅关系,在这里我不再赘摘。这部书中真正地引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许多历史档案”。 当时西林人将当地土匪马子农的恶行与马赖混为一谈,两广总督叶名琛已指出此事;但 “甄实”、晏可佳二公依然以讹传讹,岂不可笑哉!
在另一件“捯饬货”当中,晏先生则有栽赃陷害之嫌。
    那是其书的第八章《教案迭起的50年》的第六节《从成都教案到义和团运动中》,煞有介事地描写“在八国联军侵华期间,西方传教士对中国人民犯下的屡屡罪行”中,所举的“反面教材”中,除北京教区宗座代牧樊国梁外,竟然全是基督新教的传教士。
   晏先生是如何安排的呢?首先,他抄袭某大报于2000年9月22日署名“陈清”的文章--《穿道袍的帝国主义强盗——义和团运动时期洋教士在北京的罪行》,陈清(我怀疑这也是个笔名,既陈清事实之意)的文章中有这样的文字:
   “除天主教传教士外,基督教一部分传教士也有人担任情报官的职务,丁韪良、明恩溥等都脱去了道袍,成为翻译官,并拿起了武器。…在天津的英国传教士宝复礼被英国远征军雇用,任远征军情报处官员,随联军进攻北京,他还带几名中国教徒充当便衣密探。…美国公理会梅子明牧师的抢劫活动更为疯狂,可谓是典型。他在使馆解围前就已动脑筋要抢占一座蒙古王府。…”
    晏公在抄袭这段话时,将“天主教传教士外,基督教一部分传教士”、“ 美国公理会”一类的话删掉,再简单捯饬一下,放到《中国天主教简史》中,就会给读者造成错觉,原来天主教中有这么些坏蛋!实际陈清的原文中,“穿道袍的帝国主义强盗”中,天主教士只列举了樊国梁主教一人。而到了晏教授的文中,让人的感觉到有大量的天主教帝国主义强盗在干坏事。
    说道这里,有人会说,你们天主教中不还是有樊国梁主教这样的坏蛋吗?晏教授不是在书中说:“就在联军攻陷北京的第三天,樊国梁发出布告,动员抢劫”吗?
    晏教授这句话是怎么来的,我在这里给大家画一条“捯饬路线”。
    我手头有1964年第一期《中国天主教》的PDF文档,里面有一篇文章《庚子年北京主教拾教友的一张通告》,作者马光普,在原书第45页写道:
   庚子年(1900)8月16日, 八国联军侵入北京, 大肆掠夺。西什库天主堂也趁火打劫, 盗窃了皇宫的金银珠宝无数。不少教友起而效尤, 跟着联军到处乱抢。当时的北京天主教法帝国主义分子樊国梁为了掩盖市民耳目并获得更多的财宝, 竞然出了这样一张阐述教义、教规的通告, 今摘录如下
  “ 因大罗马教皇之恩宠, 我, 北京主教樊国梁通告你们以下事项
  “ ⋯ ⋯天主和联军的力量终于奇迹般地解救了我们,应当感谢天主…你们之中, 有人到被烧或被弃的房子里寻找吃、烧, 甚至银钱等物据为己有, 此举是完全相反公道, 不应继续。至于联军, 他们所需之物, 替取而得之, ⋯ ⋯。不应忘记他们曾经为保卫北京而流血, 他们所有的权力, 别人是没有的。
  “ 我在北堂曾接受法国领事馆的委任状, 得以为你们这些丧失一切的难民准备吃、穿、烧等日用所需,你们不是联军, 也没有委任状, 你们是中国人, 没有权利为筹备日用, 到被烧或被弃的房子里拿东西而据为己有。一切都应归公, 堆放一处, 然后大家均分。为此我颁布以下命令:
  “ ⋯ ⋯在解围后八天内所拾之粮、煤或其他物品, 如其总值不超过五十两银子(折合175法郎)可视为无义务偿还, ⋯ ⋯
  “ ⋯ ⋯价值超过五十两银子者, 应负责偿还。可告知自己的本堂神父, 将所余之物归公
  “ ⋯ ⋯价值超过五百两银子(折合1750法郎)者, 神父等皆不能听其神功, 为之赦罪。此赦罪之权保留于主教或副主教之手。⋯ ⋯, 你们都是好教友, 你们要把拾来的东西直接归公, 堆放一处, 由我们进行统计, 以作为中国政府交来的赔款中的一部分予支。
   文章剩下的部分,就是大批特批“天主教法帝国主义分子樊国梁”了。我非常感慨,写于1964年的这篇文章虽然观点极左,但那时候的“爱国会”心眼实诚,不会“捯饬”,所以几乎将《遣使会年鉴》中樊主教布告的原文摘抄出来。从这份布告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1、“二毛子”,或者说“二鬼子”教友的行为确切地说是“偷”,而非抢。因为他们是到“被烧或被弃的房子里寻找吃、烧, 甚至银钱等物”。而非明火执仗到人家去抢。须知,这些教友在八国联军进入北京之前被“义和团”搞得家破人亡,此时很想趁机捞回损失。
    2、根据天主教的诫命,樊主教明确表态“此举是完全相反公道, 不应继续。”而且偷盗超过500两银子的教友,处于保留于主教的绝罚。
    3、但此时“被烧或被弃的房子里”的财物终究会被人掠走,于是主教下令,如果有人所掠财物超过50两,必须交公。因为战后中国政府会在列强的淫威下赔偿因“义和团”运动给教会和教友造成的损失,这部分财物属于“财产保全”。
   4、“二毛子”,或者说“二鬼子”教友大部分家破人亡,存活下来的一定群情激昂,所以主教要哄他们,”你们都是好教友”、你们别跟联军学、教会管你们吃喝等等。
而“陈清”在《穿道袍的帝国主义强盗——义和团运动时期洋教士在北京的罪行》中,则对樊主教的布告进行了取舍,捯饬成下面这个模样:
    樊国梁于是公然出了“布告”下令教徒抢劫,并规定教徒抢劫不满50银两的,不用上缴。超过50银两的,一切抢来之物都应归公,堆入一处,然后大家均分。命令如下:“(1)每户为全家使用,在解围后八天之内所抑之粮、煤或其他物品,如基其总值不超过五十两银子(折合175法郎),可视为无义务偿还,因为这些东西属于绝对必需。(2)每户或每人于上述期间所抢之物,价值如超过五十两银子的,应负责偿还,可通知自己的本堂神父,将多余之物归公”。……
   显然,在陈清的笔下,樊国梁主教已经被“捯饬”成侵略分子,而到了晏先生笔下,又被捯饬成简单的一句话:“就在联军攻陷北京的第三天,樊国梁发出布告,动员抢劫”,樊国梁主教俨然被捯饬成土匪头子!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丝毫没有为樊主教辩护的意思,我只是提醒晏先生讲究点最起码的学术道德,如此歪曲事实,已严重偏离了知识分子的准则。
    晏可佳先生虽然是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但其显然对文史知识知之甚少,又不做细致的研究,就闹出不少笑话。比如该书第141页有这样一句话:
    拉萼尼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从中国那里得到在商业贸易方面与英美一样的利益是非常容易的,而他想急于得到的是“在精神方面额的成就”。
    这句话正好被晏先生说反了,英国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完成工业革命,国内工商业急剧发展,急需在世界各地开辟市场,这也是英国政府力挺鸦片战争的原因。而法国则从十八世纪末起,持续地爆发“革命”。所以在鸦片战争后法国根本没有能力“从中国那里得到在商业贸易方面与英美一样的利益”。 拉萼尼(Theodore  De Lagrene)在给时任法国首相基佐的信中说
    “…在商贸方面,英国人和美国人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行动余地。我认为由我们确定会面日期并显示我们在道德和教化领域的作用,这对法国及其政府是值得的…”(《中国基督徒史》,沙百里著,台湾光启出版社,P241)
    法国对华经济贸易照比英美差距甚远,下面这个图表很能说明问题。
            1871—1911年进口贸易价值中各国所占比重(各国各期总计为100)
教别
国别
年份


