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学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248|回复: 0

丛日云/信仰多元时代基督教的角色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24 19: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的话题是“信仰缺失的时代”,我觉得,这种表述部分是对的,但是,这个时代真正的特点不是信仰缺失,而是信仰多元化。在信仰多元化的时代,我们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如何面对这样一个信仰多元化的现状?在多元化的时代,我们如何进行抉择?什么是信仰?那种仰之弥高的信仰,的确是大多数中国人所没有的。但是,如果将“信仰”解释得宽泛一些的话,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信仰。如果一个人没有信仰,没有人生目标,没有基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人简直就无法生活和生存。
    人与人的主要区别,在于信仰的层级和内容不同而已:有些人的信仰,是终极的、深层次的、超越的,追求精神境界的提升和获得精神生命的永恒;有的人的信仰属于浅表的、具像的、世俗的,追求此世的某种目标。即使同属前一种信仰,也是千差万别的。总之,大家或有意识的,或在潜意识中,都有某种信仰的对象。即便你信仰金钱、权力,信仰某个俗人,信仰巫术,或蛇仙或狐仙,也都是一种信仰。现在是一种信仰多元的时代。以前那个大一统的时代结束之后,出现了多元的社会,而多元的社会必然是多元化的信仰体系、多元化的道德体系。
  我们现在面临着社会溃败,精神堕落,道德解体的状况,人们在呼吁着信仰,呼吁着道德重建。其中有一种声音,怀念所谓的“前三十年”。那个时候,人们目标明确,充满自信,没有空虚、彷惶和焦虑。且不说那种状况是否可欲,我们需正视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回到那个时代。那种信仰和道德体系大一统的实现,是以牺牲和压抑个人为代价的。今天,个人已经挣脱了那种束缚和压抑,得到初步的解放。个人在成长,现代人格正在走向成熟,这个过程不可逆转。新的信仰和道德体系的重建,必须在此基础之上,不是重新将解放了的个人再压缩回去,装到甁子里封堵起来,而是在承认个人、尊重个人的基础上,重建现代人格,即以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人为基础的信仰和道德体系。如果与这个大方向相悖,必然碰壁,也必然给社会带来更多和更长时间的混乱。
  个人得到解放,社会日益多元化。基于这种现实,已经没有一种信仰能够独自承担重整人心的角色。没有一种信仰或意识形态能够将13亿人都纳入到它的轨道上,都接受它的信仰和道德准则。这种多元化是一个现实,也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那么,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最危险、最有害的做法是什么?就是垄断信仰资源、垄断道德资源,即认为只有自己才是社会的教化者,有资格强制人们遵从某种信仰,有资格制定全民的道德规范,甚至自己就是信仰的对象、道德的化身,其他的精神资源都受到排斥和压制,这是最有害的做法。
  有宗教信仰的人容易从自己信仰的立场出发,相信只有宗教,甚至只有自己的宗教能够重整人心。这种宗教救世说也有偏颇。13亿人有不同的精神需求。无疑,在这13亿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需要宗教,但是,我不相信全民都需要宗教。即使在西方社会,如西欧国家,宗教也在走向衰落,上教堂的人在减少,社会日益世俗化。今天我们讲宗教对西方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历史的叙述,即基督宗教孕育了现代文明。在今天,它已经演变为一种文化,所以,今天宗教对西方社会的影响,有一部分是直接的,还有一部分是间接的,是基督宗教的文化精神在发生着持久的影响。在中国的13亿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需要宗教,今天,可能有二三亿人得到了他们的宗教信仰。如果有充分的宗教自由,宗教信徒可能还会有一定的增长。也就是说,由于权力的干预和压制,有相当一批人没有找到属于他的信仰或宗教,处于彷徨、焦虑甚至堕落之中。这意味着,宗教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还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在现代社会,世俗化是大势所趋,需要宗教信仰的毕竟只是人口中的一部分,不可能是全体。至于信仰宗教的人群,也不可能把他们都统一到一种宗教上。没有一种宗教应该追求一统江湖、千秋万代。
