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4-3-13 16:08:29
本帖最后由 小磨墨儿 于 2014-3-13 16:12 编辑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5:42妖儿,你的无耻和无知都是一流的。罗马法律是最早拿出办法对付流氓的一部法律,办法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也 ...大婶儿,你刚出离中年绝经期转眼就瞬间进入老年痴呆期了吗?看看楼层和时间,是你说无权在先(在三楼,你属耗子吗?撂爪就忘。),理应你先举证。我只是列举了事实上的教会训导和同性恋们的处境而已。您还是吃完药再来讨论吧。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6:22:20
本帖最后由 散人 于 2014-3-13 17:01 编辑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4-3-13 15:57
回复:既然天主教无权拒绝同性恋者成为天主教徒,无权拒绝同性恋者参与天主教的所有圣事,无权剥夺同性恋 ...
老二,同性恋的权利就是人权。《世界人权宣言》表述了一个简单有力的理念:所有人都生而自由,拥有平等的尊严与权利。而且,该宣言明确表示,人权不是由政府所赋予的,而是所有人与生俱来的。这与人们生活的国家无关,与领导人无关,甚至与我们是谁无关。因为LGBT群体成员是人类成员,所以他们有权享有全部完整的尊严与权利。只要承认《世界人权宣言》是一个有效的人权宣言,我们就有义务维护这个宣言的精神得到贯彻执行。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6:33:20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4-3-13 16:08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5:42妖儿,你的无耻和无知都是一流的。罗马法律是最早拿出办法对付流氓的一部法律 ...
妖儿,说你无耻和无知都是一流的,你为什么偏偏总是要顺着老夫的杆子往上爬呢?你就不能证明一下,你无耻和无知都是二流的呢?你不知道什么叫做有主张,什么叫做无主张吗?整日对着一个无耻和无知都是一流的东西,叫她妖儿也还是挺叫人恶心的。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16:34:09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6:22
老二,同性恋的权利就是人权。《世界人权宣言》表述了一个简单有力的理念:所有人都生而自由,拥有平等的 ...
但有权远离同性恋。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6:43:53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16:34
但有权远离同性恋。
这是你的权利,老夫无权反对。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17:28:40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16:34
但有权远离同性恋。
昔孟母,
择邻处。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17:33:49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13:41
法案行文若不模糊,并消除“歧视性”色彩,那不就得了。
譬如远离传染病,
不叫歧视传染病。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17:36:16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17:28
昔孟母,
择邻处。
惹不起,还躲不起?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7:39:55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17:33
譬如远离传染病,
不叫歧视传染病。
扯淡!如果没有天生的同性恋癖好,你就不会对同性发生性趣。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4-3-13 18:09:26
本帖最后由 刘亚巴郎 于 2014-3-13 18:12 编辑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6:22
老二,同性恋的权利就是人权。《世界人权宣言》表述了一个简单有力的理念:所有人都生而自由,拥有平等的 ...
同性恋和一切性犯罪者一样有作人的权利,可以自由选择一切,这是天主允许的,人不可夺走。但作为基督徒,教义告诉我们,同性恋是罪。所以,我会告诉他自己的身份,让他知道,和我相处时不可有同性恋行为,如公开亲热等。
我老爸讲过一个他的故事:当兵时一次下馆子,他带着自己买的几个猪蹄,合着饭开吃了。等一会才发现,里面的有人用异样眼光看着他,这是他时才明白自己正在一家回民馆子。回民是惧怕军人的,也不吭声。老爸知道回民的意思,收起剩下的猪蹄,吃完饭走人了。
他们并不是反对汉人在此吃饭,而是反对他们认为犯罪的行为。
作为基督徒,我不会反对他们和我并坐,但不能支持他们在我面前亲热。如果显示自己的身份和界限有困难,就自己走人。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4-3-13 18:13:34
本帖最后由 刘亚巴郎 于 2014-3-13 18:22 编辑
回复:如果没有天生的同性恋癖好,你就不会对同性发生性趣。 生物学道德论可以作为同性恋开罪的理由么?认可同性恋的几个常见思路,常提供几个反驳之一:“同性恋是天生的”。“同性恋是天生的”,这个暧昧的命题是一个知识论上的神话。这个神话也并不能为同性恋朋友真正提供安慰和勇气,反而加重了一些人的宿命般的挣扎和内心苦难。换言之,这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神话。同性恋有生物学和心理学上的因素,并不等于一个同性恋者就是“天生”的。强奸犯也有生物学上的基础,甚至生理上的某项指标,可能明显比一般人群高。但这并不能构成对强奸犯的一个轻罪辩护。以前的刑法理论有一种臭名昭著的生物学流派,通过识别生物学上的特征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更有可能犯罪,高概率的人群被称为“虞犯”。同性恋有生物学上的指标,因此同性恋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这一命题既否定了道德的本质,也与当年“虞犯”理论的逻辑如出一辙。男人偷情的生物学基础就更明显了。性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男人的性反应比女人快,更易被引发,没有周期性,性反应和性心理特征更集中于身体,更不易受到干扰。