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峰 发表于 2011-8-11 13:08:12

PAUL.ZHANG 发表于 2011-8-11 13:25:20

义峰 怎么酸溜溜的?李连贵主教把神职务人员当人看待了,不象‘义峰’你们:要把某些人当神看待。

义峰 发表于 2011-8-11 13:46:27

先生错了,我是无神论者,也因此,从来没把任何宗教教职人员看得神圣,不管穿什么宗教的袍子,衣服里面的都是人嘛。所以凡有人与我谈什么超性、灵性之类的话,我都视之蔑如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1 14:08:55

义峰 发表于 2011-8-11 13: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生错了,我是无神论者,也因此,从来没把任何宗教教职人员看得神圣,不管穿什么宗教的袍子,衣服里面的都 ...

你是从来没把任何宗教教职人员看得神圣,但你把权势看得很神圣,权势也是某些人手里的吧?

蔷薇 发表于 2011-8-11 18:08:47

   信仰是含蓄内在的感情,是狂热的爱情,一个人可能有很多很严重的毛病,可是也可能他有很深的热爱天主的感情,撒旦爱天主吗?

蔷薇 发表于 2011-8-11 18:09:36

撒旦是不是就是指魔鬼啊

蔷薇 发表于 2011-8-11 18:10:59

:'(:(

划向深处 发表于 2011-8-11 19:26:12

满天星 发表于 2011-8-11 12: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教会经历了历史的考验,也经历过许多的经验,像献县教区定出这样制度就是为了杜绝那些毁谤教会神职的口。中 ...

弟兄说得很好,支持!

蔷薇 发表于 2011-8-11 19:44:51

:)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8-12 12:35:25

一些很简单的事情,竟然细化为公约。

我认为教友对神父的信任比所有的公约重要的多,献县教区真是精力充沛啊!

既然有公约,由谁来监督?

献县的教友难道整天就知道监视神父的一举一动么?

哎!一张混账的公约啊!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3:36:30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8-12 1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些很简单的事情,竟然细化为公约。

我认为教友对神父的信任比所有的公约重要的多,献县教区真是精力充沛 ...

很混帐的公约!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4:32:52

这个公约是对神职的严重不信任和侮辱!试问哪位神职不知道天主教神职的独身制度,还用再为此制度做个补充吗?这个公约是在羞辱谁?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4:35:45

吸烟的人哪个不知道吸烟有害健康?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4:40:33

这是侵犯个人隐私与人身自由,严重点说这是侵犯人权!

zxc123 发表于 2011-8-12 15:06:57

天主法典1382条,是一条绝罚非法祝圣的主教的条例,神职到了可以祝圣主教的这个时期肯定是对福传方面领导艺术方面和社会活动方面有了丰富的经验,如果他犯了1382条,一切都被否认了吗?犯了1382条是否侵犯他个人身自由?是否侵犯人权?乐山的雷被绝罚了,并且将来定他也不是主教,并无领导教区权力!!你能说法典错了吗?你能说公约是侵犯吗?

zxc123 发表于 2011-8-12 15:40:42

我认为献县教区司铎、修女、教友公约 十分好,十分必要,十诫的佃则吧。
      讲个小故事:我们教区(官办)有一位神职借了教友5万元钱,说是自己有私用。一说几年过去了,教友急用钱,去向神父说明,并想要回自己的钱,结果反来复去多少个来回,教友还是要不回自己的钱,教友就有些上火,因为那神职拿不出这5万元钱,双方就有些失控。几天之后教友又去讨自己的钱,结果神职找来社会上的人与那教友撕打起来,闹了滿教堂热闹,沒办法打了110请来了警察把他们请到了派出所,教友当天回家了,神职呆了二天多,叫主教领回,怎么解决的就不知道了,大家看如果每个堂区再有个公约约束一下不就更好了吗!说起那借钱的神职,呵,后面有更大的笑话,到此吧。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1-8-12 15:49:47

神职们既不是犯人,也不是未成年人,也就是说既没有被剥夺政治和人身权利,也不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与刑事行为能力的人,神职的独身制没细化到如此地步,这难道不是侵犯了神职们的人权吗?说什么神职不是普通人,教会不等同于世俗,任何一个基督教国家都是更加尊重人权的国家,因为人权是天主所赋予的!比方说,会计制度不允许会计贪污,那是不是会计离开工作单位,都要被搜包、搜身才算这制度执行得严谨?说什么防微杜渐,要是这么说的话,这个公约定得不够完善,应该要求单独求见神职的教友,一律先到医院做一个DNA性别测试,以避免有些人外貌是男性,实际上是女性;还要医院心理学专科主任医师以上的心理学证明,证明这位求见神职的男教友是性取向正常的人;另外,年龄也要有所限制。这样才能更好得防微杜渐!

zxc123 发表于 2011-8-12 16:18:03

家有家规,教有教规,教区主教有权制定为对本教区有利的东西,这是一个教区的主教权力,去参阅教会四大宪章,神轵人员遵守教区长上的规定是神职的本分,你怎么把神职看成是犯人了,这用不着你为神职申辩歪理,在教会里只有神的权カ和服从神的权力!只要是主教定的是正命,只有服从!你说的被剥夺政治和人身权利?呵呵,不知你在想说什么?和想搞什么?主教定的是正确的训导已经包括神轵人员的身与灵的自由了.再多讲了也沒用,你非要说:天主十诫,圣教四规,七罪宗,是侵犯人权,被剥夺政治和人身权利,我也沒有办法!!!!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12 16:21:40

蔷薇 发表于 2011-8-10 16: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等第二天早上我来望弥撒,我身边一个老交友对我说:“你要警醒,你看周围的墙了吗,墙缝里有魔鬼。”我又 ...

不要在意,老年信徒常常有些迷信行为,年轻信徒却又少了虔诚。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12 16:23:30

蔷薇 发表于 2011-8-11 18: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信仰是含蓄内在的感情,是狂热的爱情,一个人可能有很多很严重的毛病,可是也可能他有很深的热爱天主的 ...

撒旦是天主的另一面,没有撒旦,你以为会有天主吗?
页: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献县教区司铎、修女、教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