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明 发表于 2013-11-11 14:58:58

我对炼狱的怀疑!

   说起来炼狱是我们天主教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没有了这个基础,当代天主教的摩天大楼也就失去了根基,但关于这个问题我在圣经中却没有看到任何支撑,请哪位对圣经有研究的人给解说一下(别用人的东西,而是在天主的圣言中找),关于这个问题我想我们许多教友都不是太清楚,而且我与好几个会长在谈论时,他们对“赎罪券”还很是理解,炼狱到底存在吗?就如圣母的地位一般,当今天主教如此重视的观念,天主为什么默然不语,为什么没有给我们明确的启示,炼狱中的灵魂不能自主,是靠活人给做弥撒来精练,如果是同样修行的人,一个家庭富足,而一个贫困,是否出得起钱的就能早升天堂,经上说:“ 感谢天主时常使我们在基督内参与凯旋的行列,并借我们在各处播扬认识基督的芬芳;因为我们就是献与天主的基督的馨香,在得救的人中是,在丧亡的人中也是;但为后者,是由死入死的芬芳;为前者,却是由生入生的芬芳。对这样的工作,谁够资格呢﹖至少我们不像许多人为利而混乱了天主的道理;我们宣讲乃是出于真诚,出于天主,当着天主的面,在基督内。”(格后2:14--17),我们够资格是在我们生前,我们不追求死人死的芬芳,因为那是丧亡的人,而是追求生人生的芬芳,我在圣经中看到的都是要我们用我们的现世生命寻找真理、奉献自己,完全没有看到人造的“缓冲”“减刑”“取保候审”这类表述,请有认识的人给予指导,我将不胜感谢,我不喜欢听喊口号式的定断和谩骂,我们是基督徒,我们要说理。

天上有家 发表于 2013-11-13 14:36:40

王公明 发表于 2013-11-13 14:11
耶稣来的时候,犹太人犯的是什么罪,他们是当代教友的模范,但耶稣为什么还要来,他来是为支持罪恶吗?炼 ...

请问,耶稣在世的时候,犹太人所犯的最大的罪是什么?这应该是你的问题吧,问题要问清楚,如果是这个问题,我是可以回答你的,答案就是“拒绝耶稣的救恩”。

救恩是天主白白给予的,但却不是如某些人所以为的无条件的救恩会带给人消极的作用,那是因为人对这个无条件的救恩信得迟钝与迷胡。

之前,我看你的那段内容,我还以为你真看懂圣经了,还为你高兴。

但是,你知道吗,你自以为已经看懂圣经,而骄傲自大,以为自己有资格成为超越教会神学家的“神学家”,其实,我发现,你真正的问题不是出在对炼狱的怀疑,其实还是出在你对恩宠的认识上。

今年是信德的,你认真去看一下两位教宗所写的是有关信德的文章吧。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11-13 14:22:24

天上有家 发表于 2013-11-13 14:19
已经在天堂或地狱中的灵魂,复活后还需要终审判吗?

圣母需要经过终审判吗? ...
借你思维模式说句话_____这就是你的水平问题了,虽然我是非常厌恶以文化人自居"翘尾巴"者.

这个常识性的问题,可重头上次慕道班.

王公明 发表于 2013-11-11 18:08:21

止羽 发表于 2013-11-11 17:45
我觉得你这个人挺奇怪的,天主教信什么你就怀疑什么!偏偏你还自己还选择做个天主教徒,你以后不用说天主教 ...

天主教中最好的就是圣经,就是神父的独身制。你对这些都没有思考过吗,连自己信的是什么都不清楚,那就是迷信了,我不做迷信的人。我要弄清楚,我要思考,我要提问。

红茶 发表于 2013-11-11 17:17:39

非此即彼,或者非彼既此?天堂或者是地狱?
人死的时候,没有一个是完全的圣人,也没有一个完全的罪人。这样的情况是很少的。
都有着或多或少的罪,或多或少的善,
去炼狱就是因为这个。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11-11 17:36:43