1871—1873
1881—1883
1891—1893
1901—1903
1909—1911

天主教
法国
-
-
-
0.6
-

基督教
英国
34.7
23.8
20.4
15.9
16.5


美国
0.5
3.7
4.5
8.5
7.1

(资料来源: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65页)

所以晏先生把历史事实整颠倒了。
    在另一件“捯饬货”中,晏先生也吃了学风不严谨的亏。在第七章《鸦片战争后的中国天主教》的第三节《遣使会与北京天主教》中有这样一句话:“这一天也是南堂重新开放的日子,孟振生举行了开堂仪式,会中高唱颂扬法国军队和拿破仑第三的感恩歌(Te Deum)”
    这句话的前提背景是,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北京城。此前京城三座教堂坍塌,只剩南堂,且破败不堪。法军修葺了南堂,随后南堂重开且为法军死亡将士做追思弥撒。
    晏先生加了这件“捯饬货”的寓意十分明显,你看,英法侵略军攻入京城且火烧圆明园,咸丰皇帝被迫“狩猎承德”。而天主教堂竟为侵略军和侵略者的皇帝唱赞歌!是可忍孰不可忍!
    晏先生如果略微研究一下天主教的常识就会知道,Te Deum(圣盎博罗削赞主曲)是专门赞美“Deum(天主)”的额我略圣咏,不可能用于颂扬什么“法国军队”和“拿破仑第三”。 晏先生的这句话的逻辑就如同晏先生和美国人联欢,唱了一首《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有别有用心的人说,你看,晏可佳在给美帝国主义唱赞歌!
    Te Deum是“梵二”大公会议以前,天主教会最著名的赞主曲,用以赞美天主,与俗世无关。英法联军入侵北京,教堂内唱这支圣咏;如联军被清军歼灭,教堂内也会唱。拿破仑第三“龙体安康”,教堂内会唱这支圣咏;拿破仑第三被弑,教堂内也会唱。
   建议晏先生再捯饬的时候,一定删除这两个拉丁语单词Te Deum。
结论:
    晏可佳先生写了这部《中国天主教简史》,显然为其个人评职称、升职是大有裨益的。而且,晏先生的这部作品基本抄袭宣传部门的宣传稿,具有“政治正确性”,可谓上了一道保险。
    然而历史终归是历史,她不是梳妆台前的演员,可任意打扮。如将谎言当成历史讲给别人听,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其人。“捯饬”历史的人终会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里。


                  
发表于 2013-2-25 19: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护教好文!为咱教会有修公这样了不起的好教友而感到骄傲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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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20: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茉莉 发表于 2013-2-25 19:55
护教好文!为咱教会有修公这样了不起的好教友而感到骄傲自豪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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