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atz
发表于 2010-4-12 01:34:09
平心而论:地上和地下两个团体,若暂时不论“信仰原则”,地下团体无论是从数量上或者是质量上都要比地上的团体更能让当局放心!长远的看:地上团体神职中逐渐出现的很多不好的现象(如赌博、贪污、不守清规戒律等等)对建设“和谐社会”是不利的,会持续不断的和教友们产生一系列冲突,也会给当局带来不必要的,甚至是无法预防的麻烦!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0-4-2 10:05 http://www.cccc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当局才不怕一些人有道德问题。。。没有的话反而跟他们没有共同语言嘛 >___<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0-4-13 09:25:00
http://www.ccccn.org/news/china/2010-04-12/5971.html
陈枢机说:我们一定要以将爱国会取缔为目标。
已经清楚地表达了教会对爱国会的立场,若再来探讨“利用或者是架空”,已经没有了余地!
admin
发表于 2010-4-13 15:04:46
取缔爱国会是理想,而不是现行方法,这个道理怕没人不懂吧。
在中国的天主教是谁?有什么资格和能力取缔爱国会?连梵蒂冈都不敢说取缔爱国会这话!如果楼上的把枢机的话理解为方法了,那么,枢机的话就是自说自话了。
不过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楼上的没有理解“架空爱国会”的含义,不是鼓励主教们去那样做,而是对于那些已经在里面的主教,若有能力将爱国会据为己有,便不要求他们积极的退出,而不是针对那些还没有加入爱国会的主教,让他们去加入爱国会然后将其架空。用陈枢机的话:将错就错。
不要求那些已经在里面的主教们退出来的底线就是不要再有破坏共融的行为,我们的理解与梵蒂冈的理解在这里有所出入,我们认为即便主教们没有其它的破坏共融的行为,即便挂个牌子顶个名都不行,而梵蒂冈却给予权宜。
白冷山
发表于 2010-4-13 18:09:23
教廷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大家也已经明白不但不支持加入爱国会以及参与活动,并且要拆毁之。支持教友们强烈的批判,但也要请教友们都要知道教廷是了解这一切的。
不但是爱国会,对于肆无忌惮地以司铎身份在教会内部作恶者,其可恶更甚!有些教友或者神职人员,对于平民百姓的事情不怎么留意,却一直盯着主教如何如何同爱国会之间的关系。这样的关注点是有偏差的。
迷糊
发表于 2010-4-19 23:22:00
取缔爱国会是理想,而不是现行方法,这个道理怕没人不懂吧。
在中国的天主教是谁?有什么资格和能力取缔爱 ...
admin 发表于 2010-4-13 15:04 http://www.cccc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天主教是谁?
我问问您:天主是谁?基督徒是谁?
能力?您还信天主么?您还信天主的全能么?信耶稣基督已经死而复活了么?
能力就是宁死也不参加违反教义的爱国会。
都不参加不就取缔了么?
问题是如枢机主教所说:政府(魔鬼)不希望制造殉道烈士,希望教会出现叛徒,牠成功的制造了大批叛徒——即爱国会的主教神父修女教友们。这也不是政府制造的,是牠们自己叛变的。
admin
发表于 2010-4-20 00:40:30
楼上这位,“都不参加”=“取缔”吗?取缔是主动的权力行为,你可以说我们都不参加撂了它的挑子,但别妄言“取缔”,不然会让人讪笑滴。汉语大辞典对“取缔”一词的解释是:明令取消或禁止。显而易见,只有对一事物有权者才可以执行。中国天主教的主教和教友对爱国会没有任何的可执行权,何言取缔?如果是教会成立的,教会主管当局可以取消或取缔,但是,爱国会不是由教会成立的,你取缔啥?
迷糊
发表于 2010-4-28 00:39:57
你真能咬文嚼字啊!像鲁迅笔下的孔乙己!
迷糊
发表于 2010-4-28 00:43:52
政府说爱国会是爱国信教群众自发的组织!
爱国会的主教神父们私下里说是政府成立的让参加的,在政府面前或在报刊杂志上则和政府的口径一致,我们自发的组织!
你说能不能取缔!
你还咬文嚼字的谈“都不参加”和“取缔”的关系。
都不参加和取缔有区别么?结果不是一样么?我们不就是想解决问题么?
都不参加,政府设立爱国会还有用么?
迷糊
发表于 2010-4-28 00:45:38
我的意思是爱国会要是政府成立的,我们有权不参加,都不参加,就等于取缔。
爱国会要是主教神父教友们自己成立的组织,教会自己就有权取缔。
迷糊
发表于 2010-4-28 00:48:31
咬文嚼字就叫学术啊!
沈阳爱国会修道院的院长从比利时鲁文大学回来正赶上中共和爱国会反抗教宗封圣。这位什么士玩起来文字游戏:说我们反对教廷不反对教宗。
教廷跟教宗不是一个概念!
新天新地
发表于 2010-5-4 14:38:43
回复 90# 迷糊
新天新地
发表于 2010-5-4 14:39:50
回复 89# 迷糊
新天新地
发表于 2010-5-4 15:00:54
“爱国会”是政府成立的,他有带枪的顶头上司。知道跟教义不调和,本来就不该参加,教友都在呐喊!但毕竟有这么一小措人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考验参加了。楼主说我们有权不参加,但代表的仅仅是“我”而不是“们”。曾经很熟悉且肩并肩工作过的“们”都没办法留住他。说是要取缔他,说说容易做起来确是一件很难的是啊!
白冷山
发表于 2010-5-4 22:25:07
爱国会要是主教神父教友们自己成立的组织,教会自己就有权取缔。
迷糊 发表于 2010-4-28 00:45 http://www.cccc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希望及早公告。但教会没有宣布之前,你有意见吗?有没有满腹腹诽啊?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5-5 11:02:01
楼上这位,“都不参加”=“取缔”吗?取缔是主动的权力行为,你可以说我们都不参加撂了它的挑子,但别妄言 ...
admin 发表于 2010-4-20 00:40 http://www.cccc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都不参加”亦即都去参加,真正不参加的只能退出教会。所谓的地下教会,也是参加者,只是参加的方式有点别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