天主教会相信,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宠和友谊中的人,他们的永远得救已获得确定,但为那些尚未完全净化的人,他们在死后仍须经过炼净,为得到必需的圣德,才能进入天堂的福乐中(教理1030)。这个在死后经历的最后炼净过程,在天主教的传统中就被称为「炼狱」Purgatory ,值得留意的是,在新编天主教教理中,已尝试将「炼狱」改称为「最后的炼净」,由此可见,现时天主教会强调的是:炼狱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地方。什么是炼狱?那是一处有火的监狱,大多数人死后都会下去的地方。在那里将会抵受极度的痛苦。
    希望以下的分享能简单地介绍一下天主教会中有关炼狱的信念
    首先,我们得承认在圣经中真的没有直接提到「炼狱」或「最后的炼净」这些名词,但也不是没有这方面的启示和概念,首先,在旧约玛加伯下书中就曾提及玛加伯为亡者献赎罪祭(加下12:45)。此外,在新约中,耶稣就曾经亲口说过假如有人亵渎圣神,不论今世或在来世,都不会被赦免的 (玛12:32) 。这里暗示着:有些罪过可在今世得以赦免,另一些则在来世得以净化;此外,在格林多人前书(格前3:15)和伯多禄前书(伯前1:7)中都曾间接谈及炼净的火这些都可以说是圣经中有关「人死后最后炼净」这道理的基础。新编天主教教理中并没有详细解释炼狱中的炼净过程,一般相信,炼灵渴望与天主共融,却未能立刻如愿于是他们就在这种煎熬中得到炼净值得留意的是,新编教理强调炼狱中的炼净实在不能与地狱的处罚相比(教理1301条)由此可见,我们实在不宜过份强调「炼狱」的痛苦也不宜运用过份或任意的「想象」来描述炼狱中的情况以免惹人误会。炼狱是天主教用來描述信徒死后灵魂暂时受罚的地方(或状态)是天主教教义之一。炼狱的拉丁文purgare意思是洗涤,天主教徒认为,炼狱中关押的是已经确定将会得救的信徒,炼狱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灵魂净化后便可進天堂,对于炼狱,《圣经》里沒有出现这个词语和直接阐述,但天主教认为《圣经》曾暗示炼狱的存在。天主教的教义认为罪分有大罪和小罪,大罪即该死罪,是使灵魂死的罪;小罪是不致於死的罪,可以在炼狱炼净。有功德的天主教徒死后可以直升天堂,但天主教教义指出,信徒若在生前犯有未经赦免的轻罪和各种恶习,灵魂就会下到炼狱受火炼,净化后才可进天堂。若在世信徒为炼狱中的灵魂虔诚祈祷、施舍和请神父做弥撒,便可拯救灵魂早些离开炼狱。
其次,天主教神学中炼狱的主要根据有:
    1)玛窦福音5:25-26:“当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 赶快与他和解免得对头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狱里,我实在告訴你。非到你还了最后的一文,决不能从那里出来。”
    2)格林多前书3:15:“原来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出现,这火要实验各人的工程怎样谁在那根基上所建筑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必要获得赏报,但谁的工程若被焚毁了,他就要受到损失他自己固然可得救,可是仍像从火中经过的一样。”
第三,在教父时代,已流传和接纳此教义,其中著名的有:
    戴尔都良、亚历山大的克雷孟、奥斯定和金口若望;公元593年,教皇额我略一世宣布炼狱之存在,在1095年時,教宗乌耳班二世曾为鼓励十字军的士兵演说应许参加圣战的人可以减少在炼狱中受苦的时间,而丧生者,更可不经炼狱直接进天堂。大概在此时,赎罪卷随炼狱而出現;十二世紀法国的瓦勒度派 (Waldensians)主张教会应恢复純以《圣经》为唯一真理,反对炼狱并视之为异端之說,1439年的佛罗伦萨会议中,宣布炼狱为信条。
    以下是教会杰出的圣师论及炼狱的叙述:
“那剧烈的痛楚,使在那恐怖的烈焰中的一分钟,就好像一世纪。”优秀的神学家,圣多默•阿基那(St.Thomas Aquinas)说过,炼狱的火好比地狱的火一样的猛烈。轻触炼火要比世上任何的痛苦难受!最杰出的圣师,圣奥斯定(St.Augustine),曾经教导过说,灵魂获准升天堂之前,是要为所犯的过失而被净化的。人死后,用来洁净灵魂的炼火,是比任何在世上的痛苦更深切,更骇人的。活人是从未见过,从未感觉过,亦没法想象的。圣师又说:“虽然这火是为了洗涤和净化灵魂的,它仍然是比我们在世上所能忍受的痛楚更为剧烈。”圣济利禄•亚力山卓(St.Cyril of Alexandria)毫不犹豫地说:“宁可受尽在世上所有的折磨,直至最后审判的时日,比在炼狱逗留一天还好过。”另外一位大圣人也说过:“世上的火,比起炼狱的火就如清凉的微风。”还有其他的圣人,对那恐怖的炼火,也有相同的形容。
    为什么炼狱中所受的苦,是那么剧烈呢?
    1.世上的火,是仁慈的上主为我们的舒适和幸福而创造的。不过,如果作为行刑的工具,亦是想象中最残酷的。
    2.相反,炼狱的火,是公义的天主,为了惩罚和净化我们而创造的。因此,它是更猛烈,是无可比拟的。
    3.世上的火,最多是烧毁我们以泥土造成的可朽的肉身。但是,炼火是焚烧我们的灵魂。而灵魂是比肉身对疼痛更为敏感的。
    4.世上的火愈猛烈,愈快烧死受害者,他因此而不再受苦。相反地,炼火施加于炼灵的痛苦是极强烈的,是最残酷的,而它永远不会杀死或减轻灵魂的痛觉。
    5.比较给炼火烧还要痛苦的是,与天主分离的苦楚。炼灵在炼狱里也需要受这更加厉害的痛苦。灵魂与肉身分离后,因它神灵上的本性,对天主会有极度的渴望。灵魂充满了投向天主的强烈渴望。可是,它受到限制,因为不能立即满足渴望而产生的万分痛苦,是难以笔墨形容的。
因此,聪明的人假如没有尽力设法去避免这么可怕的下场,简直就是疯了。要是说,这是不可能的;或是说,我们不会明白的;甚至于说,我们最好不要想及它,不谈论它;这简直是幼稚,愚蠢的言行。简直是掩耳盗铃。不管我们相信与否,事实终归是事实。炼狱中的苦楚是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这些都是圣奥斯定所说的。
第四,炼狱与宗教改革
   十六世紀初,教皇良十世以修缮圣彼得大教堂为名下令在天主教各各国售赎罪券,声称购买赎罪券,可以使在生者的罪得赦免,使亲友的灵魂减除炼狱痛苦。在日耳曼(現德国地区),赎罪券教士宣传说:「钱币落入钱柜底声叮当,灵魂瞬间脱离炼狱升天堂。」这样赎罪券无形中就成了犯罪通行证,为抨击罗马教廷发行的赎罪券和教宗的赦罪权马丁•路德於1517年10月31日发表了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 从而拉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炼狱在基督教大分裂中曾是引发分歧的教义之一,由於炼狱没有直接来自于《圣经》的根据故不被大多数东正教、基督新教和基督教系的新兴宗教所接納,炼狱亦被犹太教称为灵薄狱为拉丁语:Limbus、英文:Limbo,解作“地狱的边缘”根据一些罗马天主教神学家解释:灵薄狱是用来安置耶稣基督出生前逝去的好人和耶稣基督出生后从未接触过福音之逝者;另外,灵薄狱安置了未受洗礼而夭折的婴儿灵魂(包括未成形的胚胎,他们本身不可能犯罪,但却有与生俱来的原罪)。灵薄狱之词源自自拉丁语Limbus,意思为边缘或界限,灵薄狱普遍地认为是灵魂将要去的地方反映神学的不确定性,灵薄狱不為天主教和東正教的正式教条部分(比较起炼狱,它是天主教教义的一部份),正统教会神学依然是:这些灵魂(不论他们生前为善为恶)都是在灵薄狱中;换句话说,他们的命运无法确定,只有上主才能定断。天主教神学中,此学說仍在争论。
    由于《圣经》沒有直接论述和沒有充分根据,基督新教不接受灵薄狱的概念。灵薄狱之說出自犹太教,说明是默西亚降生之前的众犹太教先知死后所处地方等待救世主的救赎。但此说有別於古代犹太教所信仰的阴间,其后基督教兴起成为国教将此学说收纳并引申来解读为罪不致落地狱又沒有资格进入天堂的灵魂安息地。但后来因为灵薄狱之说出自犹太教神学被视为异端邪说因此被排出天主教教义之中直到天主教著名的神学家圣奥斯丁在著作中又将此学说重新纳入神学(注意:不是教义)。另一位希腊教父圣额我略•纳西盎也同意圣奥斯丁的学说曾表示:「它(灵薄狱)将发生,我相信那些未受洗礼的婴儿灵魂不能上天堂接受荣耀,但亦不该被谴责和遭受处罚因为他们并非邪恶。」他认为这些灵魂处於一处中立地帶中,由於圣奥斯丁学说深深影响天主教,灵薄狱之说再兴起教皇英诺森三世(Innocent III)在书信中提到:「这些灵魂,除了痛苦地永远被剥夺观看天主的权利之外他们的灵魂不会遭受『其它痛苦』(包括受永刑)。」这暗示了灵薄狱的存在。到中世紀的经院哲学时期。圣多马斯•阿奎纳将此学说加以充实化,另一群反对圣奥斯丁学说的神学家如罗拔•巴拉米尔、丹尼斯•帕鲁和加高斯-波根•波士力表示圣奥斯丁学说仅仅是圣奥斯丁的私人观点而不是天主教教义,他们甚至谴责为异端邪说催促教会放弃此学说他们认为此类灵魂死后该立即下地狱,但所受的惩罚与恶人的不同。圣奥斯丁学说一派却認认为他們们太过苛刻两派神学家一直争论灵薄狱之存在,争论延续至今。先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请求国际神学委员会考虑未來得及受洗礼而夭折婴儿的命运问题当时的国际神学委员会之议长若瑟•拉青格(即本笃十六世)厌恶灵薄狱的想法。1984年,他曾经表示:「对於信仰而言,灵薄狱并非肯定的真理;个人来说,我宁愿取消它,因为它只不过是一个神学假設」如果天堂是与天主同在的幸福之地,那么地狱则是受永远的酷刑和与天主分离的地方,许多天主教神学家推测,灵薄狱是一个中立国灵魂依然蒙福,但灵魂则在地狱保存。多玛斯•阿奎纳描述婴儿灵魂在灵薄狱为一个永恒的喜悅状态他们将会在灵薄狱中施洗。这样的猜想使的得到天主蒙福的人延伸到未来得及受洗礼的夭折婴儿及沒有足够智力理解基督教教义的智障人士及未成形的人类胚胎。
天主教神学家推测:正义和仁慈的天主可以给某个方面不能理解教义的灵魂有机会接受天主的宽容安置他们在天堂或地狱中虽然这想像如灵薄狱一样,不纳入正式教义中。支持灵薄狱概念的人认为:生前为善死后升上天堂之前必須等待基督打开天堂之門。支持的《圣经》段落其中有路加福音23:43,耶稣告诉「右盗」:「我告訴你,今天你要跟我一起在乐园里。」但在复活和永生之间,耶稣告诉了他的追随者自己本人:「还沒有上到我父亲那里。」(若望福音20:17)伯多禄曾写:「他藉这神魂,曾去给那些在狱中的灵魂宣讲过」(伯多禄前书3:19)中世纪戏曲刻画了基督在十字架上钉死和复活之间的三天中帶领攻击灵薄狱,并且胜利,释放正义的灵魂,护航他们入天堂,这后来成为东正教圣周星期六仪式(在耶稣受难和复活节之间) 关于未来得及受洗礼而夭折的婴儿灵魂命运,是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
   洗礼是天主教教义之中是否有资格进入天堂的重要儀仪式,但天主教神学家认为人类有与生俱来的原罪須要受洗礼而蒙赦免,纯洁灵魂打开进入天堂之大门但婴儿沒有宣称他们的信念或执行基督徒善行之智力,婴孩依靠他们的父母(或其它照料者)帶信念给他们,如果,为任何原因,未来得及受洗礼的婴儿夭折他们就会被打入灵薄狱许多突出的神学家争辩仁慈和正义的天主不会把无犯过罪的婴儿打入地狱,很多宽宏的天主教徒高度怀疑灵薄狱的存在。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曾在教宗通谕信件Evangelium Vitae(生活之福音)触及堕胎的「受害者」信中表示,教会不知道未受洗礼婴儿灵魂的命运,但劝告天主教徒信任天主的慈悲和爱。但多数传统天主教徒仍然相信灵薄狱是存在的。基督新教的神学完全不接受灵薄狱的概念 :理由是對天主教教义的原罪解读不同,新教的神学家认为耶稣被钉死於十字架那一刻已经替人类赎了原罪,以后出生的人类不再有与生俱来之原罪而夭折的婴儿生前根本沒有机会犯罪自然能以无罪之身进入天堂,所以沒有加设灵薄狱的需要。例如:很多基督新教的教派都拒绝为沒有足够智力理解教义的婴儿施洗。灵薄狱之说亦对天主教教徒造成困惑,如果一对生前行善,有资格升天堂的夫妇他们刚刚所生的儿女未来得及受洗礼就不幸夭折那么他们的儿女就永远打入灵薄狱,父母死后升天堂得享永生但眼睁睁看见儿女永远待在灵薄狱中亦不能相聚,这算是永享福乐,还是永受骨肉分离之苦?而在文学中的灵薄狱或炼狱是这样描写的:在《神曲》中,但丁描述灵薄狱是地狱的第一圈位於冥河之外,但在迈诺斯审判席前古代历史和神话中最贞洁的异教徒居住在明亮美丽的表面越过冥河之后,则是灵薄狱通向地狱之门,为地狱的前庭居住了所谓的「中立主义者」或「机会主义者」他们生前的生活说不上有罪,也说不上有功,他们被去除荣光,打入灵薄狱或炼狱,灵薄狱还有一位被封为圣人的特別住客教宗塞斯廷五世他是梵蒂冈历史上唯一一位自愿逊位的教宗。
    不过,在为炼狱的灵魂奉献祈祷和爱德服务的同时我们也要小心不要抱着「交易主义」或「功迹主义」的心态以为单靠己力就可拯救他人的灵魂或以交易的思想与天主「讨价还价」;记着,所有人的得救都是天主白白的恩典包括那些在炼狱中的灵魂我们为炼灵奉献祈祷和爱德服务是基于兄弟姊妹间互爱互助之情将炼狱中的灵魂交托于天主无限仁慈的手中。事实上,为炼灵作「善功」的道理首先要求在世的人忏悔、更新、行善和皈依天主;否则的话,这些善功真的很容易流于「形式主义」或「交易主义」炼狱的思想自古以来便已存在于罗马公教会之中。但严格来说要到了翡冷翠大公会议(1439年)和特伦多大公会议(1563年)时才正式被教会宣布为天主教的信理请参阅天主教训导文献(即DS)第1304、1580及1820条。炼狱或灵薄狱并不归魔鬼所管辖而是天父的慈爱所营造而成,我们藉着基督因着基督偕同基督在基督内并联合圣神一切荣耀、权柄和国度都归于祢, 你是天主、永生永王直到永远,阿们!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11-11 17:37:16

