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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树新主教——就有关天主教教义问题和安主教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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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4 17: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0-2-25 10:47 编辑

尊敬的安树新主教:
    主内平安!我是一名普通的天主教信友(不属于保定教区),对您的景仰伴随着我一路成长——从一个孩童已经成长为已过而立之年。在网络上看到了与您有关的事情,可以说是2009年天主教在国内发生的大事之一,影响很广泛:不仅是国内,就连万民福音部都为您的个人问题出了公报,很少见啊!也有可能还造成了我对您的误解:现就天主教在线对您的采访内容中的一些教义方面的基本问题向您请教,期盼您帮我解惑,因为您是教义的导师、神圣敬礼的司祭和治理的服务者!我没有您的联系方式所以就用了公开信的方式,请您见谅!

1、圣事共融原则
    您多次在天主教在线对您采访的内容中提到圣事共融原则,并说没有违反该原则。我不知道您讲的圣事共融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对圣事共融原则多少也有些了解,帮助我了解此原则的是我学习了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的《活于感恩祭的教会》通喻和教宗本笃十六世的《牧函》。其中在《活于感恩祭的教会》通喻第四章“感恩祭与教会共融”中,先教宗指出:“共融的教会学”概念,是梵二大公会议文献的中心及基本思想。且“共融”是可见的和不可见的。其中“有形可见的有形可见的幅度中表达,即指在宗徒的训诲、在圣事以及在圣统制中的共融。”(通喻35节)“教会的共融”也是可见的,它借大公会议的教导中所列举的各种联系而表达出来:“领有基督的圣神,又接受其教会的全部组织,及教会内所设的一切得救的方法,同时在教会的有形组织内,以信仰、圣事及教会行政与共融的联系,并与借着教宗及主教们而治理教会的基督联合在一起的那些人,便是完整地参加了教会的社团”(《教会宪章》14)(通喻38节)。按照教宗的指导:“圣事共融”应该属于有形可见的表达“共融”的范畴。接下来,教宗在该通喻中指出:“教会共融的有形及无形要素之间的密切关系,是教会作为救恩圣事的本质”。也就是说这是教会的核心原则。

    在该通喻44节就共祭问题,教宗更是做出了非常明确的指导:“正因为感恩祭是藉着主的牺牲,并藉着领受祂的圣体圣血而实现教会的合一,因而绝对需要在信仰的宣示、在圣事及在教会管理的联系上有完全的共融,因此,除非这些联系完全重建起来,就不能共同举行感恩祭。任何这样的共祭,都不是达到圆满共融的有效方法,反而可能成为其阻碍,因为它会让我们不再感觉到距离这目标尚远,同时对于所信仰的某些真理,也会产生或加剧模棱两可的情况;只有在真理中才能走上完全的共融之路。在这个领域中,教会的法律绝对没有通融的余地(参阅《天主教法典》908条......”

    我个人认为:在教宗《牧函》第10节,教宗本笃十六世就共祭问题的指导是和《活于感恩祭的教会》通喻44节的指导完全一致的。

        再回到我提出问题的原因:您说没有违反圣事共融原则。但具我这个主内弟兄仅仅从网络上知道的消息,苏长山在去世以前不仅是保定市天主教爱国会的法人(见http://news.0312.net/files/20099/20090902145939.htm),而且也是2000年1月6日主显节,未经教宗批准而接受“非法”祝圣的五位主教之一(见http://test.cathnewschina.com/2006/12/08/CH01555/)。
        先说爱国会:教宗《牧函》对此机构已经有明确的论述。再说“非法”祝圣:可是触犯《天主教法典》1382条的。而关于“自科绝罚”,在2008年05月31日圣座教义部秘书安杰洛·阿玛托总主教解释教义部发表的《关于保护圣秩圣事的法令》时指出:“自科绝罚意味着绝罚是自动的。其次,在具体的情况中,这项绝罚禁止受绝罚的人: 1、在弥撒圣祭或其它一切敬礼中,担任任何职务; 2、举行圣事或圣仪或领受圣事; 3、担任教会的任务或职务或行使治理的权力。”
    所以我个人的理解是:不论苏长山当时您认为他是神父还是主教,和参加爱国会并且接受了“非法”祝圣的人士共祭就已经违反了我学习《活于感恩祭的教会》通喻和教宗本笃十六世的教宗《牧函》后所理解的“圣事共融原则”。

    当然:或许您对“圣事共融原则”有不同的理解,我非常想了解。以解除我和广大在主内的弟兄姊妹对我们非常景仰的主教——您的误解!

2、教廷接纳的是“主教”还是“爱国会原则”?

     关于您在保定市天主教爱国会担任职务的问题:您在采访中指出:“后来我知道了,80%以上的主教都被教宗认可了。我看到这个:我们反对人家,但是人家已经被教廷接纳了。教廷接纳的我们还不接纳这就是问题。我就看教廷的方向,按照教廷的方向去做。”

    但我知道,教廷没有接纳爱国会原则:教宗《牧函》明确指出:“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 与天主教的教义无法调和”。而 “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是《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章程》[2004年] 第3条的内容。所以:加入爱国会并不是教廷的方向!

