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发表于 2014-3-15 06:27:59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4-3-14 16:51
天主教教理对同性恋的定义同性恋不管从个体行为还是群体上看,都是违反贞洁的行为,和手淫、乱 ...
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
法案的归法案,教理的归教理。
自由
发表于 2014-3-15 06:40:09
自由 发表于 2014-3-14 06:40
【拒绝为同性恋服务是信仰自由】 亚利桑那通过法案?成为了州法律?
只讨论是否“通过法案”即可,
不必对'天主教教义"多费心。
自由
发表于 2014-3-15 06:50:44
张怀阳 发表于 2014-3-14 09:11
对于贪得无厌的资本家、涉及性丑闻的神父以及对梵蒂冈金库铺张浪费、腐败、洗黑钱的指控,方济格都毫不留 ...
回答记者问而已;
没必要大惊小怪,
一石激起千层浪。
散人
发表于 2014-3-15 07:33:19
自由 发表于 2014-3-15 06:03
呵呵,难道耶稣是说,不应拿石头打她吗?
有罪的人没有资格打她。谁没有罪?
自由
发表于 2014-3-15 08:57:44
散人 发表于 2014-3-15 07:33
有罪的人没有资格打她。谁没有罪?
呵呵,CCTV有资格打她。
自由
发表于 2014-3-15 09:01:23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17:28
昔孟母,
择邻处。
试问孟子母亲遭遇同性恋会不会搬家?
自由
发表于 2014-3-15 09:02:51
自由 发表于 2014-3-15 09:01
试问孟子母亲遭遇同性恋会不会搬家?
貌似不会吧,呵呵。
随风而去
发表于 2014-3-15 19:52:22
末日前的战争,思想的战争,心里的战争,主,可怜我们吧。
自由
发表于 2014-3-16 20:48:14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4-3-13 16:08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5:42妖儿,你的无耻和无知都是一流的。罗马法律是最早拿出办法对付流氓的一部法律 ...
小磨墨儿2,呵呵。
自由
发表于 2014-3-16 20:49:18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4-3-13 22:52
老师傅,你喜欢男人我不管,但是请不要纠缠我,我对你没兴趣!
小磨墨儿2,呵呵。
自由
发表于 2014-3-17 07:07:14
真二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4-3-17 15:15:05
本帖最后由 刘亚巴郎 于 2014-3-18 11:55 编辑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21:27
我也称赞布鲁尔否决“反同性恋”法案,
认为该法案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色彩;
信仰自由和反歧视都是美国 ...
回复:信仰自由和反歧视都是美国传统价值观。“信仰自由”法律层面的思考信仰自由,可从法律和属灵的两个层面来看。一.从法律来讲,确定信仰自由边界的符合宪法功用,维持社会公共关系稳定。每个人都有信仰的权利,也有不信仰的权利,这自由是天主造人时的赏赐,也是现代人权观的出发点。信仰自由的社会实践侧重点在各国有差异。类似中国和中东等国家,信仰自由的意义体现在人民为争取自由敬拜的权利。在西方,深受基督信仰长期影响,自由的意义要求公民不仅仅停留在宗教层面,而在于更深的进入信仰的核心,为建造正义与爱的国度。所以,有信仰的人必须学会对没有信仰者的克制,反过来没有信仰的人也不能诋毁攻击有信仰的人,这一切的完成是通过法律界定完成。这也符合基督信仰宽恕罪人扶助软弱的原则,防止宗教极端狂热而失去爱德。但现实很残酷,魔鬼总在用极端的方式来挑乱这种平衡。在中国,天主教至今还未实现自由敬拜,和普世教会仍然割裂。信仰自由在这里显出对压迫的反抗。在欧美,不信者并不满足于自由和宽容,对信仰发起围剿,试图通过使用法律强制力,来消除“一切宗教和道德造成的人际障碍”,这是对欧美教会的考验。如何在爱的前提下,维护自己信仰自由的权利,如何来确立这个界限,正是当下欧美教友的功课,当为欧美教会祈祷。既然说到信仰自由的法律意义,人在宪法内有权拒绝他人,那有信仰的人为什么不能拒绝别人呢?这和十诫、宪法并不矛盾。为了保护自己和软弱者,也为了正真爱护鲁莽的不信者,让他们在被拒绝后有反省的机会,或许天主会救他呢。亚利桑那州的辩论,正反应出这个时代里,在西方国家为确立这个界限的努力。
散人
发表于 2014-3-17 15:23:19
自由 发表于 2014-3-17 07:07
真二
老二就是真二。
自由
发表于 2014-3-18 06:36:30
散人 发表于 2014-3-17 15:23
老二就是真二。
小魔实乃大魔!
自由
发表于 2014-3-18 06:41:35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4-3-17 15:15
回复:信仰自由和反歧视都是美国传统价值观。“信仰自由”法律层面的思考信仰自由,可从法律和属灵的 ...
一.从法律来讲
二.从属灵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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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续。
自由
发表于 2014-3-18 07:04:18
散人 发表于 2014-3-17 15:23
老二就是真二。
刘二郎过于属灵了,呵呵。
自由
发表于 2014-3-18 07:09:06
自由 发表于 2014-3-15 06:12
谁来动手先打?
有罪的人也可动手,但谁想要抢先?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4-3-31 22:58:11
同性恋集团为首的极端自由主义者攻下了英法,似乎要得胜全球了。
英同性婚姻法生效 首相称爱人被分开就该改法律2014年03月30日02:19
http://i1.sinaimg.cn/dy/w/2014-03-30/1396117219_zV7RFk.jpg
29日,伦敦,一对同性伴侣举行结婚仪式。
昨天是英国同性婚姻法实施第一天。这项允许同性恋婚姻的法律于当地时间29日在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正式生效。许多对同性情侣赶在第一时间举行了婚礼,据英国媒体报道,首相卡梅伦“盛赞”并祝福第一对结婚的同性伴侣。
卡梅伦:英国的重大时刻
该法律生效当天,多对同性恋情侣在第一时间举行了婚礼。英国首相卡梅伦则表示,当天是英国的“重大时刻”。此外,伦敦政府机关也插上象征同性恋运动的彩虹旗以示庆祝。
同性情侣埃拉德和华里当天选在位于英格兰南岸布来顿的皇家行馆举行婚礼,他们在100名宾客见证下交换誓词和戒指。婚礼上,交往7年的埃拉德和华里身着西装,被宣告为“丈夫和丈夫”后,微笑相拥亲吻。
68%的英国人表示赞同
据BBC28日的一项取样1007人的调查,68%的人对同性婚姻应该被允许表示同意,26%的人反对。一个同性恋权益机构表示,“人们的态度难以置信地积极。”此外,调查还显示,约4/5的人不会拒绝参加同性恋婚礼。
英格兰1967年将同性恋行为“除罪化”,自2005年以来允许同性情侣缔结民事伴侣关系。去年7月,同性伴侣婚姻法通过,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于今年3月13日开始为同性婚姻办理登记手续。29日,这项法律正式生效。
尽管该法律受到保守党成员和英格兰教会强烈反对,但卡梅伦仍支持这项变革。 (宗和)
这是第一次,结婚的夫妇不再是男人和女人,而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当相爱的人被法律所分开,那就应该是法律需要被修改。 ——卡梅伦在一份声明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