  在宗教信仰之外,各种世俗的意识形态,也能对我们的道德重建起到积极作用。就政治法律的层面而言,比较开明的或者比较合理的做法,便是承认这种多元化的状态,充分利用多元化的道德资源,以重建新时代的道德体系。无论其理论基础或信仰基础是什么,只要它是教人向善的,都有它的积极作用。大家和谐共存、自由竞争,这是一个理想的状态。多年来,一些宗教界人士在寻求得到各种宗教认同的“全球伦理”,作为各种宗教的最大公约数或共同底线的基本规范,其实也可以将各种世俗学说容纳进来。当初《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的制定就是成功的例证:信守不同信仰和意识形态的人,在关于人类如何共处的基本规则或伦理规范上能够达成一致。
  多元化的信仰资源中既有官方的,也有民间的;既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既有传统的,也有现代的;既有宗教的,也有世俗的。各种信仰资源和平共存,互相竞争,让每个人都能各得其所,让心灵有一个安放之处。
  这样说的一个基本估计,是人的精神气质和需要是千差万别的。有的人一接触到某种信仰,在心灵深处便出现一些特殊的反应,心头一震,眼前一亮,恍然大悟,幡然悔悟,等等,于是便彻底地皈依。各种宗教的历史上,这种事情都有很多,比如基督宗教的保罗,佛教的慧能。用佛教的语言说,这叫“缘份”,或“慧根”。他具有某种先天的特质,与某种宗教相契合。这样的人,如果找不到适合他的宗教,其心灵可能就处于空虚无根的状态,甚至处于一种精神的病态。所以,要让各种宗教正常发展和传播,让需要它的人都得到它。
  还有一些人,对各种宗教都不感兴趣,怎么办呢?也许有某种世俗的学说,会对这样的人有一种指引或约束作用。比如,官方的宣传和道德教育,很多人认为它是虚伪的说教,甚至将它视作今天道德解体的根源。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它确实在影响着一部分人。一方面,我们不得不承认,官方的宣传和道德教育收效甚微,甚至在培养伪君子;但另一方面,它灌输的一些道德规范也有积极的因素,它树立的一些模范和榜样,对于一些人也有正面的影响。你可以说,有些人只是嘴上的,心里并不真信,但不真信,不等于完全不信,它可能还是会受到一定影响。而这一点影响的积极作用,我们也应该承认。还有一个,是儒家学说。儒家在历史上承担着道德教化的功能,它的思想资源,在今天仍然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西方人说,一个人心中没有上帝,他怎么还能做一个好人呢?这是不可思议的。但不可思议的现象还是发生了,在中国历史上,确实有些人心中没有上帝,但是他们信奉和恭行儒家学说和道德规范,仍然能够作个君子,还有人愿意不断追求“圣人”的境界。儒家学说培养过一些好人,好官,好皇帝。
  不过,我们也得承认,各种世俗学说与基督宗教的信仰相比,无论在境界上还是深度上,都有很大的差距。比如说,我们将雷锋与特蕾莎修女作一个对比。假如官方塑造的雷锋的形象完全是真实的,那么它与真实的特蕾莎修女在精神境界上、思想深度上也差之甚远。但我们也不能要求人人都成为特雷莎,基督教徒也不都是特雷莎吧?做不了特雷莎,退求其次,能够摹仿一下宣传中的雷锋,也可以呀。我的意思是说,在多元化的社会里,要让多种有益的思想资源共同对当下的道德重建发挥作用。
  如果在各种精神需求都得到释放的时代仍然以权力维护思想的大一统,用强制的力量压制思想的多元发展和竞争,结果就会造成国民的心灵饥荒、社会的精神病态。一直以来,我们的小学、中学进行着标准化的“三观”教育,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学生们在上了大学或者进入社会之后,听了一堂课、遇到一件事,或者读了一则新闻,就惊呼“三观尽毁呀!”“三观碎了一地呀!”。你这个“三观”为何如此脆弱呢?十几年的教育,一下子碎了?这就需要我们反思这种“三观”教育本身的问题和局限。在多种思想资源中,基督宗教有它的独特作用,因为基督宗教与现代文明有着天然的契合性或亲和性。我们都知道,现代文明起源于西方,而西方的现代文明是由基督宗教孕育形成的。换言之,基督宗教是现代文明的母体。汤因比曾经将基督宗教比喻为孵化了现代文明的“蛹”,现代文明就是化蛹为蝶,是从基督宗教母体中演化出来的。虽然现代文明在诞生的时候,曾经与其基督教母体发生过严重的冲突,但这种冲突是表象,是现代文明在挣脱母体而获得独立生命过程中的阵痛。两者注定有着血脉相联的亲缘关系。在世界各大宗教、各大文明的传统文化当中,基督宗教和现代文明具有一种天然的契合性。自明末基督宗教来到中国,就成为现代文明的一个载体,在今天,它对中国现代文明的建设,仍然承担着特殊的角色。孕育了西方现代文明的基督教,在中国也会成为现代文明的温床。
  有一种极端的观点认为,民主宪政起源于西方,是在基督宗教的环境下成长的,那么,如果中国要搞民主宪政,就需要传播基督宗教。如果没有基督宗教的传播,我们便搞不成民主宪政。还有一些人,从同样的前提中推出相反的结论:既然中国不是基督宗教的国度,绝大部分人不是基督徒,那么民主宪政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不适合中国。