以上是百度上查找到的资料。欢迎继续指教!

红茶 发表于 2013-11-11 17:39:58

圣经上的条目和信理的摘要我就省了。
和外教交流时候,要注意的就是告诉他们天主的美善和仁慈。

止羽 发表于 2013-11-11 17:45:38

我觉得你这个人挺奇怪的,天主教信什么你就怀疑什么!偏偏你还自己还选择做个天主教徒,你以后不用说天主教什么不对不好了,干脆你想想天主教还有什么对的和好的。{:3_53:}

王公明 发表于 2013-11-11 17:46:32

红茶 发表于 2013-11-11 17:17
非此即彼,或者非彼既此?天堂或者是地狱?
人死的时候,没有一个是完全的圣人,也没有一个完全的罪人。这 ...

这就牵扯到什么人能进炼狱的问题,在炼狱中的人都能得救吗?或者有什么标准吗?

王公明 发表于 2013-11-11 18:04:32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11-11 17:37
以上是百度上查找到的资料。欢迎继续指教!

谢谢你的导引,不过那只是人牵强的引用了圣经,哥林多前书中的引证与炼狱有什么关系呢?若真的是天主信仰的需要,圣经只需说一句:只要你们相信天主,无论你们犯了什么罪,都不要害怕,你们在炼狱还有机会。可是我没有看到,这个问题是个大问题,关系到我们追求信仰的人以什么方式去度信仰生活,敢不敢肆无忌惮的犯罪的问题,若是有告解圣事和炼狱这两个保镖保驾护航,没有那个教友会把信仰当回事,而且充当了圣经中天主痛骂诅咒的对象,还自欺欺人的梦想进天堂呢。

止羽 发表于 2013-11-11 18:21:57

王公明 发表于 2013-11-11 18:08
天主教中最好的就是圣经,就是神父的独身制。你对这些都没有思考过吗,连自己信的是什么都不清楚,那就是 ...