    我的理解是:教廷接纳的是“主教”,虽然这些主教很多还在爱国会担任职务,陈日君枢机也指出“内心与教宗共融、外表却又参加独立自办教会、是矛盾的”。否则教宗也不会在《牧函》里关于“事后认可”的段落要求他们:“并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人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换言之,教宗是具体要求他们要走出矛盾,不仅要有“不可见”的“共融” ,更要不断地表现出“有形可见”的“共融”。所以:这些被教廷接纳了的主教还在爱国会担任职务,并不是我们效法的榜样!
        另外您担任了爱国会的职务,我们理解为:您认同了《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章程》[2004年] 第3条的内容,否则就不会担任这个职务的,您说呢?
    我个人的理解是您对于接纳的“对象”理解错了,以及担任爱国会的职务也是违反了共融原则。当然我非常希望您来帮助我解惑。

    恭祝:圣德日增!

                                                                                                          主内信友:以善胜恶

                                                                                                          2010年2月23日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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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冷山 + 10 说得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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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5 00: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信写的非常棒!有礼、有理、有力、有节、有据。思路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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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5 04: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文所说的,其实安主教都知道,只是不能按照去做而已。三个字: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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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02: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zs0918 于 2010-2-26 02:15 编辑

信仰生活不仅仅是简单的信而已,具体的在于做。“听天主的话而遵行的人是有福的。”
十戒第一条 爱天主在万有之上。
做为神长却因为世俗、政权、人为的因素而站错队伍。还找出一些理由来搪塞......
我们作为基督徒在天主和别的一切事物中的选择只有一个答案----天主
哪怕为这个答案而舍生致命!这就是信仰的宣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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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0: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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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3: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篇文章,有一点想法:
1、这应该是一篇直接交给安主教的信,在中国的传统中“为长者晦”是一个伦理的原则;因为我认识安主教,相信他是出于误解地缘故才做出一些让人无奈的事来。一旦他认清了,我相信他绝对不会没有勇气改正的!
2、文章作者的论点本人非常赞同,并且视之为扎根于教会正统道理的论述。如果作者能把相关的内容:特别是关于地上地下问题的看法写出来,我一定会拜读的。
3、天主圣神的恩宠与我们的教会在一起,祂不会允许我们偏离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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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21: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长们不管担任什么职务,包括此文章提到的爱国会的职务,甚至于参加人大或政协之类的……但是,只要他的心能够保持担任此职务之前他对天主和对教会的那颗出于爱主爱人去服务大众的心,那么未尝不可呢!?只是,现实往往没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一旦踏入了那个圈,当钱、权开始充斥着自己的心时,信仰是否可以帮他度过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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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00: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zs0918 于 2010-3-3 21:43 编辑
神长们不管担任什么职务,包括此文章提到的爱国会的职务,甚至于参加人大或政协之类的……但是,只要他的心 ...
20090622 发表于 2010-3-2 21:41


对于这个观点 本人不敢苟同!披着无神论的外衣却说自己是有神论者。本身就是自相矛盾。
如果是普通教友,此观点、做法尚值得商榷。
而神长们,坚决不能有这观点、想法、甚至做法!!
主耶稣教导我们“是就是是,非就是非。”言行必须一致。
神长们如果这样做会对普通教友起到混淆视听的结果
陈日君枢机也指出“内心与教宗共融、外表却又参加独立自办教会、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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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4 01: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b]中国的地上教会就是这样的,陈枢机如是说:在主教团及爱国会之上另有一个机构称为「天主教全国代表大会」,是教会最高机构,职权是通过或修订爱国会及主教团的章程及选举爱国会及主教团的首长和其他职员。这全国代表大会的成员包括所有主教、多位司铎、修女及信友代表(代表如何选出无从而知),但会议是在上述平信徒的领导下举行,且有一大群政府官员坐在台上几乎担任大会主礼。】
    这个平信徒就是刘柏年。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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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5 08: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内的兄弟,平安!
  我们只要管理经营好自己的信德就可以了,别人的事自有天主的意旨在他身上做工,不要做口舌之争,去向普天下宣讲主的福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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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4 23: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admin


一个普通信徒所理解的道理,作为一个主教更加清楚,这没有疑问。如果是这样,那么与之不合作的神职教友显然就不应该受到责备。

换言之,无奈的情况下,主教作了些不符合的选择,这些主教是非常清楚的。

可喜的是,一章“保定教区纷争呈现缓和迹象”让人欣慰,安主教不但获得了让人尊敬,更让人值得感谢,主教的坦诚,胸怀,谦逊,告诉了我们这些并不属于保定教区的信徒来说,看到了希望。由此,无疑给某些试图开脱主教的一些不符合的“明智”人物刮了一个回马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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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4 23: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某些试图开脱主教的一些不符合的“明智”人物刮了一个回马耳光。”

这里说白了,不过是为自己已经产生的不符合拉人下马而已,“黄泉路上有人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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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20: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级在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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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21: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回味。
通常我们是考虑对还是错,毕竟这些明显的,
楼主当然没说错,非常支持。
然而问题不仅仅是对错,更有与之外的东西。
通过这个事件,各人物粉墨登场,各自都在盘算,
然圣座是清醒的,
天主教在线也做了相关的努力,
这些可以看见或可以分析,
前面路还艰难,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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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20: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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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7 21: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纳安主教精神,放开安主教的行为,不解。那对港的陈枢机应该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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