  这是两种认识误区。的确,现代的民主宪政从起源上说,是以基督宗教为前提的。但是,一种文明要素的原生性原因,不是它移植的充分必要条件。也就是说,现代文明的某种要素,一旦形成了,就具有了不依赖于其母体的独立生命,作为一种文化,在人类范围内就具有了可传播性。它产生的前提,不是它移植的前提。非基督教的文化环境,照样能够建设现代文明。当然,话又说回来,基督教肯定是现代文明传播的有利条件。如果有了基督宗教环境,民主宪政的政治态度和价值观念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我们看到,在世界性的民主化进程中,基督宗教国家是走在前面的。最早的现代民主国家多是新教国家,而后是天主教国家和东正教国家走上民主化道路。在非西方国家的民主化进程中,基督宗教往往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如大多数拉美国家、菲律宾、韩国、南非等。
  基督宗教本身还经历了一个深刻的现代化过程,我们说的基督宗教,是已经现代化了的宗教。在新教方面,现代化肇始于宗教改革,而后经过自由主义神学(现代主义神学)、新正统派神学和各种政治神学的发展。在天主教方面,在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的压力下,天主教会就进行了自身的改革,而后又有19世纪利奥十三的改革,20世纪60年代的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的改革等。经过了几百年的现代化历程,生活于现代社会的基督教本身也现代化了。与基督宗教相比,佛教、伊斯兰教的现代化程度要差得多。佛教虽然也有一些现代化的变革,如星云法师的“人间佛教”等,但是整个来讲,它的出世态度使其在回应现代的挑战方面反应比较迟钝。伊斯兰教虽然也有现代化的努力,但是它内部传统的因素甚至是反现代化的影响仍然占居主导地位。所以,经过现代化改革洗礼的基督宗教,与现代文明的契合关系便更进了一层。
  基督教在当代中国道德重建中的特殊角色
  具体而言,基督宗教对当代中国的信仰和道德体系建设有什么特别的作用呢?换言之,这个来自西方的宗教信仰体系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我觉得,首先,由于它是一种超世俗的信仰和对人生终极目标的追求,所以在精神境界和思想深度上,是各种世俗学说无法相比的。前面谈到过,儒家学说对于当代道德体系的重建仍有它的价值,也有其优点。但儒家教化达到的最高境界,也不是很高。它在现代的影响力也注定是有限的。它能教化出海瑞这样正直廉洁的清官,但无法造就像北欧、新西兰那样的廉洁国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一种世俗意识形态,当它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遇时,注定会发生一种畸变,就是演变为权力崇拜和金钱崇拜。在今天,人们深恶痛绝的道德堕落的突出表现,是权力拜物教和金钱拜物教的盛行。这并不是西方个人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结果,而是儒家传统与现代文明相遇后必然发生的畸变。对于权力拜物教,儒家本身就有这样的基因,只不过它在当代环境下更充分地显现出来了。而金钱拜物教不是儒家本身的东西,可以说,在传统社会,各种正统的意识形态和宗教都是压制物欲的。但是,由于儒家对人生的安排完全专注于世俗层面,拒绝超越主义的彼岸追求,所以,它对世俗物欲的控制是非常脆弱的。事实上,它的世俗取向鼓励人们将人生目标瞄准对物质和权力的追求。这就使它对源于人类本能的物欲的控制力,远远不如各种宗教。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它大体上是够用的。但在现代社会,人的物欲受到极大的诱惑,闸门被打开,儒家千百年教化构筑的堤坝被冲决,以致物欲横流,覆水难收。我们出国走一走就会发现,在当代世界各大文明中,中国人追求物质财富的欲望是最强烈的,因为他们的人生除此再无其他目标。这种情况本身就是儒家文化在现代的必然命运,求助于儒家来收拾人心,无异于缘木求鱼。
  其次,它是一种立足于个人的信仰和道德体系,比起各种集体主义的信仰和学说有更坚实的人性根基。我们都知道基督教孕育了现代的个人主义精神,其根源在于它是个人救赎的宗教。个人独自面对上帝,个人赎罪,个人达到彼岸与上帝同在。根据基督宗教的信仰,一个人在现实中的付出,在来世会得到丰厚的回报。你在现实中所有的付出或牺牲,都是为了自己赎罪,解决自己的问题,最终都落脚到个体。这样一种信仰就会产生持久的、更强大的自我牺牲的动力。而世俗的集体主义道德要你个人付出,是为了他人或某种集体,你这样的付出,有内在的需要吗?也许没有,如果有,也不容易很强烈。你付出后,个人得到了什么回报?什么也没有。你只是单向的付出,没有回报。你这一代人付出,为了遥远的未来,那么,这一代人得到了什么呢?没有,只有付出。但是,基督教的信仰让人相信,你为他人做出的所有牺牲,都是你的内在的精神需求,都能得到最大的回报。所以,看起来是利他的行为,仍然是立足于个体。这种信仰容易掌握人心,容易持久,容易展现出巨大的能量。
