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爵 发表于 2013-3-1 03:16:22

投名状与善恶的照片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3-3-1 03:19 编辑

    第一次听到“投名状”这个词,是《水浒传》中的经典故事“林冲雪夜上梁山”。讲的是东京汴梁城的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遭高太尉陷害,流落江湖。沧州横海郡的前朝皇族柴进写了一封介绍信,让他投奔水泊梁山的首领---白衣秀士王伦。怎奈王伦心胸狭窄,害怕将来林冲夺取他的头把交椅而百般刁难。王伦的弟兄朱贵、宋万等人劝谏王伦说如果不接纳林冲就是不给介绍人柴进面子,而得罪了柴进也就无法在江湖上立足了。王伦于是想了一个拖延的办法,让林冲纳“投名状”。     “状”在古汉语中是“文书”、“文件”的意思(相当于英语中的file),如“奖状”、“委任状”、“诉状”均含这个意思。林冲也以为所谓的“投名状”就是一份加入某组织的申请文件,如:“我志愿加入某组织……愿遵守组织的纪律,维护组织的荣誉……”。但山贼们告诉他:“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因为朝廷有朝廷王法、社会有社会的习俗、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如果生在文明社会,人们之间订立契约,其程序不外乎“白纸黑字、签字画押”。如有一方违约,或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被人们唾弃。但江湖险恶,山贼们的生存空间更加仄逼,不能用笔墨纸砚写的“投名状”来糊弄,只能用屠刀和鲜血写就一份“千里投名,万里投主”的文书。用人头做“投名状”,无非是说你想入伙吗?先杀一个人吧!杀了人你就成为主流社会的罪犯,也就断了后路,以后就只能一心一意做山贼草寇。   “投名状”是江湖上的契约。几年前,这个名词因为香港导演陈可辛拍摄的同名影片而在华语世界近名噪一时。    王怡先生在给电影《投名状》写的影评《人若赚得全世界》中写到:      电影中有一明一暗两个投名状,明的,是起初庞青云要入伙,山贼们说,我们凭什么相信他呢。于是杀人入伙,称为“投名状”。庞、赵、姜率一百零八人,歃血为盟,弃匪从军,跟着野心勃发的庞青云,拿命去拼。第二次是庞青云与二嫂相恋,平洪秀全之乱后,官升江苏巡抚。但朝廷说,老佛爷凭什么相信他呢。于是庞青云杀赵二虎,再纳一次投名状。
    但江湖险恶。占山为王、打家劫舍已属犯罪,为了加入犯罪的团伙而流无辜者的血更是罪上加罪。   圣经.创世纪记载了最昂贵的 “投名状”的故事--就是亚巴郎杀子的故事。亚巴郎是一个义人,蒙天主垂爱。在他百岁的时候,天主让他九十岁高龄的妻子撒辣生子。老来得子,自是欢喜得不得了。可天主又说了,带你心爱的独生子依撒格往摩黎雅地方去,在我所要指给你的一座山上,将他献为全燔祭(创:廿二:二)。亚巴郎二话没说,领着儿子依撒格,就准备向天主献祭。但我们知道,天主是无限慈悲的,他等着人们的回归如同一个倚门而望浪子回头的老父亲,哪还需要什么物质的投名状。   有投名状就有忌讳投名状的,比如一些裸官,将妻儿财产全部转到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自己孤身一人在为人民(币)服务。他(她)们不愿意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交上一份投名状,而是人在曹营心在汉,多捞一点是一点。      再比如,怀阳、我还有W先生的那张神秘的合影,近日牵动不少人士的心弦。昨夜“自由”看到善恶又在论坛里上蹿下跳,便说:“关键词:照片”。我想对自由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我和怀阳确实曾见到过W先生,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于是乎,举杯邀明月,镜头前三人。阿伽西(朝鲜语,对年轻女性的称呼,因为那夜在“韩国料理”店)帮我们照了相,照片存在W先生“苹果”的内存卡里。如果W先生想把照片给我们,应该当场留下我和怀阳的Email,回头发过来。或存入空间中,供我们下载。但W先生对此已早有戒备。   因为W先生是现实生活中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而“以善胜恶”是互联网世界中的一个声称忠于十万八千里外欧罗巴洲意大利国罗马主教的一个虚拟的ID。“以善胜恶”尽可能保持与现实生活中W先生的泾渭之别,以便能在两个角色间自由变换。所以,他“反爱国会”只反对加入爱国会的神职人员,对爱国会中真正掌权的、比照公务员待遇的干部职工都噤若寒蝉,因为他担心哪天“熊猫们”查到他的IP地址。照片就更不能公开,因为那样的话“忠贞天主教友以善胜恶”与“中产阶级W先生”两重身份就会重叠,交了这张投名状,就再也退不回去了。      所以,以善胜恶不是W先生!
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tn=baiduimagedetail&word=%E6%8A%95%E5%90%8D%E7%8A%B6&ie=utf-8&in=14495&cl=2&lm=-1&st=&pn=6&rn=1&di=122444007300&ln=1989&fr=&fm=&fmq=1362078828406_R&ic=&s=&se=&sme=0&tab=&width=&height=&face=&is=&istype=#pn6&-1&di122444007300&objURLhttp%3A%2F%2Fbj.bjlxtx.com%2Fmanager%2Feweb%2FUploadFile%2F2008416111548605.jpg&fromURLippr_z2C%24qAzdH3FAzdH3Fk3_z%26e3Bk3sxpx_z%26e3Bv54AzdH3Ftgu5_8dnb_z%26e3Bip4s&W478&H361&T8551&S40&TPjpg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3-1 05:33:22