你骨子里不是一个天主教徒,你信不信?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3-11-11 18:35:33

上回书说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第三天才复活。


内位问了:耶稣这两天去了哪了捏?---书中代言——耶稣这两天科是没闲着,一个字——忙啊,燕儿飞不涝地,这家伙可把耶稣忙坏了。原来,有这么耶稣死亡之前的一大批古圣先贤们死了以后都因为原罪的缘故进不了天堂,但是本身有没有那么大的罪过儿下地狱,天主把他们安排到了一个叫灵薄的地方!等着吧!这帮人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天天盼啊夜夜喊哪,没事儿就叫唤——耶稣哇,耶稣喂,你在哪儿啊,快点来吧……耶稣就是去接他们去了。——就是说,除了地狱天堂之外,还有一种存在。


内位又问啦:如果是同样修行的人,一个家庭富足,而一个贫困,是否出得起钱的就能早升天堂?这话分怎么说。因为天主是公平的!你犯多大罪过就受多大苦楚,犯了大罪是要下地狱的,小罪就进炼狱,只不过有点区别——地狱它没头哇,炼狱有死日子管着的,时候儿一到改出来就出来了。书中代言,有个词儿叫祝圣相通工,有人给求的不见得就得的到,家里没人的也不见得就等着。当然这都是后话,有这功夫,咱们活周就多干点好事儿,犯了罪就赶紧告解和好,别等到时候挨烧。


说这个火有多厉害呢?咱们下回分解!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11-11 18:40:01

本帖最后由 草原上的绵羊 于 2013-11-11 19:45 编辑

看到过一个比喻:乐园是飞向天堂前的候机室; 炼狱是进入地狱前的看守所。

关于炼狱的问题,绵羊也有一个疑问:主耶稣上了十字架不是已经给信靠祂的人的罪做了补赎了吗?不是有句话说“你的罪即使如血将你的的袍子染成了紫红色,主的宝血也能将它洁净如雪”吗?这不是说的主的宝血已经覆盖清洁了人的罪吗?为何还要再经过炼狱的冶炼呢?(洗掉的是原罪)

红茶 发表于 2013-11-11 19:05:45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11-11 18:35
上回书说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第三天才复活。




看你的活儿,突然想起一个人,可要不是我见过你的玉照,我还真以为是他来了嗫。。。;P

红茶 发表于 2013-11-11 19:07:25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11-11 18:35
上回书说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第三天才复活。




你说话做事的风格和他很像。特别是思维方式。。。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11-11 19:41:29

本帖最后由 草原上的绵羊 于 2013-11-11 19:55 编辑

根据现在所受的教导,应该是这样样的:一,生前信靠耶稣的人,死后____炼狱(阴间)或者乐园
二',生前没有信靠耶稣的人死后___?
三,终审判后的人____到地狱或者天堂

如果是这样,说明这时的审判已经定下了,只是没有公开.生前没有信靠耶稣的人在死后和终审判之前去了哪儿?

天上有家 发表于 2013-11-11 21:06:44

教宗:炼狱并非一个地方,而是内心的火


教宗本篤十六世昨天元月12日上午在梵蒂冈保禄六世大厅主持了例行的周三公开接见活动,为信友们介绍了生活在15世纪中期到16世纪最初10年的圣女,热那亚的加大利纳。这位圣女以描述炼狱的景观而出众,写下“论炼狱”

教宗本篤十六世昨天元月12日上午在梵蒂冈保禄六世大厅主持了例行的周三公开接见活动,为信友们介绍了生活在15世纪中期到16世纪最初10年的圣女,热那亚的加大利纳。这位圣女以描述炼狱的景观而出众,写下“论炼狱”和“灵魂与肉身对话”。

教宗在他的要理讲授中首先谈到圣女加大利纳的生平,她于1447年在意大利热那亚出生,是5个兄弟姐妹中的最后一个,从小失去父亲。16岁嫁人,丈夫名叫朱利亚诺•阿多尔诺。加大利纳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丈夫染上赌博恶习,她自己起初也受世俗生活吸引,但找不到安寧,心中留下的只是一片空虚和辛酸。

加大利纳的皈依是从1473年的一次独特经歷开始的。那一天,她去教堂办告解,正如她自己所叙述的,在她跪在神父面前的那一刻,她的心“被天主的大爱给灼伤”,令她几乎昏倒。此时,她对自己、生活的空虚和天主的慈爱有了深刻认识。那次经验使她彻底转变,正如圣女自己所表达的:“不再贪恋世界,不再犯罪。”几天以后,她又回到神父那里,终于办了一次彻底的告解,从此开始一段漫长的“净化生活”,痛悔所犯的罪过,做补赎。

教宗告诉信友们:“加大利纳在这段旅程中日益接近天主,直到进入与天主密切结合的关系。”加大利纳将自己完全交在天主的手中大约有25年,不依靠任何受造物,只仰赖天主,以恒心祈祷和当时并不普遍推行的每日领圣体来滋养自己。许多年之后,天主才让一位司鐸来照顾她的灵魂需要。

加大利纳将自己对天主的爱和感激化为对他人的服侍,在热那亚当时最大的一家医院做灵修指导,她的信德和爱德生活吸引了不少人,就连自己的丈夫朱利亚诺也改邪归正,加入方济各第三会,并来到医院帮助自己的妻子。加大利纳照顾病人的服务一直到1510年结束尘世旅程为止。

简单介绍了热那亚的加大利纳的生平后,教宗指出这位圣女从皈依到去世其实并未作出特别惊天动地的事件,但她整个一生却有两个特点。一是神秘经验,即与天主的密切结合;另一个是照顾病人,为近人服务,尤其为最有需要和被遗弃的人服务。

谈到加大利纳的神秘经验便不能不提这位圣女对炼狱的看法,教宗指出:“在加大利纳看来,炼狱不是地下深处一个景观的体现:它是非外在所见,而是内心的一团热火。圣女在谈论朝向与天主圆满共融的灵魂净化的旅程时,是从在天主无限大的爱面前深恶痛绝自己所犯的罪过为起点的。我们刚才已经听到,加大利纳在皈依的那一时刻突然感觉到天主的仁慈和自己的生活与这仁慈间的万丈深渊,她也感觉一团灼热的火在自己内心燃烧。这是净化的火,是炼狱的内心火焰。”教宗由此指出圣女加大利纳关于炼狱思想的独特之处,,“她不从别处来叙述炼狱的痛苦,从而指出净化和皈依的途径,而是从自己迈向永恒旅程的内在生命的经验入手。”这是因为,在圣女眼中天主是如此圣洁,有罪污的灵魂无法站立在尊贵的天主面前。

教宗于是将圣女的思想引入我们今天的生活,他说:“我们也感觉到我们是多么疏远,多么被许多事情占据而无法看到天主。灵魂意识到天主的无限大爱和完美的正义,结果为没有正确完美地回应天主的爱而内心痛苦,正是对天主的爱变为火焰,是爱本身净化罪过的糟粕。”

圣女加大利纳关于炼狱的思想对神学和神秘学作出了卓越贡献,教宗点出圣女有关人灵被净化的思想说:“当天主净化人的时候,他将人用一条细细的金綫,即他的爱捆住,用如此强烈的爱将人引向自己,人被战胜,身不由己。就这样,天主的爱闯入人的心,成为人生命唯一的嚮导,唯一的动力。”

