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21 20:21:05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1 17: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苹果:哪部福音教导你说:福音大于法典?

      你这不是歪理邪说吗?什么时候福音和法典对立了吗?


善恶,福音大于法典?是歪理邪说吗?


我没有说过,福音和法典对立。拜托。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1 20:52:25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1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

老牛:对不起啊,不知道你没有权限!


你这人会道歉?事实如修公爵所说:你是一边道歉,一边咬人。从你的嘴中听到上帝二字,只是想笑,觉得滑稽,上帝是什么?就是制造仇恨?连自己的神甫也不放过吗?我倒要听听,你咬山人的真正理由是什么?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1 22:16:56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1 2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人会道歉?事实如修公爵所说:你是一边道歉,一边咬人。从你的嘴中听到上帝二字,只是想笑,觉得滑稽 ...

提醒你要有讨论的前提,这样才容易沟通!

好了,你要咬你就咬,现在知道你看不见特殊讨论区的内容,就粘贴给你:

以下文字是来自《桃》文的2楼:

注意马达钦主教的致谢词,不难发现问题:

    “这个时刻我记起慈母圣教会最近提醒我的,当你担任了牧职之后,担任了上海教区辅佐金主教的主教之后,许多事情、身心应该全部放在牧事上面、福传上面,有一些职务不便再担任,所以从今天祝圣的这个时刻开始,我不再方便担任爱国会的成员。”

      注意这个词:“慈母圣教会最近提醒我的”!可以理解为:或许是罗马有明确要求!所以:77只是马达钦主教选择了听命!

   引申: 难道“慈母圣教会最近提醒我的”仅仅是提醒马达钦主教1个人?NO!应该理解为是所有教会成员!因为如果我们有“同一”的信仰,就该有“同一”的行为!

   在这个节骨眼上,“两山(山人、山雨来)争论”有多大意义?能唤醒众主内“同一”的行为?

   从自身曾有非法共祭的行为到山人此次对詹思禄的上海行所持的观点已经说明了他的信仰的提升!至少可以理解为他意识到:和非法共祭不是“共融圣事”(圣体圣事)的表达方式,是对教会共融的实际破坏!
   
      而山雨来提出的诸多问题,不该视而不见! 和马达钦主教比较,我更佩服诸多为主作证而长时间失去人身自由的主教们,他们是在用生活中的“每一天”为 信仰在作证——或许没有尽头! 教会更应时刻提醒自己想起这些“无声”主教们的 “沉默”见证 ,并为他们向天主送上热诚的祈祷和刻苦!为了坚持信仰而成为“不自由”的主教们,才是在中国的教会的鲜明“映像”!

    虽然对于我的问题:“是否还和参加爱鬼会的神职共祭”?山人的答复是:不谈这个!

    但是提醒:要讨论共融合一、要让在中国的神职们早日摆脱“上述机构”,在“公开团体”里这个问题是必需面对的!——因为它关乎信仰的“核心原则”!

    讨论这个问题或许能唤醒众主内“同一”的行为!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1 22:19:36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21 2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善恶,福音大于法典?是歪理邪说吗?




红富士还是红星:

   福音大于法典,是歪理邪说!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1 23:00:31

本帖最后由 在水一方 于 2012-8-21 16:08 编辑

以善胜恶:对于我的问题:“是否还和参加爱鬼会的神职共祭”?山人的答复是:不谈这个!

我只想知道,梵蒂冈什么时候有了不许与参加爱国会的神职同堂共祭的规定?还是欺善怕恶与青岛眼睛自己制定了这么一条规定?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2-8-22 01:05:15

福音大于法典,肯定不是歪理邪说!
法典出于福音,你说谁大谁小?!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22 04:26:24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1 2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红富士还是红星:

   福音大于法典,是歪理邪说!

善恶早安,福音大于法典,是歪理邪说!你想好了在回复。字面意思很淸楚,用不着我来说,我早弥撒去了。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22 08:36:36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1 2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红富士还是红星:

   福音大于法典,是歪理邪说!

''谁不认识圣经,就不认识基督。''
基督的话就是神,就是生命。它临在于教会的文字传承中,教会就是“活生生天主圣言”的一个载体。

福音是教会的使命,是教会永远不变的宗旨。

法典可以在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加从修正和完善,做到尽善尽美。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8-22 08:56:27

hzs0918 发表于 2012-8-6 10:48
能气死我的人还没生出来!
网络上严厉的语句并不代表我生气。
当我们谈亵渎的时候,你有意识的转移话题到“ ...

楼主转移话题确实是有意识的。

josephli 发表于 2012-8-22 09:10:15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1 2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善胜恶:对于我的问题:“是否还和参加爱鬼会的神职共祭”?山人的答复是:不谈这个!

我只想知道,梵 ...

