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痴
发表于 2011-8-12 16:23:56
也许只有在我们这个男女授受不亲礼也的国度里配得制定出这样的公约。越是腐朽越是重视细节。福传始终是大事业。大行不顾细谨,也已是早有训育。看如今,新教如鹰飞于天,公教却如虫囿于茧。问题在哪里?百思而不得其解矣!看昔日耶稣是如何对待马达勒纳的?马达勒纳又是如何成就了耶稣的事业?此公约不禁荒唐如鲁迅所骂道:男女同学同泳,一个鼻孔出气进入另一个鼻孔,岂不淆乱乾坤?居然还有精力搞揭发检举男女私情一类的。岂不知道制度只是前进中的一短暂跬步而已,任何企图把生命的活力束缚在刻板的教条之中的行动,都绝不可能长久,生命总会寻找到一个更为强大的突破口去伸展其力量。有如新教的分裂……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6:28:50
本帖最后由 快乐的羊 于 2011-8-12 16:29 编辑
我举报一个,他是神职们的头,他违反此公约第八条,他本人供认不讳,并有文字记载:
他就是——————主耶稣!
路7:44 他遂转身向着那妇人,对西满说:「你看见这个妇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她却用眼泪滴湿了我的脚,并用头发擦干。
7:45 你没有给我行口亲礼,但她自从我进来,就不断地口亲我的脚
7:46 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她却用香液抹了我的脚。
请制定公约者予以严肃处理!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12 16:32:10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6: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举报一个,他是神职们的头,他违反此公约第八条,他本人供认不讳,并有文字记载:
他就是——————主 ...
八:与妇女来往时,神父要以神职权威使其常保持尊重,严格禁止与任何妇女动手动脚、打闹嬉笑。
羊羊以为耶稣那是与女人动手动脚、打闹嬉笑吗?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6:33:43
本帖最后由 快乐的羊 于 2011-8-12 16:34 编辑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12 16:32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八:与妇女来往时,神父要以神职权威使其常保持尊重,严格禁止与任何妇女动手动脚、打闹嬉笑。
羊羊以为 ...
难道允许女人对神职们动手动脚吗?她不但动了手,还动了主耶稣的脚呢。请你问一下制定此公约的人,允许女人对神职们动手动脚吗?如果为了效仿主耶稣,请列入此中吧!
蔷薇
发表于 2011-8-12 16:39:02
幼民兄思想深刻又看说话,我似懂非懂又冒了一身冷汗,不知道应该从何领悟:L:$:(
蔷薇
发表于 2011-8-12 16:39:19
敢
蔷薇
发表于 2011-8-12 16:41:20
在我看来天主是伟大的无暇的,而撒旦是邪恶的渺小的。
蔷薇
发表于 2011-8-12 16:42:56
我们一定要远离撒旦,不然就会万劫不复,一提起我就会心惊肉跳啊:L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12 16:45:10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6: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难道允许女人对神职们动手动脚吗?她不但动了手,还动了主耶稣的脚呢。 ...
你的错误在于:
1.忘记了耶稣的位格是神子;
2.混淆了神甫与耶稣位格上的不同,神甫永远是人子;
3.玛利亚是为耶稣送行,那不是动手动脚,而是动了对神的感激之情;
4.耶稣无罪,神甫有罪。对有罪之人,必须预作提防。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12 16:47:04
蔷薇 发表于 2011-8-12 16: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一定要远离撒旦,不然就会万劫不复,一提起我就会心惊肉跳啊
你如果可以远离撒旦,你就可以远离天主了~~哈哈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6:50:03
本帖最后由 快乐的羊 于 2011-8-12 16:50 编辑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6:28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举报一个,他是神职们的头,他违反此公约第八条,他本人供认不讳,并有文字记载:
他就是——————主 ...
123,你看到一位神职正在做同样的事,你认为他不违背公约第八条吗?你凭良心说话!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12 16:54:28
本帖最后由 刘幼民 于 2011-8-12 17:13 编辑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6:50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23,你看到一位神职正在做同样的事,你认为他不违背公约第八条吗?你凭良心说话! ...
羊羊不要出丑了,神甫都是天生的贼胚(有罪性),没有制度约束,个个都会偷人。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6:56:39
你要是不被封号,真是管理瞎了眼了!你个混蛋!
蔷薇
发表于 2011-8-12 17:03:09
上帝是神的(精神的)范畴吧,难道也可以把祂比做物质的两个方面?也我从小就学习唯物辩证法(最初级的),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12 17:03:17
本帖最后由 刘幼民 于 2011-8-12 17:09 编辑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6:56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要是不被封号,真是管理瞎了眼了!你个混蛋!
我再做一次重复:神甫都是天生的贼胚(罪性),没有制度约束,个个都会前去偷人(罪行)。
蔷薇
发表于 2011-8-12 17:04:26
还是上帝也需要镜子吗?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12 17:07:01
蔷薇 发表于 2011-8-12 17: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帝是神的(精神的)范畴吧,难道也可以把祂比做物质的两个方面?也我从小就学习唯物辩证法(最初级的) ...
神是人的信仰对象,但是也有物质的一面,因为神降生为人,成为了我们中的一员。
蔷薇
发表于 2011-8-12 17:07:52
还是怀疑上帝的爱有边际?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12 17:11:15
本帖最后由 刘幼民 于 2011-8-12 17:11 编辑
蔷薇 发表于 2011-8-12 17:07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是怀疑上帝的爱有边际?
真正的爱没有边际,只是爱的方式有许多。
蔷薇
发表于 2011-8-12 17:19:45
我认为“真善美”能愉悦心情,给人幸福,可是物质的短暂体验能给人带来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