最后,教宗指出热那亚的圣女加大利纳用自己的一生教导我们“我们越是爱天主,在祈祷中进入与他密切的关系,他就越加让我们认识他,让他的爱进入我们心中。圣女用她对炼狱的思想提醒我们信仰的一个基本真理,邀请我们为亡者祈祷,好让他们在与诸圣的共融中能够进入天主的荣福直观中。”

天上有家 发表于 2013-11-11 21:12:52

拉辛各(本笃十六世)的炼狱思想

前言

中国基督徒在普遍上对末世各主题的认识不够清晰。原因可能有三:一,中国人深受儒家重现世的思想的影响,不关心死后——“未知生,焉知死?”;二,对末世各主题的认识受到民间宗教思想的影响,想象和迷信成分极大;三,缺乏对梵二和当代神学的认识,对教会道理的理解依然停留在特利腾大公会议模式上。其实,即使在梵二和当代神学里,末世论也处在极其边缘的地位,研究末世论的神学家微乎其微。而且在仅有的当代末世论著作里,有许多却偏离了教会的正统信仰,比如坚持“在死亡中复活”的思想派系。这种思想的危险性在于否认从死亡到末日复活的“中间状态”,因而否认炼狱的存在,并忽略复活的集体性特征。
一九七七年,若瑟·拉辛各(后来的教宗本笃十六世)的末世论专著《末世论,死亡与永生》问世,在世界范围内引起极大反响。针对上述“在死亡中复活”,以及其它危险思想,拉辛各从圣经和教会传统出发,对末世论各主题做了深刻而透彻的阐述,有力地纠正了各种偏激倾向。
本文将介绍拉辛各有关炼狱的思想,以期借此帮助大家更好地认识炼狱——不再用物理意义上的时空来限定它的范围,用物质意义上的“火刑”来想象它的境况,用物品意义上的赎金来考虑炼灵弥撒——并与炼灵建立更好、更真的关系。在介绍拉辛各有关炼狱的思想之前,我们将首先澄清炼狱思想的来源。接着,我们将阐述拉辛各对“中间状态”的探讨,以及他对炼狱的理解。拉辛各把炼狱和“中间状态”放在同一层面来思考,因为“中间状态”是炼狱存在的前提,而且炼狱也只能透过“中间状态”的创造、救赎、教会和基督论的意义被理解。最后,我们将透过拉辛各对炼狱的理解来看我们与炼灵应有的关系。

一、“炼狱”思想从何而来?

“炼狱”是基督徒合一较难的议题,因为新教里没有这个概念,而东方希腊教会对此则有另外的表达和理解。那么,这个概念是如何在天主教里形成的呢?首先,它没有像“天”、“天堂”或“地狱”那样有直接的圣经根据;在圣经里,“炼狱”(purgatorium)这个词并不存在。这也是新教难以接受此种思想的主要原因之一。不过,天主教的炼狱思想还是基于圣经的某些章节的,而透过这些圣经章节的启示,教会意识到死后净化的可能性。比如玛加伯后书第十二章(犹大为因佩带偶像符录而阵亡的士兵献祭,以补赎他们的罪过,好在末日复活),和玛窦福音第五章第二十六节(“非到你还完最后一文,决不能从那里出来”:有的教父把这里的“狱”理解为炼狱)。此外,还有谈到有些罪似乎可在来世获得赦免的玛窦福音第十二章,第三十二节,以及谈到净化之火的格前第三章,第十一到十五节等其它间接的圣经依据。
除这些间接的圣经依据外,炼狱思想的另一重要依据是为亡者祈祷、行善功和举行圣祭的传统,这个传统是为西方拉丁教会和东方希腊教会所共有的。其实,后者也有“炼狱”的思想,只是与西方拉丁教会的表达和解释不同罢了。“他们认为,所有死后的灵魂都要经过一个暂时的审判,要进入一居间的境地,等候主的再来及末后的审判。在此居间之境地里人们可以先尝永生或永死的滋味,却不能获得最终的福祉。故此,不像西方拉丁教会,只祈求圣人们代祷,而不为圣人们祈祷,东方教会在礼仪经文中常为一切离世的忠心信徒、圣人,特别为圣母玛利亚祈求,使离世圣徒在居间之境获得‘神化’。”
如果追溯到早期教父的话,我们会发现,不仅是拉丁教父,希腊教父也提出过炼狱思想。拉丁教父里有主要戴尔都良、西比廉和奥古斯定,希腊教父里主要有亚里山大的克来孟、奥力振和金口若望。前者因为注重天主的公义而强调炼狱中惩罚和赔补的层面,后者则强调炼狱的教育及治疗的层面。值得注意的是,“炼狱”作为名词(purgatorium),是在十二世纪才出现的(按Le Goff的说法是在1170-1180年间),之前几乎都是被作为形容词来用的,比如“净化之火”(ignis purgatorius)、“净化之所”(loca purgatoria)等。这就意味着,炼狱这个概念实际上形成于中世纪。之后才正式在第二届里昂(1274)、翡冷翠(1439-1445)和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中确立为信条,其中第二届里昂和翡冷翠大公会议对该信条确立是东方希腊教会和西方拉丁教会共同达成的协议。这三届公会议主要确立了炼狱的存在,认为人在死后,如对所犯之罪没有做完补赎,则需受到净化才可达至圆满的境界,而在世的信友可通过祈祷、善功和弥撒来帮助炼灵(见DS 856-858;1304;1820)。梵二后的《天主教教理》在承袭上述各届公会议的同时,补充和提醒说:“教会称被选者最后的炼净为炼狱,而这绝不可与被判入地狱者的处罚相比。”(1031号)

二、 “中间状态”是否存在?