      菲律宾马尼拉世界青年大会,爱鬼会也派神父去参加,企图参加由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主礼的弥撒,造成爱鬼会和教宗共祭既成事实。使爱鬼会合法化,迷惑中国大陆教友。当时万民福音部部长董高枢机主教觉察到爱鬼会的阴谋,竟和教宗发言人不约而同发表声明:不与教宗和普世教会共融的人员不得与祭!挫败了爱鬼会的阴谋!!1
      关于共祭,你还可以参看教廷的“八点指示”。

josephli 发表于 2012-8-22 09:28:17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8-21 05: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这几日几位义正言辞的“神长、教友”的发言,我觉得不是他们领不领受圣事的问题,而是应该建议教会牧人 ...

教会关于“乐山声明”的解释,很清楚的指出:被推定陷于负自科绝罚罪责的人员,不得担任履行教会任何职务,举行圣事礼仪。你为何视而不见?难道爱鬼会真的是你。。。了眼,。。。了心?不再听从教会训导?
    个人信息,你无权知道,虽然你还挂着爱鬼会的牌儿。说难听点,你不配!!!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8-22 10:58:07

圣公会的圣事有效?就这种囔糠夯货也来学术论坛得瑟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8-22 11:10:09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1 22:19
红富士还是红星:

   福音大于法典,是歪理邪说!

让此人接受福音,绝对是把珠宝给禽兽,一个智商正常,有初小文化,听过两堂慕道课的人都不会说出这等话来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2 12:49:37

以善胜恶:对于我的问题:“是否还和参加爱鬼会的神职共祭”?山人的答复是:不谈这个!

刘幼民:我只想知道,梵蒂冈什么在时候有了不许与参加爱国会的神职同堂共祭的规定?还是欺善怕恶与青岛眼睛用私意自己制定了这么一条规定?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2-8-22 14:07:15

当然受绝罚的神职的圣事不应该去领受,因为这样分裂教会的恶表,会造成肢体的纷争,除非在孤岛上只剩下你们俩儿,而且你已经进入了临终期。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22 14:12:50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22 0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不认识圣经,就不认识基督。''
基督的话就是神,就是生命。它临在于教会的文字传承中,教会就是“活 ...

善恶你在看吗?出来说两句。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8-22 14:55:52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22 14:12
善恶你在看吗?出来说两句。

苹果想把他绕糊涂?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2 16:35:40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8-22 04: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让此人接受福音,绝对是把珠宝给禽兽,一个智商正常,有初小文化,听过两堂慕道课的人都不会说出这等话来 ...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1 22:19
   福音大于法典,是歪理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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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公爵:让此人接受福音,绝对是把珠宝给禽兽,一个智商正常,有初小文化,听过两堂慕道课的人都不会说出这等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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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修,欺善怕恶这个人自以为很通法典,于是就和他自以为很忠贞一样,只能通过高抬法典,高抬忠贞,来高抬自己了。一个没有过成就的人,给自己找一点乐子,你就成全一下他吧。他很可怜!

andrew_wzh 发表于 2012-8-22 18:05:30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8-22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让此人接受福音,绝对是把珠宝给禽兽,一个智商正常,有初小文化,听过两堂慕道课的人都不会说出这等话来 ...

不是入于口的,使人污秽;而是出于口的,才使人污秽(玛:十五:十一)

去告解吧, 要找合法的神父才有用哦......

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12-8-22 18:24:58

josephli 发表于 2012-8-22 0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教会关于“乐山声明”的解释,很清楚的指出:被推定陷于负自科绝罚罪责的人员,不得担任履行教会任何职务 ...

不管怎么讲,一触到,会团和参加自办人的良心,他们就会歇斯底里的疯狂,这也是在实际的环境中,论坛上、聊天室和接触到自办的牧人及信友一个反应、是触到阻碍合一共融的一个软肋吧?你们为什么不舒服?你们疯狂什么?真的不理解?你们信的是罗马天主教吧?难道你们参加的不是罗马教会吗?反思一下人的良心,别受到良心的谴责?牧函刚刚发表,你们看看那些表演是多么的无耻,坛子上有人一拿出牧函学习,伪忠贞的大帽子先扣上,为什么?为什么一提参加自办的人,你们就疯狂?上诲的马主教不是退出会团了,会团自办的人你们只说不做吗?怎么动着你们的神经了?口念经伦,心可象法利塞人?
教宗不是说了会团和自办非法自圣本身就与教会不符吗?你们不是口口声声服从罗马教宗吗?、为什么一提会团自办,你们就疯狂?你们疯狂什么?难道你们与它有利益的关糸吗?还是动着你们的饭碗了?还是触着那违背真理的良心了? 反思一下吧 良心,别受到良心的谴责?
用个头像看着都不舒服?那你的头像是干什么的,是让人认识是会团的“秘书长”吗?真都不知道什么叫丢人显脸,还自觉“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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