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人。你呢?天国人?要些脸,行不?
恼羞成怒了不是?我就“呵呵”。
骂街可是虚弱的象征。
你不理解什么是天国,如同你并不理解教会在中国所受之苦难,悔改吧!
圣经玛窦福音13章说:田就是世界;好种子,即是天国的子民,莠子即是邪恶的子民; 愿荣主益人 发表于 2014-1-18 23:58
请问风行者,你是哪国人?什么民族?
你要讲实话,你对主子都不好意思。你对天主子民,
不敢。
小样,别和我逗啊,基督不在,我削你。
panpeter 发表于 2014-1-18 23:55
宪法中关于宗教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宗教自由。 除了最后一句是“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有一定问题,但这 ...
显然你断章取义,没有看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的“宗教政策”明确指出: (7)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宗教事务由中国人自己来办,不受外国势力的干涉和控制,成 为我国各宗教共同遵循的一个原则。我国的宗教 团体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下,实行自治、自养、自传。 很显然这爱国会的政策正是中国宪法内容!
因此,自选自圣就是来自宪法的!实事求是,是理智对话的前提。如果眼前的事实都不承认,只会用行动说明,你在用谎言为国家和你自己开脱。
愿荣主益人 发表于 2014-1-19 00:03
你要讲实话,你对主子都不好意思。你对天主子民,
...
我不削你,要感谢天主,因为基督与我同在,感谢天主。 风行者 发表于 2014-1-18 23:45
“ 你说得对,从来没有一个人承认过“地下教会”是一个教会,所以这只是一种和实体教会概念无关的指称信 ...
其实从现实来说,你对“地下教会”的错误定义就是你这个主贴的问题所在,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认为存在过一个叫“地下教会”的独立教会,所以,我才敢说自己的定义符合事实和原则,而你的定义则造成了现在这种无事生非的问题。 愿荣主益人 发表于 2014-1-19 00:03
小样,别和我逗啊,基督不在,我削你。
...
看看,市井无赖本色出来了,可是需要提醒你,中国的无赖,真让人看不起,和你一样只会在嘴上叫得欢。
实际上却胆小怕事,好比中国人面对钓鱼岛问题,喊了这么久不敢去钓鱼岛经济区,好容易有个别靠近了日本广播一个警告就都吓跑了。
同时正像你捍卫教会的呼声,只是口头上的,所以别在演戏了,爱国会分子!回头吧。 panpeter 发表于 2014-1-19 00:05
其实从现实来说,你对“地下教会”的错误定义就是你这个主贴的问题所在,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认为存在 ...
荒谬了,我是说“不存在地下教会的定义”,而不是“我要定义地下教会”。
中国人好像都应该重新学语文,就像你刚才看宪法,都不懂得看完再说话。唉…… 风行者 发表于 2014-1-19 00:03
显然你断章取义,没有看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的“宗教政策”明确指出: (7)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 ...
你这段内容已经不属于宪法原文中的内容,只是具体的有关于宗教的其它法律内容。
还有,我说了那句话你应该明白,一个法律内容是否能代表这个国家中的多数公民的意志?这才是关键所在,当法律只是部分强权者的私有意志时,也就不能代表这种国家本身的意志。 风行者 发表于 2014-1-19 00:11
荒谬了,我是说“不存在地下教会的定义”,而不是“我要定义地下教会”。
中国人好像都应该重新学语文, ...
可笑,难道你在说话时只是代表你正在发出一种空洞无物的无效信息吗?如果你说到“地下教会”时没有任何定义,那你从头到尾到底在说什么东西,“地下教会”对你而言是一个空洞的符号吗? 风行者 发表于 2014-1-19 00:11
荒谬了,我是说“不存在地下教会的定义”,而不是“我要定义地下教会”。
中国人好像都应该重新学语文, ...
看你的原文吧,你自已一直声称别人口中所说的“地下教会”就是两个教会中的一个,综合理解,你的使用“地下教会”这个概念时的定义就是一个教会实体组织。而且只有“地下”这个概念你才能认同为不是一个独立的教会实体。
主贴中:
他们忠于圣座的热情当然值得肯定,然而其将中国的天主教会分裂为“地下教会”和“地上教会”两个教会、在圣座之外将“地上”涉及的所有教区都视为非法(非教会法)的企图,却是荒谬的,甚至反而成全了政治分裂教会的阴谋。
62楼:
之前我的态度只是要说明,教会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而不是民间山寨组织。
存在的结构定义,那么就存在;不存在的结构定义,那么就不存在。
除非圣座有一个正式文件,指出在特别情况下,部分教区以任何理由获准成立的“地下组织”,或者“隐秘组织”,并且提出组织结构秩序和概念定义。那么只有如此,才可以承认“地下教会”。 风行者 发表于 2014-1-19 00:08
看看,市井无赖本色出来了,可是需要提醒你,中国的无赖,真让人看不起,和你一样只会在嘴上叫得欢。
实际 ...
不知廉耻的家伙。 愿荣主益人 发表于 2014-1-19 00:38
不知廉耻的家伙。
是可忍孰不可忍,可懂廉耻二字,老祖宗虽教化你弹丸小球,可懂?奴才,哼。
关于- 中国民族宗教纲
本帖最后由 风行者 于 2014-1-19 11:43 编辑panpeter 发表于 2014-1-19 00:16
可笑,难道你在说话时只是代表你正在发出一种空洞无物的无效信息吗?如果你说到“地下教会”时没有任 ...
是的,“地下教会”是一个空洞的符号。或者你拿圣座文献来说明什么时候存在“地下教会”,何时成立,由谁成立?
你说话没有根据,因为你身为爱国会分子,必须百般袒护中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正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十六条的解释内容!