对炼狱的争论并没有因着合一协议和教会的官方肯定而削弱,反而在今天更加激烈,而这种争论不仅存在于天主教和新教之间,甚至存在于天主教会内部里。其中最重要的是有关从死亡到复活之间的“中间状态”的争论,因为炼狱的教义包括在“中间状态”的教义里——假如“中间状态”不存在,也就无所谓炼狱了。然而,当代几乎成主流的新教和天主教神学却大有抛弃“中间状态”的倾向,如巴特(Karl Barth)、容格(Eberhard Jüngel)、库尔曼(Oscar Cullmann)、阿尔陶(Paul Althaus),以及深受上述新教神学家影响的天主教神学家格雷莎克(Gisbert Greshake)、拉乃(Karl Rahner)和孔汉思(Hans küng)等。当然,否认“中间状态”不仅仅会导致否认炼狱,还会导致其它后果,但这已超出本文的主题,我们将不多赘述。
抛弃“中间状态”的倾向导因于另外两种倾向:一是认为以圣经人学为基础的“死者复活”论相反“灵魂不朽”论,一是认为复活发生于死亡的瞬间。上述新教神学家(包括孔汉思)普遍认为,圣经人学与希腊人学截然不同。后者强调人由灵魂和肉体组成,并且这两部分是可以分离的——死亡就是灵魂从“肉体监狱”解脱的时刻(柏拉图思想)。可是按照圣经,人是统一而不可分离的整体。因此,死亡就是生命的完全终结:死亡是“我”的死,而不仅仅是“我的身体”的死。复活将是对“我”的全然再造,天主恩宠的绝对性就体现在此种再造上。既然死亡是全人的死,灵魂便不是不朽的,因而“中间状态”没必要存在,为亡者祈祷也毫无意义。这种圣经人学观似乎是迎合当代科学人学的努力,因为对后者来说,人只是肉体的人,灵魂是无法想象的。
在死亡中复活的理论似乎要比上述圣经人学观更能否定“中间状态”。在巴特看来,时间与永恒的区别是无法估计的。死亡是人出离时间,进入永恒,从而进入“末世”的门槛。“末世”并非世界完结的那天,而是已经临现,并已深入到人现世生活中的非时间的东西。如果在死时我们进入到“非时间”中,进入到“末世”,那么就进入到了基督的再来和死者的复活之中。因此,“中间状态”是不存在的,我们也不需要灵魂来保证死后的继续生存。
面对这两种理论,拉辛各指出,圣经主义不能解决所有神学问题,比如上述圣经人学观就会遇到许多死角。拉辛各问到:“强调人的统一和不可分离性很好,但依据科学人学,怎么思考肉身的复活呢?从死后到末日复活的状况的问题难道可以简单地撇开吗?如果完全没有灵魂的话,因而没有什么处在安眠状态,那么将会是什么被唤醒,被复活起来呢?我们又如何保证生前的人与死后将被重新创造的人的同一性?”如果这些问题无法回避,那么承认人是肉身和灵魂的结合体,承认灵肉的可分性和灵魂的不朽便是必要的。稍后我们会看拉辛各是如何证实这个传统信仰的。有关巴特的观点,拉辛各觉得并不逻辑:“一个有开始的永恒能算真正的永恒吗?我们难道能够否认人在死后的复活有个开始吗?”再者,“死后的非时间化并不适用于身体,因为不容置疑的是,在死后,人的身体停留在时空里,不但没有立即复活,反而被埋葬了。”最后,如果说死亡是出离时间,出离历史,进入末世的话,这就意味着历史的终结。可事实是,历史仍然在继续着。那么,“历史如何能够在继续进行的同时完结呢?”这些反问促使拉辛各如此结论:“在死亡中复活的理论使复活变得非物质化,它意味着物质不会参与创造的完成。这种理论也使基督徒的希望带有个人主义色彩,因为如果个体在死时只作为个体消失的话,那么历史就不会得救,不会达至圆满……对灵魂的否定和对在死亡中复活的肯定是将不朽精神化的理论,既不相信真正的复活,也不相信世界的全然得救。”
在批判上述理论后,拉辛各从圣经和教会传统人学,尤其是多玛斯·阿圭纳的人学出发,证实了“中间状态”、灵魂不朽、末日复活等基督信仰传统。拉辛各敏锐地发现,如果不承认灵肉的可分性和灵魂的不朽,复活就会成问题,因为总得有什么来保证可复活的,和复活后与未死前的人的同一性。事实上,以多玛斯为代表的教会传统的灵魂观既能说明灵魂不朽,又能说明人的统一性——灵肉的可分性并不否定人的统一性——并因而可保证人在末日的复活。在灵魂论上,多玛斯没有完全秉承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也结合了柏拉图的思想。多玛斯虽然接受了亚里士多德所讲的身体与灵魂(ψυχή)之不可分的统一性的理论,却没有把灵魂(ψυχή)减缩为单纯的“隐德来希”因为“隐德来希”属于物质世界,并且作为物质的形式,与物质如此密切相联,以至于会随着物质的消亡而消亡。为保证灵魂的不朽,多玛斯把亚里士多德的“灵魂”(ψυχή)概念和和柏拉图的“精神”(πνεύμα)概念结合为一个概念:灵魂(anima)。这样,作为身体的形式,灵魂同时是不朽的精神,正是此种精神使人成为人,并保证了人的不朽,因而保证了人在末日的复活。
值得强调的是,信经中“我信肉身的复活”中的“肉身”是个圣经概念,指全人,而不是指身体(当然包括身体)。因此,当我们说肉身之复活的时候,是说全人的复活。只有多玛斯所理解的灵魂能够支撑“全人”在死后继续存在和复活。信理部在一九七九年出的一份关于《死后和永生》的文件中肯定了多玛斯的灵魂论。在后来一篇重新专门探讨“中间状态”的文章里,拉辛各引用该文件以说明灵魂、复活和“中间状态”的关系:“有关死后和复活之间的中间状态,重要的是,教会坚信,在人死后,人之内仍有一种独立的精神因素继续存在。此种因素具有意识和意志,可以保证人的‘我’继续存在。教会用‘灵魂’一词来指称此种因素……由于人在其整个生命过程中都与物质世界相融合,在他死后,他也不会抛开他与物质世界的关系,仍然会拥抱它。只有如此,身体与复活的关系才具有意义。但我们不该因而就否认灵魂的观念,或者用‘新的身体’来代替灵魂。事实上,并不是随便什么身体选定了灵魂,而是继续存在的灵魂,在焦急地等待复活的基督的同时——等待精神与质料(身体)在基督内重新结合——把作为其生命质料的身体记在它内,并内在化了。”简言之,如果说复活是全人的复活,那么是灵魂通过其不朽性和它对人之历史的记忆或内在化,保证了人死后在“中间状态”的继续生存,以及同一个人在末日复活的可能性。
治学严谨的拉辛各指出,“中间状态”此种灵魂论的哲学根据,并不像那些神学家所说的不符合圣经,反而是与圣经相符合的。事实上,无论是旧约,还是新约都肯定,人不会“完全地”死去。按照犹太教占主导地位的教义(法利赛派),人死后不会消失于虚无,而是停留在阴府(sheol)里,以等待复活。这个“中间状态”是透过“亚巴郎的怀抱”(路16:19-29)、“祭台下面”(如默6:9)等形象来表达的。该教义也为耶稣和新约作者们所信奉。不过,新约作者们是透过基督论的角度来看待和发展此种思想的。既然阴府之门已被基督——复活和生命——打开,那死去的便活在他内,那在他内的,不会死去(参若11:25)。从此,在基督内死去的不再投入亚巴郎的怀抱,而是基督的怀抱(如同最后晚餐中的若望),而基督则出自父的怀抱。这样,人在死后,正如圣保禄所说的,仍会活在基督身边(斐1:23)。不过,死后的这种继续生存与在末日复活后的生存是不一样的,否则我们还会陷入“在死亡中复活”的危险。事实上,在致得撒洛尼人前书里,保禄还说,在末日,“那些死于基督内的人先要复活”(得前4:16)。这与他在致斐理伯人书里说的话并不相冲突,反而为教宗本笃十二世的《赞美天主》宪令提供了圣经依据:“在天主全面性的安排下,所有在基督受苦前过世的圣者的灵魂和所有接受基督圣洗的信者灵魂,只要在他们死亡时,无须受炼净,或假若在死亡已炼净过的所有灵魂,即使在肉身复活和公审判前都可以与基督一起活在天国和乐园中。”(《天主教教理》,第1023号)

三、到底什么是炼狱?