:lol多大点事,善恶。

dominus 发表于 2013-3-1 06:23:45

据说,跟帖是一种美德。
看到这帖俺无语。
如果非要说一句,
那就是:
小修、地平线近来主题贴不断,
只是一帖不如一帖,
一篇不如一篇。
看着浪费时间,
不如闪了,
你们接着吵。

修公爵 发表于 2013-3-1 07:31:24

吹点牛,这两天的帖子质量还可以

hzs0918 发表于 2013-3-1 09:04:59

手机有蓝牙功能的。手机又是大家人人必备之物。
既然是三人留影以做纪念。
缘何修公当时没有要求善恶蓝牙传你一份呢?
时过三月,回头说别人没找你要邮箱,没有Email你很不厚道。

本山大叔退出春晚了,年过完了你一道又一道的笑点欲接本山大叔班呢?
文字不错,文章立意嘛……不说了。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3-1 09:44:58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3-1 05: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大点事,善恶。

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没事。:hug:

自由 发表于 2013-3-1 12:06:03

hzs0918 发表于 2013-3-1 09:04
手机有蓝牙功能的。手机又是大家人人必备之物。
既然是三人留影以做纪念。
缘何修公当时没有要求善恶蓝牙传 ...

问题是苹果手机用户,都会这样玩蓝牙?
再顺便问一问,黄灵救也用苹果手机吗?

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13-3-1 13:04:42

我都不看、X嘴里能吐出象牙(形容词)吗?

修公爵 发表于 2013-3-1 14:16:25

hzs0918 发表于 2013-3-1 0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手机有蓝牙功能的。手机又是大家人人必备之物。
既然是三人留影以做纪念。
缘何修公当时没有要求善恶蓝牙传 ...

文字不错,文章立意嘛……不说了
++++++++++++++++++++++++++++承蒙谬奖!但老夫确实没有蓝牙。

风行者 发表于 2013-3-1 14:30:17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在修公爵与以善胜恶之间,修公爵才是襟怀坦荡的,至少人家自己的照片公布了,有目共睹,以善胜恶总是拉扯别人转移话题,却从不敢正面承认自己心虚的事实!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3-3-1 15:07:59

      想要照片就直说!东北汉子以“妄证”别人,用激将法想取得照片根本是方式方法不对!

   就如同加入爱鬼灰、当了常委再登高一呼:“听天主的命胜于听人的命”一样可笑!——也是方式方法不对!

   自己不听命,反而还要喊口号!

   以善胜恶是否是W先生,已经是过去式了,茉莉(小德兰)和怀阳均已经作证!

   撒谎的人发的毒誓也还在!

   对别人污蔑、妄证后没有悔改,没有道歉,没有一丝向善的气息还想要照片???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3-3-1 15:19:33

照片是有,无容置疑!

但是:明知有照片,造假师还上蹿下跳,故意造谣、混淆黑白,其目的性很强。都忘却了自己是“天主义子”的名分,宁可发誓赌咒的造谣和妄证!

如果他不悔改、不道歉,道歉内容不真诚!想看照片的欲望就等着吧!

