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6 07:05:34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5 2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除了覆手礼要有实质性的接触外,施行圣事者还要有意向!满足这些条件,圣事就是有效的!

关于“意向”的章 ...

善恶早安,我很认真读过了。知道了。在你的关怀下成长:lol,你比918理智多了。谢谢。:victory:

hzs0918 发表于 2012-8-6 10:48:27

能气死我的人还没生出来!
网络上严厉的语句并不代表我生气。
当我们谈亵渎的时候,你有意识的转移话题到“有效或无效”。
请注意,我说的是“有意识”。就是说你是故意的,而且从我们平时的说话中我清楚的了解。那些话你是说不出来的,所以严厉的文字就是要你带给在背后给你支招的人。
也希望他不要藏头隐身。可以现身出来堂堂正正的讨论一番。

基督徒任何时候首先的一点就是堂堂正正的做人,以言以行来践行基督精神!
藏头隐面、狗苟蝇营首先不是正派人。

对于你在论坛的言论或行为,我觉得不屑于批评。因为你来论坛并不是为真理做见证,而是为了玩。道不同、不相与之谋。
祝你玩好,这也是我最近为什么不回复不点评你任何言语的理由。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6 16:50:18

hzs0918 发表于 2012-8-6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能气死我的人还没生出来!
网络上严厉的语句并不代表我生气。
当我们谈亵渎的时候,你有意识的转移话题到“ ...

呵呵,我在论坛发言回复,全是我的理解和领会,也许不对,也许不够严谨。那没有关系。我最大的特点,是虚心接受,加以改正。至于你说''背后''。我还是那句话,一笑而过。
我来论坛是严肃认真的,不是来玩的,不要认为观点不同,就要成为敌人。我还会把你当朋友。

祝你主禸平安。一切安好。不在回复。

若瑟保禄 发表于 2012-8-6 17:42:09

我们要参与合法有效的圣事,天主赐予神职们权利,是要他们合法地举行圣事,而不是非法行圣事。我们不能光图所谓的有效而不注意其合法。

asd123 发表于 2012-8-6 18:13:38


只要有效都可以领受!

这糊涂教友!如果明白了是受绝罪牧人,再去参加他的礼仪及领受他的圣事,是共同亵渎的行为,可想是什么罪了。


点评http://www.chinacath.org/uc_server/avatar.php?uid=22156&size=small
苹果的信仰前提是在有效二字发表于 昨天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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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教友糊涂大了! 有效?呵呵?你好糊涂啊!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6 20:02:42

asd123 发表于 2012-8-6 1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点评
苹果的信仰前提是在有效二字发表于 昨天 17:45-----



呵呵,你老糊涂了,重复二遍了,没啥意思。老伴让你回家了。;P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8 15:31:08

苹果:看了这个帖子后,您现在还是持“只要有效就领受”的观点,还是要修正为:“不仅有效还要合法”?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8 17:41:36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8 15: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苹果:看了这个帖子后,您现在还是持“只要有效就领受”的观点,还是要修正为:“不仅有效还要合法”? ...

好,知道了。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9 10:58:58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8 17: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知道了。

以善胜恶知道了什么?知道了这个问题产生的后果还是清楚知道这个问题?你选择哪一种?
.................................................................................................................................................

呵呵,早安!两种我都知道了。你放心吧。谢谢:handshake

卢德 发表于 2012-8-11 09:14:55

要是家长告诉孩子,没钱就去偷、去抢,什么违法不违法的,是钱就能花,那不是坑孩子嘛?那是真理吗?耶稣是真理,不是真理的,是耶稣的吗?

迷糊 发表于 2012-8-11 13:35:41

有效非法的主教神父们所做的不该叫圣事,该叫法事。他们的“圣事”在天主台前是无效的,就是天主不会悦纳!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13 21:05:36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9 1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善胜恶知道了什么?知道了这个问题产生的后果还是清楚知道这个问题?你选择哪一种?
............. ...

“有效非法”最贴切的比喻就是:

   会开车却没有驾照!——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更是不希望诸多乘客去乘坐的!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0 18:10:25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13 14: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效非法”最贴切的比喻就是:

   会开车却没有驾照!——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更是不希望诸多乘客 ...

看了你的“山人不道歉,以善胜恶道歉!”我对你大大改观,终于明白了修公爵为什么会讨厌你,原来是因为你不如修公爵光明磊落。O(∩_∩)O哈哈哈~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0 21:48:42

看了你的“山人不道歉,以善胜恶道歉”之后,我就想问你一句,当你标榜自己的时候,你是否想到过你不如山人,也不如修公爵忠贞呢?你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胜过了你,使你暴漏了自己的虚伪呢?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0 22:48:23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0 2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你的“山人不道歉,以善胜恶道歉”之后,我就想问你一句,当你标榜自己的时候,你是否想到过你不如山人 ...

以善胜恶就是以善胜恶!

尽量希望说与做同步!

如果有虚伪之处,请提醒指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1 00:05:18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0 15: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善胜恶就是以善胜恶!

尽量希望说与做同步!


我早就说过,标榜自己忠贞的一定是伪忠贞,只有那些以为自己不够忠贞而努力追求的天主教徒可以成为忠贞。你为了标榜自己,就莫名其妙的去践踏别人,你说说,你能够真的忠贞吗?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1 00:43:31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0 15: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善胜恶就是以善胜恶!

尽量希望说与做同步!


以善胜恶,我以前对你还是有一些好印象,可是你的这篇文字非常扫兴,如果你可以向杨小斌神甫做出真诚道歉,我也愿意重新评价你的为人。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1 01:08:56

老牛:我需要标榜自己吗?

      信仰如果是标榜,还是信仰吗?

      我只是顺道提醒山人:道歉不会掉肉的,更不是可耻的事!在信仰内道歉是天主喜悦的事!提醒他才是真爱护他,而不是捧杀!我们信仰生活的的目标是:日进于德,拉近自己和天主之间的关系,尽量行动相称于主!

       两山冲突,是因山人无凭据的猜测引起,和我谈及本人的事情有类似之处,所以顺道提及,也是个提醒!

       如果你非要理解为:标榜,你就这么理解吧!这是你的思考,不是我的本意!但你的理解同时也是提醒我自己:写文字要更谨慎,努力做到有一说一,做到就事论事!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8-21 01:25:01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1 0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早就说过,标榜自己忠贞的一定是伪忠贞,只有那些以为自己不够忠贞而努力追求的天主教徒可以成为忠贞。 ...

另外:我从来没有说自己忠贞!

             要做到忠贞并非是只坚持"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这四大特征就够了!还有<信经>中的其余"11信"也同样重要!所以:信德的考验是全方位的!当我们每天反省仔细思索的时候,才发现:信的不够"坚定",以致于竟然在乎老牛的"曲解"!

            其实:在自我和天主之间的关系上,是一再是否愿意用耶稣指导的生活方式来回应造物主,而拉近自我和神之间的关系!

         正如同我曾提醒小德兰的:世人和世事不该成为阻碍自我和天主之间关系的因素!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8-21 05:53:36

看到这几日几位义正言辞的“神长、教友”的发言,我觉得不是他们领不领受圣事的问题,而是应该建议教会牧人停他们的圣事。这些“活圣人”们领受圣事才是对吾主的亵渎。他们什么离经叛道的话都能说出来,有时我甚至感到时空错位,仿佛他们自己就是神。那话说的语气忒大了。
当然了,我们无法建议,因为活圣人们都是匿名的,至于他们是哪个教区而又是哪个堂区的,是男是女,抑或双性人、变性人,姓甚名谁,我们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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