教宗本笃十二世的宪令是神学史上的一个突破,澄清了先前有关炼狱的某些错误认识,即认为在复活之前,人不可能同基督一起活在天国里。不过,我们也许还会问,既然在净化后,人无需等到复活便可享见天主,那么对他来说,“中间状态”岂不是不存在了吗?因而不是无需等待末日复活了吗?不是的,因为得救不单纯是个人的事,也是集体性的;换言之,只有整个基督奥体都得救了,个人的得救才会是圆满的,正如吕巴克枢机所说的:“当救赎还在进行中,当基督奥体还没有达到其圆满的程度,单个基督奥体的成员又如何能够达至圆满呢?”既然所有基督徒都因着洗礼而组成 “一个身体”、“一个人”,那么,“若是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都会一同受苦;若是一个肢体蒙受尊荣,所有的肢体都会一同欢乐。”(格前12:16)拉辛各说得好:“人既存在于自己内,也存在于自己外,存在于他人内,那发生在个体身上的事具有影响整个人类的效应;而发生于人类的事,也同样会影响到个体。‘基督的身体’意味着所有的人共同组成同一身体。因而,整个身体的命运也是每个肢体的命运……被爱所充满的人应该向真实的历史和它的持续性敞开,尽管在他所享见的爱里痛苦已经消失,一切忧虑都已结束,一切疑问都有了答案。只要救赎对于最后一个痛苦的人在天主内还不是现实,救赎就不是圆满的。”可见,教宗本笃十二世所说的净化后的享见天主与复活后的享见天主并不是同一的。当然,这不是说人在两种情况中的“福乐”有多少之别——我们常常需要把数量视角转化为质量视角——而是说个体得救与个体在全体得救中的圆满得救相比,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不圆满”的。
正是在得救的这种社会性或关系性视角下,我们才可理解炼狱的意义。我们在上面讲过,人死不是“全人”的死,灵魂通过将“我”以及对“我的历史”的内在化而继续使“我”存在。因此,“我”在死时虽然出离了历史,却不会因而割断与它的关系,“我”依然与“我”所熟识的人事,与“我”留下的影响和曾经影响“我”的一切相关。拉辛各用奥古斯定的时间论非常深刻地说明了死后的人与历史的这种关系,而正是此种关系为死后净化的需要提供了理由。奥古斯定在其《忏悔录》里把“时间三态统统转换为“现在时”(也是“现在是”),把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三种时间都纳入的心灵中,作为现在的三种不同方式,即现在的记忆、现在的知觉(注意)和现在的期待……过去事物的现在是记忆,现在事物的现在是注意,将来事物的现在是期待。”奥古斯定的这种时间观如何帮助我们理解炼狱呢?拉辛各回答说,首先,它说明,人不只有“物理时间”(physical time),还有“人的时间”(anthropological time),即奥古斯定所谓的“记忆时间”。“记忆时间的特征在于人和物理世界的关系:在此时间中,人既没有完全维系物理世界,也没有完全脱离它。这就意味着,当人出离生物世界时,记忆时间在人的物理时间里结束,并作为纯粹的记忆时间继续存在,但还没有成为‘永恒’。人在此生所成就的样子的决定性特征和在死后被净化的可能性,在此可找见其理由。”简言之,人的历史能够在人死后的纯粹的记忆时间里成为“现在”。如果人在其活着的历史里犯下不至于落入地狱的过错,那么这个过错及其影响的历史——往往在人死后依然继续的历史——将属于人在“中间状态”中的“现在”。
那么,拉辛各问到:“当一个人还是别人痛苦的原因,当他过错的影响力继续存于世界,并继续使别人痛苦时,他能够成为完美的,能够达到圆满境界吗?具有持久性的过错是‘我’本身的一部分,触及到我的内里,因而是我仍旧属于时间的部分,在此时间中有些人继续由于我而真实地痛苦着;正是透过这点,我的过错触及到了我……一个还没有补偿的过错,和它所导致的,并仍然潜藏的痛苦,这就是炼狱。炼狱因此就是在肯定将被决定性地接入天国的同时,为尘世生活所遗留的重负和爱者的隐蔽而深深地痛苦。”炼苦因此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尘世生活所遗留的重负,一是爱者的隐蔽。后者也被称为“净化之火”,或“神圣的爱火”。
经验“爱火”的净化不会只发生在死后,也不是所有的人死后都需要被净化,因为需要被净化的,是还没有成圣的人,至于圣人们则在其生前已经得到净化。圣女加大利纳·德·热纳(Catherine de Gênes)在其《论炼狱》一书里就把圣人的灵修经验比作炼狱的净化:“当圣者的灵魂还与肉身结合时,就被置于炼狱的神圣的爱火之中,以被全然焚烧,以获得彻底的净化,好在出离此世时,能够站在仁爱的天主前。正是借着这在其灵魂之内的爱火,圣者才明白炼灵受净化的处境。”圣女大德兰和圣十字架若望把这种生前的净化境况称作“灵性的黑夜”,与拉辛各所谓的“爱者的隐蔽”很相似。总之,“炼火”不是别的,正是主本身。因此,炼狱之火绝对不同于地狱之火;如果说地狱之火是绝望之火,那么炼狱之火则是希望和转化之火。拉辛各这样解释“炼火”:“当我们为炼狱赋予基督论的意义时,当我们把主本身理解为审判人的火,并且他是通过转化人和通过使人更配得其‘光荣的身体’(罗8:29;斐3:21)来审判人时,我们不是在给炼狱下真正基督信仰的定义吗?真正属于基督信仰的炼狱思想不正在于承认净化不是由随便哪种方法完成的,而是由主的转化力量所完成的吗?主的转化之火释放我们封闭的心,使之能够配得加入他生活的身体。当约阿希姆·格尼尔卡(Joachim Gnilka:德国著名圣经学家)说人将通过受‘很大的苦’才会得救的时候,他想说什么呢?这‘很大的苦’是指什么?这‘很大的苦’并不意味着从外在加给人的东西,而是人的无信之心走向主之火的艰难旅程,而主的火会净化他,直至使他完全肖似主。”被“神圣的爱火”净化,因此是人的内在转化过程,即通过主爱之火的净化而变得配得与光荣的身体,即主的身体——所有组成这身体的肢体——相结合。事实上,罪人之所以不能在死后立即达到与主的完美结合,正是因为他在其历史的负重和阴影里仍旧没有与基督的肢体相结合。
既然炼狱是内在的、灵性生命的境况,它就与物理意义上的空间没有关系。因此,炼狱不是有些人所想象的那种要忍受各种刑罚的类似集中营的东西,或者要忍受火烧的大火窑。那它会不会和时间有关系呢?有,但不是与我们平常所理解的物理时间(physical time)有关,而是与“人的时间”(anthropological time)、“精神性时间”有关。可以说,后者是质量上的,而非数量上的时间。比如,我们有“度日如年”的时候,在这种感觉里,数量上的日和年被划了等号。再比如电影《剑雨》里的一段台词所描述的爱情的经验:“我愿化身石桥,受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她从桥上经过。”也许他所爱的人从桥上走过的时间也就几分钟,然而他觉得尽管只是几分钟,也值得用这五百年的风吹、日晒和雨淋来换取,甚至“千年等一回也无悔”(《新白娘子传奇》主题曲)。我觉得,炼灵所经受的,与那愿化作石桥的人的经验非常相似,因为他们也是在等待“爱”(主)的来到和永恒的拥抱,而这爱却像火一样在燃烧着他们的心灵,使他们焦灼而痛苦。所以,拉辛各说:“被爱所转化的时间是无法用尘世的时间来计算的,但它不是永恒,而是一个阶段。想着用物理时间的长或短来衡量它,是对既联系着世界,又独立于世界之外的人之精神的不了解。”

四、活人能否帮助炼灵?

