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耀尔道拙 于 2012-8-30 15:15 编辑
如今越来越认定人本主义、唯物主义等关于人存在的认识定位并非人本然所是(我是我所是),也不是人的应然所是,只是人实然所是之部分。人本主义、唯物主义等却自以为甚有窥一斑而知全豹地把握住了根本之坐井观天般的骄傲。 人不是物体,不只是肉体,也不仅仅是一生命体,还有精神性的存在,而对于人精神性存在的考察也不能仅仅从传统的“知”“情”“意”三方面考量,还得从“灵”的层面认识。这“灵”的层面亦是人的实然所是,在人的情理之中,却更超乎人的情理之上,因为人的“灵” 实在有一趋向,指向人的本然所是。用基督信仰的话语表述:人乃神(上帝、天主)的肖像。而“神”是吾人理智无法完全明了只应信靠敬拜的,因而对于“人乃神的肖像”这句话还得在信仰的光照下全心体会细细品味,否则只是一句有点神秘难明却更模糊不清的空言而已。 说得此处,便想起前几天论坛中有一批判中世纪神哲学大家托马斯阿奎纳( Thomas Aquinas )的帖子,对其批评有一定的认同。道拙亦常思索托马斯逝世前一年突然辍笔之事,必定是托氏意识到自己著作的重大局限性了。中世纪士林哲学基于对人性的理解分为三大派,“主知主义”、“主情主义”和“主意主义”。托马斯神哲学承袭亚里士多德,是典型的“主知主义”,肯定人理智的对于真假对错的认知功能,肯定理智能不受情感和意志的干扰而达到形上本体——神(天主、上帝),而且用五路证明让人相信神的存在。 于托马斯同时代的波那文都(Bonaventura)强调“主意主义”,认为信仰无须用理性来论证,上帝的意志是万物的原因和形式,人意志能判别是非善恶,决定行动与否! “主情主义”则认为人的“情”最为重要最为真实,“情”能蒙蔽“知”或疏离“意”;“情”也能引导“知”或加强“意”。 反省自己的生活,似乎的确常常如此。但对于人的全面认识还得加上“灵”,在此要说的是,道拙这里所言的“灵”有些难尽其意难以描摹,但觉不是中世纪士林神哲学家将“知”“情”“意”归之于其名下之功能的“灵魂”。而是属于人之实然所是,与人的“知”“情”“意”基本平行的一个层面,但亦有区别,道拙理解到“知”“情”“意”有某种原本内存性,是主体自我本身拥有的但可以由内而外的及物性,而“灵”则是一由外来的超然的启示或经验内存于己。如使徒保禄大马士革路途上的经验,或者保禄所言的上三层天的神秘经验,对于其他人都很难全然体会。但圣经上看,使徒保禄正是因着这样的经验后才有那般的生命状态——为主疯狂! 所以道拙认为,对人的全方位认识把握不能仅仅安于一偏,“灵”的层面更应关注,话说回来,这种全方位立体式的认识把握的确不容易,在人失落原始恩宠之后,就总是倾向于有所偏,似乎有偏才有“精彩”。偏于“主知”,有了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就是权力”的精彩!偏于“主意”有了尼采超人哲学的精彩!偏于“主情”有了情感泛滥无视法度的精彩,偏于“主灵”,有了漠视一切超然神秘不可知的精彩。这所谓的“精彩”都是人本然所是的我是我所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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