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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主教严厉抨击法院轻判从事非法堕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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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4 07: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韩主教严厉抨击法院轻判从事非法堕胎者
韩国主教团维护生命活动主席李圣孝主教。
  【天亚社.首尔讯】韩国主教团及维护生命的活跃人士猛烈抨击国家的司法部门,指责它无视法律,对堕胎问题视而不见。
  主教团维护生命活动主席李圣孝主教七月十八日说,最近法庭将从事逾四百宗非法堕胎手术的四名被告判处缓刑,无法反映其罪行的严重性。
  他说,大田高等法院六月廿六日的裁决,使国家堕胎法例的阻吓作用失去了效力。
  南韩法律只容许当母亲健康受威胁时,或是被强暴、乱伦或严重遗传病的情况下才可进行人工流产。所有在怀孕廿四周后的人工流产手术均属违法。施行堕胎者将面对最高两年的有期徒刑。
  然而,教会人士指出,堕胎在南韩很普遍。
  大田高等法院裁定:「虽然法例禁止堕胎以保护胎儿,我们不能轻视妇女的自决权。」因此法官认为,法院不能对被告判处重刑。
  然而教会认为,法律就是法律,必须要坚持。
  本身是水原教区辅理主教的李主教说,南韩教会很是担忧。司法当局无视法律而造成错误判决。他说:「法院应维护自身的权力,正确地执行法律,保护未出生的生命。」
  韩国维护生命医生协会主席车熙济十八日也指责,法庭无视了法例的基本精神是保护人类生命。
  他表示:「法庭因为需要保障妇女的自决权,决定不能惩罚堕胎行为,牺牲了未出生婴孩的权益,亦因此无视了刑事罪行。」
  他续说:「这是严重的错误,将影响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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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4 16: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韩法律只容许当母亲健康受威胁时,或是被强暴、乱伦或严重遗传病的情况下才可进行人工流产。所有在怀孕廿四周后的人工流产手术均属违法。施行堕胎者将面对最高两年的有期徒刑。

我还以为不管三七二十一,都不准流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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