炼灵受主之爱火的净化似乎是炼灵自己与主之间的事,别人怎么能够介入?别人又如何能够帮助他走近主,为主的爱情所拥抱?拉辛各回答说:“人的存在不是封闭的单子;透过爱与恨,人与他所接近的人彼此相联。人的存在会作为错误或者恩宠而临在于其他人内。人从来不会只是他自己,或者确切地说,人是在别人内,同别人和借着别人而成为他自己的。无论是别人对他的诅咒,或是别人对他的宽恕,抑或是别人用爱来转化他的错误,都是他命运的一部分。”我们需要透过基督奥体来理解这段话。我们在上面看到,炼灵的痛苦来自他(她)与主的身体相结合的渴望。我们之所以说“主的身体”,而不说“主”的理由是清晰的:作为降生成人的救主,基督不单单是纳匝肋的耶稣,更是宇宙的基督,是具有集体意义的新人,是与所有得救者共同组成的同一“身体”、同一的天主子女。为此,耶稣说:“凡你们对我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个所做的,就是对我做的。”(玛25:40)当扫禄在去大马士革逮捕基督徒的路上被主打倒时,主没有问他“你为什么迫害我的门徒?”而是问他“你为什么迫害我?”(宗9:4)可见,耶稣与他的门徒,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同一的。这就是何以当炼灵还没有完全与他人共融时,无法与主相共融的原由。同样,炼灵也可在他人与他(她)的共融中达到与主的共融。这就是“诸圣相通”的意思。“诸圣相通”不是一个被物化的恩宠链带,仿佛恩宠是圣人们挣下并保存在天国宝库里的金钱似的,可以为我们缴纳赎金。不,“诸圣相通”是条关系链带,每根链条都是通过与其它链条的连接而转动和前进的。可以说,正是与其它链条的连接决定了每根链条的命运。所以,无论是别人的诅咒、宽恕,抑或是别人用爱对我的转化,都是我命运的一部分。同样,尘世中的人和天上的圣人与炼灵的关系也会影响到他(她)的命运。因此,拉辛各引用当代天主教神学泰斗巴尔塔撒(Hans Urs von Balthasar)的话说:“圣人在审判者前为炼灵的代祷,不是纯粹外在的祈祷——其功效在无法探测的审判者的旨意里是个未知数。不,他们的代祷首先是内在的重力,会让天秤的秤杆倾斜。”可见,我们为炼灵所做的祈祷、善功和弥撒等会对炼灵的命运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结语

与炼灵的这种关系说明,基督徒的命运不是单个人的命运,我们对别人的影响和别人对我们的影响是我们将来的决定性因素。因此,炼狱不仅仅是个死后的问题,更是个关系到我们尘世生活的问题。事实上,拉辛各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通过对死亡的思考和对终极命运的理解,来帮助人们更好、更真地面对尘世生活。在他看来,对死亡和死后的负责就是对我们当前生活的负责;假如我们不知道将来会如何,假如我们没有活着的目标和该有的警惕,那么我们会很自然地游戏人生。死是必然的,而生却不必然。因此,活着就是奇迹!但正是这稍纵即逝偶然之生,决定着我们永恒的走向。怎么去把握它,那要看我们怎么决定它的走向。圣人们把这短暂的一生看作朝向天主,朝向爱的旅程,他们努力使自己配得与天主相结合,甚至会无悔地走过漫长的灵性黑夜。对他们来说,炼狱,这个“中间状态”,不在天主的创造计划之内,而只是天主仁慈的彰显:天主只为人计划了天国;炼狱乃是天主不舍得放弃罪人的努力。所以,天国才是人生的终极目标。而达到此目标的过程是奋斗的,甚至是战斗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尤其不该把炼狱当作挡箭牌。因为一旦把炼狱当作挡箭牌,我们就会不努力爱天主,也会不努力爱人。可是,反过来想想看,如果天主不努力爱我们,我们会怎样?如果在我们死后,我们的近人不努力爱我们,我们又会怎样?就连人间的爱都能够促使人“愿化身石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爱人从桥上经过”,那么当我们知道我们被永恒之爱爱着时,当我们知道,不是我们在等待永恒之爱,而是永恒之爱从永远就等待着我们时,我们又该如何度过此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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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李景玺神父对该书的介绍:<若瑟·拉辛各的末世论>,《天主教研究论辑》,2010年第7辑,宗教文化出版社,第41-72页。
汤汉:<炼狱教义的探讨>,《神学论集》,第25号,第390页。
J. Le Goff, La naissance du Purgatoire, Gallimard, 1991, pp. 209-217.
Joseph Ratzinger, La mort et l’au-delà, Fayard, 1994, p.113.
同上,第116页。
同上,第262页。
同上。
同上,第274页。
“εντελέχεια”原意为“完成了的目的”,通常译作“实现”,指使事物从潜能过渡到现实。亚氏认为,事物是形式和质料的统一,形式构成事物的本质,赋予事物完善性和目的性,因此形式就是使事物得以实现的本原。人之生命的质料是身体,形式是灵魂。见亚里士多德著,吴寿彭译:《灵魂论及其它》,卷二,412a,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82-83页。
J. Ratzinger, « Entre la mort et la résurrection », Communio, Tome V, 1980, n° 3, p. 7 ; 17.
H. De Lubac, Catholicisme, Les aspects sociaux du dogme, Cerf, Paris, 2009, p. 97.
J. Ratzinger, La mort et l’au-delà, op.cit., p. 197.
王元晓:《奥古斯丁的时间观》,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08年,第23页。
La mort et l’au-delà, op.cit., p. 190.
同上,第194-196页。
转引自Chantal De Seyssel, « Purgatoire », Dictionnaire de Spiritualité, Tome XII, Beauchesne, Paris, 1986, p.2661.
J. Ratzinger, La mort et l’au-delà, op.cit., p. 237-238.
J. Ratzinger, La mort et l’au-delà, op.cit., p. 238.
同上,第240页。
同上。

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13-11-11 21:20:49

基督新教的人和那位所谓在这里称学术家的人会说:那是、拉辛各(本笃十六世)的炼狱思想,
他们把教会和圣母是天主之母都否了,他们还会理解“拉辛各(本笃十六世)的炼狱思想”吗。

天上有家 发表于 2013-11-11 21:24:54

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13-11-11 21:20
基督新教的人和那位所谓在这里称学术家的人会说:那是、拉辛各(本笃十六世)的炼狱思想,
他们把教会和圣 ...

当你批判别人时,请先好好阅读上边的文章内容,谢谢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1-11 21:39:22

每个宗教都有自己的信仰系统, 在天主教的信仰系统里,炼狱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环结,怀疑它不如研究它,看看它有多少合理成分。盲目相信不好,盲目怀疑也不好。除非你真正了解了它,否则你就无权反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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