那么这些生物学特征,是否能够直接转换为一个道德性的评价指数。意味着男人偷情是比女人偷情更值得原谅,更天经地义的?因为有生物学的理由,这个理由就可以直接构成道德的理由?“天生”是一个带着价值判断的概念。但“生物学的指标”,不能为道德的正当性提供当然论证。也许男人真的天生就好色,也许某个强奸犯的性欲真的超出常人,也许有人非要乱伦,才有性高潮。这些都可能是一个生物学上的事实,并仅仅是一个生物学上的事实。但这里的逻辑是关乎“天生”的或生物学指标是否具有道德正当性?其实在这一点上,基督徒是最有个人体会的。因为基督徒的信仰就是从悔改自己“天生”的罪开始的。是从承认“我在母腹中就有了罪”开始的。“天生”恰恰不是无罪的辩护,反而是认罪的开始,当然也是挣扎的开始,和得到平安喜乐的开始。所以我想,在异性恋者当中,基督徒其实是最能够理解同性恋者的一个群体。因为每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是一个在天主面前认自己的罪,包括淫乱的罪,并曾经为此痛苦和挣扎过的人。而且如有必要,也是愿意在众人面前为这罪及其悔改作见证的人。在知识论上,我们不相信生物学的指标,可以推导“同性恋是天生的”这一不负责任的道德正当性论证。尽管教会承认同性恋“其心理方面的起因大部分仍不可解释。根据圣经,同性恋的行为显示严重的腐败,圣传常声明「同性恋的行为是本质的错乱」,是违反自然律的行为,排除生命的赐予,不是来自一种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补。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恋行为是不许可的”。 (教理2357)但教会本着天主的仁慈,理性公允的对待,体现出对同性恋者的灵魂和尊严真正的关爱,教理2352指出:应考虑其感情上的不成熟、沾染恶习的影响、焦虑以及其他心理和社会的因素,把道德责任减少甚至极为轻微。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8:17:51
本帖最后由 散人 于 2014-3-13 18:19 编辑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4-3-13 18:09
同性恋和一切性犯罪者一样有作人的权利,可以自由选择一切,这是天主允许的,人不可夺走。但作为基督徒, ...
老二,方济各教宗尚且说:“如果一个人是同性恋,寻求神且心地良善,我又怎能论断他呢?” (If a person is gay and seeks God and has good will, who am I to judge them?)而你就牛逼哄哄的开始定罪了,你TMD比方济各教宗还牛逼。当过中国红卫兵的你真是满身恶臭。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4-3-13 18:34:40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8:17
老二,方济各教宗尚且说:“如果一个人是同性恋,寻求神且心地良善,我又怎能论断他呢?” (If a person...
给你启蒙一下。教宗方济各的“论断”是指对他得救地位的评判,而不是为罪性开脱。教理有清楚说明。
爱同性恋就像爱妓女、乱伦者和无神论一样,他们的得救地位属于天主,向他们传播福音和尽力帮助他们生活疾苦是基督徒的责任。但为防止罪性扩展和他们继续滑落,对他们施以界限法制,这符合十诫,也不抵挡现代人行为准则。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8:43:35
本帖最后由 散人 于 2014-3-13 20:07 编辑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4-3-13 18:34
给你启蒙一下。教宗方济各的“论断”是指对他得救地位的评判,而不是为罪性开脱。教理有清楚说明。
爱同 ...
我的老二,你在文革期间当过红卫兵,干过不少的坏事,现在躲到天主教就以为自己是个角儿了?老夫有一事不明,同性恋与你有什么关联?叫你这么耿耿于怀?是不是家庭成员里有了同性恋,弄得你没有脸面了?不然,你整天骂同性恋还能证明什么呢?甚至不惜撒谎说:“亚利桑那通过法案,允许商家以宗教信仰为由拒绝为顾客服务,比如可以拒绝同性恋进自己的餐馆,只要证明自己有虔诚的宗教信仰即可。”其实,你也知道这个法案早就被州长否决,和小妖一样狗屁不是。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20:28:16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8:43
我的老二,你在文革期间当过红卫兵,干过不少的坏事,现在躲到天主教就以为自己是个角儿了?老夫有一事不 ...
其实,你也知道这个法案早就被州长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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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其实”出得玄之又玄啊,呵呵。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20:33:32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7:39
扯淡!如果没有天生的同性恋癖好,你就不会对同性发生性趣。
噢,"同性恋天生的"原来是个扯淡。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20:36:10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20:33
噢,"同性恋天生的"原来是个扯淡。
要提防你这个丑女人对老夫实行的性骚扰。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21:20:18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20:36
要提防你这个丑女人对老夫实行的性骚扰。
噢,"同性恋天生的"原来是个扯淡。呵呵!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21:23:16
散人 发表于 2014-3-13 16:33
妖儿,说你无耻和无知都是一流的,你为什么偏偏总是要顺着老夫的杆子往上爬呢?你就不能证明一下,你无耻 ...
你俩还继续掐啊!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21:25:17
自由 发表于 2014-3-13 20:28
其实,你也知道这个法案早就被州长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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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涉嫌故意误导,居心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