明文指出:第七条 宗教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公开发行的宗教出版物,按照国家出版管理的规定办理。 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应当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的; (二)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和睦以及宗教内部和睦的; (三)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的; (四)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的; (五)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很显然这爱国会的政策正是中国宪法内容!作为爱国会的跟班(文明一点),你在矢口否认!
另外看清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正是自选自圣的来历!你却轻描淡写的说只是“有一定问题”,外国势力?什么是外国势力?你看过你们爱国会周恩来的“基督教问题的四次谈话”吗?什么是外国势力?请不要自己瞎扯,麻烦你用你们爱国会鼻祖周恩来的文章告诉我,还要我教你吗?扫年?
最后,我说你们这些爱国会发言人们,都在玩苦肉计贼喊捉贼吗?不过让我欣慰的是,你们的本性却总在我的文章里暴露。
你们在这里装忠贞怎么不搞点带技术含量的?
本帖最后由 风行者 于 2014-1-19 11:47 编辑
愿荣主益人 发表于 2014-1-19 00:03
小样,别和我逗啊,基督不在,我削你。
...
爱国会的就不要再演戏了,你的叫嚣和发言体现出你胆小不敢面对问题的性格,且说明你灵魂的贫瘠,如同你们的国家在日本面前也很贫瘠。
很显然,你在142#扬言“基督不在,我削你。”的这句话充分说明你是反信仰的异端分子,甚至你是反人类的,
基督无处不在,而你却在咒诅说“基督不在”。
你这样的爱国会分子当然总会露出自己卑劣的本性。
风行者 发表于 2014-1-19 10:58
爱国会的就不要再演戏了,你的叫嚣和发言体现出你胆小不敢面对问题的性格,且说明你灵魂的贫瘠,如同你们 ...
你为爱国会鼓吹却说别人是爱国会分子,你自己隐匿和逃避说明自己的身份却大言不惭指责别人在逃避。
神龟,你就继续表演吧,跳起来表演。大家看的更清楚。 风行者 发表于 2014-1-19 10:55
是的,“地下教会”是一个空洞的符号。或者你拿圣座文献来说明什么时候存在“地下教会”,何时成立,由谁 ...
我是在地上教会登记,那是因为我从开始就没有办法获知地下教会的具体所在,开始我也不懂地上教会是不是还忠于教宗,当我决定加入天主教时,地上教会的教堂就在那里,我去问过神父和管理教堂的一位老者,大家称呼那位老者叫蒙老师,他们跟我说,教会是忠于教宗的,完全属于母教会权下,既然有这样明确的答案,我当然可以安心的参与登记。
但是,这决不是说我是爱国会的人,如果说我曾经误说过自己登记在爱国会中,好象只有一次是在天涯论坛上曾经说过,不过后来我才意识到自己只是登记在地上的公开教会,根本不是爱国会。而且,不管任何时候,我都意识到爱国会和教会本身是仇敌的关系。我真不明白你有何根据说我是爱国会的人?
关于国务院令这种法规,纯粹是一个政府的专制权力下的意志,和中国人民的主体意志无关,所以你再扯下去也无意义,根本无法证明爱国会本身绝对是中国这个国家的真正意志。如果说要是你的假设成立,那么中国以后就要千年万代成为这个党的权属之下,因为他们可以随意按自己的权力和意志来代表全体中国人的真正意志,这样还算什么逻辑和道理,我真怀疑你到底懂不懂一点基本的法理和逻辑?所以你的说法和解释就是很无聊,又弱智。
最后,如果说你认为“地下教会”是一个空洞的无意义符号,那么,当别人说到“地下教会”时,你就无权参与讨论,你现在连话语权都失去了,偏偏还要扯一大堆理论来费劲的谈论“地下教会”的地位和认识性问题,这不是很矛盾吗?你竟然能用一个空洞的虚假概念和别人的真实概念在打架,我不明白你的思维为何如此混乱。
本帖最后由 风行者 于 2014-1-20 00:36 编辑
panpeter 发表于 2014-1-19 20:47
我是在地上教会登记,那是因为我从开始就没有办法获知地下教会的具体所在,开始我也不懂地上教会是不 ...
开门见山的说,和我私交甚笃的一位主教,就是天津被称为“地下”的主教,另外梵蒂冈中文台的两位神父也经常与我谈教会的事情,更经常看我的文章。
我慕道时期帮助我的一位大哥“花雨清风”就是“地下团体”的教友,想必坛子里人的都知道他。
我领洗在中国的天主教会,我不划分什么“地上、地下”,从未有人要求登记什么,我也未曾登记过什么(领洗证是有,但根本没扯爱国会什么事儿)。
关于我所指出的法律问题,国务院令就是宪法文件内容,你如果不懂只能送你俩字“法盲”。或者说,如果你不认同,你对宪法有别的解读,那麻烦你先把宪法改一下,把你的内容放在里面,把那个国务院令撤掉,在你尚未做到之前,它就是中国宪法内容。
你应该说,这宪法是政府权力下的意志,特别是干涉生育这件事情!所以,不要回避,你自己出于什么原因登记,这个耐人寻味。 :) panpeter 发表于 2014-1-19 20:47
我是在地上教会登记,那是因为我从开始就没有办法获知地下教会的具体所在,开始我也不懂地上教会是不 ...
你真的落了下乘,不明白最基本的法律概念,把宪法吹上天了。 panpeter 发表于 2014-1-19 20:47
我是在地上教会登记,那是因为我从开始就没有办法获知地下教会的具体所在,开始我也不懂地上教会是不 ...
你真的落了下乘,不明白最基本的法律概念,把宪法吹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