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天星3 发表于 2014-6-27 16:17
写这篇文字的教友也是个不服从教会管理的人。
新乡教区的教友代表夏有信会长激动地说:
跟随教区长,领向那里,教友就走向那里。
自由 发表于 2014-6-28 05:55
新乡教区的教友代表夏有信会长激动地说:
跟随教区长,领向那里,教友就走向那里。 ...
路是自己选的,你去吧。。。。。。。
joserphli 发表于 2014-6-28 10:33
路是自己选的,你去吧。。。。。。。
第二类是撒杜塞人。教宗说:“这些人没有信仰,他们丧失了信仰!他们在与权势配合的道路上从事宗教行业。换句话说,他们与政治权势、经济权势达成协议。他们是有权势的人。
joserphli 发表于 2014-6-28 10:33
路是自己选的,你去吧。。。。。。。
新乡教区的教友代表夏有信会长激动地说:
跟随教区长,领向那里,教友就走向那里。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1-6 00:01
小小的建议,既然将这件事发到网上,想必当事人都没有等到天主审判的耐心,而是借助网友这一“大陪审团”定 ...
当年在这大谈服从的人,现在基本上都背叛了他们当年“三忠于、四热爱”的教宗,令我不由地想起一位轮子说的话“时间是个神”
josephli 发表于 2011-11-6 18:54
各位网友:非法神职都有一个漂亮的借口:我们是为了传福音,为了教区的发展。这样就可以不用服从教宗服从主 ...
还在不在?出来走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