  第三,基督宗教的信仰和道德体系有利于培养现代的独立人格。我们处在转型的时代,人们的精神世界也在发生巨大转变。那么,我们需要知道,重建道德的方向是什么?集体主义的社会已经解体而成为过时之物,回到那个时代既不可能,也不可取。我们面对的现实是,个人已经得到解放并有所发展,我们要做的,是顺应这个大趋势,培育健全的现代人格,并在此基础上,重建社会的道德。这个新的道德体系,必须扎根于独立、自由、平等、自尊的个人的心灵之中,必须在这个基础上,重建社会的道德大厦。在这个方面,基督宗教有现成的资源和天然的优势。
  从历史上看,基督教对现代文明的突出贡献,就是培育了独立自尊的现代人格。西方文明中的现代人是怎么出现的?就是在基督宗教上千年的滋养下孕育出来的。
  要建设现代文明,必须培育现代人格。只有发展得很好的个人,才能有发展得很好的社会。只有个人主义精神发育成熟,才会有真正的现代公共精神与公共道德。这是很多中国人难以理解的。当年胡适曾经提倡“健全的个人主义”,陈序经也看到西方文明的特征在于个人主义精神。恰恰是个人主义社会,其公共道德却远远高于我们的集体主义社会。这看起来是个悖论。即使在西方,新教国家的个人主义精神超过了天主教国家,而新教国家的人的素质、社会发展水平、国家治理水平、政府的廉洁程度等,在整体上都超过了天主教国家。可见,越是个人主义精神高扬的国家,社会公共道德的资源越充沛。
  基督教对现代文明的最大贡献,就是培育了独立自尊的现代人格。正是上帝的子民,后来蜕变为现代人。遵循基督教信仰和践行基督教的宗教生活,使基督徒独自面对上帝,在信徒与上帝间建立起了个人化的联系,它培养了个人的独立精神。以上帝为天父,所有人在上帝面前平等的信念,支撑起人的自信和自尊,哪怕在世间处境悲惨、地位卑微,但仍有作为上帝选民的尊严;因为将自已的彼岸命运交给上帝,对上帝负责,人们便珍惜自己的内在精神世界,拒绝世俗权威的介入,从而获得一种内在精神世界的自由。这种自由渗入世俗领域,就是最早的和最基本的人权诉求。
  最后,基督宗教在区分了公域和私域的基础上,区分了公德和私德,其公共伦理思想丰富,有利于培育现代公民文化。基督教不仅在私人道德领域里教你怎么做人,它还提供了公共领域里的行为规范。梁启超早就指出:“中国……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我们的传统文化,“使之有可以为一个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家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乡、一族人之资格,有可以为天下人之资格,而独无可以为一国国民之资格”。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不适应现代需要的所在。传统的佛教以消极出世的态度对待社会生活和公共政治领域,没有提供一套公共伦理规范。当面对公共生活时,经常混淆公域和私域,把个人私德直接运用到公共领域。儒家也混淆了公域和私域、私德和公德,将私德直接引入公共领域,如所谓的“移孝作忠”。儒家的宗法伦理思想适合于传统的宗法社会和熟人社会,而基督教的博爱思想适合于现代个体化的、流动的社会。儒家在私人领域里培养孝子,已经与时代精神相悖离,而在公共领域里培养臣民,更是成为一个需要清理的消极因素。
  基督宗教滋养现代公民的精神源泉,因为它培养了独立、自由、平等和自尊的人格。这样的人格,在公共政治生活领域里,就是现代公民人格。古希腊罗马时代就有公民,但那时的公民基于部落成员的血缘关系、平等身份、部落身份的认同、部落宗教成员的地位,在由部落转向城邦时,部落成员自然地转化为公民。现代公民的诞生离不开基督教的滋育。在中世纪上千年中,欧洲人是臣民。在近代早期的民族国家内,血缘纽带与身份认同不复存在。但是,在宗教领域里,个人的独立人格开始形成,而后渗入到世俗领域,要求在独立人格的基础上重新调整政治关系。于是,共同体被视为独立平等自由的人的联合体,其内部关系由外在的契约和法律来维系,新的共同体成员身份出现了,这就是现代公民。
  所以,基督教的伦理不仅能培养好人,还能培养出好公民;不仅要人奉献、牺牲、顺从,还要人维护权利和自由,勇敢地与权力相抗争。成熟的现代人格一旦形成,他就会秉持公民立场参与公共生活,对政治权力提出他的要求,一边维护个人权利,一边追求社会正义;一边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一边维护权利,抵制权力的僭越。所以,基督宗教对于培育现代公共伦理有着天然的优势。我想,这应该是有些人对它特别忌恨的一个原因。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天主教学术论坛 discuz已被腾讯收购,本站已无法再保证客户信息安全,请在发表信息时三思。

GMT+8, 2024-12-22 13:3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