前提是:悔改、道歉,道歉内容一定要真诚!!(为何造谣的目的要有)

我们就等着他的悔改、道歉吧!

如果要照片,以后不要再来烦我,找就找造假师要他对人污蔑、造谣后的悔改和道歉去吧!

只要真心悔改,天主都乐意宽恕,更何况我这个来自“灰土的人”!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3-3-1 15:32:36

风行者 发表于 2013-3-1 14: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在修公爵与以善胜恶之间,修公爵才是襟怀坦荡的,至少人家自己的照片公布了,有目共睹 ...

      该贴我还没有回帖(从1楼道10楼),怎么在你嘴里就出来:“总是拉扯别人转移话题,却从不敢正面承认自己心虚的事实!”

      这不是“妄证”吗?

      这不是对教会信仰的践踏和教会训导的实际侮辱吗?

   修公爵襟怀坦荡到了可以当“睁眼瞎,可以故意造谣、混淆是非、黑白不分的”程度,对其如此“襟怀坦荡”,放眼此论坛,也只有你可以和其成为“莫逆”啊!

    你老实交待:你说我是“缩头乌龟”,我头都伸到沈阳溜达了一圈!换言之,你坦荡之极,头在哪里啊?

    有脑子就想想吧:

      1、当前手机都有拍照功能,用我的手机拍照了,我难道阻止他们用他的手机拍照?

      2、拍完照(11月底)后造假师什么时候跟我要过这张照片?

      3、造谣造的全世界都知道了,现在让我帖照片,我就得赶快听他的,双手赶快奉上?是否该对造谣有个说法啊?照片贴出来后,他的脸还往哪里搁啊?羞死了!这不正是用照片打他的脸,证明他是个造谣大师?先给他留点面子,给个下台的机会:先悔改、先道歉!——这才是胸襟!

风行者 发表于 2013-3-1 15:35:25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3-3-1 15: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片是有,无容置疑!

但是:明知有照片,造假师还上蹿下跳,故意造谣、混淆黑白,其目的性很强。都忘却了 ...

照片是有,哪里呢?或者在哪个帖子里我没见到?麻烦贴一下。谢谢

hzs0918 发表于 2013-3-1 16:34:40

智商,一定要注意智商。
楼主的文章要细心阅读。

但是我要说几句:损人利己的事,我们那不能做。
                            损人不利己的事,更不能做。
追在屁股后面要照片的人,并不是为了水落石出!
而是:1、起哄,开笑话。
         2、落井下石。

所以呢,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别为了面子做些嘴硬屁股软的事。
尤其是地平线!你敢公布自己的真实身份了再来喊叫。

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13-3-1 17:51:11

dominus 发表于 2013-3-1 06: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说,跟帖是一种美德。
看到这帖俺无语。
如果非要说一句,


小修、地平线近来主题贴不断,
只是一帖不如一帖,
一篇不如一篇。
-----------------------------------
其实他俩一个是怀着多疑和恨的心去论事的,另一个是让人洗了脑子写帖拿银子胡编乱造,违背教规教义的手 。
人们都看出来他们的帖是,一帖不如一帖,一篇不如一篇了,过去我说过他们,不要自己转着圈丢人丢脸!
俩位请记住好好学习学习、教会: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别的你就别去研究别踏入,因为得救的圣事都在这个罗马这个教会里,记住吧人们!!!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3-3-1 17:55:43

风行者 发表于 2013-3-1 15: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片是有,哪里呢?或者在哪个帖子里我没见到?麻烦贴一下。谢谢

在我电脑里呢!

想看就过来我打开电脑让你看吧!

如果想让我贴到网上,就找羞造假师吧!让他:先悔改、先道歉!

josephli 发表于 2013-3-1 19:00:48

风行者 发表于 2013-3-1 15: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片是有,哪里呢?或者在哪个帖子里我没见到?麻烦贴一下。谢谢

你哦,这是谁呀,你要就给呀,你说你老几呀、起什么哄呀?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人家都说不给你了,还死乞白咧的,这都什么人哪,真实的。。。。

自由 发表于 2013-3-1 20:32:23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3-3-1 17:55
在我电脑里呢!

想看就过来我打开电脑让你看吧!

向风行者发出热情洋溢的邀请。

自由 发表于 2013-3-2 07:18:13

自由 发表于 2013-3-1 20:32
向风行者发出热情洋溢的邀请。

风行者是接受邀请呢?还是接受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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